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宁夏段防洪应急抢险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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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宁夏段防洪应急抢险预案
黄河宁夏段
防洪应急抢险预案
宁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年×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和应对黄河宁夏段洪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水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河宁夏段洪水灾害和重大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标准内洪水,确保黄河干流堤防不决口,确保黄河干流水库、沿黄城市防洪安全。
遇超标准洪水,尽最大努力采取一切措施,科学调度,奋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5工作原则
1.5.1黄河洪水防御工作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属地管理,由地方人民政府统筹抗洪抢险各项事宜。
1.5.2全面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匚作方针,保证“领导、队伍、方案、技术、物料”五到位,切实做好黄河防洪各项准备,争取工作主动。
1.5.3坚持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5.4坚持工程和非I程措施相结合,提高防洪抢险和测报工作的时效性,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防洪抢险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调度能力。
1.5.5黄河工作实行全民参与,军民、干群、平战三个结合。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黄河防洪抢险的突击力量,担负着急、难、险、重的防汛抢险攻坚任务,主要承担重点河段的工程抢护、行洪障碍的爆破等。
2基本情况
2.1河道概况
黄河自宁夏中卫市南长滩翠柳沟入境,至石嘴山市惠农区头道坎麻黄沟出境,穿越中卫、吴忠、银川、石嘴山4个地级市的10区、县、48个乡镇,300多万人口;全国四大灌区之一的重要商品粮基地青铜峡灌区;大型引黄灌区取水口8处,干渠无坝引水口5处,灌区面积760万亩,其中自流灌区595万亩,扬水灌区165万亩,主要排水干沟、退水沟入黄河口34处:
交通大动脉有包兰中宝和太中银铁路,国道主干线有G6、G20、G70高速公路和109、307国道等;跨黄河大桥25座,浮桥7座;还有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新粤浙输气管道、长庆油田马惠宁跨河输油管道、宁夏贺兰山-黄河II回750kV输电线路、京一呼一银一兰通信光缆等重要的基础设施。
1949年以来,黄河宁夏段出现过三次大于5000立方米每秒的大洪水过程,其中青铜峡水文站:
1964年7月29日实测最大洪峰流量5930立方米每秒,1967年9月17日实测最大洪峰流量5140立方米每秒,1981年9月17日实测最大洪峰流量达5870立方米每秒。
近几年最大为:
2012年8月27日下河沿水文站实测最大洪峰流量3520立方米每秒,8月28日青铜峡水文站实测最大洪峰流量3050立方米每秒,8月31日石嘴山水文站实测最大洪峰流量3400立方米每秒。
2.2防洪工程体系
2.2.1水库工程
目前,黄河上游已建成龙羊峡、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多座水利枢纽和水电站,龙羊峡(总库容247亿立方米)、刘家峡(总库容57亿立方米)是2座有较大调节能力的水库,对宁夏河段的防洪防凌、灌溉发挥着巨大作用。
特别是1986年,龙、刘两库联合调度运行,拦蓄洪水、削减洪峰作用显著,对宁夏防泆、防凌效果明显。
宁夏境内建有沙坡头、青铜峡2座水库,经过多年运行,水库淤积严重,基本无调节能力,属径流式水库。
出境段下游38公里处建有海勃湾水库。
2.2.2堤防工程
目前,黄河宁夏段干流堤防总长430.42公里,除吴忠市区段堤防右岸8.8公里、青铜峡陈袁滩段左岸堤防2.2公里和银川市兴庆区段左岸堤防16.1公里,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外,其余均为20年一遇;其中实施堤路结合工程堤防长度为393.84公里,未实施堤路结合工程堤防长度36.58公里,实施堤路结合工程堤防中左岸堤防260.56公里,右岸堤防133.28公里,按河段划分:
卫宁河段堤防长1.27公里(左岸77.41公里、右岸66.86公里),青石河段堤防长249.57公里(左岸183.15公里、右岸66.42公里)。
2.2.3河详整治工程
河道整治工程依据其位置和作用不同,分险工和控导护滩工程两类。
黄河宁夏河段河道整治工程共81处,其中控导工程53处、险工28处。
目前有坝垛1045道,其中控导工程668道座、险工377道座,工程总长度84.6公里,其中控导57.7公里、险工26.9公里。
2.3防洪非工程体系
黄河干流有下河沿、青铜峡、石嘴山水文站3处,自动遥测水位站9处,人工水位站1处,无线视频监测5处,承担黄河宁夏段水情测报工作。
黄河管理所10个,下设管理段13个,管理人员170名,抢险车辆20辆,办公生产用房9690平方米,具体负责辖区内河段防洪工程的管理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防汛组织机构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是黄河宁夏段防洪抢险的指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机构。
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任总指挥,宁夏军区司令员、武警宁夏总队队长、水利厅厅长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农牧厅、经信委、公安厅、民政厅、住建厅、交通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农垦局、应急办、宁夏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和兰州铁路局银川办事处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其办事机构为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厅,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沿黄各市、县(区)防洲抗旱指挥部为本行政区域内河段防洪抢险的指挥、组织、协调机构。
3.2职责
3.2.1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和监督黄河宁夏段防洪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制度,组织制定黄河宁夏段防洪应急预案和洪水防御技术方案,负责重要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组织实施重大抗洪抢险救灾措施和灾后恢复工作,做好黄河宁夏段防汛管理工作。
3.2.2自治区防汛抗早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单位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宁政办发2014]208号)的分承担相应职责。
3.2.3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协调组织黄河宁夏段的防洪工作,监督黄河宁夏段防洪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指导、督促沿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洪水防御方案;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清除河道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特大防汛费的申请和计划,自治区级黄河防洪抢险物料的储备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洪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黄河防洪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3.2.4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沿黄各市、县(区)防汛抗早指挥部(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段的抗洪抢险、人员转移安置、救灾及灾后恢复等工作,并做好灾情等信息上报等工作。
3.2.5其他
