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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2年修改)
宜章县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
前言1
第一章总则1
第一节指导思想1
第二节规划目的1
第三节规划原则1
第四节规划依据1
第五节规划范围2
第六节规划期限2
第二章区域概况3
第一节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3
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3
第三章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4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4
第二节土地利用特点4
第三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4
第四节土地利用潜力5
第四章土地利用战略5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5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5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重点5
第五章规划目标6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6
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6
第六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7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7
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用途管制9
第一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9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9
第一节农用地布局12
第二节城镇用地布局12
第三节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13
第四节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布局13
第五节交通用地布局13
第六节水利设施用地布局13
第七节其他建设用地布局13
第八节生态用地布局13
第九章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14
第一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4
第二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措施14
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14
第十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15
第一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15
第二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15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与压覆矿产评估15
第一节中心城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6
第二节中心城区压覆矿产查询与评估16
第十二章乡(镇)土地规划控制17
第一节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控17
第二节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控要求17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8
第一节加强土地规划的法制建设18
第二节完善规划体系确立规划权威18
第三节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18
第四节改革和完善土地利用的经济运行机制18
第五节建立和完善土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18
第六节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配套措施18
第七节强化规划实施的政府目标责任制18
第八节增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能力19
第十四章附则19
附表1宜章县2005年和2012年土地利用结构表1
附表2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修改方案2
附表3宜章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3
附表4 宜章县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分解方案4
附表5宜章县2006-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解方案5
附表6 宜章县2006-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分解方案6
附表7 宜章县2006-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分解方案7
附表8 宜章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结果8
附表9 宜章县200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10
附表10 宜章县2006-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13
前言
《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并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增强依法用地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由于受当时编制背景的限制,对“郴州市加快城市建设,推进郴资桂一体化发展战略”考虑不足,致使现行规划相关用地指标不能满足宜章县(以下简称“本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11]29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2]1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本县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编制《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2年修改)(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引导本镇域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2年为修改年,2020年为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本县域内的所有土地。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正确处理经济发展、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合理供给的关系,构建结构协调、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以增强土地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保证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进程,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把宜章县建设成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基地、粤港澳的后花园”,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保护耕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确保宜章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第三节规划原则
1、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结合县域实际,认真落实“五个统筹”基本要求。
2、切实保护耕地,重视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共生共融。
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融入“9+2”泛珠三角区域经济体系和郴州“半小时”经济圈,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合理安排各项用地,使土地资源禀赋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4、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5、构建土地管理新模式,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05]4号)
三、技术规范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5、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规办法[2009]15号)
6、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5]114号)
7、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66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9、《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2]10号)
四、相关规划
1、《郴州市2011-201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郴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宜章县2011-201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4、《宜章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6-2015年)》
5、《宜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年)》
