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北京行动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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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北京行动计划
“人文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展“人文奥运行动计划”成果,全面践行“人文北京”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人文北京”建设,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文化人,大力弘扬人文精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持续改善保障民生,不断繁荣发展文化,构建文明和谐环境,显著提高首都的人文向心力、文化竞争力和文明感召力,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建成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世界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目标
“人文北京”建设的远景目标是:
到2020年,在全面推进民生发展、文明发展、文化发展、和谐发展的基础上,把北京建成最具人文关怀、最显文明风采、最有文化魅力、最为和谐宜居的世界城市。
“人文北京”建设的近期目标是:
到2012年,围绕改善民生、弘扬文明、繁荣文化、构建和谐四大支柱,重点实施十大工程,把“人文北京”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民生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集中力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和区域之间的一体化发展;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健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事业更加发展;就业、住房、医疗、教育、交通等领域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调整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和布局,优先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
——城市文明程度居全国前列。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显著提高;在公共环境、公共行为、公共秩序、社会风尚等方面的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开放包容、热情友好、富有活力的城市文明形象进一步展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国际文化中心的地位更加巩固。
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利用,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弘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各项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化市场更加繁荣有序,文化特色更加鲜明,文化影响力更加凸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法治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市民的各项民主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城乡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更加协调,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人际关系更加和谐;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二、重点工程
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的目标,2010—2012年,着力实施十大重点工程。
(一)民生保障和改善工程
1.稳定和扩大就业。
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和就业促进机制,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逐步扩大就业规模,引入就业评估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就业扩大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重点实施一批创业带动就业项目,鼓励、扶持自主创业,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引导农民就地就业;每年帮助9万名城镇就业困难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帮助7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完成门头沟采空区、通州老城区、丰台南苑镇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和中心城区危旧房屋保护性修缮任务;加快中小户型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建设,确保各类政策性住房用地供给;提高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占新增住房总面积的比例,加大住宅住房结构的调整力度,使低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3.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新城、南城和郊区布局;完善双向转诊和预约挂号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创造条件使居民分级就诊、有序就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全面实施国家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本市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针对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逐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4.推动教育优先发展。
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开展中小学综合教育改革实验,统筹规划学校空间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名校办分校等多种办学形式,完善名校办分校政策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辐射;解决好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集中支持新建和改建扩建118所公办幼儿园,初步形成以公办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民办为补充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满足学前儿童的入园需求;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改革测试招生和评价制度,建设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加强职业教育能力建设,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5.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努力实现“制度全覆盖、衔接无间隙、人人有保障”的目标;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办法,完善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将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不断加大政府对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扶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认真落实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政策,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积极整合新农合、“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社保卡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逐步将全市18区县公费医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维护残障人士基本权益,着力提高残障人士的社会保障水平。
6.推进“公交城市”建设。
坚持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和优先发展原则,不断改善乘车环境,为市民提供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积极推进12条轨道交通建设,2012年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420公里;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公交场站、交通集散配套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新城之间和乡镇之间联络通道;推进无障碍交通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中心城区无障碍交通出行网络;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2%。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工程
7.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
以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传播基地等社科研究基地为平台,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推出一批高水平、有分量的理论研究精品;全面总结百姓宣讲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宣讲家”、“前线网”等主流媒体网站,依托“北京社科普及周”、“周末社区大讲堂”、“市民理论学校”等活动品牌,宣传、普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扩大理论教育覆盖面,提高理论宣传的影响力。
8.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办好高层次形势报告会,搞好基层宣讲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贯穿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对重要题材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扶持力度,加大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力度,持续开展“爱祖国、爱北京、爱家乡”参观体验等系列活动;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集中推出并重点宣传一批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社会正气;利用各种媒体以及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9.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正确把握新闻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对市属主流媒体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主渠道作用,巩固和发展舆论阵地,牢牢掌握新闻舆论的话语权、主导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整合现有传播资源,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提升重点媒体传播能力,打造全国领先、具有国际影响的传媒集团;紧紧抓住“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的机遇,充分发挥首都互联网资源优势,努力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技术,建设好重点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管理;实施“出版原创推新工程”,打造北京出版品牌;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积极推介北京的形象,提升国际影响力。
