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新建铁路房建专业提前介入工作实施细则.docx
- 文档编号:5661025
- 上传时间:2022-12-30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2.52KB
集团新建铁路房建专业提前介入工作实施细则.docx
《集团新建铁路房建专业提前介入工作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新建铁路房建专业提前介入工作实施细则.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集团新建铁路房建专业提前介入工作实施细则
集团新建铁路房建专业
提前介入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建铁路房建专业提前介入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新建铁路房建专业提前介入工作是便于了解新建铁路房建设备采用的新材料,学习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熟悉项目建设标准,掌握设备设施状况,发现介入过程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并协调解决,为开通运营和养护维修做好准备。
第三条改(扩)建铁路房建专业提前介入工作比照本细则实施。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土地房产公寓处成立处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分管科室和相关所(办)人员,以及建设、房建设备接管单位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新建铁路提前介入房建工作小组。
第五条新建铁路提前介入房建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提前介入工作需要,与建设单位(含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建立沟通机制。
2.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房建设备接管单位开展提前介入工作。
3.收集、整理提前介入工作资料和信息,并按要求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和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4.协调处理提前介入过程存在的严重问题。
第六条新建铁路房建设备接管单位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管理干部为组员的新建铁路房建设备接管单位提前介入工作组。
第七条新建铁路房建设备接管单位提前介入工作组职责:
1.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收集相关资料,熟悉设计图纸,全面掌握房建设备数量和相关情况。
2.负责驻站(现场)提前介入小组选派、管理和考核。
提前介入人员应掌握房建专业相关知识,责任心强,原则上以日后负责管理和维护所接管房建设备的人员为主。
根据现场情况及设备数量进行人员配备、合理分组。
原则上每小组由三人及以上组成,并由技术干部任小组长。
3.组织对提前介入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铁路技术规程》、《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技术标准、规范等,并做好技术交底、安全培训等工作,使其具备判定现场施工质量、建筑限界检测的能力。
4.掌握房建工程施工进度,剩余房建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5.制订提前介入方案,根据施工进度组织相应工种提前介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开展工作,并积极协调介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6.及时掌握提前介入工作情况,按要求向新建铁路提前介入房建工作小组书面汇报。
7.向新建铁路提前介入房建工作小组书面报送站台、站房、幕墙、雨棚、沿线四电房屋,以及属于房建接管范围内的灯具、水泵等房建设备的技术资料(格式见附件1~7,动车所等处所房建设备技术资料比照填写)。
8.督促、协调责任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八条驻站(现场)提前介入小组工作职责
1.核查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按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了解工程实施进展,按照提前介入方案对房建设备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3.督促责任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提前介入工作的实施
第九条提前介入阶段划分:
1.前期可研、设计阶段。
土地房产公寓处、房建设备接管单位参与。
2.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阶段。
土地房产公寓处、房建设备接管单位参与。
3.现场提前介入阶段。
以房建设备接管单位负责为主。
启动时间一般应在房建设备基础施工前。
第十条提前介入培训
为有效提升提前介入质量,新建铁路房建设备接管单位应在实施现场提前介入工作前,对参加提前介入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为现场提前介入人员配备相关验收规范等工具书。
