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设备管理程序.docx
- 文档编号:5645619
- 上传时间:2022-12-30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6KB
移动设备管理程序.docx
《移动设备管理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移动设备管理程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移动设备管理程序
程序文件
标题:
移动设备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EHSQ-4.8.4
版号:
A-0
页数:
19页
生效日期:
2005年5月8日
拟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分发编号:
受控印章:
分发日期:
文件修改记录
修改页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批准人
生效日期
目录
1目的1
2适用范围1
3定义1
4角色和责任1
5移动设备的购买时需提出选择的内容4
6移动设备的购买和报废程序5
7设施设计的规范7
8.移动设备的操作9
9操作人员的授权与资格认证10
10维护与检查11
11涉及移动设备的事故12
12沟通12
13遵守12
14审核12
15支持文件、记录12
16保密13
1目的
规范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对移动设备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适合于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在购买、租赁、操作、检查、维护、出售、移交及报废的各种形式的手册中所定义的移动设备。
本程序文件包括但不限与此:
自行车、自动导航式交通工具、地面移动设备、机动化的清扫机/洗刷机、公司小车、卡车、剪式升降车、叉车、人工升降车、等等。
本程序文件不适合输送带系统或其它非机动的原料输送系统,如磨粉机上的卷式传送系统。
本程序文件不适合飞机,船只及起重机。
本程序文件适合在加宁公司中获得授权的可操作移动设备的员工和签约方。
3定义
3.1移动设备
任何用来运输工业产品、加工原料及人的工业交通工具。
例如但不限于此:
履带式机车,叉车,人工升降车,轻便送货车,剪式升降车,卡车,公共汽车,公司商务车,自行车,自动导航式交通工具,可在地面移动的设备。
4角色和责任
加宁公司管理部门应保证移动设备管理程序的成功实施。
这需要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并提供必要的资源。
另外,管理部门及个人有责任支持该管理程序的成功执行。
实施移动设备管理程序的关键人员及其责任定义如下:
4.1工厂经理
加宁公司的工厂经理有责任确保移动设备管理程序、所结合或额外的相关规定被明确并被维护,以保护加宁公司的全体员工及资产。
工厂经理必须提供充分的支持(时间和预算)并分配一定的权力以保证本程序的最佳管理。
4.2移动设备管理程序负责人
4.2.1协调移动设备管理程序的执行;
4.2.2确保对移动设备管理程序的角色和职责已做适当定义并传达给相关人员;
4.2.3坚持有权使用与移动设备相关的EHS规定并熟知它们;
4.2.4在处理该管理程序的问题时起到有顾问能力的作用;
4.2.5在移动设备的购买、租赁、试运转、所有权的变更、使用、报废、检查、及维护方面,确保对其选择标准及流程做详细说明并被准确地传达;
4.2.6确保促进培训工作机制的建立;
4.2.7确保关于培训、检查、维护的记录保存机制的建立;
4.2.8安排审计计划,以确保该方案的执行符合其自身要求及相应的EHS规定,并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完成;
4.2.9以持续改进移动设备管理程序为目标,对其安排计划并实施年度审核;
4.2.10当条件和/或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对该程序进行更新;
4.3部门经理
4.3.1安全的应用和实施与移动设备相关的程序;
4.3.2安全的操作和维护移动设备;
4.3.3在其职责范围内的雇员参加并完成所要求的培训;
4.3.4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且能胜任的人员方能使用,检查和或维护机动设备;
4.3.5对机动设备操作人员的行为做定期观察并给出适当的反馈以加强其实际安全操作;
4.3.6移动设备的设计要与其用途相适应;
4.3.7在发现移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需停止使用;
