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交通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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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交通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预案意义
第二条遵循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第二章隧道事故应急处置要求
第四条适用范围
第五条事故应急处置原则
第六条组织分工
第七条物资准备
第八条事故分级报告制度
第九条事故分级标准
第十条隧道所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图
第三章安全预警预案
第十一条安全预警作用
第十二条安全预警分类
第四章隧道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三条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四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五条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六条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七条大雾封道隧道照明节能预案
第五章隧道事故救援预案
第十八条到达事故现场预案
第十九条现场伤员处置预案
第二十条隧道事故应急疏散预案
第六章附则
附录事故处理中的安全知识
一、常见化学危险品及其处理方法
二、常见火灾分类及灭火物质适用范围
三、简单急救常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和科学、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保证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畅通地运行,减少高速公路隧道突发事件,根据交通部、国家安监局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忻保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忻保高速公路隧道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结合芦芽山隧道实际情况,特制定芦芽山隧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二条应急处置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快速有效处置隧道交通事故为重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使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忻保高速公路芦芽山隧道安全管理及各类隧道事故应急处置。
各管理处可以结合各自管辖路段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隧道事故应急处置要求
第四条适用范围
1、高速公路隧道的养护、维修作业时的安全预警。
2、高速公路隧道的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及化学危险品事故的应急处置。
3、发生于高速公路隧道的各类非正常情况的应急处置。
包括:
台风、雪灾及冰冻、山体滑坡、隧道停电等。
4、本应急预案对事故的处理主要建立在交警和其他专业处理部门未到场的情况下,若他们已到场,则专业的抢险救灾宜以他们为主,各隧道管理所(以下简称隧道所)提供协助。
第五条事故应急处置原则
1、及时发现与处置。
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监控员要及时发现各种紧急情况及事故,并在3分钟内通知到各相关事故处理部门。
2、安全第一。
首先是确保自身安全,要做到车辆上路开报警灯、警报器,封道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安全预警方案要求执行;现场处理要处理好救人与抢险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要首先组织人员对被困人员进行疏散和抢救(尤其是隧道火灾和化学危险品事故)。
3、沉着冷静。
面对事故,必须沉着冷静地做好每一步,不能莽撞。
尤其是火灾事故与危险品车事故,一定要先了解事故状况与载运物品,考虑好处理方案后再靠近处理。
4、服从指挥。
应急小分队队长是事故抢险处置的第一指挥员,但在专业处理部门到场后,则以专业处理部门现场负责人为第一指挥员,应急小分队应服从其指挥,同心合力做好隧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保持信息畅通。
要确保现场人员中至少有两部手机保持畅通,保持隧道所中控室与外界的信息畅通,保证现场队员之间的联系。
6、分级上报事故。
中控人员、执勤队长应按事故等级报告制度,分级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第六条组织分工
隧道所在紧急情况下成立应急小分队全面负责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以保证隧道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
(一)人员组成。
当班班长为应急小分队长,成员为隧道巡检员、机电队员、驾驶员、行政班人员等,其中以男性员工为主。
(二)应急小分队职责
1、队长职责
(1)队长权限。
在所领导不在场时,担任隧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负责全所人员的调配。
