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工作手册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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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工作手册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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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工作手册6
考试偶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一、考生未带准考证
不准进场。
如属忘带准考证,经带队教师或有关方面证明确系本场考生并由主考批准,可先安排考生进场,但考生应委托他人取回,在本场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交监考人员检查无误后,该生本场考试有效,否则无效。
因送考老师集中保管学生准考证而未及时送到考点,出现大面积考生未带准考证,经带队老师或有关方面证明确系本考点考生,由主考批准,经监考老师核对准考证存根后,允许考生进场。
在本场考试结束前由送考学校负责把考生准考送到该考点,再由主考把准考证分送到各试场,本场考试结束前未送到准考证的,该场考试无效。
(如确系遗失了准考证的考生,确定身份后,联系当地招办办理补发。
二、考生迟到超过十五分钟
不得再参加本场考试
三、开考前和考试中间监考员发现考生与准考证或存根上的照片不符
监考人员应先报告主考调查,于该科考试结束后将该考生带至考点办公室,由主考核实情况,如确系代考,监考人员须详细填写《2012年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并由代考者签名确认其代考行为。
四、试卷启封后,如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曾被拆封的异常迹象
监考员应立即报告主考并暂停拆封。
主考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入《考场特殊情况登记表》,如果属正常破损等情况,登记后即可拆封分发试卷;如确有怀疑泄密等情况,应马上逐级上报市招办,并立即追查原因。
五、试卷启封后,发现与该场所考科目不符,或部分试卷错装、混装
监考人员立即装入试卷袋内,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监考人员不能离开考场,就近流动监考人员向主考报告,主考核实后向考区主任报告,经批准后启用备用卷,另派未接触装错科目试卷的流动监考人员监考。
对原监考员采取隔离措施,至错装试卷科目考完为止。
因此延误开考时间,可将考试结束时间延长30分钟以内。
六、启封后,发现份数不足,多张,或者缺张、少页、重印、漏印、损坏等无法使用时
监考人员立即报告主考批准,启封备用卷解决,若启用备用卷数量不够时,可使用尾数考场的“余卷”,当动用“余卷”、“备用卷”仍不能解决问题时,主考应立即报告考区主任或当地招生办同意,采取复印或把试题抄在黑板上,发给考生八开白纸答题等果断措施。
同时,县(市、区)招办要将具体情况和解决办法尽快报市招办。
记录处理事情的时间。
因此而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可延迟考试结束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发现试卷袋内有多余的试卷,将异常情况记入《考场特殊情况登记表》,多余的试卷排放在最后,仍放回原试卷袋内。
七、开考后,发现部分试卷错装、混装,或在该场考试科目的试卷上印有未开考的试题
监考人员应立即将这些试卷收齐密封,不准再扩散范围,监考人员和考生均不能离开考场。
由场外流动监考人员报告主考,并报考区主任批准启用备用卷考试。
错发试卷封存到保密室内,并对接触错发试卷人员、考生立即采取妥善隔离措施,直至错发(印)科目考结束前30分钟。
为了避免引起误解,对此类问题不应传播。
在适当范围内说明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以安定人心。
八、个别考生的试题印刷字迹不清
监考人员应将正确的字、句写在黑板上,而不要轻声地在该考生边上回答,以免引起其他考的猜疑,同时告诉考生,不要在试卷上涂改。
监考人员对考生提出涉及试题内容的询问,不作任何解释。
九、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
监考员应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或光盘,并由主考及时报告县(市、区)招办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十、听力考试进行中途,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
应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或光盘。
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县(市、区)招办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如在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进行笔试部分考试。
在此期间内积极解决。
在笔试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的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县(市、区)招办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十一、听力考试开始时或进行中途,放音设备出现故障
应及时换用备用的放音设备,其他参照九、十条处理。
十二、听力考试进行中,因自然现象或无法预计的因素干扰造成考试受到影响的
