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农村资金互助会检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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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农村资金互助会检查报告
2017年磐安县农村资金互助会检查报告
磐安县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受磐安县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我们对磐安县安文镇墨林村等50家农村资金互助会的2014-2016年的财务核算及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分别报告如下:
一、总体概况
到检查截止日,全县实存资金互助会49家(尖山镇藤潭岗村资金互助会已注销),股金总额1906.69万元,其中:
财政补助1220.00万元、会员交入股金686.69万元,全县资金互助会2014-2016年的总体情况汇总如下:
1.累计支付借款34348039.50元
2.累计收回借款26696050.00元
3.资金占用费收支情况
①.收入累计2137967.01元
其中:
收取借款占用费2041773.41元
担保费收入30550.00元
理财产品收益33808.22元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1835.38元
②.支出累计784882.77元
其中:
工作经费支出总额291458.84元
股金分红支出总额452713.93元
互助扶持支出总额40710.00元
③.结余金额1353084.24元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借款手续不完整。
如:
部分借款合同未编号、未盖资金互助会公章、审批表中无乡镇意见及签章;部分借款审批表、借款合同的担保人有2人,实际签字的只有1人;少部分借款合同未填写资金占用费率、借款人未签名;个别资金互助会借款只有审批表,无借款合同,甚至两者皆无;个别资金互助会未按规定保存借款资料,已归还借款的借款合同已不存在,仅保留未还款的借款合同;部分续借业务都未重新签订合同。
2、存在超范围、超限额、超期限借款情况。
如:
新渥镇大山下村资金互助会借给村民委员会307439.50元、新渥镇杨山村资金互助会借给杨山村委会5万元、冷水镇河南村资金互助会河南村民委员会100000.00元、冷水镇小章村资金互助会借给磐安县桃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0元(24个月)、方前镇炉田村资金互助会累计发放给磐安县方前镇炉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67000.00元、磐安县来料加工资金互助会2016年8月借给陈青华290000.00元、方前镇上山头村资金互助会借给上山头村委会10000.00元、九和乡岩甲村资金互助会借给非会员——傅为良、陈永堂各50000.00元。
3、支出用途与财政补助资金的扶贫目的不相符。
如:
磐安县来料加工资金互助会2016年该会累计购买理财产品9910000.00元,其中的部分资金为财政补助资金,这与财政补助资金的扶贫目的不一致。
4、部分资金互助会的借款支出和借款收回的金额已超过结算金额,通过现金收付而不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付。
如:
仁川镇方山村资金互助会以发放借款名义大额提取现金。
2014年1-12月银行对账单显示全年累计以农户借款名义提取现金620000.00元,账本记录显示实际发放借款414000.00元,差额206000.00元;
冷水镇河南村资金互助会2013年9月-2016年8月累计借款支出817000.00元,银行对账单显示:
银行现取支付只有220000.00元;累计收回借款本息924604.00元,银行对账单显示:
现金交存银行金额只有246382.00元,大部分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只将利息交存银行,本金未同时归还。
5、部分资金互助会分红超规定标准,大部分资金互助会的分红未经县扶贫办审批;部分资金互助会管理人员工资超过规定标准,个别资金互助会的工作经费中包括了餐费、麻将机等不合理费用。
6、部分资金互助会的管理不规范。
如:
有的村村委员会换届后,资金互助会的管理人员也同时变更,但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移交手续,造成新老班子都不管、资金互助会业务停止的局面。
7、虽然县农办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下村辅导,但因人员素质低下、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大部分资金互助会的财务人员缺乏最基本的财务知识,导致财务核算不规范。
三、建议
1、进一步加强资金互助会的组织建设和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从组织和人员素质方面确保资金互助会的借款业务合法、合规、按规定程序顺利进行。
2、鉴于现阶段我县资金互助会人员素质实际情况,要求各资金互助会的财务核算规范进行很难,建议由各资金互助会报账员定期报账、县扶贫办确定1-2个专门的财务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定期进行会计核算,以确保我县资金互助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3、规范、简化借款程序,统一制定借款审批表、借款合同,进一步明确财政补助资金所产生收益的用途及比例。
建议由县扶贫办统一规定全县资金互助会发放借款的必经程序和借款审批表、借款合同的标准格式。
4、适当提高资金互助会管理人员的报酬。
现行的资金互助会管理人员报酬标准,由县扶贫办于2013年制订,近几年人员工资上涨辐度较大,原定的标准偏低,建议进行适当调整。