(2)信息处理。
了解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如有无人员伤亡、路产损失、是否有危险品等),亲自或指定专人将现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监控员,告知现场处理措施,并督促监控员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处置;根据事故分级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
(3)事故处理。
全面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管理、抢险救灾,统一调配应急小分队队员;在专业处理部门到达后,协助其工作。
2、队员职责。
服从指挥,听从队长的统一调度,互相配合,负责现场的预警、封道、交通疏导、伤员抢救、灭火救灾,在抢险过程中,要及时向队长提供建议,但以服从队长决定为原则。
应急小分队队员在共同协作的基础上,也要兼顾专业分工。
消防、伤员急救方面的问题以安保队员为主,机电方面的问题以机电队员为主,车辆方面的问题以驾驶员为主。
(1)机电队员职责。
配合队长和其他队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封道,并处理各类与机电设施相关的工作,随身带配电柜钥匙。
(2)巡检队员职责。
配合队长和其他队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确保事故现场安全与畅通,负责伤员急救与消防设施的使用与指导,随身携带消防箱钥匙。
(3)驾驶员职责。
平时注意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发现损坏和故障及时修复与排除,保持车容和车辆机件状况良好。
交接班时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况、油量),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以保证应急工作需要。
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驾驶,并协助队长检查事故车的车况。
第七条物资准备
1、交通事故。
赶赴现场的工作车辆上应备有封道所需的锥形桩、标志牌、配电柜钥匙、急救箱,抢险人员均应穿反光背心。
2、火灾或危险品泄漏事故。
赶赴现场的工作车辆上应备有封道所需的锥形桩、标志牌、配电柜钥匙、急救箱、强光手电筒。
抢险人员均应带上简易防毒面具,穿反光背心。
3、隧道非正常状况。
由于此类情况差异较大,故应对必需准备的物资在具体处置预案中说明。
第八条事故分级报告制度
1、轻微交通事件(如抛锚等短时间就能处理的)由监控人员汇报信息中心。
2、简易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如车辆追尾、碰撞、翻车等无人员伤亡或无长时间封道可能性的)由监控人员汇报信息中心汇报中心领导。
3、重大交通事故、一般火灾事故等(须长时间封道或有人员伤亡的)由监控人员汇报信息中心汇报中心领导汇报处领导。
4、特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及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由监控人员汇报信息中心汇报中心领导汇报处领导汇报地方政府报告。
第九条事故分级标准
(一)交通事故分类
1、Ⅳ级事故(蓝色,一般):
(1)仅造成事故车辆损失(预计损失30万元以内),无人员伤亡,事故车辆可移动。
(2)造成道路设施损坏较少,无人员伤亡,事故车辆可移动。
(3)在前两项基础上,虽有人员受伤,但明显轻微的。
2、Ⅲ级事故(黄色,较重):
(1)造成事故车辆损坏,无人员伤亡,车辆无法移动。
(2)造成道路设施损坏,无人员伤亡,车辆无法移动。
(3)造成事故车辆损坏,预计损失30万元以上,无人员伤亡。
(4)造成道路设施损坏较大,无人员伤亡。
(5)造成人员5人(不含)以下受伤事故。
(6)大客车发生事故,人员受伤明显轻微的。
3、Ⅱ级事故(橙色,严重):
(1)造成2人(含)以下死亡事故。
(2)造成5人(含)以上受伤事故。
(3)大客车发生事故,有人员受伤或死亡的。
(4)涉及车辆起火事故,无人员死亡的。
4、Ⅰ级事故(红色,特别严重):
(1)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事故。
(2)造成10人(含)以上受伤。
(3)涉及车辆起火事故,有人员死亡的。
(4)涉及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
(二)火灾事故分类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
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3、不具有以上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第十条芦芽山隧道站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图
安排指挥汇报
了解情况
汇报
控制协助交警、
事故现场信息通知现场指挥路政等
疏导交通
抢救伤员
现场反馈
扑灭火灾
应急小分队
第三章安全预警预案
第十一条安全预警作用
在高速公路流量大,车速快的特点下,一旦发生事故都有可能导致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及时有效的安全预警可以预防事故的扩散和二次事故的发生,也能确保在高速公路上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安全预警分类
(一)隧道养护维修作业:
1、施工时间在一小时以内的(三类施工,图示1):
(1)中控员将施工隧道前的可变情报板上的内容改为:
图片(施工图片),内容:
隧道施工,靠左(右)行驶。
(2)在隧道口放置一块施工告知牌,写明:
隧道Xkm处主(超)车道封闭施工。