沿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内黄河河段的河道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河道及防洪工程的管理、运行维护,具体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证黄河防洪安全。
沿黄各地黄河管理所为河道和防洪工程的运行管理单位。
沿黄有防洪任务的相关部门单位应设立专门防汛机构。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水雨情信息
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黄河洪水水文情报、预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向防汛部门报告实时水、雨情信息,为预警提供依据。
当出现重要天气过程或黄河发生洪水时,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密监测,科学预报,及时上报测验、预报结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合会商和预报,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早指挥机构。
4.1.2工程信息
4.1.2.1堤防工程信息
当河道为标准内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同级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准确报告。
4.1.2.2水库工程信息
汛期,青铜峡和沙坡头水库管理单位要按照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做好洪水调度,水库运行状况及时报告当地防汛部门。
当青铜峡和沙坡头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自治区防汛抗早指挥部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自治区防汛抗早指挥机构报告。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1.3洪水灾情信息
洪水灾情信息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工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电力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洪水灾情发生后,沿黄各地防汛部门要及时收集动态灾情信息,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重大灾情在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2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4.2.1落实责任
黄河防汛工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沿黄各地要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对河段责任人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防汛责任要逐级分解落实到市县乡三级,逐段、逐工程明确巡堤査险、运行维护责任人。
4.2.2制度保障
建立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各级防汛工作制度,主要包括:
防汛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防汛值班制度、巡堤查险制度、抢险队伍与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4.2.3工程准备
落实河道、堤防、控导工程的维修养护责任,强化工程运行管理。
强化河道巡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清除行洪障碍。
沿黄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内河段水毁修复的责任主体,要积极釆取措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抢险投入,确保黄河安全度汛。
4.2.4预案准备
自治区防指负责修订完善黄河宁夏段防洪应急抢险预案和黄河宁夏段防御洪水技术方案:
沿黄各地防汛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制辖区黄河防洪应急抢险预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沿黄各河道、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编制相应的防洪预案,上报防汛部门备案。
沙坡头、青铜峡水库管理单位要编制年度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自治区防汛抗早指挥部会同市级防汛抗早指挥部审批。
两座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强化水库防洪管理,严格服从黄河防总、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
4.2.5队伍准备
各市、县(区)要分不同层次,组织落实机动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加强业务技术培训,组织相关的实战演练,提髙抢险救灾人员的业务素质。
遇到重大险情,按程序调用驻宁部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参与抢险。
4.2.6物料准备
按照《宁夏防汛物资储存管理办法》,自治区和各市、县〈区)都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做好各类应急物资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杰时的生产、储备、更新、调配供应,并建立跨区域的应急物资调剂供应体系。
4.2.7防汛检查
自治区和各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黄河汛前、汛中、汛末组织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査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2.8会商分析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防汛抗旱工作的预见性,增强主动性,把握规律性,提高洪水灾害应对能力,当有重大天气预报或遇重大汛情时,要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召开防汛会商会议分析未来天气趋势及雨水情变化动态,研究、部署洪水灾害应对工作,协调各部门抢险救灾行动,科学指挥防御洪水灾害,最大限度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4.3预级别及预警信息发布
4.3.1预级别及发布条件
根据黄河洪水流量和防洪工程可能出现的险情的性质、发展态势、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级别划分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当流量或险情之一出现时,则需要发布相应级别预警,预警级别与应急响应级别条件相同。
4.3.1.1一级预警
当黄河宁夏段可能或已经发生重现期大于20年一遇,洪峰流量大于5620立方米每秒的特大洪水,黄河堤防出现决口,青铜峡、沙坡头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危及大坝安全。
4.3.1.2二级预警
当黄河宁夏段可能或已经发生洪峰流量为4000~5620立方米每秒的大洪水时,黄河堤防和防洪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导致堤防决口,青铜峡、沙坡头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危及大坝安全。
4.3.1.3三级预警
当黄河宁夏段可能或已经发生洪峰流量为3000~40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时,黄河堤防和防洪工程出现严重险凊,青铜峡、沙坡头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4.3.1.4四级预警
当黄河宁夏段可能或已经发生洪峰流量为200~30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时,黄河堤防和防洪工程出现较大险凊,青铜峡、沙坡头水库出现较大险情。
4.3.2预警信息发布权限及内容
4.3.2.1预警发布权限
统一为自治区水利厅或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3.2.2预骜信息内容
预警级别、可能影响的范围应对釆取的措施、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发布单位要根据河段洪水流量变化和险情处置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充分利用各种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
