工程变更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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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工程设计变更实施细则
二0一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川交发2013〔111〕号),结合巴南广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为: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南广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以确保和提高设计质量、安全、节省建设资金和节约资源、推动技术进步为目标,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符合公路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符合变更方案经济合理、变更管理过程规范、变更程序清晰、变更资料齐全、投资得到合理控制的总体要求。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分类
第五条设计变更分为0#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第六条0#变更
0#变更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开工前集中统一组织。
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致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对原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和修改。
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一致的,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编制0#变更汇总文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为了顺利推动0#变更编制工作,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图纸的差异,在计量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对应的清单号和单价,或是有清单号但没有单价的,新增清单细目单价采用临时单价的方式来进行0#变更的清理和汇总。
临时单价由公司决定,临时单价的替换按照新增单价程序办理。
第七条重大设计变更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路线起讫点和控制点发生变化的;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路基分幅形式变化的;
(二)互通式立交的数量、位置、布置形式发生变化的;互通式立交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三)特大桥、大桥、中桥的数量、桥位、跨径、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四)隧道的数量、洞身结构形式、行车道宽度改变的;
(五)隧道照明、通风、通信、监控、报警、供配电和消防设施技术方案发生变化的;
(六)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路面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料场发生变化的;
(七)交通安全设施防护标准或者设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项目通信、监控、收费系统总体技术方案改变的;
(九)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建设规模和用地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一)新增的大型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十二)单项工程费用增减超过300万元的变更工程。
第八条一般设计变更
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
第九条重大设计变更须由铁投集团组织专家现场会勘,形成变更设计会勘纪要,确定变更设计方案,并报铁投集团和省交通运输厅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会勘(单项工程费用增减超过30万元的变更项目,需邀请咨询审查单位和相关专业专家参加),并由建设单位审批。
第三章设计变更程序
第十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三个步骤,即立项、审核、变更令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各阶段应完善的资料及工作内容:
1、变更立项
某项工程或是某处工程部位须变更时,须参照第九条,按照变更类别由相应单位组织各方代表现场会勘,并及时形成现场会议纪要。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首先应由施工单位做好变更申请,由驻地办、总监办复核签字确认,再报送至代表处,然后将签字确认后的申请扫描件发送至巴广渝公司合同处;同时,将变更台账发送代表处,现场照片和地基承载力报告(若有)等其他附件一并发送。
巴广渝公司针对变更申请,集体研究同意变更的工程项目由各代表处通知总监办、驻地办、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将现场会议纪要
发送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做变更设计文件。
须设计单位做变更设计文件的变更工程有:
工程结构物尺寸和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路基边坡处治需增减结构物工程数量或结构物尺寸发生变化的;路基边坡滑坍涉及清方和治理工程数量、用地范围发生变化的;软土地基处治方式变化或处治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取弃土场防排水圬工工程据实设计或取弃土场位置变更后的防排水圬工工程据实设计;隧道支护结构发生变化的;线外工程;巴广渝公司认为需要出版变更设计文件的。
当变更设计文件成立后,施工单位做立项资料,立项资料包括①、工程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单(更换为附后表格);②、工程设计变更立项现场会议纪要③、工程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费用估算表(含新增单价的预算资料);④其他附件资料(现场照片、变更设计图纸、原施工图复印件、工程数量计算式等),其他附件资料根据实际情况附入。
巴广渝公司审核立项资料后,将变更立项通知单发送至总监办,再由总监办发送施工单位。
由设计单位和巴广渝公司决定变更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做立项资料,由巴广渝公司直接根据变更设计文件发变更立项通知单。
2、变更审核
施工单位在收到变更立项通知单后,即可实施该变更项目,在变更项目交工验收后做变更审核资料。
变更审核资料包含:
工程变更申请审核表
(一)、工程变更申请审核表
(二)、变更立项通知单、变更立项资料、收方图、工程量计算式、收方照片等附件资料。
巴广渝公司审核变更审核资料后,将工程变更申请审批表发送至总监办,再由总监办发施工单位。
3、变更令
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变更申请审批表后,即可填报工程变更令。
工程变更令资料包含:
工程变更令、变更工程数量及金额对照表、审核资料及其附件资料的复印件。
工程变更令审签后,施工单位可进行计量程序。
第十二条除非有地质情况变化、优化设计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第十三条坚持动态设计和动态优化设计原则,对于软土地基的处理方式与范围,路基挖方边坡坡比,借土(石)填方的范围,路基上边坡防护方式与范围,三背(桥台、涵台、挡墙)回填范围,桥梁、涵洞、通道、天桥位置和孔跨指标,桥梁桩基的深度,钢筋砼结构中的配筋率,隧道支护(锚杆、砼厚度、钢拱架等)设计等工程,必须根据现场实际不断优化设计。
第四章单价及费用的确定原则