数字X为可变式(范围为1、1.5、2),可以适用于隧道内不同路段的施工需要。
(3)在施工后方180米处的车道上靠边放置一块可折叠式的施工封道牌,并在靠边的检修道上设置暴闪式警示灯。
(4)在施工封道牌后方设置长20米的斜放锥形桩(俗称小红帽),最后一只放在边缘线上,每只间隔10-15米。
(5)从后方距施工现场180米的施工封道牌处到距施工现场50米的中央分道线,每间隔10-15米斜放一个锥形桩。
(6)从后方距施工现场50米到过施工现场10米的中央分道线上,每间隔10-15米放一个锥形桩。
(7)在施工现场位置靠边停放预警车辆,预警车辆距最后方的一只锥形桩距离为200米。
预警车辆要保证车况良好,在施工区域内要亮警灯,并打开双跳灯。
同时安排一人负责现场维护。
(8)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非必须情况下不得在施工区域外走动。
(9)将施工车道的通行指示灯改为红色“X”形。
(10)隧道内施工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改为相关施工信息。
(11)将隧道内的灯光打亮,保证施工照明,也便于后方来车及时发现施工情况。
图示1
2、施工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半天以内的(二类施工,图示2):
(1)中控员将施工隧道前的可变情报板上的内容改为:
图片(施工图片),内容:
隧道施工,靠左(右)行驶。
(2)在隧道口放置一块施工告知牌,写明:
隧道Xkm处主(超)车道封闭施工。
数字X为可变式的(范围为1、1.5、2等),可以适用于隧道内不同路段的施工需要。
(3)在施工后方300米处的检修道上放置一块“前方300米施工”的告知牌。
(4)在施工后方250米处的检修道上放置一块60公里每小时的限速标志。
(5)在施工后方180米处的车道上靠边放置一块导向标志,并在靠边的检修道上设置暴闪式警示灯。
(6)在导向标志牌后方设置长20米的斜放锥形桩,最后一只放在边缘线上,每只间隔10-15米。
(7)从后方距施工现场180米的导向标志牌到距施工现场50米的中央分道线,每间隔10-15米斜放一个锥形桩。
(8)从后方距施工现场50米到过施工现场10米的中央分道线上,每间隔10-15米放一个锥形桩。
(9)在施工现场位置靠边停放预警车辆,并保证其距最后方一只锥形桩距离为200米。
预警车辆在施工区域内要亮警灯,并打开双跳灯。
同时安排一人负责现场维护。
(10)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非必须情况下不得在施工区域外走动。
(11)将施工车道的通行指示灯改为红色“X”形。
(12)将隧道内施工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改为相关施工信息。
(13)将隧道内的灯光打亮,保证施工照明,也便于后方来车及时发现施工情况。
图示2
3、半天以上的封闭主(超)车道施工(一类施工,图示3):
(1)监控员将施工隧道前的可变情报板上的内容改为:
图片(施工图片),内容:
隧道施工,靠左(右)行驶。
(2)在距隧道口150米的硬路肩上(超车道靠边处)放置一块施工告知牌。
(3)在距隧道口100米的施工车道上放置一块60公里每小时的限速标志。
(4)在距隧道口50米的施工车道上放置一块导向标志。
(5)在隧道口施工车道上放置一块禁止通行标志。
(6)从距隧道口150米的施工告知牌到隧道口的中央分道线,每间隔10-15米斜放一个锥形桩。
(7)从隧道口开始在中央分道线上每间隔10-15米放一个锥形桩;并每间隔50米在施工车道上横放2个锥形桩。
(8)在施工现场位置靠边停放预警车辆,在施工区域内要亮警灯,打开双跳灯。
并安排一人负责现场维护。
(9)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非必须情况下不得在施工区域外走动。
(10)将施工车道的通行指示灯改为红色“X”形。
(11)将隧道内的可变情报板改为相关施工信息。
(12)将隧道内的灯光打亮,保证施工照明,也便于后方来车及时发现施工情况。
图示3
(二)突发事件的预警
1、预警步骤:
(1)在接到交警部门的封闭整个隧道或某个路段的指令后。
中控员将隧道前的可变情报板上的内容改为相应内容,需封闭的车道通行指示灯改为红色“X”形。
迅速准备封道设施,奔赴现场将车辆封在隧道外,以利于事故的处理,防止事故的扩散和二次事故的发生。
(2)将预警车停在抛锚车的后方,打开警灯和警铃进行预警,以引起后续车辆的注意,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在抛锚车的来车方向的后方150米内,每间隔10米放一个锥形桩,在抛锚车的来车方向的后方150米处设置导向标志。
2、各类影响通行的交通事故预警
(1)影响单车道或部分路段通行的交通事件及事故预警,如图示4:
图4
(2)影响双车道(单线)通行的交通事故预警,如图示5:
图5
(3)火灾事故影响双车道(单线)通行,如图示6
图6
(4)化学危险物品泄漏等影响通行的交通事故,如图示7:
图7
第四章隧道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三条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隧道所监控员职责。
当隧道内某处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以及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与其保持密切联系,并做好相关工作。
1、迅速将监控图像切换至相应的位置,确认现场情况,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
2、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当班班长发生事故的地点、情况,及事故靠近隧道的哪个车行通道。
3、由信息中心通知管辖本路段的高速交警发生事故的地点、简况。
4、利用对应事故路段的有线广播进行呼叫。