4.3.8实施移动设备审计工作以核实该方案的执行情况;
4.4监管人员:
4.4.1安全的应用和实施与移动设备相关的程序;
4.4.2安全的操作和维护机动设备;
4.4.3在其职责范围内的雇员参加并完成所要求的培训;
4.4.4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且能胜任的人员方能使用,检查和/或维护移动设备;
4.4.5对移动设备操作人员的行为做定期观察并给出适当的反馈以加强其实际安全操作;
4.4.6移动设备的设计要与其用途相适应;
4.4.7在发现移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需停止使用;
4.4.8实施移动设备审计工作以核实该方案的执行情况。
4.5雇员:
4.5.1遵守《移动设备管理程序》中所涉及的各项操作程序;
4.5.2按照学习培训过的内容来安全地操作和维护机动设备;
4.5.3对不符合《移动设备管理程序》的情形和操作立即汇报;
4.5.4对与移动设备相关的紧急事件和事故立即汇报;
4.5.5对与《移动设备管理程序》相关的调查研究、审计及执行情况的审核等工作予以协助。
4.6EHS人员:
4.6.1对需要支持执行和正在进行的《移动设备管理程序》的责任人、工厂经理、班组管理人员、个体及其他人员,提供技术援助;
4.6.2坚持有权使用与移动设备相关的EHS规定并熟知它们;
4.6.3分析紧急事件与事故的数据以确定所在问题及趋势;
4.6.4按需推动职业卫生保健活动的开展(如,定期取样以检验机动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是否遭受过量的设备排放物污染);
4.6.5在出现影响《移动设备管理程序》执行的问题时,对工厂经理和方案的责任人提出意见。
4.7医务人员:
4.8.1确立操作人员的基本评定标准;
4.8.2按健康评定标准对移动设备操作报考人员进行评定;
4.8.3向相关的管理人员提供一份体检合格的操机报考人员清单;
4.8技术人员
4.8.1确立移动设备的选择标准;
4.8.2确立在工厂使用的移动设备的负载能力及实际操作与操作要求相一致;
4.8.3确保安装了足够的控制装置,以保证机动设备的排放物对操作人员及他人不造成健康危险;
4.8.4确保在工厂对新的购买/租用/出租的机动设备的操作程序以书面形式预先公布;
4.8.5对责任人、工厂经理、监管人员、员工及其他人员在《移动设备程序文件》的执行需要支持时,应提供专业技术协助。
4.9购买
4.9.1对移动设备的购买的行为应与工厂的具体规定相一致;
4.9.2确保卖方对所购买/租用/出租的移动设备提供技术说明;
4.9.3对移动设备的出售或处理行为应符合工厂的相关程序;
4.10培训
4.10.1完善移动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课程以满足法规及本安全方案的需求;
4.10.2对移动设备的操作人员行熟练程度和技能的测试;
4.10.3向相关的管理人员提供一份成功完成培训的报考人员清单;
4.10.4按需向移动设备的操作人员颁发执照;
4.10.5提供培训和驾驶执照的复审工作;
4.11外来车辆驾驶员
4.11.1外来车辆驾驶员在工厂工作或代表加宁公司参与在外工作时,应完全遵守《移动设备管理程序》;
4.11.2外来车辆驾驶员需要在工厂操作移动设备时,应提供经培训和资质证明;
4.11.3确保向加宁公司调查人员,报告在工厂发生的所有与移动设备相关的紧急事件和事故;
4.11.4对与《移动设备管理程序》相关的调查研究、审计及执行情况的审核等工作予以协助。
5移动设备的设计与选择
能量来源;负载能力;明显的操作控制部件;倒车报警装置(可看得见和/或可听得见);灭火装置;照明设备(充足的照明度);座位安全带;刹车灯;为操作员和乘客提供的安全座位;符合人体力学设计;安全装置;
注意:
员工在工厂内外办公事时,其操作或搭乘车辆需系好安全带。
5.1移动设备详细清单
加宁公司对正在使用的移动设备应建立详细目录列表。
该详细目录包括危险分析以确保移动设备与预期的负荷及危险的分类相匹配。
5.2修改和增加
5.2.1未经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专业工程师的书面许可,禁止对设备的结构、附件、用途进行影响其性能或安全操作的修改和增加。
5.2.2在修改内容涉及到基本元件的改造或修补时,应遵循制造商所确定的标准。
有资格的专业工程师,提供对设备所做的所有修改、指示的书面许可。
5.2.3如果一份标准的操作程序没能有效涵盖修改后的设备的部件,在车辆试车前,技术人员应完善、审定、传达其操作程序。
5.3移动设备使用燃料的改变
在使用移动设备的地方,最初认可的使用燃料是汽油,要将其转而使用液化石油气燃料,这需要再评估以确定燃料的改变是否可行。
6移动设备的购买和报废程序
确立下列程序以确保已获得的移动设备符合EHS规定和符合加宁公司标准要求。
