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籍党员刘韶华致河南省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的万言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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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籍党员刘韶华致河南省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的万言书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河南籍党员刘韶华致河南省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的“万言书”
敬爱的卢展工书记:
您好!
首先,对您在百忙之中对我们这封群众来信所给予的关注,表达我们最美好的祝福和最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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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身处最基层的党员,深知您自到河南工作以来,每天工作都很繁忙,真可谓日理万机。
很少有节假日休息天、很少有时间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
鞠躬尽瘁、任劳任怨地为我们河南的发展和民生的幸福而奔忙着。
我们大家都感到很庆幸:
党中央为我们派来了一个勤政爱民、一心为公的好书记。
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谦逊低调的行事风格、乐观亲民的人格魅力都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而美好的印象。
套用时下最流行的一句话,对您的仰慕之情有如巍峨山峦连绵不绝,有如滔滔江水一发而不可收。
今天我向您上这封“万言书”反映咱们河南事实上存在的文凭歧视问题。
河南的自考毕业生每年考取全国重点大学研究生、全国司法资格考试的人越来越多,有的成绩甚至超过郑州大学而成为河南的考研状元和司考状元。
但自考生却在河南的公务员考试、教师招考、事业单位招考、警察招考中倍受歧视,要么不让考,要么考上了在资格审查中被无情地刷掉。
当他们得知自己辛苦三、四年拿上的文凭却像废纸一般,原想知识和拼搏能改变命运,但拼来拼去却是一场空,真是情何以堪?
有的同学当场就哭晕过去了……我们河南相关主管部门在起草招考简章时,也许只有简单的一句话: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而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却饱含了多少自考生的辛酸泪。
我们不禁要问:
“这样做公平正义何在?
”,“自考生的辛酸泪要流到何时?
”,“文凭歧视何时休?
”我们认为河南的文凭歧视现象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一、歧视自考文凭,影响恶劣危害严重
1、歧视自考文凭,严重损害社会的公平公正。
俗话说:
“从北坡登上山顶的是英雄,从南坡爬上山顶的也同样是好汉”,既然统招和自考都属于国民教育系列,都是大学毕业,为什么却人为地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在招考中却规定只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
我们参加国家统一的自学考试,4年辛苦拿上的自考文凭,在河南公务员等招考中却加入那么多限制,要么干脆不让报,要么考上了被刷掉?
国际上都承认的自考文凭、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都给予高度赞赏的自考文凭,全国招考公务员都可以报考的自考文凭,为什么却对在河南的公务员考试中却不能参加?
为什么?
这样公平吗?
事实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
统招生中也有混混,自考生中也有精英。
如果真要是从选拔优秀人才的初衷出发,就不应该搞文凭歧视,而是应该让他们同台竞技,一较高下。
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言: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好的制度总给人以平等竞争的机会。
在法律的框架下,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天生的贵族和贱民,没有特权阶层。
人们有享受教育的自由和平等,享有升学和就业的平等和公平。
没有身份的歧视、地域的歧视,更没有文凭歧视,面对各种机会人人都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而获得,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对一个刚刚得知自己初试考了第一名而满心欢喜的小女生说:
“对不起,你不能被录取,因为你是自考生。
”这和在极“左”的年代,对一个大学考了第一名的考生说:
“对不起,你不能被录取,因为你是右派的女儿。
”有什么不同吗?
都什么年代还发生这样的事,这样做公平吗?
这样做不残忍吗?
2、歧视自考文凭,有违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82年宪法第十九条明文规定:
“国家鼓励自学成才”。
宪法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法规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如有抵触则宣布无效。
辛苦得来的文凭在公务员考试中形同废纸,这是“鼓励”吗?
是货求价实的“扼杀”吧?
为了贯彻“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宪法精神,国务院又于88年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各级地方政府所出台的政策不得与中央政府规章相违背。
同样的考试,统招生可以报,自考生却不能报,或者考上了在政审时被刷掉,这是“享受同等待遇”吗?
