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修订3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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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修订3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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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修订310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修订)
发行
公司管理层
2
运行部
5
技术检修部
5
安环部
2
财务部
2
综合管理部
2
文件编号:
CG/CS-AX-3.10.3-2016
文件版本:
C0
首发日期:
2016-03-10
编制部门:
综合管理部
编制人员:
陈福亮
审 核:
陈忠勤
批 准:
杨茂生
版本
更改内容
变更页次
更改通知
变更签名
日期
A0
按标准要求发放
N/A
N/A
N/A
2015-06-01
B0
公司架构调整及审批权限更改
All
N/A
N/A
2015-10-21
C0
奖惩内容修改及补充
V-VIII
N/A
N/A
2015-03-10
修改4.4.1.14、4.4.1.15及4.4.1.18
V
增加4.4.1.25
V
增加4.4.1.26、4.4.1.27、4.4.2.24及4.4.2.25
VI
修改4.4.2.13
VI
增加4.4.2.26、4.4.3.5及4.4.3.6
VII
修改4.4.4.12
VII
增加4.4.5(4.4.5.1、4.4.5.2、4.4.5.3、4.4.5.4)
VIII
目次
1.总则Ⅱ
2.组织与职责Ⅱ
3.奖励Ⅱ
4.处分Ⅲ
5.奖惩的经济对应Ⅷ
6.奖励、处分操作流程Ⅷ
7.控告与申诉Ⅸ
8.其他规定Ⅸ
9.附则Ⅸ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修订)
1.总则
1.1.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创冠环保(安溪)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组织与职责
2.1.总经理办公会是申诉操作的最终评判机构,负责接收申诉申请、申诉核实及审批和等工作;
2.2.综合管理部是员工奖惩操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奖惩核实、出具处理意见、公示确认、申诉重新评估、奖惩实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更新奖惩制度等工作;
2.3.各部门是奖惩操作的发起和配合取证部门,负责奖惩事由提出、和督促奖惩相关人员配合奖惩核实人员确认或获取奖惩信息的工作。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原则
3.2.1.奖励的核定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全面衡量事迹性质、情节和个人的客观条件,酌情提高或降低奖励。
3.2.2.事迹影响力巨大者提高奖励,属于基本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降低奖励。
3.2.3.非本职工作而主动积极完成者提高奖励,属于本职工作或在上司监督下完成者降低奖励。
3.2.4.根据其他因素提高或降低奖励。
3.2.5.奖励事件中如有主管领导得力因素,亦可给予该主管适当奖励。
3.2.6.同一员工在同一事件中有多项奖励时,以其所受最高奖励为其在此奖励事件中的最终奖励。
3.2.7.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奖励。
3.3.奖励的级别:
奖励的级别由低到高可分为表扬和嘉奖。
3.3.1.表扬:
表扬由(值)班长提出,经用人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及综合管理部审批生效执行,表扬1次可抵销警告1次。
3.3.2.嘉奖:
嘉奖由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经用人部门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及总经理审批生效执行,嘉奖可抵销记过1次。
3.4.奖励的情形
3.4.1.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予以表扬:
3.4.1.1.拾金不昧者。
3.4.1.2.抵抗暴力,奋勇救护同仁、公物者;乐于助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事。
3.4.1.3.代表公司参加外部(政府、客户、供应商)组织的比赛、义工、会议等活动,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
3.4.1.4.检举员工违规行为、制止违规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行动,维护公司财产,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3.4.1.5.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3.4.1.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3.4.1.7.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3.4.1.8.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如提出工作建议,改善工作流程,提高效率者;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对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生产等有显著成效者。
3.4.1.9.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遇非常事故临机应变措施得当,使公司减少较大损失者。
3.4.2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予以嘉奖:
3.4.2.1.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因重大提案、改善设备或操作方法,对成本、效率、安全环保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3.4.2.2.通过自身或团队努力,避免了重大环保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获得技术创新、发明专利,给公司带来良好声誉或效益者。
3.4.2.3.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如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4.2.4.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3.4.2.5.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3.4.2.6.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3.4.2.7.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备注:
对于以上条款之外的情形,只要有益于公司发展或给公司带来良好影响的行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表扬或嘉奖。
3.5.奖励的方式
3.5.1.通报表扬:
由公司总经理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3.5.2.绩效加分:
视具体奖励行为进行绩效加分。
3.5.3.即时奖金。
4.处分
4.1处分的目的
处分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处分的原则
4.2.1.处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事情性质、情节和个人的客观条件,并视具体情况酌情提高或降低处分。
4.2.2.本职工作范围而出现过失者加重处分,非本职工作范围而支援、协助或配合其他部门工作而出现过失者减轻处分。
4.2.3.明知故犯者加重处分,属于无意过失者减轻处分。
4.2.4.屡教不改者加重处分。
4.2.5.视当事人配合程度、悔改表现及其他因素,可酌情加重或减轻处分。
4.2.6.各种处分事件中如果有主管领导监管疏忽或平时管理不力的因素,主管领导应受连带处分。
如事前已经尽到督导防范责任,且事后能主动查办处理者,可减轻或免除其连带处分。
4.2.7.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一年内,不能享受晋升及加薪等待遇。
有特殊贡献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4.3处分的级别:
处分的类型包括:
警告、记过、降级或降职、辞退。
4.3.1.警告:
由值(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提出,或员工举报经查实的,经用人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及综合管理部审批生效执行。
4.3.2.记过:
由值(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提出,经用人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及总经理审批生效执行,被记过的员工,1年内不得有调薪及晋升机会。
有特殊贡献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4.3.3.降级或降职:
由受处分的个人的上级主管提出,若被处分人员职级为最低级别时要做降职或降级处理,则做降薪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降薪水平根据情节核定。
4.3.4.解除劳动关系:
严重违反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或1年内累计受到记过2次,将受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处理,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由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执行。
4.4.处分的情形
4.4.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
4.4.1.1.一个月内累积迟到或早退达3次。
4.4.1.2.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4.4.1.3.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如工作未尽职、疏忽或违反作业规程,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较轻者,或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4.4.1.4.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4.4.1.5.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非专业技术类书、报、杂志,玩手机、玩游戏、听音乐、看视频、炒股或睡觉等)。
4.4.1.6.对上级主管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4.1.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4.4.1.8.泄露个人薪酬信息情节轻微的,如主动打探同事工资信息或向其他同事透露工资信息者。
4.4.1.9.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般事故的(一般事故定义见公司事件调查管理程序)。
4.4.1.10.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在公司生产、仓库和非接待区域接见亲友或私自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1.11.发现公司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
4.4.1.12.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包庇应受处分之员工、或对申诉员工、上级主管领导施加报复,情节轻微者。
4.4.1.13.对各种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蓄意隐瞒者,情节较轻者;对发生的设备故障事故迟报、瞒报和漏报的。
4.4.1.14.烟气在线监测指标(烟尘、SO2、HCL、NOx、CO)超过规定值的(小时均值)需要向环保局进行报备或总部考核公司的超标项未追究责任人责任时,且无正当解释的,对环保负责人进行考核。
如运行和检修层面,无法界定过失属于哪一方的,双方同责(造成环保处罚的按事故分析责任确定)。
4.4.1.15.因化污水人员调整不到位造成污水在线监测指标(COD、BOD、氨氮等)超过规定值的(小时均值),造成环保处罚的按事故分析责任确定。
4.4.1.16.未经过公司领导及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将环保设备、设施挪作他用的(如私自移动消防安全设施者);擅自停环保设备运行的。
4.4.1.17.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的,高空作业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4.4.1.18.停机、停炉检修、日常检修,达不到检修质量要求的,或检修漏项,对生产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检修后未对现场进行清理,或遗留废品、配件的。
对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按事故分析责任确定。
4.4.1.19.月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日常工作安排、安全和环保整改任务、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按时完成或处理不当者且无正当理由的。
4.4.1.20.车辆(汽车、摩托车和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
4.4.1.21.在生产电脑上玩游戏或删除程序、装U盘、光碟、充电等。
4.4.1.22.采购员所采购的物资型号、质量和规格达不到公司要求的,且不能退货的。
4.4.1.23.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情节轻微者。
4.4.1.24.物品未能按要求整齐的定位摆放。
4.4.1.25.公司内部OA流程审批超过2天的,有问题不与OA流程相关人员沟通而使流程停滞不动的,影响一般。
4.4.1.26.违反操作规程、工作失职或监管不利,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5千元(含)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以下者。
4.4.1.27.未经安环部及公司领导同意,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4.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记过:
