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场招商销售代理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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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场招商销售代理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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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场招商销售代理合同
**商业广场招商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
**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商业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该项目的独家策划招商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兴建的**商业广场项目,该项目为商业物业,销售面积共计占地面积约5平方米。
1.委托工作事项
(1)负责本项目的整体租售策划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物业的销售代理;
(3)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物业的招商代理;
2.服务内容
(1)营销策划阶段(2005年11月15日—2005年12月10日)
乙方以市场为依据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可实施、可操作的营销及招商方案。
(2)招商销售代理阶段(2005年12月10日—2007年3月30日)
乙方在项目营销策划方案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产品包装和推广计划,拟定符合项目定位及经营的销售和招租方案,为甲方提供项目营销及招商策划;在项目产品租售期间深入跟进项目营销及招商策略,组建销售及招商团队,为甲方提供项目销售和招商代理服务。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5个月,自2005年11月15日至2007年3月30日。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再为该项目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提供本项目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所需费用,相关方案由乙方与广告公司研究后提交并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2.免费提供乙方销售场地及相关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事宜(见附件一、办公设备与办公用品明细)。
销售中心包装、营销管理费用如:
办公文具耗材、水、电费、清洁、保安费,以及项目在宣传推广期间的广告设计、项目包装、公关活动、媒体投放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节约合理的使用。
如甲方有理由怀疑乙方未合理使用则一经证实,则合理支付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商业物业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供合理的建议方案,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
第五条 代理佣金
在代理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支付代理佣金。
物业销售代理佣金支付:
在代理期内,甲方以销售面积及销售金额作为考核条件,以累计总成交金额按以下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1.在代理期内完成当期商业物业可售货量的%内(含)时(可售货量数量以甲方取得当地政府所批准的销售预售证且具备销售条件,经甲方同意推出的单元总销售量为准),则甲方按累计商业物业总成交金额之%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在代理期内完成当期商业物业可租面积的%以下,甲方按相当于商业物业的一个月租赁租金作为乙方代理佣金。
2.在代理期内完成当期商业物业可售货量的%(以上)—%(含)时,则本项目所有售出的单位,甲方按累计商业物业总成交金额之%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跳级部分金额,甲方按照比例在达到当月结算时自动补足。
在代理期内完成当期商业物业可租面积的%--%(含),甲方按相当于商业物业的一个月租赁租金作为乙方代理佣金。
佣金跳级部分金额,甲方按照比例在达到当月结算时自动补足。
3.在代理期内完成当期商业物业可售货量的%(以上)—%(含)时,则本项目所有售出的单位,甲方按累计商业物业总成交金额之%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跳级部分金额,甲方按照比例在达到当月结算时自动补足。
在代理期内完成当期商业物业可租面积的%(以上)--%(含),甲方按相当于商业物业的个月租赁租金作为乙方代理佣金,佣金跳级部分金额,甲方按照比例在达到当月结算时自动补足。
4.在代理期内完成当期商业物业可售货量的%(以上)—%(含)时,则本项目所有售出的单位,甲方按累计商业物业总成交金额之%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跳级部分金额,甲方按照比例在达到当月结算时自动补足。
在代理期内完成当期商业物业可租面积的%(以上)--%(含),甲方按相当于商业物业的个月租赁租金作为乙方代理佣金,佣金跳级部分金额,甲方按照比例在达到当月结算时自动补足。
5.在代理期内完成当期商业物业可售货量的%(以上)时,则本项目所有售出的单位,甲方按累计商业物业总成交金额之%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跳级部分金额,甲方按照比例在达到当月结算时自动补足。
在代理期内完成当期商业物业可租面积的%以上,甲方按相当于商业物业的个月租赁租金作为乙方代理佣金,佣金跳级部分金额,甲方按照比例在达到当月结算时自动补足。
第六条 代理佣金的结算及支付时间
1.当认购者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并已付清买卖合同上所注明的第一期款项(按揭客户付清首付,分期付款客户付清第一笔款项,一次性付款客户交清款项),则该单元视为成交,甲方应据以计算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2.甲乙双方均有指定专人负责相互联络工作,于每月作销控上之核对。
3.佣金的结算时间为每月之最后一个工作日,乙方需向甲方详列结算账目,结算金额按认购方签署之《商铺买卖合同》;并于结算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乙方应收之代理佣金。
4.若有认购者在签署《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指法律认可无须退还者)后违约,认购者在代理期内无法律诉讼或者诉讼后经判决所交定金归甲方所有,鉴于乙方已提供了销售工作,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甲方所实际收取定金总额50%的佣金(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交易的佣金总额)。
