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士大夫精神与庶民文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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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士大夫精神与庶民文化
第九章士大夫精神與庶民文化
第一節士人從政的抱負
教學目標
單元目標
具體目標
1.說明唐宋時期科舉制度的轉變
1-1了解科舉制度轉變為政府選拔人才主要管道的情形
1-2了解科舉制度由考用分途走向考用合一的情形
1-3了解科舉制度由科目繁多、錄取人數少轉變為科目少、錄取人數多的情形
1-4了解科舉制度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2.說明宋代的士人精神
2-1了解宋代重文輕武的情形
2-2了解宋代士大夫精神的形成背景
3.說明北宋慶曆改革與熙寧變法的情形
3-1了解慶曆改革與熙寧變法的原因
3-2知道慶曆改革與熙寧變法的改革政策
3-3了解新舊黨爭引發的原因及影響
4.說明異族統治下的士大夫
4-1了解異族統治下的士大夫仕與隱的選擇
4-2知道宋與遼、金、元的關係
5.說明元代的士人地位
5-1知道遼的兩元政治及對金、元統治方式的影響
5-2知道元將人民分為四個族群的統治方法
5-3了解元代的士人地位
5-4了解元代的科考情形
6.說明明代統治下的士大夫
6-1知道明代統治者對士大夫的摧辱及其對政治的影響
6-2了解明末士大夫氣節的代表——東林書院的精神
7.說明科舉的弊端
7-1了解政府只顧選拔人才而忽視教育的情形
7-2了解元代考試標準本及明代八股文對士人思想的箝制
第一段課文引導
自隋唐實行科舉制度以來,這項取才方法一直沿用到清末。
在隋唐時,科舉尚未全面受到重視,直到宋代,科舉才成為政府選拔人才的主要辦法,而士人也必須通過科考才能取得社會地位。
唐與宋的科舉制度在方法上已經過了一些轉變,老師可分別說明唐與宋的科舉方法產生了那些變化,並說明這些轉變對宋代造成「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社會影響。
公卷、行卷:
所謂行卷即是舉子在考試前,將自己平時所作的詩文擇其佳者彙集成冊,投獻給當時的名公巨卿、社會賢達,求其賞識,製造聲譽,向主考官推薦。
往往投獻一次不夠,還要投二次、三次,稱為「溫卷」。
還有舉子直接向主管考試的尚書省禮部投卷,稱為「省卷」,又稱「公卷」,供知貢舉官參考。
唐代科考的請託情形
唐代科舉錄取人數有限,進士科尤其少,因進士科特重詩賦,應試的士子往往將自己的作品裱成一卷,在京師遍謁名人,希望得到他們的讚賞,因而獲取功名。
1.成功之例:
白居易初到京師應舉時,曾向著名人士行卷,詩人顧況看到白居的姓名後開玩笑的說:
「米價方貴,居亦弗易!
」帶有輕視之意,可是當他打開行卷第一篇〈賦得古草原送別〉,讀至「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時,大為讚賞的說:
「有句如此,居天下有何難!