处理办法参加照十、十一条相关规定。
听力偶发事件,考点应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报县(市、区)招办。
同时,县(市、区)招办要将具体情况和解决办法尽快报市教育考试院。
其中有问题的磁带应单独保存,考后送市招办复查
十三、所有试卷某处印刷字迹不清,或明显漏印字句。
监考人员立即报告主考,由主考请示县招办答复后,由监考人员将正确的字句写在黑板上,并告诉考生在试卷上改过来。
如无答复,应告诉考生,按自己的理解答题。
十四、答题纸上条形码粘贴错误
当发现条形码粘贴错误时,监考人员不要自行纠错,应立即报告主考,并将错误情况填写到《考场特殊情况登记表》上,由市招办在评卷时统一处理。
若考生发现粘贴错误并提出询问时,要告知考生,条形码粘贴错误不会影响其考试成绩。
十五、A、B答题纸分发错误
当发现A、B答题纸分发错误,监考人员不要自行纠错,应立即报告主考,并将错误情况登记到《考场特殊情况登记表》上,由市招办在评卷时统一处理。
若考生发现A、B答题纸分发错误并提出询问时,要告知考生,分发错误不会影响其考试成绩。
十六、考生在考试时突然发病暂不能继续考试时
由场外监考负责护送发病考生到考点医务室或医院就诊。
在本场考试时间内能恢复并能继续考试的,由场外监考护送回考场;如病情严重不能继续考试的,应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劝其停考,并与带队老师联系及时送往医院就治。
应做好因病停考考生所在试场考行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同时考点应视停考考生的病情,在该科考试结束后及时做好消毒工作,及时送往医院就治。
十七、验收时,发现试卷、答题纸少收、漏收时
先由监考人员在试卷和草稿纸中查找,仍未发现后,应立即启封漏收试卷、答题纸的考场,并进行仔细检查,同时沿该考场到考务办公室的路线进行查找,如仍找不到,应督促二位监考人员仔细回忆收卷时的情景,以确定考生是否携卷离场,同时应迅速通过该生所在的学校、班主任,尽快找到这位考生,并直接仔细了解情况,与监考人员和考生的谈话都应做好笔录。
对此类问题的处理要控制知情范围,不传播,要耐心的做思想工作,以安定人心。
发生该类问题时,应注意及时在适当范围内说明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十八、关于试卷袋内漏放密封条的处理
可用与原封条相当形状的白纸密封试卷袋,由二位监考在密封条上签上签齐缝名,并在试卷袋上写明情况,同时填《考场特殊情况登记表》。
答题纸、试卷、草稿纸的回收与密封要求
一、答题纸的回收与密封
(一)答题纸以考场为单位(30份),分科目分别回收、密封。
(二)开考15分钟后,用红色印泥在缺考答题纸的“姓名”栏处加盖“缺考”章;并用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写上缺考考生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缺考标记;在空白答题纸的“姓名”栏处加盖“空白”印章。
(三)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收齐排好。
缺考的答题纸仍按准考证号的位置排定,空白的答题纸排放在最后,同侧同面,无误后套上塑料袋装入答题纸袋内。
回收时要防止折叠、撕破、受潮。
(四)经考务验收人员检查答题纸袋填写完整正确、答题纸张数准确无误后,监考员用封条密封(粘贴封条时,浆糊不宜过多,勿使试卷粘连,或试卷与试卷袋粘连),并与验收人员在试卷袋上共同签名负责。
(五)评卷后的答题纸县级招办还须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统一封存半年。
二、试卷和草稿纸的回收与密封
(一)试卷以考场为单位(30份),分科目回收、密封。
(二)试卷、草稿纸收齐集中后由考点交县级招办统一封存半年。
三、在试卷交接过程中,如发现有错封、漏封或密封破损,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按市、县教育考试机构的统一规定,将答题纸、试卷、草稿纸送到指定地点。
答题纸、试卷、草稿纸的保管、保密运送、交接均按试卷的相应规定办理。
统一评卷前,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答题纸。
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特殊情况登记表
县(市)考点考场号考试科目
殊情况记载栏
答题区域错误:
A、B答题纸分发错误:
试卷印刷质量问题:
其它类问题上:
监考教师(签名)考点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县市区招办意见
县(市、区)招办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市招办意见
市招办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
注:
1、凡考场发生的违规外的特殊情况请按表列类别登记于此表。
2、此表于6月15日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台州市201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备用卷启用审批表
考点
考场号
科目
启用原因及使用情况记录
审批意见
考点主考签名:
副主考签名:
审查意见
考区
主任签名:
招生办
启封时间
甲:
年月日时分监考员签名
乙:
说明:
1、考场内发现试卷份数不足、缺页、试卷严重破损等情况可申请启用备用卷。
2、启用前须经考点正、副主考报考区主任同意。
3、备用卷须在考场内启封。
附1:
考生守则
一、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诚实应考。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凭《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及毛巾(擦汗用须拧干)、无商标纸的饮料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考生领到答题纸后,应先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再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