我国于2005年颁行的《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公务员的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1994年颁行的《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对自考所进行的文凭歧视很显然违背宪法和法律。
在依法治国成为我们党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成为人民政府行为准则的今天,还发生这样执法犯法的事,难道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法制政府只是个漂亮的口号吗?
讲在口头上、写在文件中,就是不落实到行动上吗?
3、歧视自考文凭,容易滋生腐败,有碍人才的选拔。
在人们议论种种腐败现象时,大家都认为最可恶、最可恨的腐败就是用人上的腐败,为人民群众所切齿痛恨。
有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向人事部门提交本单位草拟的招录启事时,往往从文凭、学历、年龄、性别等方面制定非常“苛刻”的条件,还美其名曰:
“为国家从严选才”,其实是通过这些苛刻的条件,让众多的竞争对手一一踢出“比赛台”,一个个被淘汰出局,最后只剩下“关系户”顺利当选,等于为自己的关系户“量身定做”。
最近,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财政局下属的收费票据管理所的招聘启事雷倒了全国人民。
招聘条件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25周岁以下。
”由于条件的怪异有效排除了其他人的竞争,最终全国13亿人民只有一个人,也就是市长家的千金全部附合条件,最终根据“本科生直通车”政策,该女无须考试而被直接录取。
更让人意外的是,这个前无古人的,把全国人民当傻瓜的,充满量身定做、文凭歧视内容的“荒诞招聘”竟然能够得到人事主管部门的认可,报考人员甚至不经考试一路绿灯地轻松走上工作岗位。
看来,公开招聘在一些地方已经严重走样,完全抛弃了“公平、公正、竞争、选优”的基本宗旨和核心精神,成为一个量身定做、任人唯亲的“橡皮图章”。
这事发生在福建,难道类似的事情河南没有吗?
用人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实量身定做的选拨方式会造成更多的暗箱操作并滋生更多的腐败。
所以说用人是导向,我们河南要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要想后来居上关键在人,关键在选人、在用人。
选才的最好办法是不拘一格。
人为地设置限制,看似提高了标准和要求,实际上是使选才的路变窄了。
人才选拔的难点,就在于将人才从茫茫人海中选出来。
在这方面设定一定的条件是必要的,但不可忽视的是,只有不拘一格,才能网尽人才。
取消对自考文凭的歧视,有利于克服知人渠道不宽,选人视野狭窄,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弊端,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有利于树立正确、开放的用人导向,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的局面。
4、歧视自考文凭,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如果任其发展,足以影响社会的稳定,甚至政权的巩固。
大海由一滴滴柔弱的水组成,但大海却是波澜壮阔,点滴的公平正义才能汇成社会和谐的洪流。
前几年社会上流行“乙肝歧视”,有些考生甚至在公务员考试中考了第一名,却因“乙肝歧视”而名落孙山,有的人开始踏上上访、诉讼之路,有的地方甚至发生流血事件,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因乙肝歧视而导致的自杀、杀人惨剧不断见诸媒体。
例如:
湖北小伙求职体检查出乙肝被拒后上吊自杀(《南方都市报》2007.03.20),广西某职校学生不堪乙肝困扰服毒自杀(《南国今报》2009.12.31),河南女因患乙肝被男友杀死抛尸荒沟(中新网.2010.4.19),特别是浙江大学毕业生周一超因体检小三阳遭淘汰刺杀招考官事件(CCTV《新闻调查》2003.9.14),以及雷州市教师陈康炳砍杀17名无辜师生事件(东莞时报.2010.4.28),最为著名,震惊全国。
这些悲剧,本该避免。
最近卫生部、人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入学、就业包括在公务员考试体检中不得查乙肝,“乙肝歧视”才有了最终解决。
乙肝歧视事关全国上亿人民的权益,文凭歧视何尝不是事关全国上亿人民的权益呢?
“乙肝歧视”结束了,那么“文凭歧视”何时结束呢?
全国包括自考生在内的五大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呢?