5、严格执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的资金互助会进行整改,对履教不改、问题性质严重的资金互助会,建议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全县通报批评处理,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党纪、政记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说明
因各资金互助会的会计核算截止期不同,上述的检查期间(2014-2016年)为原约定的时间,各资金互助会的具体截止日详见各资金互助会的具体情况部分。
五、各资金互助会的具体情况
(一)、磐安县安文镇墨林村资金互助会
1.2014-2016年收支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
元
年份
项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合计
上年结余
77060.97
财政补助收入
0.00
0.00
0.00
0.00
会员股金
0.00
1000.00
0.00
1000.00
收回借款
660000.00
600000.00
670000.00
1930000.00
借款占用费收入
46682.00
40570.00
47212.00
134464.00
存款利息收入
336.79
328.64
253.02
918.45
收入合计
707018.79
641898.64
717465.02
2066382.45
借款支出
620000.00
630000.00
760000.00
2010000.00
工作经费
办公费
543.00
0.00
1717.00
2260.00
管理人员工资
4200.00
4200.00
4300.00
12700.00
股金分红
9050.00
14480.00
12740.00
36270.00
股金退回
0.00
0.00
0.00
0.00
扶贫资金支出
0.00
0.00
0.00
0.00
支出合计
633793.00
648680.00
778757.00
2061230.00
期末结余
82213.42
注:
2016年12月底的资金结余为银行存款82213.42元。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借款合同及审批表内容欠完整,如:
部分合同担保人只有1人、2015-2016年借款合同未填写借款占用费率、审批表中未填被担保人姓名。
(二)、磐安县安文镇羊山头村资金互助会
1.2014-2016年收支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
元
年份
项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1-8月
合计
上年结余
89810.53
财政补助收入
40000.00
0.00
0.00
40000.00
会员股金
0.00
0.00
0.00
0.00
收回借款
210000.00
290000.00
280000.00
780000.00
借款占用费收入
13140.00
20400.00
18900.00
52440.00
存款利息收入
116.45
85.74
84.84
287.03
收入合计
263256.45
310485.74
298984.84
872727.03
借款支出
300000.00
320000.00
250000.00
870000.00
工作经费
办公费
65.20
0.00
0.00
65.20
管理人员工资
2400.00
2400.00
0.00
4800.00
股金分红
11910.90
8933.13
20844.03
股金退回
0.00
19500.00
19500.00
扶贫资金支出
0.00
0.00
0.00
0.00
支出合计
314376.10
322400.00
278433.13
915209.23
期末结余
47328.33
注:
2016年12月底的资金结余为银行存款47328.33元。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①借款合同及审批表内容欠完整,如:
所有借款合同未盖资金互助会公章,部分合同无资金互助会法定代表人、担保人签名,部分借款合同未填写借款占用费率,部分审批表中无村监委会意见及签名,少部分借款合同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
②借款支出金额已超过结算金额,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而不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③2014-2016年,该会实际累计支付股金分红20844.03元,占同期借款占用费收入52440.00元的39.75%,超过30%的规定标准,同时,将县财政资金投资部分产生的收益分配给会员。
④2015年12月2#记账凭证金额与账簿登记的金额不一致。
(三)、磐安县新渥镇大山下村资金互助会
1.2014-2017年9月收支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
元
年份
项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2017年9月
合计
上年结余
1719.50
财政补助收入
40000.00
0.00
0.00
40000.00
会员股金
0.00
0.00
0.00
0.00
收回借款
0.00
80000.00
160000.00
240000.00
借款占用费收入
0.00
24105.50
0.00
24105.50
存款利息收入
181.97
0.00
454.65
636.62
收入合计
40181.97
104105.50
160454.65
304742.12
借款支出
67439.50
67439.50
工作经费
办公费
0.00
0.00
0.00
0.00
管理人员工资
0.00
0.00
0.00
0.00
股金分红
560.00
25106.00
310.00
25976.00
股金退回
4000.00
7000.00
1000.00
12000.00
扶贫资金支出
0.00
0.00
0.00
0.00
支出合计
4560.00
99545.50
1310.00
105415.50
期末结余