」立即向考官推薦,到處為白居易說情。
2.失敗之例:
杜甫在〈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一詩中,感嘆自己向權貴行卷「召扣富兒門,暮隨肥
關於唐代的科舉制度可參考第七章備課講義之補充。
馬塵。
殘杯與冷炙,到處潛悲辛。
」受盡屈辱仍一無所獲的情形。
而李白也因不肯向權貴行卷而終身不應舉。
宋代科舉制的內容
1.貢舉
(1)時間:
初無定時,至宋英宗時訂定為三年一次。
(2)考試內容:
分進士、明經、明法等科,各按其考試內容,分有筆試及口試。
其中以
進士科得人最盛,所考內容以詩賦、策略、帖經、墨義為主。
(3)士子經過州縣試,及格者稱為生員或秀才,再參加禮部主持的省試,及格者稱為舉
人,可參加殿試,殿試由皇帝升殿考試,決定名次。
(4)授官辦法:
分三甲授官,一甲賜進士及第,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考生於殿試後即可任官,不須再經吏部考試。
2.制舉
(1)目的:
由天子下詔,徵求有德行異才之士。
(2)時間:
由皇帝臨時下詔舉行,不定期限。
(3)考試內容:
宋太祖時設有三科,到仁宗時增至十科。
(4)考試程序:
考生不必經地方保送,可自由應詔對策,取錄後馬上授官。
糊名、彌封:
糊名是指糊住舉人試卷前面的名字、鄉貫等項,彌封則是在考生交卷之後,普遍密封卷首,或臨時截去卷首,將試卷編號。
彌封與糊名皆在防止世族利用特權,在發榜前知道錄取與否,並防止考官從卷中作手腳。
宋代科舉的特色
1.考用合一:
宋代士子在省試中舉後,再參加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所有入選者不須經過吏部考核,即可授官。
2.廢公卷制:
宋代科舉廢除了唐代的公卷制度,禁止權門請託,只以考生的考試成績作為錄取的標準。
3.調動主考:
宋代試的主考官,均屬臨時差遣,受命後即赴貢院,以防徇私,名為鎖院。
4.閱卷嚴正:
宋代對考生的試卷,採用了糊名、謄錄的制度。
謄錄:
將試卷編號,再將卷子送交謄錄官,由謄錄官按照原文謄錄,並經校對官校對無誤之後,再標上同樣的編號,送考官評閱。
因為考官既看不到考生姓名、鄉貫,也看不到真實筆跡,想要作弊就很困難。
宋代科舉制的影響
1.宋代採用多種辦法來杜絕考官徇私,並廢除唐
代的公卷制,免去考官與考生的從屬關係;遠
較唐代的科舉公正,能全面開放仕途。
2.宋代重文輕武,不斷放寬取士的名額,雖然造成人才湧現,但久之亦造成冗官充斥,虛耗了國帑。
3.宋代士子獲選後即授官,官吏往往缺乏從政經驗,長於理論而拙於實踐,令行政效率降低。
4.策論和詩賦並重,學校教育亦配合科舉的應考範圍,促進了理學和文學的發展。
唐宋科舉制度的比較
唐代
宋代
取士途徑
生徒、鄉貢及制舉三種方法
貢舉及制舉兩種方法
入仕程序
縣考-州(郡)考-禮部考試-吏部考試-任官
州縣試—省試—殿試—授官
考試內容
應考科目繁多,其中以進士、明經兩科最受重視。
進士科考詩賦為主,明經科考經義和時務策為主
科目比起唐代較少,以進士科得人最盛。
進士科所考內容以詩賦、策略、帖經、墨義為主
考試時間
每年考試一次
初無定時,至英宗時訂為三年一次
考試規則
規則欠嚴密,沒有防止作弊的措施,且廣納眾議,以定考生優劣
規則趨向嚴格,實行「鎖院」、「糊名」、「謄錄」等防止作弊的措施,以考生的考試成績為錄取的唯一標準
取錄名額
每年取錄不過三十人,首名稱為「狀元」,其餘不分等級
取錄名額每年超過百人,並按等第授官
授官情況
