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并网需要准备的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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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并网需要准备的资料
光伏电站并网
需要准备的资料
中科恒源办理流程具备基本框架总结如下:
一个核准:
发改委核准文件;
一个批复:
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批复文件;
四个协议:
《并网原则协议》→《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
《线路运维协议》;
一个意见:
《消防验收意见》
《工程质检报告》
《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
《技术监督报告》
四个报告:
→《电力公司验收报告》;
针对以上针对“四个协议(或合同)、四个报告”,协商确定年度《购售电合同》。
第二章核准文件与批复意见
一个核准、一个批复(办理并网流程提前90天准备文件):
一、发改委核准文件、上网电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接入系统审查批复意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文件)
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副本)
四、公司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五、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系统主接线图(2018年10月之前完成)
第三章四个协议(合同)的办理
四个协议(合同)的办理(办理并网流程提前30天准备文件)
一、《并网原则协议》
1、给电力公司申请返送电文件,并网请示申请书;
2、给交易中心上报接入网络技术条件(按照公司接入系统要求及反措要求上报)
3、《并网原则协议》的签订(与电力公司公司营销部签订)
二、《并网调度协议》
省调签订并网调度协议需要的条件和材料
1、国家或地区发改委核准文件--已经可以提供;
2、电监办许可接入的函复文件,满足国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备齐全的审批文件,临时发电许可证。
——(电监办出具临时发电许可证,后期补办正式发电业务许可证)
3、发展策划部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复印件--已经可以提供
4、营销部并网原则复印件--已经可以提供
5、方式处省调下达的调度设备命名、编号以及调管设备范围划分
6、调控处值班员上岗证复印件盖发电单位原章(需要有上岗的调度证件,包括省调调度证、地调调度证)
7、调度数据网发电能力申报系统接入,需要提交通信业务申请单、工程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次接线图、二次接线图的通信部分和自动化部分)、通信设备技术协议(至少包括但不限于SDH通信设备、PCM设备)、设备的编号以及命名(由地调出);
8、新能源发电单位给新能源专责资料报送齐备,包括电站名称、并网容量、并网电压等级、接入变电站、逆变器台数、光伏逆变器型号、低电压穿越能力检测及检测机构、无功补偿容量及装置型号、SVG性能检测及检测机构、线路保护、35KV汇集线母差、接地方式及容量、有功控制、无功控制、光功率预测、故障录波、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防孤岛保护、自动化信息接入情况。
地调签订并网调度协议需要的条件和材料
(1)前提条件
1、外线接入合同落实。
比如:
哈密电站,与华电苦水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接入哈密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220KV汇集站合同》、《接入哈密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220KV汇集站合同》、《接入哈密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220KV汇集站下网变损分摊补充协议》
2、二次系统保护整定值计算:
需要提供电气一次主接线图,二次设备出厂定值等(部分需待设备带电后打印出来)
(2)办理并网调度协议手续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变更时提供法人变更证明,申请单位盖章认可)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若由委托人签字须)(申请单位盖章认可)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开票信息(开户行、行号、账号)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电气一次主接线图(须有哈密电业局相关部室签字、盖章认可)
7、变压器、SVG、逆变器、光伏组件等设备铭牌参数(申请单位盖章认可)
8、电气联系人员名单、电话(申请单位盖章认可)(人员需要取得培训资格地调或者省调)
9、收件人姓名、电话、邮编
10、企业专用传真
11、邮件地址
12、电子邮件(最好是企业专用邮箱)
13、35千伏及以上用户须提供有哈密电业局局领导及营销部签字同意接入电网的报告。
(需要有省公司同意接入电网的批复、并网原则协议、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
三、《供用电合同》
办理供用电合同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用电申请登记表
2、客户动力用电设备登记表(对影响电能质量的应注明)
3、客户照明用电设备登记表
4、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
6、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电力客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或批复文件;对高耗能等特殊行业客户,须提供环境评估报告、生产许可证等。
8、房产证复印件(或相关法律文书)或土地复印件、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9、总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总平面图、用电负荷特性说明。
四、《线路运维协议》
线路属于自建的应签订《线路运维协议》,必须有线路运营资质、且必须在相应机构备案、具备线路带电作业、申请线路巡线、停用重合闸、线路消缺等。
第四章四个报告的办理
一、《工程质检报告》
具有资质的质监站出具的《工程质检报告》,并形成闭环的报告(报告原件)。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2、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3、光伏并网发电场地“五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建筑物地基处理及首批光伏方阵支架基础已施工完,并已验收签证。
4、施工图交付计划已确定;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纸的交付可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且图纸已通过会检。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其现场机构及人员配备,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6、已组织编制了“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7、施工技术文件,主要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和各种签证手续齐全、完整。
8、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拟定对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的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实施。