难道非要闹到有人与我们自己的人民政府对簿公堂,非要闹到有人流血,影响社会稳定时才能引起政府的重视和解决吗?
要知道:
社会不公增一分,社会稳定就减一分;社会不公去一分,社会和谐就长一分。
只有在一个讲求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和谐稳定才会有坚实基础。
5、歧视自考文凭,会助长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
据人民网报道,最近我国31个省市都将陆续面临换届选举。
从这些年的换届选举和领导干部的调整、提拔公示情况看,省长们,当然还不仅是省长、市长,还有国务院各部委办、党中央机关里的部长、主任们,还有司局长、各地市级官员们,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确是越来越好了,因此文凭也越来越高了。
就是到县处一级,硕士研究生已不稀奇,有博士文凭的也大有人在。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目前这些40多岁、50多以上的官员们,真正是从小学、中学、大学再读到硕士、博士的,的确是凤毛麟角,大多是从政后,边工作边获得文凭的,有的是通过脱产一两年,获取本科、硕士、博士文凭的,有的人甚至一步到位,从大专到硕士或从本科直接到博士的。
但是,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官员们这样的文凭都作数,都允许他们一个个自学成才。
而为什么公务员报考时,有些地方就明确规定了条件限制:
大学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只要全日制学校毕业生,自考生、电大、函授都不算。
我想制定这些规定的都是当政者,有权的人,推已及人,当你在提拔任职时,在转调、调资等各方面遇到相关文凭规定时,如果也照此办理,你通过自考或成人大专、本科文凭和在职研究生文凭都不算,你会作何感想?
在将你的简历公示时,你还有所谓的硕士、博士的金字招牌吗?
人们也更不能理解,我们一般老百姓,只当个科员,只因为要有口饭吃,报考个公务员,我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文凭,咋就连报考的资格都不给予呢?
事实上,有些岗位收票记帐,或简单的计算机操作开开票,录入一点数据,负责公文的收发等等,或做个会计出纳、搞搞接待什么的,这样的岗位难道非得要统招的研究生?
难道非得要全日制本科生?
既然国家承认自学考试本科,为何就没有招录进去就认为自考本科的一定干不好这工作,一定不如全日制的呢?
在当今中国有一大怪!
省长能自学成才,科员没全日制高校文凭莫进来。
这不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特权思想又是什么呢?
6、歧视自考文凭,有碍于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在任何一个社会,政府的行为都是标杆,向整个社会传递着政府的价值取向。
如果政府在招录公务员、教师和事业单位人员时,对自考生进行文凭歧视,却要求社会上的用人单位消除对自考的歧视显然是不现实的。
如果自考生连公务员考试都不能参加,说明政府都不认可自考,那还会有别的什么社会上的公司去认可自考吗?
这可能吗?
政府带头歧视自考生,国企就紧随其后也不要自考生,给外企和民企树立了很不好的榜样。
拒绝自考生考公务员,既不符合宪法的平等精神,更有违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和终生教育的观念。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积极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基本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因其普适性、自主性、灵活性、开放性等特点成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有效途径。
一个成功的人归根结底走的是自学成才之路,一个人必须做到终身学习,活到老、学到老。
而自学考试正是一种促进个人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机制,所以说自学考试对于提高国民素质,改善社会风气,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意义极大。
歧视自考文凭,就会贬低自学成才,新的“读书无用论”将重新抬头,“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将成一句空话,构建学习型社会将会失去群众基础因而走向失败。
一旦学习型社会不立,创新型社会更难以形成。
没有创新就没有真正的繁荣,我们这个民族就难以自立于世界强大民族之林。
所以说歧视自考文凭,对于个人家庭,是个人前途问题;对于国家,是资源浪费问题;对于整个民族,是兴衰成败问题。