同时确立确保以安全环保的方式对机动设备进行报废。
6.1购买或租用
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应确保移动设备的购买、租赁、等等的选择要基于工厂已明确的选择标准,它包括为安全地维护和操作车辆时对环境不产生有害影响所必需的危险分类的名称、负载能力、所能达到的性能、及所要求的特性。
6.1.1车辆购买或租用申请
在选择过程中要考虑所购车辆是否符合生产及生活需要、同时应充分考虑车辆工作时所处的地形、气候条件、工作场所等因素。
车辆所需单位应提交一份完整的关于车辆使用方向、负载能力、所能达到的性能、及所要求的特性的申请材料。
6.1.2在购买或租用任何移动设备之前进行初步风险评估
商务部、EHS部、综合部应共同进行初步的风险评估以确保其符合所有的工厂内部及法律的相关要求。
评估必须特别考虑其能源和排放物所造成的健康和环境方面的利害关系。
6.1.3工厂经理凭完成的移动设备选择批准表格,提供对所有新设备购买或租用的书面许可。
6.1.4评估完成并解决所有的问题后
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商务部的职责是开始购买或租用移动设备。
商务部要服从购买或租用移动设备选择要求。
确保购买或租用车辆是符合移动设备选择与批准表格及相关特性要求。
6.1.5商务部应确保
所购买或租用移动设备的相关资料(如:
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操作手册和相关技术参数)的收集,并交于移动设备管理部门。
如果一份标准的操作程序没能有效涵盖新的/修改后的设备的部件,在车辆试车前技术人员应完善、审定、传达其操作程序。
6.2试车
以下程序适用于加宁公司购买、出租或租用新的或已用过的机动设备。
综合部应对新的机动设备试车。
有责任确认以下事宜:
6.2.1移动设备完全符合购买/租用/出租文件所列的具体要求。
6.2.2移动设备在到达工厂时已通过检查,在操作发布之前核实其所有的安全性能和环保特性是可以使用的。
6.2.3移动设备在到达工厂时已通过检查,在操作发布之前核实其符合EHS的规定标准。
6.2.4按工厂的程序完善、提供文件证明、交流其标准的操作程序。
6.2.5雇员的培训课程已结合新机动设备的说明书和操作参数作了相应的修改。
6.2.6在操作发布之前雇员已接受了操作新设备的培训。
6.3处置
该程序适应于移动设备的处置行为,如,出售,移交,捐赠,报废(拆毁)。
6.3.1收集并向新的接受者提供与移动设备相关的专业和历史资料,如,制造商提供的说明书,修改的记录,维护和检查的记录,修理资料等。
6.3.1以安全环保的方式将设备转交给新的拥有人。
如,采取措施防止液体泄漏的环境影响。
6.3.1如果移动设备被作为废料出售时,在发货前应排干所有的液体并将电瓶去掉。
7设施设计的规范
加宁公司已明确下列操作、程序及设计特性以确保以安全环保负责的方式操作移动设备。
7.1移动设备及行人的交通
7.1.1在建筑物内和地面,加宁公司已对车辆和行人在建筑物内和地面的交通路线进行确认。
7.1.2所有固定不变的通道和出入口确认保持通畅,人员出入口和车辆出入口必须严格区分开。
7.1.3在整个工厂提供相关的交通信号和标记,如限速、停车、通行权、限高、地面承受力等,以帮助安全操作移动设备。
7.1.4可在看不见的角落处使用凸镜以增加移动设备操作人员和行人的可见度。
7.1.5设立防护装置和隔离装置防止行人进入移动设备车道有重要意义。
7.2操作区域
7.2.1固定不变的通道、出口、地面、车行道、铁路交叉口、斜坡及其它的通道等要进行安全维护并确保其通畅。
在某些地方,移动设备被用在通道路线不能使用的区域。
炉子加料区域就是其中一例。
在这类场所,高大的行驶的机动设备要使用信号或其它的报警方式来警告行人。
7.2.2对于所有用于人车公用的通道,要比可能输送的最宽的负载宽出0.75米(30英寸)。
7.2.3对于负载、设备、材料及建筑设施的突出部位,长久的或临时不变的延伸到日常的操作区域时,应用明显清楚可见地标记进行警戒。
7.2.4在操作区域内,应保持足够的照明。
7.2.5由于在发货/收货区域有较高的交通危险,在相关地方应适当使用下列控制部件:
7.2.6.1提供车辆和交通运输管理;
7.2.6.2对行人的交通运输应受约束;
7.2.6.3应提供和使用报警信号和信号灯;
7.2.6.4在货车被机动工业卡车装运上车时,止轮块要真正有效并放置在货车后车轮下以防止货车翻滚;
7.3燃料补充站
按相关环境规定来设计、安装、和维护所有燃料的搬运和储存设施。
燃料补充站需配备:
7.3.1灭火装置,合适地放置和储备溢出物的反应设备;
7.3.2警告标识,包括不许吸烟、不许点火、不许开灯等;
7.3.3足够的流通空气;
7.3.4适当的贴标签和做标记;
7.3.5不产生火花的用具;
7.3.6合适的人员保护设备。
7.4电瓶充电和更换
电瓶充电设备要放于指定的区域。
可利用下列安全操作和设计特性。
7.4.1作业人员随时有权使用所提供的洗眼水;
7.4.2提供冲洗和中和溢出的电解液的设施;