士子取得入仕資格後,需再經吏部考試才得授官
士子一登第即可獲授官職,往往缺乏從政經驗
宋代科舉造成「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新取向
宋初對科舉制的改革,取消了門第限制,逐步擴大了取士範圍,直接鼓勵了世人讀書的熱望,讀書遂成為當時的社會風氣之一。
社會上具有文化知識的人口也大量增加,不只地主階級,城鎮一部分商人和少數富裕農民也有了一定的文化。
讀書的目的是為了入仕,入仕的途徑主要靠科舉,科舉制遂成為讀書和做官之間的仲介,從而也促進了當時教育的發展及文化的繁榮。
科舉考試後對及第者的優待和榮譽,更是打動士人的一個重要因素,讀書成了最有意義和價值的活動,科舉及第與否成為人生極喜極悲的重大因素,遂逐漸形成了世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社會心態。
第二、三段課文引導
由於宋代「重文輕武」的政策及科舉制度的影響,形成宋代士大夫昂揚的士風,士人對國家、政治、社會都十分關心,都有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的自我期許,而北宋初期由於冗員、冗官問題,以及受到遼、西夏的威脅,使得政府有了貧弱的問題。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士人有著解決國家問題的熱忱,因此有了宋仁宗時的慶曆改革及神宗時的熙寧變法。
老師可分別解釋慶曆改革與熙寧變法推行的原因,再說明二者變法的情形及結果。
慶曆改革的結果是無疾而終,而熙寧變法卻引發了新舊黨爭。
《宋史˙食貨志》:
「今中書主民,樞密院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
故財已匱而樞密院益兵不已;民已困而三司取財不已。
中書視民之困而不知使樞密減兵、三司寬財以救民困者,制國用之職不在中書也。
」
宋代實行重文輕武政策的原因
宋實施強幹弱枝、重文輕武政策,是為了革除唐末以來的藩鎮跋扈、地方割據及武人專政,由於厲行中央集權,削弱地方軍、政、財、法等權,唐末以來地方坐大、尾大不掉之局勢得以扼止,五代國祚短促、篡弒頻生的狀況不再出現,北宋得以享國近一百七十年之久。
但是宋代推行的強幹弱枝、重文輕武政策也造成了弊病,形成宋代積弱的的局面:
1.政出多門,效率低下:
由於相權低落,致政出多門,
互相牽制,官吏因循保守,冗官充斥,行政效率低。
2.冗費增多,財政拮据:
宋室多冗兵冗員,加上對外戰徵失敗而納幣求和,遂致宋初財政拮据,國用日竭。
3.頭重尾輕,地方凋敝:
宋代的中央集權雖有助消除軍事割據,但矯枉過正,造成地方羸弱。
地方事事聽命中央,施政不能自主,稅收又盡數歸於中央,故地方貧弱、無從建設,一旦有事很難應變。
4.國力積弱,邊患深重:
宋以文官指揮軍隊,加上兵多而弱、缺乏訓練,使宋國力積弱,無力抵禦外患。
北宋與遼、西夏、金等強鄰交戰,迭遭失敗,終至滅亡。
後來南宋亦屢敗於金,終為蒙元所滅。
這是強幹弱枝、重文輕武國策之最大流弊。
宋代士大夫的自覺精神
宋代士大夫普遍存有一種自覺精神,士人們覺得應當起來擔負天下的重任,例如范仲淹所說:
「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就是士大夫自覺精神最好的榜樣。
此時的士大夫們開始高唱夷夏之防,又盛唱擁戴中央,他們重新抬出孔子儒學來矯正現實,闢佛老、尊儒學、講六經,在政治上幾乎全體都有革新的要求,他們的精神發揮到政治社會的現實問題上,但又不失為哲理或純學術性的意味,他們將事功融合在學術中,「尊王」與「明道」成為當時學術的兩個骨幹。