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七、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英语科开考铃响后不得入场)。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所有试题答案须全部答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其中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必须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
九、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遇答题纸、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
整理好自己的答题纸、试卷和草稿纸等。
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附2:
监考员职责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检查试卷袋和答题纸袋密封完好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正确粘贴各考试科目答题纸上的考生条形码。
四、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一)》中的第五条、第六条),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五、检查考生《准考证》,督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六、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七、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并填写《考场特殊情况登记表》。
八、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
九、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作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十、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一、开考15分钟后,负责缺考考生答题纸的有关栏目的填写(填涂)。
十二、收理、清点、密封考生的答题纸,负责填写答题纸袋、试卷袋封面各栏目。
十三、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
附3:
巡视员职责
考点巡视员,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挑选作风正派、严守纪律、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身体健康的同志组成。
其职责是:
一、在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分赴各考区、考点、协助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考点,搞好考试工作。
二、要认真学习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熟悉《考试实施程序及指令》、《监考员职责》和《考生守则》等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三、市派出机构巡视员应在考前一天到达指定地点,检查并协助县(市、区)招办落实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县(市、区)派出机构巡视员应在考前一天到达指定考点,检查并协助考点落实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要注重检查试卷保管保密情况,协助县(市、区)招办和考组织考试,参加考点考风考纪检查督导,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
五、有责任与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考点共同研究解决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如在讨论问题时与考区(考点)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向派出机构汇报。
六、应坚持原则,模范执行考试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切勿玩忽职守,工作结束后,分别向派出机构写出巡视汇报材料并填写《考点巡视量化考评表》。
附4:
主考、副主考职责
一、主考在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二、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布置考场及考点,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须启封备用卷,应报告考区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并须在《备用卷启用审批表》上由主考、副主考两人签名负责。
五、负责对因违规需要终止其考试的考生和因违规需终止其工作的考试工作人员及偶发事件做出及时处理。