第十四条根据合同文件,变更工程单价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川交(2006)78号《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与变更工程子目相同子目的,其单价应按本合同段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子目单价确定;
(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目但存在类似子目的,变更工程原则上应参照本合同段类似子目单价,由承包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确定新增单价;
(三)本合同段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部位且施工工艺相同,但所用
材料不同的工程子目,可以在原合同单价的基础上,对涉及的不同材
料单价进行抽换后直接计算单价并经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确定该新增单价。
(四)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可参照相邻标段同子目的单价(合理的价可套用)。
(五)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按交通厅现行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支付单价由承包单位提出、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建设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进行编制。
2、编制新增工程子目预算费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单价及费率按投标预算文件的单价及费率计取。
当投标预算文件中没有新增工程子目中的材料、机械预算单价时,则参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的现行市场价格编制预算单价确认;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无法提供工程所在地材料信息时,可通过网上查询、厂家调查等多种方式咨询后并结合市场情况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确定。
3、对于涉及到新技术、新工艺或定额中缺漏的项目,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承包单位根据施工组织方案与施工工艺,参考有关行业定额,合理确定定额消耗量。
4、新增单价的申请审核流程及新增单价监理审核报告单见“计量变更管理办法”附件5、6。
5、计日工新增劳务、材料、机械设备单价原则上按投标人投标
预算单价执行,计量单位不一致的,按每个工日或台班8个小时
进行折算,并按变更新增单价的申请审核流程予以报批。
第五章设计变更文件格式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文件格式
(一)文件页面为A4纸张,字迹清晰,装订边边距2.5cm,其余边边距不小于1cm。
所有表格均要求采用Excel电子表格编制,文本内容采用Word编制,文面要求整洁、美观,无涂改。
(二)图纸为A3或A4纸张,应采用CAD制图,图幅、图标等应满足《公路工程制图》规定,并依次注明设计单位、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工程XX合同段、XX施工设计变更图、设计XX、复核XX、审核XX、监理工程师XX、设计代表XX。
施工单位编制的设计变更图及变更工程数量的计算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设计代表签字确认。
(三)所有资料应清晰可辨,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均应为原件。
(四)设计变更工程项目编号、名称、单位应与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章节对应,并在新增工程项目的编号后注明“新增”。
新增工程项目单价来源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设计变更应同时采用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工程变更令及对照表应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打印,以确保相关资料的规范和统一。
第十六条工程变更令装订顺序
(一)工程变更令
(二)变更工程数量及金额对照表
(三)工程设计变更计算书
(四)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单(包含设计变更审核资料、立项通知单及立项资料)
(五)新增单价批复文件(如有)
(六)设计单位或承包单位绘制的设计变更图纸及计算简图
(七)原设计图纸及工程数量(如有)
(八)其他证明资料:
如试验资料(以监理试验资料为准)、测量资料、隐蔽工程照片等,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相关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变更资料相关要求
1、变更资料一式三份,即施工单位、总监办、巴广渝公司合同处各一份。
在做资料的时候,也可以先做一份,待各单位签字完成后再复印3份,最后统一盖鲜章。
2、有新增单价的项目,将新增单价预算资料附入立项资料一并报送(0#变更已审定的新增单价不需重复报送)。
3、变更立项资料中,合同号应填写合同段号(如TJ2),编号应标明管理段号(如TJ2-3-×××);变更审核资料中,编号应填写为变更立项通知单的编号;变更令资料中,编号应填写为变更申请审批表的编号。
第六章变更设计文件咨询审查工作
第十八条咨询审查单位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审查重大设
计变更。
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审查重大设计变更和费用增减超过300万元的设计变更。
四川巴广渝公司委托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审查费用增减超过30万元的设计变更。
第十九条咨询审查工作内容和程序
1、变更设计提出阶段
巴广渝公司收到设计变更信息后,择时召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要时邀请咨询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现场踏勘、调研,明确变更的可能性。
2、施工图设计方案审查阶段
设计单位做几套施工图设计方案,送咨询审查单位审查,必要时由公司邀请专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召开方案评审会议确定设计方案后,设计单位再根据审查意见作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阶段
待设计单位做出施工图设计文件后,送咨询审查单位审查,必要时由公司邀请专家召开评审会议,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定阶段
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文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送该阶段的审查单位复查,复查单位出具“可以实施”的意见后,正式送交公司。
第七章设计变更的时限
第二十条重大设计变更时限
(一)监理单位接到提议单位的建议书后(含自行提议),应在48小时内签署意见,并分发有关单位。
(二)建设单位应在接到提议单位的建议书(含自行提议)后5个日历天内召开现场会勘会,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勘纪要》。
(三)设计单位收到《变更设计会勘纪要》及相关材料后,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必要的勘测、勘探及方案研究工作,14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文件,交咨询审查单位、建设单位。
(四)咨询单位在接到设计文件后的3个日历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咨询审查意见》。
(五)建设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省交通运输厅或省铁投集团公司请示,变更项目得到批准后,建设单位在48小时内签发《设计变更立项通知单》。
第二十一条一般设计变更时限
(一)监理单位接到提议单位的建议书后(含自行提议),应在24小时内签署意见,并分发有关单位。