宋王室與士大夫們於是上下呼應,宋代的變法運動遂如風起雲湧般不可遏抑。
北宋變法的背景與動機
1.拯救財政危機:
北宋官僚機構龐大,冗官、冗兵充斥,加上每年須向遼、西夏輸幣求和,致國庫衰竭、入不敷出。
當時造成國庫空虛的因素主要有下列幾項:
(1)冗兵:
自太祖以來,因行養兵之策,故兵員和軍費不斷擴大,冗兵四處充斥,養兵
費占了全部歲入的六分之五。
(2)冗官:
為造成文治的局面,宋室一面放寬進士的出路,一面又提高文官的待遇。
因
而官吏日多,俸給日繁。
除此之外,又有辭祿作為退職的恩禮以及額外的恩賞,還
有恩蔭蔭其子孫。
(3)歲幣:
澶淵之盟規定宋每歲須向遼交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後仁宗時又增為銀二
十萬兩、絹三十萬匹。
此外,對西夏又得歲納銀、絹、茶等。
2.富國以弭民變:
北宋初,土地兼併問題就很嚴重,同時,宋室因朝廷日用不足,每以增稅方法彌補,致使地方凋敝,民生日困,在這種情況下,北宋立國未久則已民變四起,為消弭內憂,宋廷乃決行變法革新。
3.強兵以禦外敵:
北宋的兵員雖多,但軍隊素質低下,一旦與遼、夏等交戰,雖有兵而不中用,屢戰屢敗,不僅軍費及歲幣的開支浩大,而且宋室的統治也直接受到威脅。
故宋室乃欲通過變法而強兵,改變外患嚴重之狀況,扭轉國力積弱、國勢危殆之局面。
北宋與遼
1.五代時,耶律阿保機統一契丹各部。
西元916年,阿保機稱帝建國,國號契丹。
契丹成為繼匈奴、突厥之後中國北部邊境之強敵。
西元947年,契丹改國號為遼。
2.北宋初期,因太祖先求統一全國,遼國也因契丹貴族不斷發生內鬨,無暇對北宋發動攻勢,故雙方沒有嚴重衝突。
3.太平興國四年,太宗滅北漢後,乘勝移師攻遼,雙方戰於高梁河,宋軍大敗潰退,史稱「高梁河之役」。
4.雍熙三年,太宗認為遼國幼主在位,正是可乘之機,遂再次派兵北上,遼軍於涿州西南的歧溝關大破宋軍。
是為「歧溝關之役」。
5.宋真宗景德元年,遼軍大舉南侵,逼近距首都汴京僅三百里的澶淵,北宋君臣驚慌失措,有大臣主張遷都,宰相寇準則力主抵抗,請真宗御駕親征,以振士氣。
後雙方議合,簽訂《澶淵之盟》,規定宋每歲向遼輸納銀絹以為軍餉;雙方議定疆界,定以白溝河為界;雙方約定為兄弟之邦,宋為兄,遼為弟。
6.《澶淵之盟》之後一百多年間,宋遼雙方沒有軍事衝突,但遼常向宋索要邊地,引起宋的怨恨,後來即與金合作滅遼。
北宋與西夏
1.西夏為党項羌所建的國家。
北宋建立後,西夏君主入朝,以所領五州之地歸宋,太宗令其遷至開封。
但党項另一首領則留居北方,與宋為敵,時降時叛,並結遼國為外援。
2.宋仁宗時元昊繼位,四處擴充勢力。
宋仁宗寶元元年(西元1038年),元昊正式稱帝,國號「大夏」。
元昊稱帝後,宋室不予承認,自此宋夏連年戰爭。
3.仁宗在位時,西夏與宋戰事頻繁,儘管宋室曾一度任用韓琦、范仲淹等防禦西夏,使局勢有所改觀,但總的說來北宋對西夏之戰事可謂屢戰屢敗。
但西夏為一小國,雖數次戰勝,但國力已無法支持,因此不得不重新與宋言和。
4.北宋與西夏議和,元昊取消帝號,仁宗封其為夏國王,歲賜其銀、綺、絹、茶。
此後宋夏之間一時恢復和平。
神宗時,宋夏又數度交戰,宋師仍嘗敗績。
哲宗繼位後雙方再度言和,自此以迄北宋末年,彼此相安無事。
慶曆改革
宋代有一種官吏升遷的辦法,稱做「磨勘」,規定文資三年一遷,武資五年一遷,不分內外,不問勞逸,均可循資晉級,造成賢與不肖並進,於是范仲淹改革廢除此規定。