提前介入培训主要内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1-2014)。
2.《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TB10760-2013)。
3.《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50091-2006)。
4.《铁路运输房建设备大修维修规则(试行》(xx运〔2014〕60号)。
5.《铁路旅客车站建筑细部设计和施工规定》(xx建设〔2015〕124号)。
6.《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3-2014)。
7.《城际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8.《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9.《钢结构工程施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2.《建筑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xx)。
1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14.《坡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1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93-2011)。
16.建筑限界知识。
17.安全教育。
18.其他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十一条新建铁路房建设备接管单位应明确现场提前介入人员岗位责任。
第十二条现场提前介入工作的实施
新建铁路房建设备接管单位必须按规定为现场提前介入人员配备安全帽、绝缘鞋等必备安全防护用品,提前介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必备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劳动安全。
提前介入人员须参与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掌握工程及设备质量状况,按照铁路建设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维护管理需要,对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对检查情况要及时、准确地填写检查记录,建立检查问题库(格式见附件8),并逐项跟踪整改情况。
对于须立即整改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马上整改;涉及安全隐患或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制止。
第十三条关键节点检查
对于建筑基础(包括钢结构基础)、屋面板支座,干挂石材、铝单板、玻璃幕墙等龙骨,钢结构焊接,防水层敷设等有关房建工程质量的关键部位,在隐蔽前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四条新建铁路房建设备接管单位应指定专人收集、汇总现场提前介入人员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并建立问题库。
同时,应及时与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沟通,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涉及设计变更的,积极与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并报集团公司提前介入工作小组。
对于施工单位已整改的问题须经房建设备管理单位现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销号。
第十五条月度例会制度
新建铁路房建设备接管单位建立月度例会制度,每月25日前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房建设备管理单位参会,通报提前介入检查存在问题,提出问题整改建议方案,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并结合工程进度制定下月的提前介入工作重点及计划。
第十六条新建铁路房建设备接管单位应根据提前介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工器具,便于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新建铁路房建设备接管单位应及时将提前介入期间的有关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纳入运营接管后的“一站一档”管理。
第十八条各建设、施工单位应为提前介入人员检查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章提前介入报告制度
第十九条新建铁路房建设备管理单位每月28日前向新建铁路提前介入房建工作小组报告工程进展和建设质量情况。
报告内容应包括主要工程节点工期及工程进度情况、提前介入人员检查及工作情况、设计及施工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建议及问题库等。
第二十条新建铁路提前介入房建工作小组每月30日前向集团主管领导、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报告提前介入工作情况。
第五章提前介入重点
第二十一条可研设计阶段
1.车站站台避免处于小曲率半径轨道影响区域内,尽量处于轨道直线区域。