9、建设单位已组织进行了自查工作,并整改验收完毕。
二、《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
电力科学院出具的《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同时针对报告中提出的影响送电的缺陷应整改完毕,对不影响送电的应列出整改计划。
并网安评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1、电力监管机构编制辖区内并网安评工作计划;
2、发电企业在自查、自评满足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并网安评申请;
3、发电企业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
4、电力监管机构审核中介机构派出的并网安评人员资格;
5、并网安评人员进行现场查评,中价机构提出并网安评报告;
6、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评审并网安评报告,公布并网安评结论。
并网安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涉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电气主接线系统及厂、站用电系统;
3、发电机组励磁、调速系统;
4、发电机组自动发电控制、自动电压控制、一次调频功能;
5、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直流系统;
6、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7、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电厂其它设备及系统。
三、《技术监督报告》
电力科学院出具的《技术监督报告》,同时针对报告中提出的影响送电的缺陷应整改完毕,对不影响送电的应列出整改计划。
技术监督评估应具备的条件
1、已取得国家或自治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电源项目核准文件。
2、已取得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按照《电力行业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建立技术监督管理体系。
4、电气一次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和调度自动化及通信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已完成;交接验收等工作已完成。
5、设计资料、调试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报告,交接验收报告等各类资料齐全完备。
6、按照并网前各专业技术监督评估内容的要求,已完成自查整改工作,且技术监督评估“必备项目”满足要求。
技术监督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
新建发电厂(机组)电气一次、继电保护及自动化、关口电能计量和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评估程序
1、并网新建发电厂(机组)按照本评估办法进行自查整改,且满足“评估应具备的条件”,在新建发电厂升压站拟首次并网返送电30日前,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开展现场技术监督评估工作。
2、现场技术监督评估,采用查阅资料(设计图纸、检测报告、调试报告等)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现场评估结束后,电力科学研究院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新建发电厂。
3、在新建发电厂(机组)升压站拟首次并网返送电20日前:
新建发电厂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新建发电厂(机组)并网前技术监督评估报告》。
四、《消防部门验收意见书》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电力公司验收报告》
待四个报告完成之后,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将委托地区电力公司现场验收涉网设备及是否按照接入系统文件要求建设和完善设备、装置,满足并网条件,并落实“安评、技术监督”等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
并向电力公司交易中心上报具备返送电的验收报告。
验收条件:
工程建设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合格后由基建科向生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竣工验收前,基建科应组织整理如下资料,并在竣工验收之日前一个星期交与验收单位人员审阅,以做验收准备。
各工程项目均应准备:
施工单位自检报告、监理单位监理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其他如下:
工程一次部分竣工图纸2份,工程二次部分竣工图纸、安装调试记录、设备的交接试验报告、继电保护调整试验报告、自动装置调整试验报告、通信装置调整试验报告、电气指示仪表、温度表、压力表、电能表校验调整报告各3份,设备出厂资料及其清单,设计变更通知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各1份。
验收工作:
验收小组一般分一次组、二次组、综合自动化组、直流五防组、土建组、计量组、仪表组、站用电组、运行准备组、消防保卫组、线路组、通讯远动组、资料组等。
验收人员均应按照验收细则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有详细记录,各个参与验收人员要在自己负责的验收项目上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字。
验收结束后应召开验收总结会。
会议由生技科组织,参加验收的单位到会,验收启动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内容为:
各验收组汇报验收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领导把工程存在的问题综合考虑、统一协调,确定解决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解决期限(一般在投入运行以前)。
会后由生技科写出会议纪要,以便复验时监督执行。
第五章并网工作
一、《购售电合同》
根据四个协议(合同)《并网原则协议》、《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线路运维协议》;四个报告《工程质检报告》、《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监督报告》、《电力公司验收报告》,针对“四个协议(或合同)、四个报告”,协商确定年度《购售电合同》。
二、设备带电试验运行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组织各相关部门会签后,及时协商确定召开启委会,根据启委会决议,发电企业上报决议中提出问题的整改。
下达同意机组并网文件,按照有关程序或有关规定进入启动试运行阶段,参加投运的单位有:
生技科、安监科、基建科、调度所、设备接收单位(验收单位)、工程施工单位。
投运中的检测由工程施工单位实施,设备接收单位验收。
三、转商业运行
1、给电力公司申请确认满足电网要求的文件(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首次并网时间及240小时结束时间);
2、生产验收交接书(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
3、涉网试验完成并满足电网要求(电能质量测试、低电压穿越等);
4、电价批复文件(电价申请请示文件、发改委电价文件);
5、消防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并且报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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