仁宗執政時的慶曆新政,是北宋首次變法,其主持者為范仲淹。
慶曆三年,仁宗以范仲淹為參知政事,令其條陳世務興革之見。
范仲淹乃與樞密副使韓琦、富弼上《答手詔條陳十事疏》等,倡議推行新政變法:
1.澄清吏治:
對內外官吏按時考核政績,並據其優劣而分別升降;嚴格限制蔭補制度,減少官員子弟靠蔭庇任官;改革科舉制,使學校著重教以經濟之業,
取以經濟之才;注重州縣職田收入之均配,使地方不致因收入不足而貪污。
2.富民強兵:
令各地吏民陳報農桑可興之利、可去之害,以興修水利、富國養民;減少百姓
蔭補制度:
蔭補又稱恩蔭、任子、門蔭、世賞等,是朝廷根據官員職位、官階的高低而授給其子弟、親屬、門客以相應的官銜和差遣的制度。
北宋真宗以後,形成比較固定的蔭補制度。
徭役;裁汰冗兵,革除募兵制之弊病,在京師仿唐代的府兵制,使兵農合一,加強訓練,然後加以推廣。
3.推行法治:
講求實效,注重恩信,已頒命令須切實執行。
結果:
宋仁宗對范仲淹等提出的主張初甚嘉納,除了府兵制一項外,其餘均詔令推行。
但因新政盡罷不才之官,故屢遭朝中官僚阻撓,反對者的謗議愈來愈甚,因此新政推行不及一年,范仲淹就自請罷參知政事,至慶曆五年,范仲淹、富弼、韓琦又再遭貶逐,新政也盡行廢棄。
熙寧變法
北宋內憂外患嚴重,有識之士為擺脫積弱積貧的困局,遂倡議變法。
神宗時,王安石厲行變法,史稱熙寧變法。
從經濟、軍事及教育三方面改革:
(一)經濟方面:
除了均輸法、募役法、市易法、青苗法、方田均稅法之外,尚有:
1.制置三司條例司:
由宰相兼領,考核三司簿籍,統一財政,並訂出每年全國預算,節省開支。
2.農田水利法:
遣使巡視全國各地農田水利,墾闢荒地,增加生產;又招募業水利技術人才,於各路設立農田水利官。
3.免役法:
改差役為雇役,凡不願服役者,政府按其貧富徵收免役錢,另聘無業者充役。
(二)教育方面:
1.廢明經等科,獨存進士科,進士科免試詩賦,改試經義、策論;增設武、律、醫等科。
2.分太學為外、內、上三舍,增加名額,依次考升。
上舍成績優異者,免試授官。
又令諸州郡廣設學校,員生由政府贍養,試圖以學校取代科舉。
(三)軍事方面:
除保甲法、裁汰冗兵之外,尚有:
1.保馬法:
分配馬匹予戶豢養,留待國家戰時徵用。
2.置軍器監:
使良工為匠,以求兵器製作精良,充實國家武備。
王安石變法失敗之原因:
1.保守大臣以王安石新法違反祖宗法度而加以反對;而部分經濟措施又觸動富豪利益,故遭富豪反對。
2.王安石一切務以開源為功,幾近聚斂;又因急於求成,朝令夕改;又忽略現實環境,保甲法、免役法等利民措施反成害民之政,招致反對。
3.王安石固執己見,不納諫言,又忽視人事合作,令新政未能順利推行。
4.王安石所起用者多借新政營私謀奸,使百姓怨聲載道,新政遂不能行。
新舊黨人的背景:
舊黨分子大多為北方人,新黨分子則多為南方人。
宋代南方的經濟文化條件已遠超過北方,南方人的政治勢力也日益擴張,引起北方人的嫉視。
同時由於雙方地理環境和社會風俗的不同,其思想言論自然易生牴觸,新黨的作風代表南方知識分子的激進思想,舊黨的行事則代表北方知識分子的保守態度。
新舊黨爭的發展
1.神宗立王安石為相,交予王安石變法之重任。
當時有聲望的士大夫都不願與之合作,王安石唯有引用呂惠卿、曾布、章惇等新人,組成新黨,與司馬光為首的舊黨相抗衡。
整個神宗時期,可說都是新黨的天下,舊黨的人多被貶斥或引退殆盡。
2.神宗駕崩,哲宗繼位,由太皇太后高氏攝政,高太后是舊黨的支持者,一攝政便起用司馬光為宰相,舊黨的勢力頓時恢復。
司馬光出任宰相不到一年的時間,新法幾乎全被廢除,新黨的官吏也幾乎全被貶斥。