2.房屋建筑避免建在软弱地质基础上,如无法避免必须做好地基加固措施,避免房屋建筑因为地基沉降造成变形、开裂等影响使用和安全的问题。
3.所有雨棚和站房屋面结构形式建议采用钢筋混凝土(或叠合屋面板)结构。
4.旅客通道尽量避免采用上跨股道的天桥。
5.建筑的空间布局、造型应考虑有利于后期维护、保养。
6.四电房屋不应设置在防护栅栏内,同时具备抢修车辆通行条件。
第二十二条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阶段
1.装修严禁采用倒挂(贴)石材、面砖等做法。
旅客通道上方及两侧的装饰面层(粘贴面层、玻化砖、干挂石材、玻璃幕墙)、悬挂设施及细部节点、构造应牢固耐久。
所有屋面和楼面建议不设采光玻璃,尽量采用轻质阳光板,如需设置时应考虑在下方设防护网,确保使用安全。
2.高架侯车室底部和天桥底部的线路上方处不应设吊顶。
高架候车室(通廊)外墙面不应设干挂石材或其他配套吊件,采用金属板时,应与主体结构安装连接牢固。
同时,为确保接触网安全,便于设备设施维修管理,强弱电管线、给排水管道、吊顶板钢拉网等设备设施不应直接跨越接触网。
3.装饰面层、吊顶面板及基层或龙骨应在变形缝处断开。
变形缝面层应按有关标准施工。
4.车站基本站台、货物站台要考虑能满足汽车通行、货物装卸的要求。
5.旅客地道两侧应设置通长的贯通排水沟和防倒灌措施,并与集水井连接,集水井内应安装自动排水装置。
电(扶)梯基坑应设集水井,并安装机械排水或自动排水装置。
旅客地道顶部变形缝、施工缝处应设置导水槽。
6.旅客通道应避免设置井盖、水篦子,必需设置的井盖、水篦子应坚固。
井盖表面应与地面相平,误差为-3mm以内,拉手不得突出井盖;水篦子表面应低于地面,高差不应大于5mm,进水孔的宽度或直径不应大于10mm。
7.线侧下式站站房与站台之间半封闭区或封闭边缘应设置防止雨水灌入旅客通道的截水沟。
8.屋面板、封檐板、天沟应按规定设置变形缝,做法应能满足伸缩量的要求。
穿过变形缝的管线应安装伸缩装置。
9.屋面雨水系统设计应加强防排水能力的检算。
虹吸式屋面雨水系统应设独立溢流系统。
10.檐口应设置防止雨水倒流的滴水线。
11.雨棚的灯具和管线安装,应考虑防风吹摇摆、防脱落措施,同时考虑维护条件。
12.站台下挡水板建议用钢筋混凝土板,不得采用彩钢板。
13.雨棚雨水立管应明设,重力排水时管径不宜小于100mm,固定管卡应牢固、耐久,卡扣位置应设置在雨水管里侧。
雨棚雨水管接地部位应设检查井。
14.站桥合一的车站,在用防水材料填堵结构缝的同时,在结构缝下增设引水沟槽。
在办公、设备用房、票房、候车室等关键区域应加设混凝土屋面层。
15.高速及城际铁路站房应设置工务、供电、通信、信号、房建、联创等单位生产用房;始发、终到车站站房内设置机务动车司机继乘、车辆随车机械师等用房;站内设置信息工作站的信息单位用房等。
16.行走汽车站台和广场的地面砖、井盖板要满足行车荷载。
17.应设置必要的房建设备维修保养条件,如屋面检修爬梯、马道和防坠落设施,侯车厅、雨棚吊顶内的检修通道,钢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等。
18.商业排污系统应独立设置。
19.每个卫生间应设置给水总阀,便于维修。
排污管道不宜太长,弯道不宜太多,同时化粪池数量和容量应满足使用要求。
20.其他要求按《铁路旅客车站建筑细部设计和施工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施工阶段
1.原材料质量盯控。
盯控重点主要是水泥和钢材等原材料、预制件有无合格证、检验和试验报告。
2.工程是否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3.钢结构。
主要检查结构杆件尺寸误差、焊接质量、防腐防锈处理等内容,以及检查焊接是否按工艺流程施工,钢结构安装支点与支承件(预埋件)之间是否存在偏心等问题。
4.金属屋面。
主要对隐蔽部位的檩条固定、铁件防腐防锈处理、支座安装以及固定螺钉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屋面板的搭接、固定锁边到位情况以及屋面检修通道、防坠落措施的完善情况等进行检查。
同时,检查金属屋面有无做抗风揭试验,连接方式是否与抗风揭试验的方式一致。
5.幕墙。
主要检查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是否与主体结构施工同时埋设,有无存在不同体系(玻璃幕墙、石材幕墙)的龙骨连接在一起、龙骨固定件直接固定在加气混凝土块上、将龙骨栓接改为焊接、龙骨与预埋件严重错位、龙骨落地支撑不牢固、龙骨在结构变形缝处不断开、用镀锌挂件代替不锈钢挂件、焊接工艺粗糙、铁件未做防腐防锈处理等问题。
6.干挂石材。
主要对骨架的刚度、铁件防腐防锈处理、挂件的材料选用和强度、石材的固定方式等情况进行检查。
7.吊顶装饰。
主要对吊杆的数量及固定方式、龙骨在主体结构缝处是否断开、龙骨的安装固定及防腐防锈处理、吊顶板固定方式和牢固程度等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吊杆与龙骨连接应采用抱箍、螺栓或其他配套吊件连接,不得采用焊接方式。
8.站台。
主要对站台面结构缝的处理、站台限界和站台帽侧缘的批抹涂装、站台下挡水板的材料选用和安装方式、站台梁结构缝处的防水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站台侧面边缘应按清水混凝土施工,如需抹灰,应采用挂网或聚合物砂浆处理,也可采用涂漆处理。
9.钢筋砼雨棚。
主要检查屋面防水是否到位,檐口是否设有滴水线,伸缩缝处盖缝板是否具备伸缩条件及固定是否牢固等。
10.给水系统。
主要了解供水方式、材料的选用;熟知水表及阀门位置、管路走向、用水接入点等情况;对管道埋深、埋地管道的垫层铺设、不同类型管道的安装距离等情况进行检查。
11.排水系统。
主要了解排水方式、材料的选用;熟知检查井及砂井的位置、管路走向、排水接入点及与市政排水分界点位置等情况;对排水管道埋深、坡度、转角位置砂井的设置、检查井(砂井)及化粪池设置、埋地管道的垫层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
12.电照系统。