六、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题卡、答卷装订与密封,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七、切实组织安全保卫工作,发生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区主任。
八、考试结束后,向考区委员报告此次考试情况。
附5:
考点工作人员职责
一、考务组职责
1、考务组是做好考点考务工作的主要部门,要保证执行考务工作中的具体规定,不折不扣地做好各项工作。
2、编印好考务工作手册。
3、负责落实、安排好试场,公布《考生守则》、《监考员职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表》、讯号及试场分布示意图,张贴考生座位号和试场门口的试场号、封条及准考证起讫号等标志。
4、落实考点的路标、标语、横幅等。
5、做好考点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监考人员的工作情况,督促监考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回收监考证。
6、严格按照规定领发试卷、答题纸、条形码、草稿纸,做好试卷、答题纸验收、装订、密封的检查工作。
8、用红色印泥盖好“空白”、“缺考”印章保管各科考生草稿纸,统计实考人数。
二、保卫组人员职责
1、负责好12日下午的学生实地查看试场的秩序。
(查看试场的时间为3:
30--5:
00)
2、画好(拉好)考场警戒线(需在12日下午3:
30前完成)
3、管理好13—15日校门口的进场秩序,做好门卫工作。
(考生凭准考证,监试老师凭监考证入场,家长等其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4、落实并管理好保卫和服务的学生。
(服务学生6人,保卫学生若干名)
5、负责考场安全和管理工作,保持考场周围的安静,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6、防火、防窃、防事故发生,配合领队人员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
7、与头陀派出所、交警队联系并落实工作。
8、制定中考安全预案。
三、后勤组职责
1、负责试场的桌椅门窗完好无损,试场内的字画或名言用白纸覆盖,将各考场的钥匙交给考务组。
2、准备好一个开水桶,保证开水供应。
(放在一楼走廊,供学生饮用)
3、准备好2个脸盆,2条毛巾。
(交给保卫组服务的学生)
4、准备好一个贴举报电话的举报箱。
5、安排好考生的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加强食堂食品检查,严防食物中毒。
6、做好12—15日监考老师的矿泉水发放工作。
7、做好13—15日监考老师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就餐工作。
8、根据考务组要求购置一些考试用品(2B铅笔,0.5mm黑色签字笔,胶水,小刀等),保证试场所需物品的供应。
9、安排好考点医务人员,搞好考点的卫生保健和救护工作。
10、做好备用电源的接线和检修工作。
四、宣传组职责
1、画好放大并张贴考点示意图和考场分布图。
2、写好并张贴各种宣传标语。
(校门口悬挂“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头陀镇中学考点”)
五、广播组职责
1、保证广播系统正常工作。
2、组织人员在12日下午和14日下午对所有考场的广播试播,并做好记录及汇报。
3、调试好各场考试的铃声。
4、做好考试程序的各种指令性播音。
5、严格做好15日英语听力的播音工作。
(播放听力时,所有在场人员关闭所有手机,不得在播室发出声音,监听老师做好对偶发情况的记录,并及时向主考汇报。
)
六、领卷、回卷组职责
1、凭介绍信每天上午7:
00领卷,上午考试结束后回卷并领下午试卷,下午考试结束后立即回卷(地点:
教师进修学校)
2、在接送试卷途中不得任意停留,不得搭乘无关人员,要保证三人同时在场,严防试卷遗失、泄密和破损。
3、严格履行试卷收发交接手续,做好试卷的领取、保管、回卷工作,保证不出任何差错。
4、发放试卷后,要做好备用卷的保管、保密工作,要将备用卷放进保密箱,任何时刻都要保证至少二人以上在场。
七、场外流动监考员职责
1、将各考场监考员所反映的各种情况及时向主考汇报。
2、做好特殊考生的服务工作。
(如护送发病考生到医务室,陪同上厕所的考生直至到考场)。
3、如启用备用考场,则担当备用考场的监考员。
4、每个场外流动监考员负责三个考场。
八、领队职责
1、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
2、做好考生心理辅导工作.
3、维持考生休息场所纪律,及时通知考生考试科目和时间并做好出勤点到工作。
4、维持住宿生住宿期间的纪律,做好通学生路上安全教育。
5、考前收集和保管好学生的手机和贵重物品。
6、做好考生准考证的发放工作,做到每门一发一收,考试全部结束后收齐并保管好考生准考证。
7、教育考生爱护休息场所的公共财物,结束后做好清理场地卫生工作。
附6:
试卷保密室人员守则
一、值班期间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文娱活动、私自使用电话;
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三、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密封包装;
四、不得将试卷保密室的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不得泄露密码;
五、拒绝他人索用试卷保密室门、铁柜钥匙,拒绝代领试卷;
六、在试卷保管期间,各级招考机构按规定逐级上报试卷的安全保密情况
2012中考监考老师板书一览表
考试时间
试卷页数
答题纸页数
语文
9:
00--11:
00
共6页
共4页
科学
14:
00--16:
00
共10页
共4页
数学
9:
00--11:
00
共6页
共4页
社会·思品
14:
00--15:
40
共8页
共2页
英语
9:
00--10:
40
共10页
共2页
所有试题均答在答题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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