3.高太后死後,哲宗親政,新黨再度得勢,以章惇為相,其餘新黨要員都被賦與要職,對舊黨大肆報復。
4.哲宗死,徽宗繼位,由太后向氏聽政,向太后較偏袒舊黨,但為時半年便由徽宗親政,徽宗有意調和新舊兩黨,以舊黨韓忠彥和新黨曾布兩人並相,但效果並不好。
新舊黨爭的影響
1.新舊兩黨更迭執政,新政時行時廢,使國策搖擺不定,臣民無所適從。
2.黨爭初為政見不同而起,後來變成黨同伐異、排除異己的奪權之爭。
一派掌權,即對另一派極盡傾軋之能事,使朝綱不振,政風日壞。
3.黨爭到了後期,由蔡京當政,與宦官童貫等相互勾結、狼狽為奸,打著新政之名,作惡多端,最後終於導致金兵入侵,北宋覆亡。
時人胡宗愚曾撰《君子無黨論》,痛斥黨爭誤盡天下蒼生。
朱熹的地方救濟事業
1.首創社倉制度,惠及鄉村饑民:
社倉之名,在隋唐時期已經出現,但真正作為一項救荒制度,是朱熹等人首創。
宋代以前的賑災糧倉基本上都設在州縣城邑,災荒之年惠及的只是城鎮居民,而社倉設在農村,藏糧於民,使百姓自救,惠及鄉村饑民。
2.提倡書院教育:
朱熹推動書院教育除了要彌補當時官學之不足,振興地方上學術風氣之外,主要是要實踐他私人講學的理想,將書院提升為一個學者從事高級學術研究以及涵養道德人格的場所。
由於朱熹畢生竭力的經營,書院教育在南宋有相當蓬勃的發展。
3.訂定鄉約:
朱熹修改了呂大防制訂的鄉約,撰成《增損呂氏鄉約》,朱熹本的鄉約從此取代了呂氏鄉約。
鄉約詳細地陳列大家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生活的禮儀,和不可犯的過失。
約中最實際的是「患難相恤」,它提供了極大的社會福利及安全的保障,使同約之人在遇到的困境時,能得到他人的援助。
第四段課文引導
在異族的統治下,士大夫最感困難的就是該出仕或是該隱逸的問題,老師可說明出仕與隱逸對士大夫各具有什麼意義,再舉例說明士大夫在異族統治下仕與隱的抉擇。
北宋在聯金滅遼政策成功後消滅了遼,但金反而轉為北宋末年最大的外患,後南宋又與元聯合滅金,元又轉為南宋最大的威脅,終至滅南宋。
老師可說明北宋、南宋與金、元的關係,以及元統一中國的情形,並帶入南宋史事的介紹。
士大夫仕與隱的抉擇
對於士大夫而言,「仕」與「隱」是追求自我實現的兩大人生選擇,士大夫的出仕除了帶有價值追求,也具有遠大的政治抱負,以安邦濟世為更高的追求,希望實現個人的人生價值。
但是這種價值的實現程度需視社會、政治的現況,而非士人本身的主觀意識,因此孔子提出天下「有道」、「無道」的客觀形勢,作為士人仕與隱抉擇的條件。
明智之士應能分辨客觀環境,「邦有道」時積極出仕,「邦無道」時便隱以求志。
1.仕的例子:
姚樞、許衡、趙復選擇出仕元朝,他們並非汲汲營營去求取權勢地位,而是以衛道自任,漢化異族統治者,尊崇孔子,推廣程朱理學,透過他們的政治影響力延續中國的傳統文化,通權達變地完成對「道」的堅持與實踐。
2.隱的例子:
劉因、胡三省、馬端臨選擇隱逸,他們並非消極遁世,而是利用隱居著書立說,保存、傳播、普及了儒家文化和思想,同時也保全了忠節,求取自我人格的完成,達到儒者對「道」的堅持與自我要求。
宋與金的關係
1.女真族領袖完顏阿骨打,於西元1115年稱帝建國,國號大金。
金朝建國後,展開滅遼之戰,遼朝滅亡。
金滅遼後,與北宋遂成敵國。
2.金太宗即位後,挾滅遼之威,很快席捲而南,並於靖康二年擄徽、欽二帝及后妃王族,所有帝王子孫、宦門士族都充作奴婢,供應使役,史稱「靖康之難」,北宋滅亡。
3.南宋紹興十年,原本宋軍在反擊金軍的戰役中贏得數場勝利,然而宋高宗與宰相秦檜為了徹底求和,以論功行賞為名,將韓世忠、張俊、岳飛三位大將召赴臨安,分別委以虛銜,解除兵權。