另外,自学考试自主、灵活的学习方式为每一个人提供了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因为它花费少,可以为社会贫困阶层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机会,是高等教育通向农村,缩小男女、城乡接受高等教育的差异,扩大弱势群体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一个途径,也是缩小地区高等教育差异的一个有效途径。
据有关专家测算,一个自考毕业生只占普通高校同层次毕业生国家投入的2%左右,是穷国、穷地区办大教育的最有效途径。
河南属于农业大省、人口大省,经济文化相对落后,要把人口负担变成人才优势,要想建设人才大省,人才强省,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就是建设学习型社会,重视自学成才,形成自学、好学的文化。
当我们中华民族真正像犹太民族那样把学习当作一种觉悟,一种思想境界,一种历史责任,一种终身不变的信仰的时候,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便可指日可待了,河南的中部崛起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说,自考对于我们国家的意义、我们民族的意义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今天,自考并没有过时,而是正逢其时,正是用武之时,大有作为之时。
综上所述,对自考文凭、对自考的歧视有百害而无一利。
取消文凭歧视,不仅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更是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
所以不是个小问题,而是个严肃的政治大问题。
二、拒绝自考生参与竞争的所有理由都不成立
1、有人说,现在高考的录取率那么高了,自考生都是高考落榜生,素质差能力低,所以不能让他们参加公务员考试。
偏见来自于无知,就像以前的人“闻乙肝色变”,对乙肝患者产生偏见都是因为无知一样。
其实现在的自考生基本都是高考上线的学生,我做过相应的调查,85%以上都是上了高考统招专科分数线以上的,有的甚至达到重点大学分数线的学生都大有人在。
他们有的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上自考省点钱,可以为家庭减轻负担;有的是因为被统招录取的专业不是自已最喜欢的专业而放弃统招、选择自考的:
有的是因为高考报考撞车才报的自考。
像这样的学生不让人家参加公务员考试合适吗?
退一万步讲,既使是高考落榜生也不应该不让人家参加公务员考试?
就像4×100米比赛一样,第一棒跑得最慢的就没有可能得冠军吗?
浪子回头还金不换呢?
人家高中没努力,就不能通过自考上了大学再努力,再次冲到前面去吗?
另外,高考的弊端也让一些“偏才”、“怪才”选择了自考。
举个例子:
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长篇小说《围城》的作者钱钟书,年青时考清华大学,英语、中文都考了一百分,数学却考了个零分,却被当时的清华大学破格录取,成为誉满中外的一代才子。
请问现在的清华有这样的心胸吗?
以现在的高考录取制度,他能被清华录取吗?
恐怕连一般的大学都录取不了,更不用说清华了。
像这样的“偏才”“怪才”就可以通过自考实现自己的大学之梦。
你能说他不是人才,素质差能力低吗?
2、有人说自考考试时监考太松,抄的人太多,有的抄抄就过了,就拿上毕业证了。
这更是无知之见,自考考场的严格程度绝不亚于高考,特别是我们河南,每次考试都很规范严格。
自考实行教考分离,题量大,难度高,其难度要远远超过普通高校大学同科目的期末考试。
高考、自考哪种人才选择的方式都有弊端,高考也有替考的,也有拿上别人的录取通知书上大学的。
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凡事应当看主流,不能以偏盖全。
就是有人通过所谓的“特殊途径”获得了毕业证,没有真才实学让他参加公务员考试他也考不上,也是“白搭”。
上帝是最公平的,有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
另外有人说自考是应试教育,培养出来的人只会考试,动手能力差。
这种观点也不对,是对全国的出题专家的侮辱。
现在的自考就像公务员考试一样,题量很大,出题很活,光靠死记硬背是不可能通过的,现在的考试也是考能力、考素质,考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没有能力和水平根本考不过去。
3、有人说现在高校大扩招,统招生还找不到工作呢?
哪还顾得上你自考生,政府应该优先保证统招生的就业,因为这是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有这种观点的人,有好多都是公务员,我们不知道他们是怎样混入公务员的队伍中的,他们的“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是怎样学的?
难道就学会了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吗?
学会了歧视人吗?
在他的脑海中一点都没有人人平等、公平正义的现代观念吗?