7.4.3提供足够的防火装置;
7.4.4提供充足的空气流通装置用以消散酸性薄雾/气体;
7.4.5在电瓶充电区域标有禁止吸烟,禁止点火,禁止打火,禁止电弧等标识;
地面保护(可抗电瓶酸液腐蚀);
7.4.6可利用的必要的人员保护设备。
8.移动设备的操作
加宁公司已明确了下列操作及程序以确保在工厂安全操作移动设备。
8.1操作前的检查
9.1.1在每次开始交接和操作移动设备之前,操作人员检查车辆的状况;
9.1.2操作前的检查可通过完成移动设备操作前检查卡来证明。
9.1.3移动设备若被检查出任何不利安全的影响则不能使用。
一旦发现缺陷,要立即报告并修复。
8.2安全实际操作
加宁公司对所有移动设备坚决要求安全操作。
这些操作准则是工厂机动设备培训课程的一部分,也是移动设备操作人员常规交流的一部分。
8.3外来车辆驾驶人员
8.3.1在加宁公司工作的签约人员必须被告知:
8.3.1.1工厂与机动设备相关的内在的危险;
8.3.1.2工厂的交通路线图和操作规则;
8.3.1.3机动设备的限制性区域;
8.3.1.4在何种条件下,外来车辆驾驶员方可操作加宁公司的设备。
8.3.2只有在以下情形下,外来车辆驾驶员可操作加宁公司的移动设备:
8.3.2.1他们完成了所涉及的具体移动设备的操作培训过程;
8.3.2.2对具体的移动设备,他们能充分证明自己的胜任能力和操作技能;
8.3.2.3他们获得操作具体车型授权,并通过了加宁公司对移动设备操作员的健康评估;
8.3.2.4若外来车辆驾驶员能证明他们已接受了同等水平的训练并能证明其胜任能力和技能,则可免除加铝培训要求;
8.3.2.5若外来车辆驾驶员能证明他们已通过同等水平的健康评估则可免除加铝健康评估要求;
8.3.3外来车辆驾驶员在工厂使用自带的移动设备时,必须遵守工厂的移动设备操作、检查及维护程序。
9操作人员的授权与资格认证
加宁公司已确立以下规则和程序以确保在工厂内移动设备的操作人员能完全胜任并能熟练的安全操作移动设备。
9.1健康评定
9.1.1在加宁公司,对移动设备的操作人员定期作健康评估,已确认他们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安全驾驶车辆。
9.1.2移动设备的操作人员至少必须符合以下体检标准:
视力良好(如敏锐性,深度知觉,色视觉等方面);听力良好;体力,耐力,灵活性,协调性及快速反应性良好并能符合所需操作的机动设备的要求;没有任何能影响到安全操作移动设备的疾病。
9.2初级培训
9.2.1加宁公司确保每个移动设备操作人员能胜任并能熟练的安全操作移动设备。
每个操作人员在允许操作移动设备之前,必须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在集团公司的培训站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项目考核(如:
理论知识)并证明其胜任能力和技能(如:
实践水平);
9.2.2没有参加过具体移动设备操作培训的人员,只有在培训人员的监督下,仅能操作用于训练目的的移动设备。
培训行为要在不对他人或设备造成危险的区域内进行;
9.2.3在培训结束后,对移动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测试以证明他们对安全操作移动设备已获得必要的知识(如,理论知识);
9.2.4在培训结束后,对移动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熟练程度的测试以证明他们对安全操作移动设备已获得或拥有必要的技能(如,实践水平)。
9.3再培训
9.3.1实施再培训行为,包括一份培训效果的评定,可确保操作人员对安全操作移动设备掌握必须的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9.3.2在以下情形时,需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主题的再培训:
9.3.2.1在规定的培训要求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9.3.2.2操作人员已被指派操作新类型或新模式的移动设备,但操作人员以前并未获得此类设备的操作认证;
9.3.2.3在工作区域内使用了新类型或新模式的移动设备;
9.3.2.4操作员涉及了事故或事件。
9.3.2.5操作人员已收到了指出其没有安全操作移动设备的评定;
9.3.2.6工作场所的情形出现了可能影响安全操作移动设备的变化
9.3.2.7至少每隔两年每位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在集团公司的培训站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项目考核。
9.4培训课程
培训的构成内容应结合正规的讲授(如,讲稿,讨论,交互式的计算机教学,录像带,文字性材料),和实际的训练(由培训人员做示范,学员跟着做练习)。
