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观察宏观经济政策大事记.docx
- 文档编号:5675329
- 上传时间:2022-12-31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72.50KB
综合观察宏观经济政策大事记.docx
《综合观察宏观经济政策大事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观察宏观经济政策大事记.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综合观察宏观经济政策大事记
综合观察:
2012年10月宏观经济政策大事记
综合观察:
2012年10月宏观经济政策大事记
欢迎发表评论02012年11月01日20:
51来源:
钢之家
纠错|收藏|订阅将本文转发至:
转发到和讯微博转发到新浪微博转发到搜狐微博转发到腾讯微博转发到QQ空间转发到人人网转发到豆瓣网
转发到手机网
10月17日国务院会议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10月份,宏观政策上体现出了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持。
具体表现在,中央安排资金支持进口、专项资金支持煤炭行业节能减排、节能家电推广资金拨付加快等,并且,安全清洁的能源产业规划也获批。
另外,《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行业规范也出台亮相。
国务院会议部署近期经济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安排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
会议认为我国经济增速趋于稳定并继续出现积极变化,我们有信心通过努力全面实现今年的目标。
会议指出,做好四季度的各项工作,不仅对全面完成今年发展目标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明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至关重要。
要坚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二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
实施好扩大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的政策。
推进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加快工程进度。
三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农业生产,稳定农业发展好形势。
四要着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继续深入推进财税、投融资、电价、行政审批等领域改革。
五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
六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做好民生工作。
财政政策:
李克强强调以改革创新推动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
10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
他强调,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以结构性减税推动结构调整与改革,以营改增为重要抓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助推工业创新转型,加快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改革与完善财税体制,为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增添动力和活力。
另外李克强指出,要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
财政部:
中央财政拨付2012年进口贴息资金25亿元
企业司为鼓励先进技术设备、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及元器件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近日,中央财政拨付2012年进口贴息资金25亿元,比上年增长25%。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鼓励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通知,“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给予奖励。
奖励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化解债务、设备设施更新等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
奖励资金可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但必须坚持四个原则:
即优先支持关闭退出的煤矿;优先支持淘汰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煤矿;优先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重、职工安置数量多和困难大的企业;优先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妥善安置职工后,剩余资金再用于化解债务、设备设施更新等相关支出。
关于认真做好节能家电推广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节能家电推广工作。
《通知》要求,完善财政补贴资金预拨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财政部将根据每旬销售数据预拨补贴资金。
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的通知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的通知》,决定从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支持产业创新。
将重点支持全新设计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及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支持新能源汽车
管理;推进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重点领域改革,理顺能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
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
深化国际合作,维护能源安全。
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作出部署:
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发布《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全面介绍中国能源发展现状、面临的诸多挑战以及努力构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和加强能源国际合作的总体部署。
白皮书指出,2011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31.8亿吨标准煤,居世界第一。
同时提出,中国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11.4%,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30%。
白皮书强调,中国积极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凡是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
中国将坚定地推进能源领域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加快构建有利于能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改善能源发展环境,推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天然气利用政策》
发改委10月31日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政策提出,将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
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促进节约使用,更是被政策重点强调。
政策提出,天然气利用的顺序分为优先、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将LNG动力汽车和LNG动力船舶纳入到鼓励范围之内;而天然气化工、部分天然气发电项目等三大类产业被禁止使用天然气,在12月起将面临转型。
政策提出,要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
海洋经济区划: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区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0.92万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0.6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不低于1万公顷,保留区面积比例不低于5%,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50公里,整治受损河口和海域面积不少于0.5万公顷,管辖海域海水水质达到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质量达到一类标准的区域面积确保在1/3以上,直排海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的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得到保障,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区划》提出,到2020年,辽宁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2.53万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55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区划面积的11%以上,近岸海域保留区面积不低于区划面积1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200公里;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
国务院关于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区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14950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12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区划面积的5%以上,近岸海域保留区面积不低于区划面积2.5%,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80公里,海洋基本功能区海洋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
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区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26450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30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管辖海域面积的11%以上,保留区面积比例不低于1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300公里;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区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5.06万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10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管辖海域面积的11%以上,保留区面积比例不低于1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300公里;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
国务院关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区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33350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15.3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不少于区划面积的11.9%,保留区面积不少于区划面积的1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300公里,符合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区划海域面积达到75%以上;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
国务院关于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区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3.45万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达到55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管辖海域面积的11%以上,保留区面积比例不低于1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240公里;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
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区划》提出,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1.61万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20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管辖海域面积的11%以上,保留区面积比例不低于1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360公里,90%以上的陆源排污口、海上石油平台、海上人工设施等实现达标排放;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强。
其他: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工信部公示《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全面提高了废钢加工行业的准入门槛。
条件要求:
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必须在15万吨以上;到2014年底,改造、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应达到10万吨以上。
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不少于15年),作业场地不小于1.5万平方米。
改造、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不少于15年),作业场地不小于1万平方米。
新建及改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加工生产系统综合电耗应低于30千瓦时/吨废钢铁,新水消耗应低于0.2吨/吨废钢铁。
印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为落实《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组织制定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工信部及各地方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不能满足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可能被撤销公告资格。
撤销资格后,经整改合格两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准入公告申请。
国土部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住房供地计划
国土部要求,各地继续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严格落实住房供地计划,继续做好地价动态监测,继续加大处置闲置土地和打击囤地炒地力度,确保土地市场稳定。
房地产调控仍处于敏感期,部分大型房企逆市投资商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项目的情况,需要密切关注。
为更好把握土地市场走势,有关部门对土地交易和开发情况的监测范围已扩展到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每宗地块从土地出让、土地交易到项目开竣工等整个环节都被纳入监测。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发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召回启动程序,规定生产者获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或者国家质检部门调查认为存在缺陷的,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并实施召回。
针对生产者召回缺陷汽车产品存在的违法行为,条例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在提高罚款额度的同时,增加了吊销行政许可等处罚措施。
中国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10月11日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确定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范围,提出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公开转让、定向转让、定向发行的申请程序。
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监管办法》在几个方面的监管规定做了调整:
一是修改了公司准入条件;二是调整了定向发行对象范围和人数限制;三是修改了小额融资豁免标准;四是增加了打击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管要求;五是明确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到交易所上市的要求;六是适当增加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则性要求;七是明确本办法施行前股东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纳入监管范围。
《商务部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
《商务部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公布,自2012年10月22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提出,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晰、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股权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该企业应依法批准设立,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被投资企业全体股东的股权出资金额和以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其注册资本的70%。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发债过程中信用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网站29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发债过程中信用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向上转报企业发债申请前,需向征信服务机构调取申请发债企业的征信记录或信用报告,加强对发债企业多方面征信采集,同时逐步建立申请发债企业及保荐人综合信用承诺制度。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指出,国家运用经济、技术政策等措施,支持和鼓励水路运输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水路运输行业结构调整;支持和鼓励水路运输经营者采用先进适用的水路运输设备和技术,保障运输安全,促进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确定了主要任务:
严格保护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加强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严格管控受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场地为重点,实施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深化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强化土壤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综合 观察 宏观经济政策 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