4.4.2.1.托/代人打卡者;旷工半天以上三天以下工作日者。
4.4.2.2.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4.4.2.3.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
4.4.2.4.故意不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
4.4.2.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
4.4.2.6.疏于监督,导致下属营私舞弊且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4.2.7.违反公司生产、运营等其他管理规定,情节较为严重。
4.4.2.8.泄露个人薪酬信息情节较为严重或泄露公司薪酬机密者。
4.4.2.9.一年内受过“警告”处分3次者,作一次记过处理。
4.4.2.10.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按时履行移交手续、不按时到新岗位任职者。
4.4.2.11.在公司规定的禁烟区吸烟,未造成损失者。
4.4.2.12.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4.2.13.违反操作规程、工作失职或监管不利,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者。
4.4.2.14.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无理取闹者,以致妨碍公司正常运作者。
4.4.2.15.擅自触动非本人负责操作之设备者,未造成损失者。
4.4.2.16.工作时间睡岗。
4.4.2.17.对正常申诉打击报复者,情节尚不严重者。
4.4.2.18.对重大违规知情不报或蓄意隐瞒者。
4.4.2.19.管理人员包庇下属的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4.4.2.20.管理人员未能以身作则,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
4.4.2.2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到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4.4.2.22.采购员、物品验收员(专工)、石灰取样人员、仓库管理员以及化验人员不得接受供货商任何物品,任何情况下不得接受供货商请吃、请玩、请钓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者。
4.4.2.23.其他违反本制度4.2职业行为规范定有关规定的行为。
4.4.2.24.公司内部OA流程审批超过2天,有问题不与相关人员沟通而使流程停滞不动的,影响正常的部门运作,尤其是影响生产环节的有效进行以及造成员工反应强烈的。
4.4.2.25.未签订合同而支付货款、工资等费用的,非特殊情况先操作再补签合同的,临时用工按CG/CS-AX-1.21.10-2015《安溪公司外委零星作业管理制度(试行)》执行。
4.4.2.26.擅自修改在线环保数据。
4.4.3.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或降职:
4.4.3.1.年度考核未达合格。
4.4.3.2.被确认不能胜任工作。
4.4.3.3.有较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4.4.3.4.一年内受“记过”处分2次。
4.4.3.5.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照公司工作调整执行的。
4.4.3.6.违反操作规程、工作失职或监管不利,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或间接损失在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者。
4.4.4.员工有以下情形下之一,属于严重违纪,可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4.4.1.连续旷工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日。
4.4.4.2.虚报或瞒报个人资料,在公司谋取不当利益。
4.4.4.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或重要文件,损失重大。
4.4.4.4.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4.4.4.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4.4.4.6.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4.4.4.7.一年内受到“降级或降职”处分累计2次。
4.4.4.8.向第三方或未授权方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4.4.9.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4.4.10.其他严重违反本制度4.2职业行为规范有关规定的行为。
4.4.4.11.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或社会治安法规、条例,被依法追究责任的行为。
4.4.4.12.违反操作规程、工作失职或监管不利,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在10万元(含)以上或间接损失在50万元(含)以上者。
4.4.4.13.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者;
4.4.4.14.故意损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4.4.4.15.冒名顶替或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者。
4.4.4.16.冒充公司领导签字,盗用公司印章、证件,伪造公司文件者;或入侵计算机篡改记录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4.4.4.17.造谣生事、蓄意破坏员工和谐关系、擅自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以及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4.4.4.18.伪造票据、重复报销费用者。
4.4.4.19.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喝酒、滋事,影响正常秩序者。
4.4.4.20.在公司内殴打他人或威胁、恐吓、侮辱他人者。
4.4.4.21.在公司规定的禁烟区吸烟,给公司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
4.4.4.22.未经允许擅自安装计算机软硬件,造成公司网络无法正常运作,病毒大范围传播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者;恶意破坏生产、通讯设备等公司财产或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4.4.4.23.策划或参与偷窃公司财产者。
4.4.4.24.利用职务便利,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监守自盗者。
4.4.4.25.泄漏公司商业秘密者。
4.4.4.26.按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拘留、劳教、判刑者(非公司工作原因造成的);
4.4.4.27.参与赌博、吸毒及斗殴等非法组织者。