确实,就业乃民生之本,但就业绝不意味着只顾统招生,歧视自考生,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有时越过分地保护就等于保护落后,保护懒惰。
有些统招生,考上大学就以为功德圆满了,就觉得应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就放松了、懈怠了,就不思进取了,上四年混个毕业证了事。
其实学无止境,高中的知识只是基础而已,好一时不代表好一世。
激发统招大学生斗志的最好方式就是引入竞争,记得在哈佛大学图书馆墙上有一句话:
“就是在此时,你的竞争对手还在不停地翻动着书页。
”如果让自考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就会让统招生认识到,“就是在此时,你的竞争对手自考生还在不停地翻动着书页。
”真正的狼来了,得好好读书了,不然饭碗就会被自考生抢走了。
邓爷爷曾说过:
白猫黑猫,能捉到老鼠才是好猫。
有种就一起出来竞争,英雄不问出处,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怕什么。
4、人家全日制高校大学生有所谓的指标,你自考生有吗?
这种观点又是大错特错的,都什么时代了,还指标不指标的。
指标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了。
前几年,高等教育还是精英教育时,指标还令人信服,因为上大学的都是精英,一百个高中毕业生中只有几个人能考上大学,给他们指标我们没话说。
现在高等教育都进入大众教育阶段了,你只要想上就可以上了,高校计划录取的人数和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人数几乎相等了,你还用所谓的指标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就不对了,就不能让人信服了。
2010年9月30日新华网有一篇名为《考生零分也能上大学,内地高校或已成买方市场》的新闻报道中说:
“9月底,全国不少第四批高职高专院校尽管已经开学,但记者发现,仍有不少老师奔波在各地补招学生,而从各地报出的低分来看,读大学几乎成为随意可及的事情。
比如江苏高考总分400多分,目前第四批补录分数线低至120分;广东高考总分700多分,最低补录分数线低至200分。
一位招生专家掰着指头说,大学考试选择题ABCD四项中任选一个,答对的概率是25%,而江苏、广东等地的最低补录分数线与总分的比例也差不多是25%。
“这等于是说,你瞎填答卷,正常概率下也可以上大学。
”所以说,高等教育都大众化了,你还用所谓的指标来压人能让人信服吗?
总之,不让自考生参加公务员考试的理由一个都站不住脚。
门户之见的危害显而易见,一边是人才的奇缺,另一边是人才的闲置和浪费。
要不要自考生是一回事,给不给一个平等的竞争机会又是一回事,选贤任能,应该广开门路。
连机会都不给,又凭什么说他们就不如全日制统招生呢!
其实也不管统招也好,还是自考也罢,有关部门不应该限制他们公平地参与竞争,否则笔试,面试都是干什么的,试用期又是干什么的?
三、自考生是留得住、用得上的“永久牌”实用人才
古今中外自学成才的成功人士数不胜数。
外国的如毕尔·盖茨,学业未完而中途辍学,他常说“我虽然离开了学校,但我一天也没离开过学习。
”后来成为世界首富,而且联续八年排名世界第一。
还有韩国前总统卢武铉,高中毕业就因家贫而辍学,后自学考取律师,并逐渐成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完成了由一名草根到总统的完美蜕变。
我们国家的领导人原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是个木匠出身,后通过自学和自身的努力了,成为天津市市长,当时老百姓有一句话很有名“木匠当市长,想也不敢想”,后又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
直到现在,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李瑞环同志仍然是学识和威望最高的领导人之一。
出身是自考毕业生的人就更多了,如我们河南开封的九·一八大案总指挥,现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部长助理武和平,前微软中国总裁吴士宏,蒙牛集团总经理牛根生等等都是自考生毕业,许多人自考生毕业后有的成为厂长、经理,有的成为博士、硕士。
所以说自考在几乎没有花国家一分钱的情况下,为国家培训了大批人才,全国每年参加自考的学生将近1000万人,没有哪所大学有这所大学的学生多,没有哪所大学有这所大学所开设的专业多。
其实,对自考生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包括政府官员都应该心生敬意,而不是歧视。
上公办大学的学生,大学上四年要花自己家交的学费两万元左右。
这两万元是培养一个大学生的全部成本吗?
