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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
Q/CYCJ/ZY
哈尔滨市昌运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Q/CYCJ/ZY-01~10
作业指导书
版次:
第二版页次:
1~19
编写:
李敏日期:
2016-01-01
审核:
李晶日期:
2016-01-01
批准人:
黄玉日期:
2016-01-01
分发编号:
持有人:
受控章:
2016-01-01发布2016-01-10实施
哈尔滨市昌运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作业指导书目录
一.作业指导书
1.Q/CYCJ/ZY-01-2016检测线仪器操作作业指导书
2.Q/CYCJ/ZY-02-2016机动车外检作业指导书
3.Q/CYCJ/ZY-03-2016尾气检测作业指导书
4.Q/CYCJ/ZY-04-2016引车员作业指导书
二.质量管理制度
5.Q/CYCJ/ZY-05-2016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6.Q/CYCJ/ZY-06-2016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7.Q/CYCJ/ZY-07-2016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8.Q/CYCJ/ZY-08-2016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处理制度
9.Q/CYCJ/ZY-09-2016检测过程中发生故障处理制度
10.Q/CYCJ/ZY-10-2016原始记录填写、审核、保管制度
检测线仪器操作作业指导书
Q/CYCJ/ZY-01-2016
1.汽车车速度表检验台
根据国家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E.1.条。
操作步骤:
车速台仪表通电预热后将仪表调零,然后将车辆驶上车速台,使该车驱动轮停止在滚筒上。
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启动该车,带动车速台滚动。
稳步加速,到达规定的测试点40km/h时稳住车速,记录车速台仪表的示值和转速表的示值,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为32.8km/h-40km-h范围内为合格.
2.平板式检验台
根据国家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C.1.4条。
操作步骤:
引车员将被检车以5-10km/h的速度滑行,(或制动检验台生产厂家推荐的速度)滑行,置变速器于空档后(对自动变速器车辆可位于“D”档),正直平稳驶上平板;当前轮通过侧滑板时,测得转向轮横向侧滑量。
当被测试车轮均驶上平板时,急踩制动,使车辆停止,测得各车轮的轮荷(对乘用车应为动态轮荷)、阻滞力、最大轮制动力等数值,按照GB21861附录D.2规定计算各车轴的制动率、左右轮制动力差百分比、整车制动率等指标;
重新起动车辆,待车辆驻车制动轴驶上平板时操纵驻车制动操纵装置,测得驻车制动力数值,按照附录D.2规定计算驻车制动力百分比;
车辆制动停止时如被测试车轮已离开平板,则此次制动测试无效,应重新测试;
对制动反应迟缓的车辆,必要时应连接踏板开关信号,检验车辆制动协调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4.全自动前照灯检测仪
根据国家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D.3.1条。
操作步骤:
车辆沿导线居中行使至规定的检测距离处停止,注意车辆的纵向轴线应与引导线平行(如不平行,车辆应重新停放,或采用车辆摆正装置进行拨正);置变速器于空挡,车辆电源处于充电状态,开启前照灯远灯光;给自动式前灯照检测仪发出启动测量的指令,仪器自动搜寻被检测
其远光发光强度及远光照射位置移值;被检前照灯转换为近光光束,自动式前照灯检测其近光光束截止线,或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照射位置偏移值。
检测完毕.
5.汽车侧滑检验台
根据国家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F.1条。
操作步骤:
将汽车对正侧滑检验抬,并使方向盘处于正中位置使汽车沿台板上
的指示线以3km/h-5km/h车速平稳前行,在行进过程中,不允许转动方向盘转向轮通过台板时,测取横向侧滑量.检测完毕.