201046.12
注:
2017年9月底的资金结余为银行存款201046.12元。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①违规借给村民委员会307439.50元,到2017年9月22日已收回240000.00元,尚欠67439.50元。
(据会计说:
原定月利率10‰,2015年12月18日起借款不计利息),已收利息24105.50元。
②无借款合同及审批单。
本次检查中该会未提供借款合同及审批表。
③2014-2017年9月,该会实际累计支付股金分红25976.00元,占同期借款占用费收入24105.50元的107.76%,超过30%的规定标准,同时,将县财政资金投资部分产生的收益分配给会员。
(四)、磐安县新渥镇杨山村资金互助会
1.2016年3月-2017年9月收支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
元
年份
项目
2016年3月-2017年9月
合计
上年结余
0.00
财政补助收入
300000.00
300000.00
会员股金
30000.00
30000.00
收回借款
0.00
0.00
借款占用费收入
0.00
0.00
存款利息收入
772.33
772.33
收入合计
330772.33
330772.33
借款支出
310000.00
310000.00
工作经费
办公费
394.00
394.00
管理人员工资
0.00
0.00
股金分红
0.00
0.00
股金退回
0.00
0.00
扶贫资金支出
0.00
0.00
支出合计
310394.00
310394.00
期末结余
20378.33
注:
2017年9月底的资金结余为银行存款20772.33元,与账面数的20378.33元,差额394.00元系办公费用未付。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①违反章程规定,借款给非会员——杨山村委会5万元;
②借款合同及审批表内容不完整,如:
借款合同没有编号、无借款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盖章、审批表的担保人与合同的担保人不一致等。
(五)、磐安县冷水镇河南村资金互助会
1.2013年9月-2016年8月收支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
元
年份
项目
2013.9月-2014.5月
2014.6月-2016.8月
合计
上年结余
28991.87
财政补助收入
0.00
0.00
0.00
会员股金
0.00
0.00
0.00
收回借款
269000.00
579000.00
848000.00
借款占用费收入
26635.00
49969.00
76604.00
存款利息收入
203.56
331.94
535.50
收入合计
295838.56
629300.94
925139.50
借款支出
239000.00
578000.00
817000.00
工作经费
办公费
0.00
25.00
25.00
管理人员工资
0.00
0.00
0.00
股金分红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股金退回
0.00
0.00
0.00
扶贫资金支出
0.00
0.00
0.00
支出合计
249000.00
598025.00
847025.00
期末结余
107106.37
注:
2016年8月底的资金账面结余为107106.37元,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为99952.69元,现金余额7153.68元。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①违反章程规定,借款给非会员——河南村民委员会100000.00元;
②超规定限额借款,如:
曹汉中30000.00元,曹昌林、胡仙玲各50000.00元。
③借款支出和借款收回的金额已超过结算金额,通过现金收付而不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收付。
2013年9月-2016年8月累计借款支出817000.00元,银行对账单显示:
银行现取支付只有220000.00元;累计收回借款本息924604.00元,银行对账单显示:
现金交存银行金额只有246382.00元,大部分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只将利息交存银行,本金未同时归还。
④借款收回不及时,超过规定期限一年,如:
应龙仙借款日期为2012年8月11日,收回日期为2013年9月24日。
⑤2013年9月-2016年8月,该会实际累计支付股金分红30000.00元,占同期借款占用费收入76604.00元的39.16%,超过30%的规定标准,同时,将县财政资金投资部分产生的收益分配给会员。
⑥借款合同及审批表内容不完整,如:
所有借款合同未盖资金互助会公章;部分合同无资金互助会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或只有1人签名;部分借款合同未填写借款占用费率;所有审批表无镇政府意见及签单;部分审批表中审查人员、监委会主任、管委会主任未签字盖章。
无村监委会意见及签名。
(六)、磐安县冷水镇小章村资金互助会
1.2015年12月-2016年12月收支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
元
年份
项目
2015年12月-2016年12月
合计
上年结余
0.00
财政补助收入
300000.00
300000.00
会员股金
83000.00
83000.00
收回借款
0.00
0.00
0.00
借款占用费收入
0.00
0.00
存款利息收入
443.76
443.76
收入合计
383443.76
383443.76
借款支出
260000.00
260000.00
工作经费
办公费
34.00
34.00
管理人员工资
0.00
0.00
股金分红
0.00
0.00
股金退回
0.00
0.00
扶贫资金支出
0.00
0.00
支出合计
260034.00
260034.00
期末结余
123409.76
注:
