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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为恢复我区渔业资源,修复水生生物环境,保障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我区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试行)》(浙海渔政[2016]3号)和省财政厅《浙江省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0]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一、项目补助对象
1、鄞州区境内未退出养殖功能的各镇(街道)以及渔业社和相关水利会。
2、鄞州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和鄞州区渔业技术管理服务站。
二、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1、海、淡水苗种增殖放流:
主要用于放流苗种的购置及苗种的运输。
2、探索性增殖放流与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调查:
主要用于苗种购置及运输、放流操作程序的可行性试验、新技术科研、标志放流、效果调查评估等费用。
三、补助标准
1、海、淡水苗种增殖放流:
单个项目按不高于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补助资金90%以上应用于放流苗种购置。
2、探索性增殖放流与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调查:
5万元以内。
3、项目需申报,补助资金全年实行总量控制。
四、增殖放流重点区域和品种
以鄞州区象山港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区内主要外荡为重点,组织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
1、海洋:
以鄞州区象山港水产种资资源保护区为重点,沿港瞻岐和咸祥两镇,开展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日本对虾、梭子蟹、黒鲷、恋礁类鱼类等水产苗种的增殖放流,促进浙江渔场修复和本地渔业资源恢复。
具体可放流规格和时间见附表5《鄞州区近海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种类和规格表》。
2、淡水:
以甬新河、大嵩江、小洋江、咸祥河、鄞东南沿山干河、鄞东前塘河、鄞东中塘河和前塘河等市、区级河道为重点,开展鲢、鳙、草鱼、青鱼、鳊鲂、鲴类、黄颡鱼、中华绒螯蟹等水产种苗的增殖放流,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加渔民收入。
具体可放流规格和时间见附表6《鄞州区内陆水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种类和规格表》。
五、项目申报与审批及资金补助
1、申请补助的单位向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申报表》(见附表1),经镇(街道)农办初审查通过后,每年6月30日前报区农林局,区农林局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合格的纳入当年渔业资源增殖项目库,并发文通知申报单位及所在镇(街道)。
2、纳入项目库的实施单位必须根据《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考核验收评审表》(见附表2)中的要求,做好放流过程的实施和记录,谁放流谁负责。
3、所在镇(街道)农办负责对项目实施现场监督,并填写《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现场监督表》(见附表3),于放流完成一周内报区农林局。
4、在完成所有项目实施后,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领导小组(见附表4)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确定是否补助及补助的具体金额。
六、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年底经区级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所在镇(街道),再由镇(街道)拨付给申请单位。
2、补助资金安排应注重绩效,充分考虑现实意义及效果。
3、补助资金使用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4、区农林局不定期对放流补助项目进行督查,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
附表1
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申报表
项目单位名称
计划放流日期
项目内容
(放流目的、意义,放流资金、品种、数量,放流区域等)
放流计划(放流人员安排等)
种苗来源
招标或议标
单一来源采购
其它
保障
措施
申报
单位
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镇(
街道)
农办
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农林
局意
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附表2
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考核验收评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总投资
申请区级财政补助
评价内容
得分
评价标准
评分范围
放流时间、品种
地点的选择
(标准分20分)
放流时间、品种、地点选择科学
20-11
放流时间、品种、地点选择基本科学
10-1
不具备放流条件的区域
0
放流苗种管理
(标准分20分)
苗种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或议标:
苗种生产厂家有苗种生产许可证:
品种、数量、规格全部符合要求。
20-16
单一来源苗种采购:
苗种生产厂家非专业育苗场:
品种、数量、规格70%以上符合要求。
15-6
无任何招标手续,但有采购合同,自行采购
5-0
放流中资料固定和完善工作
(标准分30分)
放流前申报,放流中记录、监督、财务管理规范
30-26
放流前申报,放流中记录、监督、财务管理基本规范
25-11
只有一般的管理资料,没有管理机构和队伍,管理经费不能到位
10-0
放流后管理工作
(标准分20分)
管理机构和队伍完备,财务管理规范
20-16
管理机构和队伍基本具备,经费基本到位
15-6
没有管理机构和队伍,管理经费不能到位
5-0
增殖放流
效果评估工作
(标准分10分)
有固定的社会调查员;能按时报告放流情况;能定期进行社会调查和现场采样调查;有年度评估报告
10-8
有非固定的社会调查员;基本能按时报告放流情况;不定期进行社会调查和现场采样调查;有年度评估报告
7-1
不能按时报告放流情况:
基本没有开展评估工作;无评估报告
0
总得分
定性评价
A(优)
B(良)
C(不合格)
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领导小组评审意见:
小组成员盖章(签名):
注:
优:
85分以上;良好:
84-75及格:
74-60分;不合格:
59分以下
附表3
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现场监督表
单位名称
放流时间
项目内容
(放流的时间、地点、数量、品种等等)
放流活动
现场概况
(具体放流过程、照片等)
镇(
街道)
监督
组意
见
监督人员签字(二人以上):
镇(街道)(盖章)
农林
局意
见
主管局盖章:
附表4
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杨国财
副组长:
方志军
成员:
傅永静、陈兆年、孙文武、蔡惠凤、薛聪顺、袁思平、吴仲宁
附表5
鄞州区近海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种类和规格表
放流种类
放流规格
放流时间
功能定位
大黄鱼
体长≥5厘米
6-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曼氏无针乌贼
受精卵
5-6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日本对虾
体长≥1厘米
5-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梭子蟹
仔蟹Ⅱ期
5-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黒鲷
体长≥5厘米
5-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恋礁性等鱼类
叉长≥5厘米
6-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藻类
≥3厘米
8-10月
生态净水
附表6
鄞州区内陆水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种类和规格表
放流种类
放流规格
放流时间
功能定位
鲢、鳙
体长≥3厘米
体长≥10厘米
5-7月
12-3月
生态净水、渔民增收
鲤、鲫
体长≥3厘米
体长≥8厘米
5-7月
12-3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鳊、鲂
体长≥3厘米
体长≥8厘米
5-7月
12-3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草鱼
体长≥3厘米
体长≥10厘米
5-7月
12-3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青鱼
体长≥3厘米
体长≥10厘米
5-7月
12-3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翘嘴红鲌
体长≥3厘米
体长≥6厘米
5-7月
12-3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黄尾鲴
体长≥3厘米
体长≥6厘米
5-7月
12-3月
生态净水、渔民增收
中华绒螯蟹
500只/公斤以下大眼幼体
8-10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光唇鱼
体长≥3厘米
5-7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黄颡鱼
体长≥3厘米
5-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细鳞斜颌鲴
体长≥3厘米
5-7月
生态净水、渔民增收
中华鳖
10-20g
7-9月
渔民增收、种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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