6.汽油车废气分析仪计
根据国家标准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根据国家标准DB23/1061-2013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排气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加载工况法)。
操作步骤:
打开电源仪器进入预热状态屏幕提示:
“正在预热请等待.....30:
00”以倒计时方式显示。
待预热完毕后仪器将自动调零,待仪器自动调零完毕后仪器将自动进入工作状态,可以随时采取数值。
7.不透光度计
根据国家标准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操作步骤:
打开电源仪器进入预热状态屏幕提示:
“正在预热请等待......15:
00”以倒记时方式显示。
预热倒计时结束后,仪器将进行自动校准,并进入“主菜单”界面。
此时可使用键将光标移至“实时测试”菜单项前,按K键确认后,仪器将进入实时测试界面。
该界面可动态显示不透光度(N).光吸收系数(K).转速和油温的瞬时值和最大值,在该界面下可进行加载稳速试验和单次自由加速试验,并取数值。
8.二、三轮机动车车速表检验台
根据国家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E.1条,摩托车及最高设计车速大于40km/h的轻便摩托车应进行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操作步骤:
a)将车辆被测试车轮推上车速表检验台的前、后滚筒之间;
b)扶正方向把,启动夹紧装置夹紧非测试车轮,使被测车轮尽可能与滚筒成垂直状态;
c)启动电机逐渐加速,当车辆速度表指示值达到规定的检测速度(30km/h)时,读取车速表检验台的数值,数值在23.6km/h~30km/h时为合格;
d)检测完毕,关闭电机,松开车轮夹紧装置,将车辆推下车速表检验台。
9.轮偏检测仪
根据国家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两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及边三轮摩托车的主车应进行轮偏检验:
a)将被检机动车推行至轮偏检测仪,并使前、后轮分别处于相应的前、后夹紧装置的中间位置;
b)使摩托车处于直线行驶的状态,轻扶方向把,启动车轮夹紧装置;
c)测取前、后轮偏移量数值(mm);
d)测试结束后,松开前、后轮夹紧装置,把被检机动车推下轮偏检测仪。
机动车外检作业指导书
Q/CYCJ/ZY-02-2016
1.车辆外观检查
根据国家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的规定,进行①车身外观;②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③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④轮胎;⑤号牌及号牌安装;⑥加装/改装灯具;共6项检验。
外观检验主要采用目视的方法检查,必要时应用钢直尺等量具测量相关尺寸参数。
(1)车身外观检验内容与方法见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6.4.1。
(2)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检验内容与方法见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6.4.2。
(3)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检验内容与方法见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6.4.3。
(4)轮胎检验内容与方法见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6.4.4。
(5)号牌及号牌安装检验内容与方法见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6.4.5。
(6)加装/改装灯具检验内容与方法见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6.4.6。
2.底盘动态检验
根据国家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的规定,进行①转向系;②传动系;③制动系;④仪表和指示器;共4项检验。
底盘动态检验由引车员驾驶被检车辆起步并行驶一段距离,检验转向系、传动系、制动系。
检验内容与方法见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6.6。
3.机动车线外检验发现不合格项处理
检验出现否决项不合格的情形时,检验员应继续进行其他线外检验项目的检验。
不合格项不会影响仪器设备检验结果的,还应进行线内检验。
发现其它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情形时检验员应在人工检验记录单备注栏内记录不符合现象。
尾气检测作业指导书
Q/CYCJ/ZY-03-2016
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特制定尾气作业指导书。
根据国家标准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根据国家标准DB23/1061-2013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排气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加载工况法)。
1.在尾气未检测前,检验人员、操作者打开电源,预热10—30分钟。
2.经检查设备、仪器无异议时,可进行工作,车主领取尾气信息管理登记表,按行车执照填写好,经驻站监理审查合格到登录室登录后,方可上线。
3.上线时,由试车员将被检车辆开到工位,将档位置于空档位置。
按显示屏指令进行加速、减速。
尾气检测工作人员按程序指令在适当时将测试探头插入被测车辆的排气管内,并且用卡子固定好(探头深度为15—20mm)按遥控器上确认键,而后进行高怠速和怠速检测,检测完毕后,取出探头,将车向下一工位。
4.车主到大厅领取检测报告书,如果不合格进行治理,复检直至检测合格,到签章处领取合格证。
5.测量后的探头,前端温度非常高,应特别注意,切勿触摸,以免烧伤。
工作结束后,操作者应关闭电源,并对仪器进行检查,做到及时维修和保养。
引车员作业指导书
Q/CYCJ/ZY-04-2016
1.引车员领取表取车钥匙将待检车开到指定机动车检测线上。
2.等待显示屏出现被检车辆信息。
3.对于汽油车,将车辆驱动轮驶上底盘测功机,按显示屏指导进行操作进行简易工况法排放检验,对于柴油车进行不透光度检验。
4.将车辆驱动轮驶上车速表检验台,按显示屏指导进行操作,检测出车速表指示误差。
5.按显示屏指导进行操作,被检车辆正直居中行驶,各轴依次停放在轮重仪上,并按仪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停放,分别测出静态轮荷(轮重、制动分列式)。
6.按显示屏指导进行操作,被检车辆正直居中行驶,将被测试车轮停放在滚筒上,变速器置于空档;依次检测前、后轴左右轮阻滞力、行车制动力和手制动力。
检验行车制动时,检验员按显示屏指示在5s~8s内(或按厂家规定的速率)将制动踏板逐渐踩到底(对气压制动车辆)或踩到制动性能检验时规定的制动踏板力。
7.按显示屏指导进行操作,将车辆沿引导线居中行驶至规定的检测距离处停止,车辆的纵向轴线应与引导线平行,如不平行,车辆应重新停放;置变速器于空档,车辆电源处于充电状态,开启前照灯远光灯;依次检测前照灯其远光发光强度及远光照射位置偏移值。
被检前照灯转换为近光光束,检测其近光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的照射位置偏移值;
8.按显示屏指导进行操作,将车辆正直居中驶近侧滑检验台,并使转向轮处于正中位置,在驱动状态以不高于5km/h的车速平稳通过侧滑检验台,车辆通过侧滑检验台时,不得转动方向盘;b)不得在侧滑检验台上制动或停车。
9.按显示屏指导进行操作,车辆停放在地沟上方的指定位置,发动机停止运转,引车员配合来回转动方向盘,检查转向器固定情况和在转向过程中有无干涉或摩擦痕迹/现象。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标准和检修制度
Q/CYCJ/ZY-05-2016
1本公司所有仪器设备都是公有财产,是保证我公司检验工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工具,必须爱护。