每位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试以检验其理论知识,通过熟练程度的测试以检验其操作技能。
由对培训移动设备操作人员有专业知识,有培训经历,及相关经验并评定其能力的人员,来对所有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评定。
9.5认证
由加宁公司对每个已受过培训并通过能力审核的操作人员给予认证。
认证包括操作人员的姓名,培训的日期,评定的日期,操作人员获得操作许可的具体操作设备,及执行培训或评定人员的签名。
10维护与检查
建立检修、润滑、检查体系的日程安排表,其符合制造商的推荐和/或国家的相关规定。
建立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和跟踪系统确保所有必要的维护保养。
10.1日常检修和定期检查
建立日常检修、定期检查体系的日程安排表,建立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和跟踪系统确保所有必要的维护保养。
至少每隔一年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人员对每台移动设备进行彻底地检查。
10.2修理
10.2.1对于涉及火灾危险的工业卡车燃料和点火系统的修理,仅在有防火设计的场所进行;
10.2.2在需要修理电气系统之前应断开电源;
10.2.3更换零部件时只能使用与原设计一样的零部件;
11涉及移动设备的事故
移动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有责任建立机制,以确保对所有的移动设备事故做充分地调查和向管理部门汇报此类事故的原因。
12沟通
在加宁公司一份关于此安全控制程序的要求综述要传达给所有受其影响的雇员。
《移动设备管理程序》涉及和参考了所有相关的文件,手册操作程序标准等。
雇员可通过正规的交流渠道,如:
常规的培训,安全会议,车间讨论等,对《移动设备管理程序》及其要求有明确的认识。
涉及加宁公司的机动设备的事故,紧急事件及资产受损等情况,应立即与受其影响的雇员沟通。
将严重的情况传达到各管理委员会。
作为年度事故/紧急事件分析过程的一部分,加宁公司将对相关的雇员传达所有来自制造商的与安全有关的报告
13遵守
EHS职员将进行定期的审计以评估执行状况;管理人员将进行常规的EHS检查以评估执行状况;监督人员将观察个人以评估执行状况;如果被以上任意一种方式发现不遵守的情形和习惯,则开始一项深入根源的调查。
开始纠正和或预防的行动;移动设备管理程序责任人有责任回顾相关的的EHS规定以校核该方案执行了这些EHS要求。
14审核
规章的要求;角色&职责;机动设备设计详细说明;安全操作规则;培训;维护保养和检查;紧急事件/事故趋势;沟通;该安全程序在年度审核后根据需要更新;
在必要的时候,确立改进计划和发展目标作为年度的目标设定和计划编制的手段。
15支持文件、记录
15.1《加宁公司移动设备选择批准表格》
16保密
与《移动设备管理程序》相关的文件,在没有加宁公司法律顾问的许可则不能散发给非加宁公司的人员或组织。
附录1《加宁公司移动设备详细清单》
附录2《加宁公司移动设备驾驶员清单》
附录1加宁公司移动设备详细清单
铭牌信息
危险分析
部门
设备编号
铭牌(有/无)
型号
负载能力
名称
危险环境
潜在危险(有/无)
铭牌:
表示铭牌是否存在或清晰可见
名称:
表示铭牌上的:
D,DS,DY,E,ES,EE,G,GS,LP和LPS
负载范围:
表示机动设备可以工作的标准的符合范围,也应当标明标准负载中心
危险环境:
表示危险环境(蒸气、天然气、粉尘、纤维)在日常或非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危险环境也表示在某种条件下这些危险环境可以存在
潜在危险:
表示机动设备是否能满足负载能力同时又能满足危险环境下的规定(按照29CFR1910.178或加拿大项类似标准规定要求)
附录2
加宁公司移动设备驾驶员清单
姓名
单位
性别
本工种工龄
发证时间
复审时间
操作设备名称
操作证编号
更新日期签名:
加宁公司移动设备选择批准表格EHSQ-4.8.4-1-A
部门
日常工作
型号
载重量
专用附属件
燃料类型
初步风险评估
要求
核实
对于准备租用和购买的机动设备进行危险分析:
设备的尺寸和工作能力是否与预期的日常工作相匹配
设备的排放物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设备制造商已批准所有的改型
设备是否带有可适用的倾翻保护或顶部保护装置
设备是否带有相匹配的灯光
设备是否带有安全带
设备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移动 设备管理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