10.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导向,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和使用对策研究,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继续实行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公开招标,办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论坛”、“百人工程学者论坛”、“学术前沿论坛”、“总部经济论坛”等品牌活动,努力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能够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标志性成果;继续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完善社科理论著作出版资助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制度,以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带动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人才培养,强化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扩大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三)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11.推进市民思想道德建设。
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开展以升国旗、唱国歌、悬挂国徽、向国旗宣誓等为主要内容的爱国礼仪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家意识、责任意识,培养和强化爱国情感和社会责任;以“道德模范”评选、“孝星”评选等活动为载体,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把外在的行为规范转化为市民内在的精神追求。
12.提升市民科学文化素质。
坚持学校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完善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市民的文化素质;通过开展科学普及和教育活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市民的科学素质;坚持以文化人,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引导市民自觉接受优秀文化的熏陶,提升市民的文化修养,塑造美好心灵;大力开展人文思想、人文精神教育,强化人文意识,倡导人文关怀,营造浓厚的人文氛围。
13.促进市民身心健康。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快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逐步推动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重点支持远郊区县体育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公共体育设施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市民身体素质;强化心理健康意识,开展心理咨询,注重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促进市民心理健康。
14.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的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不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重点抓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网吧专项治理、净化荧屏声频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满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健全未成年人工作的联席会议、联合办公、信息通报、督促检查、奖励激励等制度,组建市和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15.继续开展来京务工人员“和首都文明同行”活动。
通过各种方式、创造必要条件,维护来京务工人员的基本权益;和有关省区市合作,继续开展“和首都文明同行”活动,增强来京务工人员对北京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不断提升文明素质,共建“人文北京”,共享北京发展成果。
(四)城市文明建设工程
16.培育文明的社会风尚。
以礼仪、环境、秩序、服务、观赏、网络等六大文明引导行动为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爱首都、讲文明、树新风——我参和、我奉献、我快乐”活动,把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廉洁教育、节约教育和公民道德实践、完善市民日常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动员群众广泛参和,倡导文明行为,培育文明风尚;倡导扶危济困的社会美德,营造关心社会、关爱他人的良好氛围;强化公共文明意识,促进公共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进一步提升。
17.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入推进首都文明区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首都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建设一批城乡公共文明示范区;持续开展“共铸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树立和表彰一批“首都诚信经营示范街”和“首都诚信经营示范店”,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全面增强市民的诚信意识;继续开展首都军(警)民共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首都军政、军民团结;继续加强和推进“城乡统筹、文明先行”共建活动,努力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文明发展新格局。
18.推进城市环境文明建设。
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步伐,坚持农民是城乡结合部改造的主体,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好重点新城新区,基本完成50个重点村的改造整治;重点推进对环境薄弱地区的环境整治,着力改善老旧小区、街巷胡同、平房区、农村地区的居住环境;加大整治市容痼疾顽症力度,提高市民环保意识,推进居民垃圾分类减量,形成城市环境秩序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街容街貌,规范夜景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架空线等管理,研究确定一批户外公益广告阵地,建成一批代表北京环境建设水平的重点大街;继续优化无障碍环境,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和监督。
19.推进公共秩序文明建设。
大力推进交通文明建设,继续推进市民排队日、让座日、无车日等行动,培养守规章、讲秩序的市民文明意识;实施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程、交通文明宣传工程、绿色出行倡导工程,提高首都交通文明程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集中力量治理和疏导交通堵点、乱点,完善文明出行、文明服务、文明管理长效机制,维护交通秩序和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不同公共场所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会展中心、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建设。
20.提升窗口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继续广泛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努力形成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风,提高城市服务管理水平;在窗口行业,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等各项规范化服务制度,提升窗口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窗口行业的群众满意度。
21.推进社会志愿服务。
强化志愿服务政策的引导作用,健全首都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扩大志愿服务范围,推动志愿服务普及化、常态化,努力使志愿服务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追求;建立健全招募、培训、考评及激励机制,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在城市管理、民防救助、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设10支专业化志愿者队伍,建设100个城市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示范点;健全志愿服务组织,组建市志愿者联合会。
(五)学习型城市建设推进工程
22.加强学习制度建设。
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建设社会终身教育体系,实现各类学历教育之间、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之间的纵向衔接和横向沟通,促进各类普通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开放,为市民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和学习服务;完善教育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互动开放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开放式全民学习教育网络;积极推进入学测试制度改革,实行更加灵活的弹性学习制度,探索市民个人学习成果认证制度,为市民接受教育和培训创造更多的机会。
23.积极拓展社区教育。
结合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整合教育资源,建设好社区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加强社区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发一批适应居民需求的课程教材;组织普通教育教师下社区,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志愿者作用;大力发展健康科学的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学院在社区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以社区学院为龙头,社区学校(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社区内中小学校、市民学校、村成人学校和家庭教育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并为中小学生提供良好的校外教育,为学龄前儿童、流动人口、残障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老年人的学习提供服务。