宋派使臣赴金,提出和談,最後雙方達成了《紹興和議》,宋向金稱臣;雙方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今陝西寶雞西南)為界,宋並割地予金;宋每年向金納貢銀及絹。
南宋於這個恥辱的條約中斷送了在這之前的抗金碩果,與金形成了南北對峙的局面。
4.金在與南宋、西夏並立期間,始終維持其霸主地位。
但隨著蒙古的興起,金受到了威脅。
後西夏投附於蒙古,與蒙古聯手攻金。
金採取棄北圖南的戰略,進攻南宋,結果北方盡失於蒙,南方受挫於宋,在蒙宋夾擊之下,遂至失國。
蒙古滅西夏與金
金朝是蒙古的「上國」,為擺脫其奴役,蒙古必然要滅金,但滅金前須先對西夏用兵,以免受其牽制。
早在西元十三世紀初蒙古就數度攻夏,均獲勝利。
西夏向金求援,金國認為「敵國相攻,吾國之福」,持觀戰態度。
結果西夏遂在宋理宗寶應三年(西元1227年)為蒙古所滅,蒙軍接著大舉攻金。
成吉思汗在滅西夏後不久死去,遺囑繼續攻金,並提出假道於宋、由南攻開封的計畫。
其子遵用其策,決定和宋聯合攻打金朝,蒙古遣使至宋,約夾攻金。
南宋朝廷為了報仇,同意與蒙古結盟,遣使助蒙軍攻金。
從1232年起,蒙古即大舉進攻金的首都汴京,至1234年金哀宗自縊,金朝至此遂亡。
蒙古滅宋
西元1258年,蒙哥汗(成吉思汗的孫子)親率軍隊攻入四川,想一舉滅宋。
但第二年,他本人就在軍中死去。
他的弟弟忽必烈其時正圍攻鄂州。
南宋宰相賈似道統領各路大軍前去援救,卻暗中人派向忽必烈求和,願意納貢稱臣,割江北土地,以長江為界。
忽必烈原不想應允,但因為哥哥剛死,又有人想擁立他為首領,為了爭奪權力,答應了賈似道的條件,匆匆撤兵北還。
忽必烈回到北平,於西元1260年自立為大汗。
西元1264年,他遷都燕京(即今北京市),並在1271年後正式定國號為「元」。
過了幾年,忽必烈便大舉進攻南宋。
南宋政權根本無力抵抗,各地大官僚多半望風迎降,只有少數文武大臣,如張世傑、陸秀夫、文天祥等人帶領軍民進行殊死反抗,但終於失敗了。
西元1279年,南宋滅亡,元統一了中國。
第五段課文引導
中國自遼代開始,異族入主中原,統治漢人,由於胡漢不論是在社會風俗或生活方式上都不相同,因此遼採行兩元政治,以漢制治漢,胡制治胡。
老師可先以南面官與北面官為例說明兩元政治的情形,再說明元受到遼的影響,將國民分為四個階層進行統治。
元代結束了宋金的對峙而統一中國,元代建立初期並未實行科舉制度,直到元仁宗時才行考試取才。
老師可先說明元初不行科舉的原因,再說明後來元代推行科舉的情形及影響。
北面官、南面官名稱的由來:
南、北面官的稱謂,與契丹習俗有密切關係。
「遼俗東向而尚左」,因此,遼朝皇帝的宮帳都坐西朝東,文武百官的牙帳(官署)分列宮帳兩旁。
遼朝尚左,皇帝的左面即北面官署。
因此,北面官地位優於南面官。
遼的官制—南面官與北面官
遼採用「因俗而治」的統治制度,其特點是根據不同地域,各民族不同的發展水平,而制定獨特的統治制度,「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
人。
」
北面官:
北面官主要管理契丹人和其他游牧民族,是在契丹氏族部落制基礎上發展來的一套官制。
因此,北面官職多保留部落聯盟制的痕跡。
南面官:
南面官主管從事農業經濟的漢族等,是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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