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第32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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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第32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
高新区关于第32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
文明城市持续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第32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工作,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来洛旅客美誉度,按照《关于印发﹝第32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文明城市持续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洛创文指〔2014〕1号)和《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第32届牡丹文化节市容市貌整治方案﹞的通知》(洛城管委〔201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创建为民、为民创建指导思想,以提升城市形象为主线,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立足工作实际,力求“让客商更满意,让城市更文明”,把洛阳打造成一个竞争力更强、美誉度更广、文明程度更高、人居环境更佳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城市、文明城市。
二、时间
2014年2月20日至5月30日。
三、重点工作
(一)城建提升项目
目标要求:
加快我区建设和改造市政道路,改善城市路网结构,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牵头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
责任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开发建设工程局、孙旗屯乡、辛店镇、
整治时间:
3月30日前
整治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区道路及市政设施精细化达标养护任务及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1〕62号)要求:
1.车行道病害整治
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的路面沉陷、龟裂、裂缝、拥包、坑槽、检查井高低不平等病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全面整治:
——路面沉陷要先处理路基病害,增加路基强度,再摊铺沥青面层;新旧路面接茬要规则、平顺。
——路面龟裂要进行规则性铣刨,沥青面层摊铺接茬要平顺。
——混凝土路面的伸缩缝要先清掏、吹尘,再灌缝、收边。
沥青路面裂缝宽10mm以上的,采用细粒热拌填缝;小于10mm的用胶灌缝。
——路面拥包、坑槽要进行铣刨整平。
——低于路面1.5cm的检查井要进行升井,高于路面1.5cm的检查井要进行降井。
检查井框与路面高差不得大于5mm。
检查井周边整体下沉的,要开挖、填实后,再升井随平。
——各类窨井井盖无缺失和损坏,雨污水井内不得有淤泥和其它杂物。
2.人行道病害整治
对人行道错台、沉陷、凸出、松动、缺失、破碎、不平整、侧石变形等病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全面整治:
——面层砌块发生错台、沉陷、凸出的应整修垫层,重新铺装;整修后应与周围面层砌块平顺搭接。
——补充缺失道板。
——道板整体上平整,但有松动的要补填缝料,填实稳固;若垫层不平,应重新铺砌。
——对基层强度不足产生的沉陷、破碎损坏、不平整,应先加固基层,再铺砌面层砌块。
——更换面层砌块的色彩、块型、尺寸均应与原面层砌块一致。
——侧石变形应予以调整,调整后应牢固平顺。
侧石调整应在人行道维修施工前进行。
——无障碍不达标的缘石坡道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整改到位。
3.商场、酒店门前广场病害整
对商场、酒店门前广场因停放车辆及装卸货物导致道板松动、破损、沉陷等病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全面整治:
——基层牢固无损,面层砌块强度不足引起的大面积、经常性破损、松动应更换高强度面层砌块。
——基层牢固无损,面层砌块强度也达标,因铺装不实引起的大面积、经常性破损松动,应有序的分区域重新铺装。
——因基层或面层砌块强度不足产生的下沉、破碎等病害,应按有关标准,拆除后重新铺装。
(二)路桥设施提升项目
目标要求:
开展城市道路、桥梁精细化养护达标工作,消除道路病害,提升管养水平。
对区主次干道交通标识、标线进行美化、提升;对路灯、信号灯、灯杆、公交站牌、指路牌、路桥护栏、盲道设置等基础设施进行维护、更新、完善。
牵头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
责任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孙旗屯乡、辛店镇、交巡大队
整治时间:
3月20日前
整治标准:
1.各类箱体(亭棚)统一刷新。
经营性亭、棚、摊、车无乱涂乱画、无陈旧掉漆、无亭棚外经营。
交通岗亭、公交站亭、调度亭等非经营性设施无破损、无脏污、无乱张贴、无亭外堆物。
2.各类杆柱统一刷新。
路灯杆、指示牌杆、公交站牌、广告牌、箱变栅栏、交通隔离栏、桥梁护栏、绿化带隔离栏等无锈蚀损坏、无张贴广告、无错字和误示现象;设置不合理的杆柱和指示牌及时拆除或移位。
路灯杆上的分线盒盖完整无缺失。
3.道路、广场、绿化带侧石维护更新。
各类侧石无缺失、损坏、错位、脏污。
4.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座椅、雕塑统一刷新。
5.区内河渠两侧护坡、护栏完好,河渠内无垃圾、堆积物和漂浮物。
(三)环卫设施市容提升项目
目标要求:
对道路污水井、雨水井进行清掏;对免费开放公厕、垃圾中转站设施进行统一维护美化;更换破损老旧果皮箱和人力垃圾清运车辆;全面实施主次干道机扫作业,主要道路一日一清洗两清扫。
牵头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
责任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孙旗屯乡、辛店镇、服务业发展促进局、环保分局、开发建设工程局、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西环及张庄改造指挥部、创业中心、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孙旗屯改造指挥部、三山改造指挥部、苗湾指挥部等
整治时间:
3月20日前
整治标准:
1.规范作业行为,做到“七净七无”。
主次干道早上7点钟以前必须完成第一次普扫,下午2点钟以前完成第二次普扫,保洁时间不低于14小时;支路(街巷)每天早上8时前完成路面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2.增加垃圾收集容器。