主要检查电照线路与其他动力装置等用电线路是否分开设置,配电箱是否单独设置,电线线径是否达标,雨棚灯具及线管安装是否具备抗风性能,钢管或金属线槽是否设有跨接,管道或线槽内是否存在驳接,电线是否乱拉乱接等。
同时对防雷、接地系统的设置及电阻检测情况进行检查。
13.四电房屋。
主要检查地下室是否设有集水井及抽排设施,周围是否缺少挡墙或护坡,挡墙或护坡是否按规范设置泄水孔,四周是否设有排水沟渠和散水,围墙是否按规范设置伸缩缝,围墙墙根是否设置排水孔,围墙顶是否设有压顶,是否设有门柱及设置预埋件,大门安装是否牢固等。
14.砖砌体与混凝土结构的拉结、构造柱的设置等;吊顶、屋面、雨棚顶等部位的施工遗留杂物是否清理彻底等。
15.站台外侧栏杆应按规定设置伸缩缝。
16.栏杆、幕墙底部挡台阳角处应做圆弧处理。
栏板、隔断中所使用的玻璃边角应做钝化处理,其端部应做成圆角。
17.当悬挂物大于或等于3kg时,应将其固定在主体结构上,所用螺栓等固定件不得少于2个。
18.通风管道是否畅通、外排。
19.站台、站房、钢结构等主要房建设备须建立沉降观测系统。
20.内业资料。
主要对进场材料检测记录,隐蔽资料,防雷、钢结构焊缝等第三方试验检测报告以及资料整理归档等情况进行检查。
21.检测试验。
《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TB10760-2013)规定的屋面淋水、蓄水试验,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试验,给水管道通水试验,排水干管通水(球)试验,卫生器具满水试验,照明全负荷试验,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防雷、接地电阻测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建筑沉降、垂直度观测等。
22.其他要求按《铁路旅客车站建筑细部设计和施工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建筑限界
1.新建铁路站台、雨棚、旅客天桥等房建设备在曲线影响地段的建筑限界均需考虑内、外侧加宽,曲线加宽范围包括全部圆曲线、缓和曲线和部分直线。
2.房建设备接管单位须督促建设单位提供站台、雨棚、旅客天桥及股道平面示意图,在图上标上站台、雨棚、旅客天桥始、末端的里程,书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提供各站站台、雨棚、旅客天桥限界设计相关资料,包括站台编号、股道编号、站台起止里程,站台、雨棚、旅客天桥设计高度和站台、雨棚、旅客天桥设计限界值等。
对于股道有曲线的站台和雨棚(须注明内外侧),还需提供直缓点、缓和曲线中点、缓圆点、曲线限界加宽起止点等控制点的位置里程,曲线半径,外轨超高值,以及曲线限界设计加宽计算方法、加宽量、示意图等详细资料(格式见附件9~10),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房建设备管理单位和工务单位共同对站台股道曲线要素进行现场检测、签认(格式见附件11)。
3.房建设备接管单位须督促建设单位提供临靠站台及站台端以外22米范围内设置的道岔的名称、营业里程、辙叉号、导曲线半径、岔后曲线半径、附带曲线半径及特征点等详细资料,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房建设备管理单位和工务单位共同对限界进行现场检测、签认(格式见附件12)。
4.房建设备管理单位要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限界设计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建筑设计限界是否同时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要求。
检查重点:
建筑设计限界是否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要求;站台、雨棚、房屋、站区围墙等房建设备的平面位置图、平面坐标、高度坐标、相邻站台之间距离、线路股道号、线路曲线特征点等;客货共线铁路邻靠正线一侧有无高度超过300mm的站台,设计要求的限界是否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要求;位于曲线内侧的旅客站台,线路有外轨超高时必须按照0.6倍外轨超高数值降低站台高度,降低范围为曲线加宽区段。
5.涉及限界的房建设备运营开通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房建设备管理单位和工务单位共同对限界进行现场检测,同时共同签认《站场房屋构筑物建筑限界检测记录表》(格式见附件13)、《相邻站台间距检测记录表》(格式见附件14)、《站台股道曲线要素现场签认表》等相关资料,现场标注出线路曲线的起止点、特征点。
并组织参建单位按规定将设备平面位置图、平面坐标、高度坐标、站台起止点营业里程、线路曲线特征点、曲线段起止点营业里程、轨间距等建筑限界图文、影像、基础数据、签认资料及时移交房建单位。
对不满足限界要求的,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后须对限界重新测量,并对测量结果共同签字确认。
严禁开通使用铁路建筑限界不满足要求的线路。
6.限界检测应在线路基本稳定和站台墙、站台帽完工后进行。
同时要检查站台边缘是否有突变情况(包括钢筋头、铁钉、砼残渣等),站台墙(挡水板、吸音板)、站台帽等是否有变形、松动、开裂、下沉等问题,有问题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7.限界测量工作要符合xx、集团公司限界管理方面文件的相关要求。
8.房建设备管理单位须督促建设单位做好站台墙沉降观测系统。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土地房产公寓处负责解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团 新建 铁路 专业 提前 介入 工作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