(二)建设单位在5个日历天内召开现场会勘会,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勘纪要》。
(三)设计单位收到《变更设计会勘纪要》及相关材料后,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将全部资料交建设单位和咨询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如需对变更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单位应在收
到审批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施工图修改,并提交相关
单位。
(四)咨询单位在3个日历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咨询审查意见》。
(五)建设单位在收到《咨询审查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发变更设计文件和立项通知单。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而私自变更,或是在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变更后2个月内未上报变更立项资料或变更审核资料的,建设单位将不予认可该项变更。
第二十三条招标文件合同条件的有关内容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否则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从12月10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四川巴广渝公司合同处负责解释。
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设计变更申请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段:
设计变更提出单位:
设计变更桩号及内容:
设计变更理由:
技术经济比较:
附件:
施工单位意见:
负责人:
(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
(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意见:
负责人:
(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
(章)
年月日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工程设计变更立项现场会议纪要
建设单位:
合同段:
监理单位:
变更级别:
重大/一般
施工单位:
桩号
会议时间
变更工程名称
会议地点
会议纪要:
(变更缘由,初步变更设计方案,估算变更增减工程数量及金额)
附件:
(照片、相关图纸、现场检测记录等)共页
参
加
会
审
代
表
意
见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业主代表:
咨询公司: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工程设计变更立项通知单
建设单位:
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段:
监理单位:
变更级别:
重大/一般
施工单位:
编号:
BNG-LX1号
桩号
变更立项申请编号
工程名称
预计增减金额
原设计图号
预计增减工期
变更事由、方案、投资控制(简述):
业主合同工程师:
附件
业主工程处处长
业主合同处处长
业主总工办
业主分管领导
业主总经理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申请审核表
(一)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号:
桩号
变更部位
驻地办收件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变更立项通知单编号
工程变更说明及工程量计算、单价分析(工程量计算、单价分析可增加附表):
工程量计算见附表
变更项均为合同清单项,无新增单价分析。
项目号
变更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变更数量
变更金额(元)
申请增加(减少)金额:
(元)
申请变更金额合计(元)
申请延长工期(天)
承包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驻地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驻地高监:
年月日
总监办计量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申请审核表
(二)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号:
变更部位
总监办收件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变更立项通知单编号
项目号
变更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数量
变更金额(元)
变更增加(减少)金额:
(元)
变更审核金额累计(元)
申请延长工期(天)
代表处意见:
审核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工程处意见:
审核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申请审批表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号:
BNG-SP1号
变更部位
收件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变更立项通知单编号
业主合同处意见
项目号
变更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数量
变更金额(元)
审核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变更增加(减少)金额:
(元)
变更审核金额合计(元)
申请延长工期(天)
总工办意见
审核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公司领导审查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年月日
总经理(签名):
年月日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令
施工单位:
合同段:
监理单位:
编号:
变更项目名称:
变更理由:
变更金额
延长工期
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名: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名:
日期:
业主工程处处长意见:
签名:
日期:
业主合同处处长意见:
签名:
日期:
业主总工办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业主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业主总经理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附件:
工程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费用估算表
业主单位:
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合同段:
施工单位:
变更申请编号:
清单号
工程细目名称
工程数量
金额(人民币元)
单位
变更前数量
(含已变更)
变更后数量
变更申请增减数量(+、-)
单价
变更前金额(含已变更)
变更后金额
变更申请增减金额
合计
计算:
监理复核: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_合同段变更工程数量及金额对照表
第章(章节名称)
变更令编号:
第页共页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工程数量对照
单价变更对照(元)
变更金额对照(元)
备注
原设计
变更后
增减
(+、-)
原设计
新增
原设计
变更后
增减
(+、-)
本页小计
本章小计
连前合计
说明:
1.相关资料附后;2.工程数量对照中的原设计指原合同(含0号变更)工程数量。
承包人:
驻地办计量监理工程师:
总监办计量监理工程师:
设计代表:
业主代表处合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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