3月30日前完成主次干道沿线破旧果皮箱整体更换升级,根据需要按标准设置果皮箱,并做到每日一擦洗二清理,无垃圾漫溢、无破损。
3.提升行业人员整体形象,作业人员要统一服装,保洁使用的各类环卫作业工具要有序停放和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4.开展主次干道常态化机扫作业。
3月15日起,对区一、二、三级以上符合机扫条件的道路进行机扫作业,对主要道路坚持每日两洒水,两天一冲洗。
5.保持居民楼道整洁卫生,保持垃圾桶(房)外观整洁,
无散落垃圾,保持责任区无各类乱贴乱画,减少和杜绝保洁盲区和空白点。
6.垃圾中转站做到箱满即走,车走地净,站内无积存垃圾和分捡垃圾现象;加强蝇虫消杀力度。
沿街商户的垃圾实行上门收集,做到一日三收;垃圾收运车辆容貌整洁,人力车辆加盖密闭,禁止垃圾收集车辆超高装载,防止运输途中抛洒滴漏。
7.开展提高公厕保洁人员责任心的专项教育活动,完善公
厕各类设施,公厕内外干净整洁,内部设施完好,各类标示清楚、规范,按时开放。
8.按照《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查封取缔私设和
无主垃圾场清除积存垃圾活动的通知》(洛城管委〔2012〕6号)要求,集中清除城区及周边积存的无主垃圾。
环卫部门要加强日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快速督办,对督办未果事项,实施垃圾有偿清运活动。
9.加强施工工地出入口管理,无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现象;严查占道挖掘无公示牌、无围挡或围挡破损、倾斜,占道施工渣土未做到随产随清等问题。
10.无不按规定地点、方式冲洗车辆,造成污水漫流现象。
(四)城市亮化提升项目
目标要求:
开展城市亮化提升工程,主干道亮灯率99%以上,消除背街小巷有路无灯现象,集中实施一批景点、楼宇亮化项目,提升城市亮化水平。
牵头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
责任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孙旗屯乡、辛店镇
整治时间:
3月30日前
整治标准:
1.主要道路亮灯率达到98%以上,次干道、支路亮灯率达到96%以上。
2.亮化设施无污损、破旧、文字残缺、灯光显示不全、轮廓线断续等现象。
3.按照《关于加强城市亮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12〕103号)要求,启闭亮化设施。
(五)城市出入口美化提升项目
目标要求:
开展城市主要出入口美化工程,拆除违章建筑,增加绿地率,提升城市出入口整体形象。
牵头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
责任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孙旗屯乡、辛店镇
整治时间:
3月30日前
整治标准:
1.公园、广场、绿地内无黄土裸露。
2.无缺失、枯死苗木、无树挂白色垃圾。
3.修剪、截干、整形乔灌木。
4.市区主次干道树木修整、刷白。
(六)市场环境提升项目
目标要求:
开展集贸市场和“五小单位”集中整治,倡导规范文明服务,改变“脏、乱、差”现象,确保城市区内沿街及两侧无违反规定摆放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占道经营行为,无挤占道路或行人通道、影响市民通行的行为。
对市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经营秩序、车辆停放以及市场设施等方面进行治理,做到柜台内外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整齐有序;卫生专人管理,垃圾日产日清;防蝇、防尘等设施完善,经营食品、饮食符合卫生要求;车辆集中停放,专人管理;公厕设施良好,有专人清扫,无蝇蛆,无异味;市场设施完善,整修及时。
牵头单位:
工商分局
责任单位:
工商分局、市场发展中心、城市监察管理局、交巡大队、质监分局、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整治时间:
3月20日前
整治标准:
1.节后市容秩序恢复
——2月20日前,撤除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规范店外促销摊点。
——3月1日至3月10日,清除沿街门店张贴的对联,撤除沿街悬挂的灯笼、条幅等节庆宣传物品。
2.街道市容秩序整治
——修补沿街残缺破损墙面,粉刷影响市容观瞻的陈旧墙面。
——沿街建筑物拉扯的电线、电缆归拢整齐。
——道路、广场、绿地无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占地范围和
时限开展促销、庆典活动等乱经营活动。
——主次干道不得占道设置摊位、无流动商贩、严禁占道烧烤。
——经审批设置的便民服务摊点,严格落实“六定”管理规
定,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
——无擅自占用临街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搭建临时建(构)筑物。
——无擅自临街悬挂软体广告的现象(批准设置的公益性软体广告除外)。
3.店面容貌整治
——门头店牌设置整齐、牢固,文字书写规范,图案美观,色调与周围建筑物协调一致,无严重褪色、破损、残字现象。
——无擅自设置一店多牌、无电子闪光牌、无落地灯箱、无落地招牌。
——无店面、橱窗张贴,无乱贴乱画商品信息、小广告、过期对联等。
——无店外经营、跨门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和占道堆放货物等乱堆乱放现象。
——无擅自依托门店进行搭建(装修),无搭建(装修)不设围挡现象。
(七)窗口地区提升项目
目标要求:
在区窗口地区开展集中提升整治行动,改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质量。
推广文明礼貌用语,倡导诚信经营。
牵头单位:
招商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
招商委办公室、孙旗屯乡、辛店镇、国税、地税、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交巡大队
(八)户外广告集中整治项目
目标要求:
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治理有损城市形象、破坏城市风貌、影响城市和谐的楼顶、楼体、塔式、落地板式、灯箱、变电箱外加设的广告设施、的士站亭、公交护栏、公交站亭、指路牌、广告式果皮箱、门头、小区门口和墙体上的各类宣传广告,以及各单位在楼体上悬挂的各种招牌、宣传牌、重要地段、区域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等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增加辖区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公益广告,增加道路路铭牌、公交站亭公益广告,增加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乡镇、街道、社区的宣传栏或橱窗公益广告,增加商店、门头、单位的LED显示屏的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
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
责任单位:
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城市监察管理局、创建办、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开发建设工程局、工商分局、孙旗屯乡、辛店镇、西环及张庄改造指挥部、孙旗屯改造指挥部、三山改造指挥部、房屋征收补偿中心、服务业发展促进局、创业中心、供热中心、担保中心、法院、检察院、工商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分局、高新物价所、环保分局、消防大队、市场发展中心、法制和信访局、公安分局、供电公司
(九)河渠专项治理项目
目标要求:
开展河渠专项治理行动,提升边坡硬化、绿化、亮化水平,水体干净,水质达标,无明显漂浮物。
牵头单位:
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责任单位:
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城市监察管理局、孙旗屯乡、辛店镇、环保分局
(十)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项目
目标要求:
1.牡丹文化节期间在区重点路段完善指路信息,保证游客顺利通行。
2.提前规划、设置临时停车场,在不影响通行的路段,实行免费停车。
3.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达到城市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规范有序,机动车无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无占压盲道现象。
非机动驾驶人、行人安全意识和守法观念明显增强,主次干道、交叉路口交通环境明显好转,区道路交通文明、安全、有序、畅通。
4.开展文明助交通活动。
牵头单位:
文明办
责任单位:
文明办、创建办、交巡大队
(十一)精细化管理提升项目
目标要求:
主要围绕“干净有序”的总体目标,重点解决“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问题,着力创造“市容整洁、景观优美、秩序井然、服务优质”的城市环境,努力形成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服务群众彬彬有礼的文明城市形象。
在“百日行动”期间,相关督促检查部门要定期对影响市容市貌相关的领域、行业进行检查排名通报。
牵头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
责任单位:
城市监察管理局、孙旗屯乡、辛店镇、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市场发展中心、工商分局、法制和信访局、供热中心、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房屋征收补偿中心、西环及张庄改造指挥部、开发建设工程局、创业中心、孙旗屯改造指挥部、服务业发展促进局、交巡大队、三山改造指挥部
(十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项目
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培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东道主意识,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
区文明办
配合单位:
区各部门、各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领导机制。
坚持和深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区管委会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百日行动”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
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张汉智(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田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牛红丽(区党工委委员、区直工委书记)
成员:
宁明伟(区党工委委员、监察室主任、三山改造指挥部负责人)
马少军(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辛店镇党委书记)
杨朝晖(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孙旗屯改造指挥部负责人)
张晓兵(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
郭春红(区法院院长)
李学华(区检察检察长)
黄鼎鼎(洛阳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杜倩(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长)
郑朝晖(区服务业发展促进局局长)
柴幻(西环路及张庄改造指挥部负责人)
金铭辉(区公安分局局长)
马元晓(区工商分局局长)
刘君成(区地税局局长)
郭东进(区国税局局长)
裴鸿安(区质监分局局长)
杨晓兵(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李晓光(区开发建设工程局局长)
李世尧(孙旗屯乡党委书记)
叶峻岭(区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主任)
马红霞(区招商委办公室主任)
唐峰松(区担保中心主任)
孙健通(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局长)
马妍莉(区供热中心总经理)
王玉晓(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袁卫桦(区交警大队队长)
刘江田(区市场发展中心主任)
张敬慧(区物价所所长)
王冬冬(区环保分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创建办,区创建办主任吴昊任办公室主任,区创建办副主任丁明丽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目标监管。
各牵头单位负责各项重点工作的方案制定和责任落实。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月排名制度,其它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导落实。
各责任单位针对各自提升项目建立目标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三)督导问责。
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百日行动”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分工创建领导为督导责任人。
市创建指挥部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
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影响“百日行动”进度的责任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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