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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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检验科岗位职责
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临床检验、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达到医院和行业的目标和标准。
3.按医院要求,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临时指令性任务。
4.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5.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可组织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
6.抓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不定期检查科内人员的工作质量,努力开展各项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7.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再教育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意见。
8.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
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工作之间的关系。
9.确定本科人员的轮岗和值班,督促检查全员考勤考核。
10.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11.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12.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在科主任长期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质量负责人职责
1.质量负责人由科主任任命、授权,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2.负责组织质量管理小组,实施质量控制工作。
3.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工作,参加检验科管理层对质量方针、质量目
标和实验室资源的决策活动,负责检验科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4.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
5.负责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规章制度》、《SOP文件》和各种质量文件的编制、审核、发放,以及换页更改的申请和换版更改的组织实施。
6.负责安排和组织内部审核,编制《年度内审计划》并报主任审批。
负责审批《内审实施计划》和《内部质量审核报告》;任命内审组长并规定其职责;编制《全年质量体系运行报告》。
7.负责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分析体系运行中潜在的不合格因素:
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查、批准;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8.协助检验科主任做好管理评审前的组织工作和准备工作,包括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汇报前一阶段质量体系运行和检测或校准工作情况,编写《管理评审报告》。
9.负责有关质量问题的抱怨和投诉的处理。
10.审核实验室发出的检测信息内容。
11.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外部供应的评审。
技术负责人职责
1.技术负责人由科主任任命、授权,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2.负责任命技术管理小组成员,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的工作。
3.负责组织投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负责批准恢复检验工作。
5.负责对发生不符合项的责任组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数据控制程序的实施,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负责检验报告修改的批准。
7.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检验程序的评审工作,组织编制《检验程序评审报告》,负责评审报告实施情况的跟踪。
8.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各检测项目生物参考值范围的审核、评审工作。
9.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方法的评价、确认、评审和批准。
10.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编制《标本采集手册》,《检验项目手册》,供患者
和临床医护人员取用。
11.负责质控品更换和室内质控靶值修订的批准。
12.负责仪器设备校准程序的审批。
13.负责所有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配合医院器材处对仪器进行验收及安装。
专业主管职责
1.专业主管为本专业实验室的学科带头人,由科主任任命并授权,在科主任领导下,实现专业主管负责制,负责本专业的全面质量管理、科研、教学和部分行政管理工作,按期向科主任总结汇报。
2.规划及落实本专业建设的发展规划及质量方针,制定本专业的质量目标,组织编写各检验项目的操作手册及仪器的操作手册,经常检查执行情况,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每日检查各检验项目的室内质控措施,分析质控数据,提出纠错办法;审核签发室间评价回报表,分析质评成绩,提出改进措施。
4.掌握特殊检验技术,解决本专业的复杂疑难问题;审签本专业检验报告。
5.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询对检验质量的意见,介绍新的检验项目及临床意义,配合临床医疗工作。
6.负责本专业检验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和技术考核等工作,有计划地对青年检验人员开展“三基”训练、定期对本实验室人员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配合科主任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提高科室的学术地位及在本行业中的影响力。
7.安排本专业范围内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切实做好带教工作。
8.结合临床医疗,制定本专业的科研计划,并不断引进国内外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本专业的技术水平。
9.制定本专业工作计划,按期总结;检查督促检验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勤考绩,人员安排;专业主管外出前,应向科主任提前申请,临时指定人员负责代理。
安全管理员职责
1.安全管理员职责由科主任任命并授权,负责各个场所的安全,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2.负责实验室安全、安全保障以及技术规章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工作。
3.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
4.纠正违反生物安全操作程序的行为。
5.在出现安全事件或其他事故时,协助实验室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
6.检查和监督实验室废弃物的有效管理与安全处置。
7.检查和监督实验室各项消毒灭菌措施的落实情况。
8.检查和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9.定期研究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完善记录各项安全相关活动。
检验技师职责
1.在专业主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完成检验、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包括试剂消耗、仪器使用情况、室内室间质控情况等等2.负责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收集和采集标本,特殊试剂的手工配置,严格按操作手册规范程序操作,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3.及时出具报告单;遇到生命危急值的检验结果应立即报告专业主管,必要时结果需复查或复检并按照医院的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及时通知临床;根据科室的标本保存、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妥善保留标本。
4.认真做好检测项目的室内质控工作,分析和查找失控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真实、及时地回报室间质评数据。
5.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参与科研及技术革新,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专业水平。
6.参与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贵重仪器的管理,按《仪器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日常维护及定期检查校准,使分析仪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8.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危险品的管理工作。
9.担任检验试剂和器材的请领、登记、统计和保管工作。
规章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系统,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2.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确定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3.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过程,制定质量方针和明确质量目标。