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实行教育成本分摊制度,据专家测算,一般是家长承担三分之一,政府承担三分之二,而且越是重点大学国家分摊的越多。
也就是说每个公立大学的学生四年本科毕业下来,要政府投入五万元左右。
如果以我国每年有五十万人自考生本科毕业。
就为国家节约高等教育经费二百五十亿元。
二百五十亿能干多少事情呀,这还不伟大吗?
这还不让人自豪吗?
节省了这么多教育经费,为政府分了忧,却回过头了把人家当二等公民,后娘养的,这样做公平吗?
传统意义上中专以上或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人员称为人才。
但现在从大人才观的角度看,只要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创造性的劳动,能够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都算是人才。
从这个方面来说,不管是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是非全日制学校的毕业生,只要具备相应的素质,能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都应该是党政机关需要的人才。
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河南在1985年开考。
目前,我省在籍考生还有数10万人,近几年由于歧视自考文凭和高校大扩招、自考文凭难拿等多方面原因,人数下降很大。
经过20多年发展,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累计报考人数达500多万人次,在几乎没有花国家一分钱的情况下,培养了60多万名本、专科毕业生,涌现出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专门人才。
为什么在高校大扩招的情况下,还有那么多有志青年选择自考呢?
因为自考是条能让自强者成为强者的路。
自考磨练的是一种意志,是一种不屈不绕的精神,是一种永不停息的思想状态。
自考生往往具备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的良好品质,当别人玩的时候他们在学习,当别人谈恋爱的时候他们在学习。
他们付出了比普通学子多得多的努力和汗水,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展现自己不贪清静、不恋妩媚的品格魅力,执着地用刻苦来雕塑自己的人生。
自考生一般都具备很强的实力,无论是在全国司法考试,在全国公务员考试中,还是在研究生考试中,许多第一名都是自考生创造的。
自考生是优秀的,并不比别人差,因为在自考过程中不仅学会了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会了科学的自学方法,锤炼了自己的恒心和毅力,而这才是终生受益的最可宝贵的财富。
改革开放30年来,河南的人才外流有如“孔雀东南飞”,流失各类人才数以十万计。
而自考生普遍具有专业扎实、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不轻易跳槽等优点,是留得住、用得上的“永久牌”人才,而不是“飞鸽牌”人才。
我们真诚希望给自考生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再不要发生一面是人才流失,一面是人才闲置,一面是人才奇缺,一面是人才浪费的事情了。
四、外省五年前已在做的事情,我们河南还要等吗?
温总理在今年的两会上曾指出:
“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如果说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那么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
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
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
”这话说得真是太好了!
言谈之中表现出一个大国总理关心民众、心系弱势群体的平民情怀。
其实自考生大多都是“穷二代”,是社会的弱势群体。
我调查所知自考生有75%都是农民工子弟,余下城市里的孩子也大多属于低收入阶层。
11月18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感人至深的调查报告《弱势群体生存状态调查》。
对于身处底层的弱势群体而言,一时一域的贫穷困苦并不可怕,只有当他们永远看不到出人头地的希望,贫穷成为一个隐型的标签,世袭传递时,才是令人最绝望最恐怖的。
现在我们国家的现状是:
不少底层人群即使再苦再累,仍然看不到向上流动的希望,很难获得一个相对公平的博弈平台,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有限资源被别人垄断,脱颖晋级的通道被无情淤塞。
像许多自考生都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特岗教师,公务员,却在资格审查中无情地取消了面试资格不就是如此吗?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门。
经济贫困,并非没有翻身的机会,若权利贫困,当诉求屡屡遭受莫名压制,那就很难有翻身的希望。
权利扶贫是比经济扶贫更彻底的救赎之道。
当任你再苦再累再拼搏也看不到成功向你招手,向你微笑,向你抛媚眼时,这无疑加剧了社会心理和情感上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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