甲、乙双方应本着“客户是上帝”的第一原则,充分与认购者协商,如与认购者协商退还定金的,则佣金不予计提。
5.如遇认购者签署《商铺买卖合同》、支付首期或办理鉴证后违约,乙方所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得超过认购者已付首付款的一半,如之前已收取的代理佣金超过此限额,超出部分须在当月返还给甲方。
甲、乙双方应本着“客户是上帝”的第一原则,充分与认购者协商,如与认购者协商解除认购合同退还认购款的,则佣金不予计提。
6.商业物业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供合理的建议方案,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
第七条 策划费用与前期费用:
1.甲方同意签约三日内支付乙方***元作为该项目整体策划费,不再返还。
2.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约三日内支付乙方前期费用1.5万元/月直至开盘当月,该费用乙方将在以后的销售佣金中按月返还甲方(自乙方代理佣金中扣除)。
第八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商品房预售证;
(3)关于代售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
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该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2.负责保证本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所用有关本项目的法律批文副本或复印件,及销售所需详细资料,并保证一切资料具有合法性和准确性。
3.负责上述宣传推销过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签署。
4.负责最后确认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执行双方确定的有关销售配套硬件。
5.甲方负责与认购者签订商铺买卖、房屋买卖的一切合同文件。
6.及时支付乙方应得代理佣金。
7.由甲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购房客户的定金和全部购房款。
8.在代理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五个工作日内就乙方意见做出答复,以甲方指定确认人签字或公司盖章形式认可为准。
9.同意在本项目的宣传媒体及资料上印上乙方销售总代理字样并印刷乙方LOGO标志。
10.代理期内乙方因推广工作需要经甲方同意而举办的各项活动,如需临时在本项目样板房、销售大厅、模型处、看楼车设置礼仪接待人员,由乙方负责提供兼职人员及支付兼职费用,并由乙方进行销售标准化培训。
11.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项目商业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12.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十条 乙方的责任
1.整个销售过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襄樊市的有关法规。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报告、意见分析、设计方案等服务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合同一经签署及收到第一批款项,乙方正式派驻项目营销策划、销售管理人员进行项目的前期营销策划与部署工作。
并按与甲方确定的工作时间流程(见附件二)开展工作。
3.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实际需要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足够的销售人员及销售主管在第一线从事销售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每周按时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表,以便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4.代理期内对项目周边相关楼盘进行市场跟踪调查,对竞争楼盘根据不同阶段进行跟踪分析,并确保每月提交一次市场动态分析报告。
5.代理期内对相应项目的商业规划、及建筑设计,如商业业态的功能布局、各种商业物业的配套设施、景观等提供专业意见,若有必要则参加相关专题会议。
6.代理期内负责对本项目公开发售前的所有营销推广、招商策略、招商组织及销售部署进行总体策划,包括:
市场定位、目标客户分析、投资分析、销售时机、分期销售方式、各期的推销策略、价格制定、价格调整、付款方式、优惠方式等,由甲方确认后再执行。
7.代理期内在公开发售前提前对销售队伍进行严格培训。
且在每次推广前对销售人员培训,让其准确领悟推广诉求要点及展销安排。
8.代理期内派遣有足够经验的专业销售与策划队伍负责推销工作,核心团队(见附件三),如需变更乙方团队成员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9.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与认购方签订《认购书》,并同时由甲方派专人收取定金。
10.代理期内乙方须指导并有责任督促认购者将各期楼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贷款购买客户的相关贷款个人资料通知并督促其整理完善,用于甲方办理贷款业务。
11.代理期内,安排相关的售后跟进,包括每月定期提供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及销售策划方面的分析报告。
12.代理期内乙方负责客户认购资料、客户资料整理及管理,并确保资料及时更新准确,且须实时与甲方沟通并共享客户信息资料。
13.代理期内乙方根据甲方认可的销售均价制定售价表及付款方式,经甲方批准后进行推销。
在销售过程中,所有的折让、条款之让步须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做出修改,如遇特殊个案,需书面专题上报甲方得到确认后方可执行。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或加减价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之折扣,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种类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在代理期内,若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销售均价可适当改变时,经甲方提议,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应按新的销售价格进行推销。