5应急响应
5.1响应机制
根据黄河洪水流量和可能出现的险情的性质、发展态势、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响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1.1I级响应行动
应对特别重大洪水灾害,启动I级响应,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意见,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自治区防汛抗早指挥部发布。
具体响应行动:
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抗早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做出防洪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防总和流域机构。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专家组,加强值班,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在第时间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定期在相关媒体上报道洪水情况,通报现场情况,实时会商。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按照指挥部指令完成任务。
相关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全力做好黄河防汛工作。
遭受洪水淹没的地区,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当地政府立即组织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堵塞决口,及时控制险情,组织应对洪水危机。
事发地的解放军、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防汛形势进一步加重,由宁夏军区待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就近部队支援。
紧急防汛期,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对辖区河道内阻水严重的建筑等,采取轰炸、爆破等非常手段,进行清除。
5.1.2Ⅱ级响应行动
应对重大洪水灾害,启动II级响应,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或由市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意见,报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市级防汛抗早指挥部发布。
具体响应行动: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主要成员单位参加,研究防洪抢险事宜和受灾群众迁安救助等重大决策。
自治区和有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水情、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水情监测预报和重点工程的调度,并组织工作组赶赴灾区第一线指导抢险救灾,修复水毁工程。
财政、民政部门及时提供救灾资金和物资援助,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灾区实施医疗救护。
对受灾情况统计,及时上报国家防总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发生人员伤亡的,在24小时内上报国家防总,自治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5.1.3Ⅲ级响应行动
I级应急响应由市级防汛抗早指挥部发布。
受灾地市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较大洪水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5.1.4Ⅳ级响应行动
IV级应急响应由县级防汛抗早指挥部提出意见,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
受灾地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较大洪水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5.2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船舟等救援设备,抢救受困群众。
5.3工程抢险
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的堤段,要进行除险加固,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公路、铁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协调运力,有限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
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4安置受灾群众
安置转移受困群众,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
在受灾地区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
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和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
5.5卫生防疫
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检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6加强监测
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收集本行业各类灾害观测数据,密切关注灾区情况变化,及时发布气象灾害、早情汛情、地质灾害等灾害预警信息。
5.7防御次生灾害
组织对水库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5.8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
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9社会动员
出现洪水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灾害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必要时,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0信息发布
按照分级响应原则,洪水灾害信息发布工作由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重大以上洪水灾害信息发布工作以自治区防指名义发布,较大洪水灾害信息发布以自治区或市级防指发布,一般事件以市级或县级防指发布。
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灾害调查与评估
水利、民政、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应急结束
在减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发生洪水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迫究
对于在黄河抗洪抢险救灾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黄河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自治区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预案的宜传、培训和演练。
本预案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报自治区应急办批准,附件《黄河宁夏段防御洪水技术方案》由自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修订下发。
每5年对预案评审一次,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各市防汛抗早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重点工程的防汛应急预案。
7.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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