4.4.4.28.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4.4.29.对正常申诉打击报复情节严重者。
4.4.4.30.对各种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蓄意隐瞒,情节严重者。
4.4.5其他
4.4.5.1一二类障碍根据障碍造成的损失评定,对应相关条款进行考核(详见CG/CS-AX-1.1.8-2012《发电厂事故、障碍认定细则》内容)。
4.4.5.2因设备故障,垃圾发酵、误操作导致导致减负荷运行,根据损失对应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4.4.5.3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情形,可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奖励与处罚。
4.4.5.4接到处罚通知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缴罚金的,参照本规定提升一个档次进行处罚。
备注:
对于以上条款之外的情形,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行为,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分。
如职员无理不接受处罚,并拒绝签字者,公司将处分通知书让知情人员签字确认,然后将处分的决定贴在公告栏三天,处分则按更严重一级条款执行并立即生效。
员工因违纪受到公司解决劳动关系处理,公司不会做出任何经济补偿。
同时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须在接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后三天内交接好工作并办理离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故意推迟交接而导致公司的工作不能正常推进时,公司有权追究该员工相关责任。
4.5.处分方式
4.5.1.“警告”处分由人事分管领导签发,“记过”、“降级或降职”和“辞退”处分由总经理签发,
通报范围视具体处分行为而定。
4.5.2.降级、降职:
依据通报批评内容进行降级或降职处理。
4.5.3.辞退:
员工出现严重违纪情形,公司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且不予补偿。
4.5.4.经济处分:
视处分类型、行为后果及员工认识态度等具体情形,可依照处分级别,给予奖金扣减或绩效扣减等经济处分。
使公司及他人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具体情况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奖惩的经济对应
5.1.公司可依照奖励级别,给予奖金或绩效等经济奖励。
5.2.公司可依照处分级别,给予奖金或绩效扣减等经济处分。
5.3.如造成公司及他人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具体情况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4.经济奖励和处分的标准参照下表确定:
类别
序号
奖惩级别
奖惩奖金(元)
影响当月绩效
影响当年度绩效
奖励
1
表扬
50~200
不影响
不影响
2
嘉奖
200~1000
+10%
不影响
惩处
1
警告
50~200
不影响
不影响
2
记过
200~1000
—20%
—10%
3
降级或降职
1000~2000
-30%
-20%
4
解除劳动关系
1000以上
无奖金
无奖金
6.奖励、处分操作流程
权责部门
作业流程
操作内容
各部门
5.1员工有应予奖惩的事件或行为,根据奖惩内容所属的责任部门主管填写《奖惩申报审批表》,报综合管理部奖惩岗位人员核实并出具处理意见;
5.2违纪员工的违纪申报亦可由其他人员以投诉方式提出,综合管理部奖惩岗位人员根据投诉填写《奖惩申报审批表》,报违纪员工的部门分管领导核实奖惩事件或表现后,由综合管理部奖惩岗位人员核实并出具处理意见;
综合管理部
5.3综合管理部奖惩岗位人员在接到经部门分管领导核实的《奖惩申报审批表》后要进行必要的核查,了解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及真实程度后,界定奖惩具体行为和奖惩类型(参考具体奖惩内容)。
根据奖惩类型报综合管理部审核。
综合管理部
5.4奖惩类型为通报批评、警告的,由综合管理部对《奖惩申报审批表》的奖惩具体行为和奖惩类型进行审核,报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5.5奖惩类型为奖励和“记过”、“降级或降职”和“辞退”的,由综合管理部对《奖惩申报审批表》的奖惩具体行为和奖惩类型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相关人员
5.6《奖惩申报审批表》审批通过后由综合管理部奖惩岗位人员填写《奖励公示》,交奖励员工或其所在部门,奖励员工收到《奖励公示》两天内签名确认,然后在公司内部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天内无书面控告则该奖励生效。
5.7《奖惩申报审批表》审批通过后由综合管理部奖惩岗位人员填写《违纪通知书》,交违纪员工或其所在部门。
违纪员工收到《违纪通知书》后两天内未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申诉,该处分生效。
5.8控告和申述参考控告和申述流程6.
综合管理部
5.9奖励和处分生效后综合管理部奖惩管理岗位人员一周内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奖惩通报并予以执行经济奖惩。
综合管理部
5.10综合管理部奖惩管理岗位人员把每项奖惩流程中的过程文件进行归档。
7.控告与申述
7.1.总经理办公会为奖惩控告和申诉的决策机构,综合管理部是员工控告与申述的受理部门。
7.2.控告与申诉操作流程图
权责部门
作业流程
操作内容
相关人员
6.2.1相关员工在收到《违纪通知书》时认为给自己的处分不当或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提出申诉。
申诉应当以事实为依据。
6.2.2所有员工对公示期间的《奖励公示》中的奖励行为存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控告。
控告应当以事实为依据。
6.2.3控告和申述人员填写《奖惩申诉单》,交综合管理部奖惩管理岗位人员。
总经理办公会
6.2.4综合管理部收到《奖惩申诉单》后,立即汇同奖惩员工所在部门等进行联合调查了解,核实申诉依据并填写核实意见,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综合管理部
6.2.5综合管理部接到经审批的《奖惩申诉单》后,根据核实意见对奖惩具体行为和奖惩类型进行重新评估,并出具处理意见,交综合管理部奖惩管理岗位人员跟进。
6.2.6综合管理部奖惩岗位人员接到《奖惩申诉单》后,根据处理意见填写《奖励公示》或《违纪通知书》,重走奖惩操作流程5.6至5.10。
综合管理部
6.2.7综合管理部奖惩管理岗位人员把每项申诉流程中的过程文件进行归档。
8.其他规定
8.1.一年内无再犯“警告”及以下处罚,表现良好的员工可视情况撤销其“警告”处分。
9.附则
9.1.对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9.2.对投诉员工进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实准确,可根据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给予相应奖励;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作诽谤处理。
9.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并报创冠环保中国总部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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