24.建立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服务功能,充分利用首都教育、科技、文化资源优势,形成覆盖城乡、面向市民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学校面向社会开放教育资源,鼓励和组织专家学者及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大学生积极参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创办市民大讲堂,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逐步扩大市、区(县)两级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市民免费开放的范围,扩展各类科技和文化设施的学习服务功能;建设学习型城市创建管理工作者和专家指导队伍,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和市民学外语和在京外国人学汉语等培训活动;加强理论研究,编写出版指导丛书和培训教材,完善学习型城市研究中心建设。
25.打造终身学习网络平台。
依托远程教育网络,发挥广播、影视、数字传媒等媒体的技术优势,创办市和区县综合性学习网站,开发网络学习资源,积极发展各类数字化远程教育,建立市民终身学习网络平台,加快推进开放大学建设,为全民学习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发挥网络学习在全民学习中的独特作用,加强网络管理,形成科学、健康的网络学习文化。
26.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学习型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等区域性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单位、企业、社团、家庭等的创建活动;继续搞好面向基层的图书配送活动,定期推荐市民读书和家庭藏书目录,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推出一批“首都市民学习品牌”和“首都市民学习服务基地”,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和,评选“首都学习之星”、“首都学习辅导标兵”,宣传在学习型城市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各类社会组织重视组织学习,积极开展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核;把学习型区县建设纳入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通过学习型区县建设促进区域全面发展。
(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
27.健全文物保护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城市发展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协调,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传播手段,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法规,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一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28.充分发挥首都文物、档案资源的功能。
充分发掘首都历史文化资源,不断提升文化遗产的价值,充分展现首都特有的古都风貌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深度整合资源、继续挖掘潜力,在保持博物馆数量、种类全国领先的基础上,着力加强质量建设,继续扩大博物馆免费开放范围,有效增强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年举办固定和临时展览项目超过500项;形成具有首都历史文化特点和优势的展览系列,积极引进或合作举办在全国和世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精品展览,年接待观众人数超过3500万人次,为观众提供多层次、有特色的文化活动项目;加大民生档案收集保存力度,逐步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增强档案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29.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全面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347”工程,即:
建立一个集展览展示、资料存储、学术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继续深化国家、市、区(县)三级名录体系建设,强化专职干部、专家学者、专业志愿者和代表性传承人四支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名录档案、研究梳理、抢救传承、开发利用、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和经费投入等七大体系建设。
(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30.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积极支持中央单位在京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发展首都公共文化事业;合理规划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优先建设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基层文化设施,逐步形成以大型文化设施为骨干,以城乡四级文化设施为基础,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奥运博物馆、北京市文化中心、北京市儿童文化艺术中心剧场、北京歌舞剧院剧场、北京美术馆、北京市档案馆、北京人艺扩建国际戏剧中心等市属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通过重建、改造、修缮,恢复中和戏院、广和剧场、吉祥戏院和西单剧场等老字号演出场所的功能,强化北京的文化中心功能和文化国际地位;继续加快区级文化中心达标建设,到2012年,区级文化馆、图书馆一级馆达标率力争实现100%,实现全市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建设的全面覆盖。
31.加大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力度。
研究制定我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明确服务标准,逐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率;继续完善和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北京市多媒体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多网合一、多资源合一;进一步完善电影公益放映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保障适合农村放映影片的供给和放映;提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质量,全力推进高清交互数字电视使用工程;加大对“读书益民工程”的投入力度,稳步推进社区书屋建设,在“益民书屋”实现农村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书屋设备、出版物、网络等的更新维护;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并逐步转化为“常在乡”。
32.提高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骨干作用,着力打造规模性的首都群众文化品牌和精品项目,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等方式,鼓励扶持文化企业生产优秀文化产品;实施文化精品工程,以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为契机,创作更多歌颂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加大对现实题材、农村题材、青少年题材作品的扶持力度,在创作上给予政策和资金的倾斜;继续推进和扩大“周末场演出计划”,资助和鼓励本市各专业院团、经过资质认证的民营院团、外省区市艺术表演团体和中央在京艺术表演团体参加周末场演出,使高雅艺术深入基层,实行低票价政策,引导演出市场,逐步平抑票价;以城区露天剧场为依托,将在京郊开展的周末场演出扩展到城区,实现年均演出1000场和基本覆盖全市的目标;继续开展“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每年演出1000场;继续实施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制定长效机制,鼓励万余支农村文艺队伍跨区县、乡镇、行政村交流演出,年放映公益电影40万场;办好“北京市农民艺术节”,每年举办100项3000场次的活动,不断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提高农民参和程度。
3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切实保障实施重大公共文化工程、购买重要公共文化产品、开展重要公共文化活动所必需的资金;进一步完善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经济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和的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34.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
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培养一批扎根基层的专职文化骨干;实现全市每个社区、行政村配备1名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员,鼓励和动员各类专业艺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担任文艺辅导、文化指导等工作;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一支万人以上具有较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较高艺术素养的文化志愿者队伍,为广大市民提供高水平公共文化服务。
35.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持续不断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厉打击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大力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整顿文化市场秩序,确保首都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健全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建设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水平。
(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程
36.巩固和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柱地位。
全面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提升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和文化创意产业主导力量的影响,增强文化创意产业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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