定期讨论存在的问题或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
4.检验申请单(含电子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当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
5.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
接收标本时,检验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申请单填写内容、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
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
6.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报告发出前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审核检验结果,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
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
7.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检查试剂质量,对检测系统进行性能验证,对检验方法学进行评价。
8.严格执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9.加强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生物安全、化学危险品、防火防水等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10.密切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和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检验新项目和新技术,采用多种形式为临床科室提供检验信息服务。
11.制度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1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13.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资料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3年以上。
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检验危急值报告项目和范围由医务处、临床科室及检验科共同参与,根据临床需要制定,并要对危急值项目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项目,以适应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
3.出现检验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标本采集、送检合格以及室内质控在控、患者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立即电话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并在检验危急值报告本上详细记录,内容包括:
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标本采集与送检、报告人、临床联系人(医生、护士等。
4.临床医生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当及时记录、处置。
若与临床症状不符,须判断样本的留取是否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应立即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检。
5.操作手册中应当包括危急值项目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参与危急界值检测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6.检验科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了解临床对危急值报告的满意度,提出“危急值报告”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标本采集、储存、运送管理制度
1.制定《标本采集手册》,对检验、医护、运送等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避免由于标本采集与运送、管理等因素而影响检测质量及生物安全。
2.标本采集前应告知患者注意事项、以减少运动、过度空腹、饮食、饮酒、吸烟等因素对检验结果的影响。
3.采集时核对患者基本信息、检验项目、标本类型、容器、抗凝剂选择,采集量等,按照正确的标本采集途径,规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本。
4.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
接受标本时须认真核对患者基本信息,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
对不合格标本应当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他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做好记录。
不合格标本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患者安全。
6.不同专业组间共用1份标本时,应采取首检负责制,即先检测的专业组负
责将标本原管或分杯转送至其他检测部门,并记录在案。
7.标本接受后应及时处理,放止标本中被测成分降解或破坏。
缓检标本应该核对后妥善保存。
8.接受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记录,医院其他科室使用检验标本从事科研时,必须征得专业主管、科主任同意,并作详细记录备案。
9.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10.标本采集、运送及检验人员须严格执行生物安全防护安全,使用合格的标本输送箱,加盖封闭运送、检验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接触标本时须佩戴防护手套,工作完毕后,按要求彻底清洗双手,防止感染。
11.废弃标本应严格按照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和废弃物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不合格标本拒签制度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符合拒签的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2.严重溶血及静脉营养时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3.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号联等不相符者。
8.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拒签程序:
1.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试剂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每月申报所购商品化试剂原料,并应做到及时盘存清点,入库做到心中有数。
2.所有试剂的申请,进货一律由科室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宗,有批准文号。
3.各专业实验室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4.自配试剂须以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5.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6.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执行。
7.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8.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型号、购置日期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原始资料。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操作。
3.使用时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对仪器按要求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护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使用、维护、停用。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时进行强检或自检,按仪器规定周期,使用校准品校准仪器并记录。
安全管理制度
1.检验科实验室安全实行三级责任制,科主任作为检验科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年与院长签订二级安全责任书,科主任与专业主管签订三级安全责任书,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2.建立定期进行宣传和检查制度。
科主任负责定期进行安全宣讲教育和传达医院有关会议精神。
科室设兼职安全管理员1名,每月进行1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并记录。
3.科内工作人员要熟悉电路总开关、消防设施的位置,并能熟练使用消防设施。
4.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剧毒药品存放应双人双锁,使用必须有两人在场,并进行登记、签字。
5.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沾染等,检验室应有应急的处理方法,有关人员均应熟悉。
6.检验科的用电设备、电源线路、上下水道、有关设备的安全性能均应符合使用要求,严禁带电检修。
7.注意门、窗、水、电、气安全,以防失窃、漫水、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8.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喝水、吃东西、会客,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贵重物品和现金请勿存放在实验室内或更衣室,否则后果自负。