2016年12月底的资金账面结余为123409.76元,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为123655.51元,差额245.75元系2016年3-4季度存款利息211.75未入账及办公费34.00元已入账未支付。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①违反章程规定,超规定限额、超期限(24个月)、借款给非会员——磐安县桃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0元;
②借款支出的金额超过结算金额,除借给磐安县桃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100000.00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外,其他的借款都以现金支付而不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③借款收回不及时,2016年6月借出款项至2017年9月止未归还(2017年8月10日会议记要延长半年)。
④借款合同及审批表内容不完整,如:
所有借款合同担保人只有1人(除009#合同)、未填写借款占用费率(付款凭证中注月息0.5%)。
(七)、磐安县仁川镇方山村资金互助会
1.2014年1月-2016年收支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
元
年份
项目
2014年
2015.1月-2016.12月
合计
上年结余
204726.50
财政补助收入
0.00
0.00
0.00
会员股金
0.00
0.00
0.00
收回借款
412000.00
800000.00
1212000.00
借款占用费收入
27720.00
53280.00
81000.00
存款利息收入
538.67
0.00
538.67
收入合计
440258.67
853280.00
1293538.67
借款支出
414000.00
806000.00
1220000.00
工作经费
办公费
0.00
0.00
0.00
管理人员工资
8000.00
0.00
8000.00
股金分红
0.00
0.00
0.00
股金退回
0.00
0.00
0.00
扶贫资金支出
0.00
0.00
0.00
支出合计
422000.00
806000.00
1228000.00
期末结余
270265.17
注:
2016年12月31日,账面结余270265.17元,其中:
现金29424.00元、银行存款240841.17元(与对账单余额为252534.06元,差额11692.89元为:
①2014年三季度至2016年四季度存款利息1692.89元未入账;②2016年9月4号凭证,多记借款支出10000.00元)。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①以发放借款名义大额提取现金。
2014年1-12月银行对账单显示全年累计以农户借款名义提取现金620000.00元,账本记录显示实际发放借款414000.00元,差额206000.00元,分别于2014年7月4日、10月11日、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4日以农户还款名义存回30000.00元、80000.00、50000.00元和30000.00元。
②存在借款合同签订人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
如:
2014年6月和2016年7月卢方来、卢仁周、卢仪岗、卢国仁、卢大亮、卢小福、卢泽文、卢有正的借款合计80000.00元转入卢仪桥户;2014年6月杨福春、卢老墨的借款合计8000.00元转入卢响中户。
③借款收回不及时,超过规定期限一年,如:
2015年7月杨玉林、卢首安、卢文武、杨丽丽、卢樟海、卢子荣、卢方来借款52000.00元到2016年9月底止尚未收回。
④2014年7月,发放卢仪桥2009-2013年工资8000.00元,超过规定标准金额3000.00元。
⑤提供的借款合同不齐全,借款合同、审批表内容不完整,如:
本次检查中仅提供了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的借款合同、审批表;且提供的借款合同、审批表内容不完整,如:
所有借款合同未盖资金互助会公章、只有1人签名。
⑥未完整提供会计账簿。
本次检查中仅提供了1本不完整的明细账。
⑦部分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开具的时间与银行实际收、付的时间不一致,差异长达5个多月。
(八)、磐安县仁川镇柳坡村资金互助会
1.2014年9月-2016年9月收支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
元
年份
项目
2014年9月-2016年9月
合计
上年结余
0.00
财政补助收入
200000.00
200000.00
会员股金
116000.00
116000.00
收回借款
20000.00
20000.00
借款占用费收入
1440.00
1440.00
存款利息收入
2101.02
2101.02
收入合计
339541.02
339541.02
借款支出
50000.00
50000.00
工作经费
办公费
30.00
0.00
管理人员工资
0.00
0.00
股金分红
0.00
0.00
股金退回
13000.00
13000.00
扶贫资金支出
0.00
0.00
支出合计
63030.00
63030.00
期末结余
276511.02
注:
2016年9月底的资金结余为银行存款276511.02元,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为276541.02元,差额30.00元系办公费已入账未支付。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①未提供借款合同及审批表。
②借款支出的金额超过结算金额,以现金支付而不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九)、磐安县仁川镇平象村资金互助会
1.2015年4月-2016年6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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