2仪器设备专人使用和维护,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建立使用档案。
3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按说明书的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
4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说明书规定及有关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
5仪器设备必须定期由省质量院校准标定,严禁超期使用。
6仪器设备的检修按需进行,可由专业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全面的性能和精度检验,确认已达到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状态后方可投入使用。
7仪器设备不准随意拆卸改装,如确有必要,经经理
批准。
8仪器设备借出必须登记,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批准。
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Q/CYCJ/ZY-06-2016
1质量负责人主管检测室的检测质量工作。
2检测工作应严格按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检测方法和实施细则进行。
3检测记录要由总检审核,并存入磁盘备查。
保存周期2年。
4质量负责人要定期检查质量管理手册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5质量负责人要随时掌握设备动态,保证检测设备的检测精度。
6对操作人员应定期考核,手动线使用时,每项检测要两人操作,检测人员读数,记录人员复诵记录,以防发生数据误差,边缘数据应重复三次。
7审核人对报告的结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查清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核检测,对复核的情况及处理结果作业记录。
8(总检)对报告的结果、结论承担主要法律责任。
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Q/CYCJ/ZY-07-2016
1检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a.检测车辆损坏,资料、附件丢失,损坏;
b.检测报告单或申报记录丢失;
c.由于人员、检测设备、仪器、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错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验结论错误;
d.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e.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事故按其经济损失分以下几种:
3事故发生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好现场,通知公司质量负责人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发生事故单位填写事故报告单,报经理办公室。
5事故发生后五日内,由经理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类似事故发生。
6事故发生后,一周内经理对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及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7书面报告的副本,交档案室存档备案。
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处理制度
Q/CYCJ/ZY-08-2016
1我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均对委托人负责到底,委托人对检测报告提出异议时,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接待并进行处理。
2接受委托人提出的异议后,首先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分析调查原测试的全部过程及所有仪器设备的状况,制定复测方案。
3在质量负责人的监督下,由专业人员进行复测。
4复测时,采用与原测试相同的试验条件复测,
两次测试数据若无显著差异,两次结果有同等效力,取两次检测的平均值作为代表值,向委托人收取两次检测费。
若两次检测结果有显著差异,则以复测结果为最后结果,对委托人只收取一次检测费。
5委托人若要求送其它单位检验,则除更高一级的法定检测机构外,其它任何检测机构发出的检测报告,均不能作为否定本公司结论的依据。
委托人送更高一级法定检测机构的复检样品,必须确保和我公司原接受的被检车为同一台车,并且为同一条件。
6委托人异议的处理结果,除通知提出异议的委托人以外应按原检测报告的报送范围向有关部门报送并存档,但不得向范围外扩散。
7对确因检测人员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规程和制度造成的检测结果失实,应由质量负责人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追究其经济责任。
检测过程中发生故障处理制度
Q/CYCJ/ZY-09-2016
1检测过程中发现故障时,应即时报告质量监督员,听从质量监督员统一指挥处理,任何工位不得擅自处理。
2在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停气等)而中断检测者,应将情况记录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故障情况、原因、处理方法、调试结果等)。
3因检测仪器、设备故障而中断试验者,必须将损坏的仪器、设备修复,重新检定合格后,才能开始检测。
4凡操作者或室内能自行处理的故障应立即处理,并向技术负责人提出一份事故(故障)处理报告。
5凡室内无力处理的故障,应及时向公司技术负责人汇报。
6凡属仪器、设备本身故障,应将处理结果记入设备档案。
(附故障处理记录)
原始记录填写、审核、保管制度
Q/CYCJ/ZY-10-2016
1检测报告的填写、审核、保管制度
a.检测报告是证实被检汽车质量的重要文件。
必须正确认真填写,不允许用铅笔书写,不允许任意改动;
b.检测报告要注明检验名称、检查负责人、整理、审核、批准、完成检测日期;
c.填写检测报告、文字要简练准确、字迹清楚、结论要明确、实事求是;
d.检验报告经审核、批准、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报告应及时提出,不得延误;
e.检测报告应存档,交上级管理部门。
4.6.2工作计划、实施、总结制度
a.经理或指定专人按时参加上级质检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
b.每月召开一次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公司本月工作计划;
c.每季召开一次全体检测人员会议,布置检查总结本季工作、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文件、指示、经验;
d.根据情况组织受检企业、检验负责人的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
e.组织检测人员学习业务知识,贯彻执行标准、法规,并检查执行情况;
f.质检人员按分管网络深入受检企业和汽车使用单位,了解汽车的质量、性能、技术条件、使用情况及检测技术,以交流丰富和提高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
g.每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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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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