引导驾驶员向后续车辆发出警告信号并开启报警灯,如在夜间或隧道内应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引导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的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引导驾驶员在肇事车的来车方向的后方15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以引起后续车辆的注意;引导驾驶员通过紧急电话向高速公路的隧道管理部门求援或利用通讯工具向高速公路交警报警。
5、更改来车方向的交通信号灯、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诱导指挥事故路段的交通状况。
6、根据当班班长事故现场反馈的信息、指令作进一步的处理(如开关灯、风机),并及时将事故现场的反馈信息通知信息中心,有伤员则联系急救医院(简要说明伤情),有路产损失则联系路政值班人员,有抛洒物则联系养护公司或相关部门,若有火灾或危险品渗漏则联系消防队。
同时及时告知当班班长相关业务单位、部门的处置情况。
7、监控好其他路段的通行状况。
8、服从当班班长安排,做好随时出勤准备。
9、详细做好相关记录,包括事故状况、处置措施、相关联系情况等。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当班班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成立应急小分队。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赶赴事故现场,由当班班长统一指挥事故处置工作。
(三)到达事故现场路线
根据隧道实际情况规划好行驶路线,要求安全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四)事故现场处置
1、鉴于当前的巨大车流量,若事故现场已不能通行,则在进入事故隧道前,先在隧道外实施封道,并留一人维持秩序,清除应急通道(硬路肩)的路障,确保施救车辆和交警的快速赶赴现场。
2、事故现场预警按预警方案执行。
3、执勤队长亲自或指定专人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并及时向监控员反馈现场信息,发出处置指令。
4、机电设备操作指令:
若现场受堵、废气污染严重,则加开事故路段的全部基本灯,并加开风机。
5、现场交通处置指令:
(1)若事故较轻,车辆能行驶,则要求事故车立即开出隧道等待交警处理或事故双方协商解决,并对隧道内被堵车辆加以放行,应急小分队也随之撤出,并通知隧道外放行车辆。
(2)若事故较重或事故车坚决不肯开走,则做好被堵车辆的疏通和预警工作(摆放安全标志牌、反光隔离筒等),等待交警处理。
并根据现场状况,要求隧道外放行车辆或继续实施封道。
若事故处还有一个车道可通行的或可以疏通的,则放行被堵车辆,由安保队员指挥放行。
确保后续事故处理车辆的及时到达。
现场已无法通行和疏通的,则继续实施封道。
6、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进行抢救工作,按现场伤员处置方案组织抢救。
7、仔细检查现场状况,确定有无燃油泄漏扩散,若有则应立即用水冲洗将其排入边沟。
严格禁止现场明火,以防起火燃烧,待泄漏物完全冲洗干净方可放行。
8、若发现是火灾或危险品车事故则转入相关预案处理
(五)待高速交警到达后,将现场移交给高速交警,并根据具体情况继续协助交警处理。
1、告知交警、路政等专业处理部门隧道所掌握的事故情况(内容要真实,不能是推测内容)以及已采取的处理措施。
2、若事故较轻未造成隧道设施损失的,交警已能独立处理,则撤离现场并告知交警。
3、若造成隧道设施损失的,则继续留在现场协助交警、路政取证,并确定损失情况和确定是否影响隧道通行。
4、若现场还需协助的,则继续配合交警、路政等专业处理部门工作,如人员、车辆的疏散、伤员的运输等工作,由交警统一指挥。
待处理好后再撤离。
第十四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隧道所监控员职责。
当监控人员接到火灾报警或发现火灾后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以及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与其保持密切联系,并做好相关工作:
1、迅速将监控图像切换至相应的位置,确认火灾情况,并对火灾现场进行录像。
2、启动应急方案,根据火灾情况立即通知执勤队长发生火灾的地点、状况等,靠近隧道哪个汽通。
3、立即通知当地消防队发生火灾的地点、状况等。
4、通知高速交警发生火灾的地点、情况,火灾状况等,并迅速实施封道。
5、通知高速路政发生火灾的地点、状况等。
6、通知相关收费所火灾状况。
7、利用对应事故路段的有线广播进行呼叫。
引导驾驶员利用附近的消防器材进行现场自救,引导司乘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的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引导驾驶员在事故车的来车方向的后方15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以引起后续车辆的注意;引导驾驶员通过紧急电话向高速公路的隧道管理部门求援或利用通讯工具向高速公路交警报警。
8、更改来车方向的交通信号灯、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等,诱导指挥着火路段交通状况。
9、根据当班班长事故现场反馈的信息、指令,安排下一步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告知当班班长相关业务单位、部门的处置措施。
10、及时将反馈事故现场信息通知相关业务单位、部门,有伤员则联系急救医院(简要说明伤情),有抛洒物则联系养护公司或相关部门。
11、监控好其他路段的通行状况。
12、服从当班班长安排,做好随时出勤准备。
13、详细做好相关记录,包括事故状况、处置措施、相关联系情况等。
(二)接到火灾报告后,当班班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成立应急小分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投入到扑救火灾的行动之中,由当班班长统一指挥。