6、《宜章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
7、《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8、《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第五节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宜章县行政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2117.84平方公里,包括11个镇、16个乡。
第六节规划期限
2012年为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
第二章区域概况
宜章县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南端,南岭山脉东段的北麓。
地处东经112°37′35″-113°20′29″、北纬24°53′38″-25°41′53″之间。
东与汝城县和广东省乐昌市毗邻,南与广东省阳山县、乳源县交界,西与临武县和广东省连县相连,北与苏仙区、北湖区、资兴市接壤。
境域南北长90公里,东西宽71公里,土地总面积2117.84平方公里,占湖南省土地总面积的0.98%。
县域地理位置独特,区位优势明显,为湖南交通要冲之地,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和G107国道均由县域入境广东。
第一节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
县域地处南岭山区,地貌以山地为主,山地、丘陵、岗地、平原等类型并存,山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2.22%,而平原比重甚小,仅占10.25%。
各类地貌的分布,大体上从南、北部向中部,从西部向东部,形成中山-中低山-低山-丘陵-岗地-平原的逐级过渡、梯状分布的格局。
县域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属中亚热带南部季风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8.3℃,1月平均气温7.1℃,7月平均气温28.1℃,≥10℃积温5728.8℃,多年平均降水量1393毫米,热、水、光同季集中,资源组合较好,农业利用有效性高,为湖南省气候生产潜力较高的地区之一。
境内河流众多,有策水河、武水河、长乐水、玉溪河、章水河、渔溪河等大小河、溪276条,其中属于珠江水系的259条,属湘江水系的17条,全县多年平均径流深855.4毫米,多年平均径流系数0.575,水资源总量28.56亿立方米。
境内土壤以红壤为主,土质肥沃,适宜耕种。
县域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植被繁茂,森林覆盖率达56.45%,生物资源丰富。
县域成矿地质条件良好,矿产资源丰富,有金、银、铅、锌、锡等矿产36种,其中钨、锡、铅、锌等有色金属矿产、煤及部分建材原料矿产储量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产地和全国重点产煤县。
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012年,全县辖11个镇、16个乡,总人口585342人。
2012年,全县实现GDP1095600万元,占郴州市总量的9.89%,列郴州市第6位,实现财政收入104200万元,居郴州市第6位。
三次产业结构为18.72:
61.04:
20.24,形成了以有色金属、煤炭、电力、新型建材、鞭炮纸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
在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社会日益进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2012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65元。
第三章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2012年,全县土地总面积211784.72公顷。
农用地188325.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92%,其中,耕地3586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3%,主要分布在县域中南部,以城南乡、一六镇、天塘乡、黄沙镇和岩泉镇耕地面积最大;园地8997.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5%,主要分布在县域西南部和东北部,以迎春镇、浆水乡和梅田镇园地面积最大;林地135736.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09%,集中分布于县域南部和西北部,莽山乡、城南乡、白沙圩乡和黄沙镇林地面积最大;其他农用地7729.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5%。
建设用地12694.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9%,其中,建制镇用地1598.21公顷,占建土地总面积的0.75%,主要分布在城关镇、白石渡镇和梅田镇;农村居民点用地717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9%,以城南乡、黄沙镇和一六镇面积最大;采矿用地1094.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2%,主要分布在瑶岗仙镇、麻田镇、梅田镇和浆水乡;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11.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主要分布在一六镇、太平里乡、瑶岗仙镇和城南乡;交通水利用地2031.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黄沙镇、城南乡和沙坪乡交通水利用地面积最大;其他建设用地279.3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13%,主要分布在白石渡镇、杨梅山镇和一六镇。
未利用地10765.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8%,其中,水域1629.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7%,主要分布在莽山乡、栗源镇、东风乡和梅田镇;自然保留地9135.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1%,以迎春镇最多,赤石乡和平和乡次之。
第二节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和耕地为主
全县林地135736.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09%,集中分布于县域南部和西北部,全县耕地3586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3%,集中分布在县域中南部。
二、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
全市土地利用率95.10%,较全国平均水平高19.32个百分点,土地垦殖指数达31.35%,较全省平均水平高13.46个百分点。
三、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东北部山地丘陵区,矿产资源丰富,矿业较发达,土地经济密度较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为136.5万元/平方公里;中部丘陵盆地区,自然条件优越,耕地和园地比重大,城镇、交通等建设用地相对集中,土地经济密度最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为430.2万元/平方公里;南部中山区林木生长条件优越,林地面积广,土地经济密度较低,单位面积土地产出仅为91.2万元/平方公里。
第三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地矛盾日益显现
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35535.24公顷,到2012年,耕地面积为公顷35861.50公顷,9年间净增加326.26公顷,而人口数量则由2005年的559617人增加到2012年的585342,净增25725人。
人均耕地面积逐年下降,并呈加速减少的趋势,已由2005年的0.063公顷/人下降至2012年的0.061公顷/人,越来越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警戒线水平,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二、建设占用农用地较多
2005-2012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1031.84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563.00公顷。
如何既保护好农用地,又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建设用地的供应,仍将是县域未来发展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
三、建设用地总体布局不尽合理
建设用地布局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下形成的,从全县各个区域的协调发展论,区域建设用地总量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经济发展的要求,但在县域范围内建设用地布局仍有不合理之处:
一是部分建制镇的城镇用地规模偏小,而这些建制镇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快,但建制镇的用地规模偏小,难以适应当地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二是部分偏远乡镇交通设施建设滞后,交通设施落后,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物流、人流通畅。
四、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布局零散,对生态环境影响明显
县域矿产资源丰富,矿山企业较多,形成了较多的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12年,全县采矿用地1094.38公顷。
受资源赋存的影响,除瑶岗仙、麻田、梅田和城南四个乡镇采矿用地规模较大,布局较为集中外,其余各乡镇均为零星散布的小面积采矿用地,如赤石乡等16个乡镇采矿用地面积均不足5.00公顷。
由于用地分散且规模小,难以进行污染处理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加上县域采矿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多为有色和黑色金属、煤炭采掘及冶炼等污染较为严重的产业用地,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