14.代理期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如实进行楼宇销售,若销售过程中发生乙方工作人员为提高销售量,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向客户承诺购铺(房)条件,或脱离甲方的售楼资料做不当书面陈述造成甲方负面影响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代理期内,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错误、虚假误导客户,进行不正当竞争,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当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并公开销售后三个月,如果乙方销售未达到所推销售量30%,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支付乙方佣金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五个月未达到50%(含50%),八个月未达到70%(含70%);十一个月未达到90%(含90%);甲方有权要求结束合同,代理关系终止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售客户的所有资料移交甲方,以便甲方继续跟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利用所获知的客户资料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经营活动,而甲方须在不迟于移交后一月内向乙方支付所有酬金及其他应付款。
2.合同签定后,乙方在招商销售代理阶段进行招商,如果该阶段三个月内,乙方所招商未达到当期可招商面积的30%(含30%),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支付乙方佣金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五个月未达到60%(含60%),八个月内未达到80%(含80%),十个月内未达到95%,甲方有权要求结束合同,代理关系终止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售客户的所有资料移交甲方,以便甲方继续跟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利用所获知的客户资料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经营活动,而甲方须在不迟于移交后一月内向乙方支付所有酬金及其他应付款。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承诺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共同执行。
2.如甲方未能按本代理合同确认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除应收款外,每天向甲方加收甲方当期未付款总额0.1‰的违约金,超过六十天则按甲方违约处理,甲方须向乙方补偿相应的损失。
3.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期满时,如不续约,代理关系终止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售客户的所有资料移交甲方,以便甲方继续跟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利用所获知的客户资料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经营活动,而甲方须在不迟于移交后一月内向乙方支付所有酬金及其他应付款。
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有效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6.本代理合同壹式肆份,于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广州****房地产
顾问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时间:
年月日签署时间:
年月日
附件二:
工作时间流程
阶段
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
起止时间
成果
负责人
备注
工
作
筹
备
期
1
办理项目组的出发手续和资料准备
2
项目组出发去湖北襄樊
3
项目组达到后首先暂时在宾馆住下来后再寻找租赁房子和购置用品
4
项目组与开发商方面沟通安排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文具及工作安排等事宜
5
落实要求发展商提供的项目资料
6
向发展商提交第一阶段工作计划
规
划
设
计
期
1
完成项目整体建筑规划和外立面的设计建议
2
完成项目铺位间隔的初步规划建议
3
完成项目功能业态的初步规划建议
4
完成项目营销中心的建筑设计建议
5
协助完成项目效果图的设计
6
协助完成项目围墙的广告设计方案
精
确
市
场
调
查
期
1
完成并印制主力商家招商说明书
2
市场商铺租售货量的调查
3
市场商铺面积区间的调查
4
市场商铺租售价格的调查
5
市场竞争楼盘的调查
6
市场商业楼盘推广模式的调查
7
市场商业楼盘租售策略的调查
8
市场主要业态经营状况的调查
9
经营者和投资者的深度调查
10
主力和次主力商家意向的深度调查
租售筹备期
基础
条件
筹备
1
确定商场的业态规划设计图
2
确定商场的平面规划设计图
3
制定商户准入标准、引入原则、操作规则等
4
初步确定商铺租赁价格及优惠条件
租售筹备期
基础
条件
筹备
5
初步确定商铺租赁付款方式
6
初步确定商铺销售价格及优惠条件
7
确定商铺销售付款方式
8
确定商铺招商的吸筹方案
9
确定商铺销售的吸筹方案
10
确定商场的交铺装修标准
11
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管理费标准
12
营销中心的筹建(建筑、装修、包装、人员架构、设备设施等)
13
完成商铺租赁操作系列表格的设计
13
完成商铺销售操作系列表格的设计
14
完成商铺租售客户须知
15
完成商铺认购客户须知
16
完成商铺租赁意向书
17
完成商铺认购意向书
18
完成商铺租赁合同
19
完成商铺销售合同
20
完成商场物业管理合同
租售筹备期
广告推广筹备
1
协助确定合作的广告公司
2
协助完成商场的VI体系设计
3
协助完成搂盘围墙及租售中心包装广告的设计制作
4
完成项目营销卖点和广告推广方案
5
协助完成挂幅、POP、路旗、导视牌、展板的设计制作
6
协助完成楼书、折页、单张、礼品袋的设计及制作
7
协助户外广告牌的选址、设计、制作和安装
8
协助汽车广告的落实、设计和制作
9
协助报纸广告及软文的撰写和设计
10
协助电视广告和3D光盘的撰写、设计和制作
11
制订和落实项目推介活动计划
12
按计划开始展开各项广告推广计划
租售团队筹备
1
制定营销团队人员架构及薪酬方案、
2
制定招商和销售各种业绩考核和佣金奖励方案及其它奖惩制度
3
制定营销人员的招聘计划
4
进行营销人员的招聘
5
制定营销人员的培训计划
6
制定营销中心的管理制度
7
制定租售中心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8
开始进行营销人员的培训
租售物料筹备
1
印制招商销售的楼书、折页、单张等资料
2
印制商铺租赁投资计划表
3
印制商铺销售投资计划表
阶段
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
起止时间
成果
负责人
备注
2
印制完成商场平面图
3
印制招商和销售的客户登记表等系列表格
4
印制租售和认购客户须知
5
印制商铺租赁意向书
6
印制商铺认购意向书
7
印制商铺租赁合同
印制商铺销售合同
8
印制商场物业管理合同
9
协助完成项目模型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吸
筹
蓄
客
期
1
基本落实进驻的主力商家和次主力商家
2
举办项目推介暨主力商家签约会及其它推介活动
3
各类广告全面发布出街
4
发布正式接受商铺内部认租、认购的广告
5
制定项目认租、认购的吸筹执行方案
6
正式进行项目内部认租、认购吸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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