9.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仪器设备的操作,以免发生意外。
10.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按检验科质量体系中的有关程序执行。
11.生物安全按质量体系中的有关程序执行。
12.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适当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承担责任。
质量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并制定有关措施。
对室内质控应每日有总结,有质控日记,对失控情况有纠正方法,有预防性措施。
2.各专业实验室必须参加室间质控活动,对每次质控评价应有记录。
3.计量仪器应定期校正,每年一次。
4.大型分析仪器必须专人负责,有使用、维护、维修记录。
5.不得使用过期、无批准文号的劣质试剂,进货统一由科室管理,自配试剂须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6.必须建立完整的操作程序,并应严格按程序执行。
7.当日发出的全部检验报告单须经严格审核后方可发出。
8.科室在完成严格的室内、室间实验质量控制体系的同时,应逐步建立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对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等纳入严格的管理之中。
9.急诊检验应严格按照急诊制度执行。
10.试剂厂家更换后,为确保试剂更换后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必须作重复性、稳定性、灵敏度检查并作比对试验,并有书面记录。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门口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人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3.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及储存食物。
4.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5.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6.使用尖锐器具时注意安全操作规程。
7.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
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防漏的容器内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10.如有条件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如卡介苗等。
11.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12.生物安全程序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及监督执行,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13.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14.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15.人员暴露于病毒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
教育培训制度
1.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时事、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
业务技术水平。
2.坚持以结合专业的在职学习和自学为主。
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
3.根据工作情况、专业需要,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各种学习班、培训班以及学术交流会。
必要时选派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回科后有责任向全科传达、交流。
4.对进修、实习生要有进修、实习计划,安排专人带教,定期检查考核。
带教老师要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
进修、实习人员要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5.科主任对教学培训计划,要定期检查、考核、总结,促进计划落实。
业务学习制度
为了更新知识,适应业务、科学技术发展地需求,有计划地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1.职工业务学习计划由科室主任统一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初级向高级循渐进。
2.学习内容以全面质量管理、工艺规程、岗位操作和新工艺、新技术为主,紧密结合本单位(部门、岗位工作实际。
3.学习对象:
全科工作人员及进修实习同志全部参加(值班人员除外。
4.学习方式:
采取自学和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学习班(包括外单位主办的相结合的形式,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5.学习时间:
每月一次,科室组织,每人签到,按规定必须参加学习的每位职工全年参加学习时间不少于10小时(指参加讲座和学习班时间,不包括自学时间,并作为每年业务考核内容之一。
6.实行技术岗位考核,每年由分管院长会同医务部及有关科室实施,凡合格者发给岗位合格证,不合格者给予补考,对技术性岗位,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才能上岗。
信息反馈制度
1.反馈信息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临床科室反馈的信息,如要求、意见、协商情况等;
(2患者及家属的反馈信息,如要求、意见、抱怨、投诉等;
(3本科人员的建议、报告、要求、意见等;
(4向临床科室发布的检验科业务信息;
(5与临床科室的各种沟通。
2.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发送检验信息反馈单,同时要求备有反馈登记本。
3.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回已由临床医生填写好的信息反馈单,逐项审阅,登记处理。
对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与临床科室联系、商议。
4.耐心听取患者的意见,并做好患者意见的登记、处理。
5.全科人员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患者的意见与要求,对重要意见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6.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7.建立并不断完善电脑信息网络。
查对制度
1.建立查对制度是为医疗安全服务,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标本数量和质量。
4.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所采标本是否符合检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标本立即与科室联系重新留取。
5.检验后,工作人员应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如发现严重不符或结果特别异常,要立即复查和寻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
必要时,要与临床经治医师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
6.送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7.为必要时复查,需保留标本的项目应按照规定予以保存。
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和投诉登记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和投拆应定期讨论,重大事故应立即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及防范措施,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必要的处理,给投拆人以答复。
2.发生差错或事故后,若留有残存的标本和试剂,应予以保留,以便分析原因。
并立即采取挽救措施,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情况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
3.差错事故的定性,处罚措施应及时通报当事人和全科同志并做好记录。
4.建立报怨处理程序文件。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范围:
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低、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由专人保管。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
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6.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7.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
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
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地发出报告。
2.根据医院的要求承担急诊检验任务,配备必要的资深检验人员和急诊检验设备,提高检验的工作效率。
3.各科临床医生根据病情实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可用电话通知检验科值班人员,血、尿由护理人员或临床医生送到检验科。
4.检验科值班人员,接到急诊检验通知或标本,应立即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立即进行检验。
5.各项检验结果应用电话向临床医生立即报告,并填写《电话报告记录表》,报告单可随其它病房化验单一同送到病房。
登记检验结果,以备查询。
临床常规检验≤30分钟,生化、免疫检验≤2小时。
6.急诊检验项目:
常规:
血常规、大便常规,隐血,尿液常规检验。
生化:
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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