第四节土地利用潜力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潜力
县域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较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潜力4508.02公顷,其中耕地整理可补充耕地652.04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可补充耕地807.68公顷,土地复垦可补充耕地622.17公顷,土地开发可补充耕地2426.13公顷。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
全县共有闲置未用、低效利用等低效用地76.78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低效用地58.48公顷,工矿低效用地18.30公顷。
对这类低效用地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利用强度和水平。
第四章土地利用战略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紧跟全省“3+5”城市群、“郴资桂一体化”发展步伐,立足郴州市“半小时”经济圈,抓住沿海产业梯度转移的大趋势,充分利用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在产业承接、招商引资、靠大联强、产品外输等方面有新突破,使粤港澳地区成为宜章县最重要的农副产品、工业产品销售或转口市场以及旅游、服务市场,努力把宜章建设成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基地。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原则和要求,顺应泛珠三角、郴韶赣三角区域合作加强的大趋势,围绕宜章县“开放带动、产业转型、科教兴县、统筹发展”战略,确定未来15年县域土地利用战略目标是:
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放在首位。
县域耕地、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地势较平坦的中南部,同时此区域又是二、三产业发展的主要区域,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与城镇建设、二、三产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规划期内要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总体目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未来十几年,县域经济将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将实施开放带动、转型提升、科教兴县和统筹发展四大战略,以增强区域发展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激活以G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京广铁路、宜连高速公路为纵线,以S324省道、厦蓉高速为横线和紧邻粤北地区225.8公里边界线的“三线脉络”,形成以县城为中心的中部综合经济区,以梅田为中心的西部综合经济区,以岩泉为中心的南部综合经济区和以里田为中心的东部综合经济区。
优化产业用地结构,扬长避短发展与周边市县互补的产业,建设有湘南特色的物流集散和原材料加工工业基地,将区位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形成高效的土地利用结构。
三、统筹城乡土地利用
县域城乡发展存在较大差别,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村居民点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水平仍然较差,为此,规划期内要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逐步消除城乡土地利用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进程。
以逐步消除城乡差别为目标,以城带乡,逐步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各行业的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新增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大力推行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提高用地效率。
积极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逐步形成“人口向城镇集中,集约发展;工业集中布局,规模发展;商贸向物流中心集中,多元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
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保护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也是确保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键。
为此,要严格划定生态用地管制区域,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明确划定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用地区、生态公益林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矿山生态修复用地区、生态建设核心区等不适宜作为建设用地的区域。
同时,加强对风景旅游用地资源的保护,严禁在风景旅游用地区进行大规模开发。
第五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GDP达到183.5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8.0%,三次产业的比例调整为10:
42:
48,人均GDP达到30795元,总人口达到59.7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45.22%。
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410.00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7350.00公顷;新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910.23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766.56公顷。
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173.01公顷以内。
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922.88公顷以内。
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795.21公顷以内。
到2020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4.39公顷以内。
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
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766.56公顷,其中耕地整理补充耕地142.19公顷,村庄整理补充耕地112.95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21.22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490.2公顷。
四、土地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
到2020年,全县林地比重达到64.42%;全县矿山生态破坏恢复治理率达到80%;各类生态保护区用地总面积达到72753.3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4.88%。
五、土地利用效率指标
到2020年,全县土地利用率达到94.91%,万元GDP占用土地面积为0.11公顷。
第六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1、将保护耕地置于土地利用的首位,对现有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2、基本稳定园地和牧草地规模,着力搞好园地内部结构调整,努力提高牧草地利用率。
3、保护和经营好现有林地,严禁过度采伐和毁林开垦,通过荒山绿化、植树造林,增加林地面积。
4、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5、适度扩展交通水利用地规模,改善交通水利条件,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对土地的需求。
6、合理开发未利用土地。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一、农用地
2012年,全县农用地188325.2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8.92%;2020年,全县农用地187914.7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8.73%,较2012年减少410.43顷。
(一)耕地
2012年,全县耕地35861.5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6.93%。
到2020年,全县耕地35243.4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6.64%,较2012年减少618.10公顷。
(二)园地
2012年,全县园地8997.1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5%。
到2020年,全县园地8818.3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16%,较2012年减少178.81公顷。
(三)林地
2012年,全县林地135736.6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4.09%。
到2020年,全县林地136432.5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4.42%,较2012年增加695.86公顷。
(四)其他农用地
2012年,全县其他农用地7729.8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5%。
到2020年,全县其他农用地7420.5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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