1、当班班长职责
(1)向上级汇报。
当班班长向站长汇报火灾详细情况。
(2)当班班长全面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应急小分队的人身安全,协调灭火工作,观察火情要由当班班长进行,便于及时做出决策。
(3)当班班长亲自或指定专人了解火情,准确掌握起火物质、起火部位、被困人员、车辆情况等,并及时向监控员反馈现场信息,向站长或管理处上级部门汇报火灾具体情况,并发出处置指令。
(4)根据火情决定灭火方案,人员分工。
(5)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如隧道相关用电设施已开始燃烧则指挥切断相关电源,开启应急照明系统,切断电源前需向上级汇报,并保证隧道内事故现场人员能安全疏散。
(6)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如火情已无法扑救或有爆炸等危及抢险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当班班长有权做出撤离火场的决定,但尽可能要先向上级汇报。
(7)与现场其他抢险单位共同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2、站长职责
(1)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火情。
(2)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如有必要及时向外部求援。
(三)到达现场方法:
根据隧道实际情况规划好行驶路线,要求安全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四)现场灭火救灾
1、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安排一名监控员负责接应消防队和消除道路交通障碍,确保消防队及时到达现场,并及时向消防队报告灾情。
2、在进入事故隧道前,要先在隧道外实施封道,并留一人维持秩序,清除应急通道(硬路肩)的路障,确保施救车辆和交警的快速赶赴现场。
3、到达现场后首先要侦察火情,询问知情人(以事故车的司乘人员为主),准确掌握起火物质(是否易爆、有毒的危险品,若是则立即进入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起火部位、被困人员、车辆情况等,以确定灭火抢险方案。
4、事故现场预警按预警方案执行。
5、根据火情确定是否打开风机并加开事故路段的全部基本灯。
(1)若火未烧到顶部照明桥架的,则加开事故路段的全部基本灯。
(2)开启风机要求保证火势不扩大、蔓延,并起驱散火场烟雾作用,且事故前方人员已疏散,则可打开风机以及时排出烟雾。
6、疏散围观群众、车辆,自己车辆应车头向外停放(发动机不熄火),设立警戒线(要离着火点至少50米处),做好警戒工作,并安排一名队员(驾驶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
7、组织解救被困和伤亡人员,"救人第一"是我们灭火救援的指导思想,有伤员则按现场伤员处置方案组织抢救。
8、根据火情实际情况,对人员进行分工,组织人员开展灭火抢险工作。
(1)分工。
以安保队员和一名电工为主拿消防器材灭火,另一名电工则做辅助工作,执勤队长则负责指挥和观察火情。
(2)若是一般物品着火可采用消防水灭火,若是遇水燃烧或各种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则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9、灭火注意事项:
(1)抢险人员必须站在上风向,拿消防器材灭火的队员必须穿消防服。
(2)靠近火场或现场浓烟弥漫时,抢险人员必须带上空气呼吸器才能进入。
10、在灭火过程中如发现载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因事故造成泄漏,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可能出现爆炸,执勤队长应及时向所长或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出撤离火场的决定,并组织人员在一定的范围内设立警戒线。
11、若接到全面疏散通知,则立即组织人员按疏散方案执行。
12、在灭火后要注意观察,防止复燃。
(五)专业处理人员(消防队、交警等)到达后,将现场移交给专业处理人员,并继续协助其工作。
1、告知专业处理人员事故情况(内容要真实,不能是推测内容)、现场所具有的消防设施、以及我们的处理措施。
2、协助交警等组建现场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工作和人员、车辆疏散工作,并与现场各抢险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3、按照交警要求协助对事故现场进行预警和疏散工作。
4、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5、在灭火结束后,协同路政查看及取证隧道、路面、及设施的损失情况,并确定是否影响隧道通行。
6、待完全处理好后再撤离。
第十五条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化学危险物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当隧道内某处因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而引发泄漏或火灾时,中控员接到报警或发现后,作为信息中枢,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与其保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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