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中介合同公证.docx
- 文档编号:5644811
- 上传时间:2022-12-30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45.59KB
劳务中介合同公证.docx
《劳务中介合同公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务中介合同公证.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劳务中介合同公证
劳务中介合同公证
篇一:
外派劳务服务合同
篇一:
外派劳务服务协议书
外派劳务服务协议书
甲方:
lanneretoilandgasservicesfze
地址:
dubai,uae
电话:
00971-50-5221788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乙方愿意通过甲方劳务派遣赴lanneretoilandgasservicesfze公司(以下简称“lanneret
公司”)所在伊拉克(国家)海油项目从事工作,并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是在双方头脑意识清晰的情况下自
愿签订,不存在任何的隐瞒和欺诈。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如实介绍在国外的工作环境及条件。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出国体检、照相、办理所需的公证书及注射防疫
针等相关出国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及时向lanneret公司递送办理乙方出国手续所需的相关证件
资料,并了解乙方出国手续的进展情况,并将该情况反馈给乙方。
4、甲方应督促、协助乙方在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完全所需的国内证件手续。
5、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出国时间、地点。
6、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国外工作期间遇到的不合理的对待情况。
7、乙方出现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行为或任何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
议。
8、甲方负责乙方从北京到伊拉克现场的国际旅费,承担乙方在现场
的食宿。
9、甲方为乙方办理在国外工作期间的雇主责任险,当意外发生时,所有事情的处理均按照保险条款执行,甲方及lanneret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能力材料,并保证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同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交所需的真实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简历等有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证明、证书及工作经历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须身体健康,无任何残疾,无传染病,无慢性病,不得隐瞒本人病史、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况,没有刑事违法行为或劳教、强制戒毒记录,不属于犯罪嫌疑人或国家司法、行政部门限制离境的人员,以及没有以往在国外工作中的任何违法、违纪及参与任何形式罢工历史的记录。
一旦乙方隐瞒事实之行为被发现,甲方将立即终止与乙方本协议书,乙方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积极按照甲方要求办理黄皮书、健康证及其他相关的出国手续,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4、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服从lanneret公司项目部管理,遵守lanneret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参当地的政治活动。
5、乙方如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如因政治及经济问题或个人能力与本人推荐材料严重不符
被遣送回国,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本协议自行解除。
6、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严守所知道的包括工程项目信息等在内的商业秘密,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得向他方泄漏,否则lanneret公司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出国时间和地点准时出国,否则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国外的工作期限、时间、工资及其他各项待遇
一、服务期限乙方赴lanneret公司工作,合同期限壹年,自乙方出境之日开始计算,其中国外试用期为三个月。
试用不合格者,将降低工资标准或被遣送回国,具体情况由lanneret公司决定。
二、工作岗位及薪酬待
1、乙方在lanneret公司伊拉克项目从事岗位工作,每天工作10小时,天薪工资报酬美金.连续工作三个月可休假,休假期间没有工资。
2、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照lanneret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lanneret公司直接将乙方在国外工作的薪酬汇至甲方的指定账户,由甲方再汇到乙方账户,乙方账户必须本人签字确认,一旦出现问题由乙方本人承担。
3、lanneret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乙方的工资待遇随着岗位和地点调整而调整。
lanneret公司将定期对乙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经考核不合格的,lanneret公司有权换岗使用或降级使用,并降低相应的工资级别。
4、因伊拉克签证办理不确定性,休假时间按照lanneret公司的决定执行。
三、劳动纪律及劳动防护
1、乙方在国外应遵守lanneret公司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施工设备及其他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2、lanneret公司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保险、工伤及伤残问题
乙方国外工作期间,甲方为其在中国国内投保雇主责任险。
在施工中导致伤残、死亡的,由为其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赔偿和补偿。
意外发生时,受害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都有义务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保工伤、医疗险并自己承担费用,一旦出现事故,除保险公司按照条款赔付外,甲方及lanneret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其它1,乙方自愿前往甲方伊拉克国家艾哈代布项目工作。
2,乙方办理出国手续的国内差旅费用,甲方按其规定予以承担。
3,乙方在国内工作期间,需要向甲方项目部提交一个月的薪酬做抵押,该费用在乙方完成工作回国时,甲方予以退还。
4,乙方因工作之外的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伤害,由乙方个人承担。
5,如果乙方罢工闹事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地点,相关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追究赔偿责任,并将其本人遣送回国。
6,乙方因私或被遣返回国的机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乙方遣送回国,乙方办理出国手续的签证费、体检费、护照费、国内外交通费、出国签证费,人员技能鉴定及培训、及其他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
(1)工作能力与其提交的简历严重不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在三个月内被辞退回国;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违反外事纪律,泄露国家或单位机密等;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4)因政治或经济原因不能出国或被遣送回国的;
(5)故意隐瞒病情,出国后被当地医院查出患有慢性病、癌症、非当地特有的传染病及其上述病症的病史或其他为履行国外工作所必须报告的重要事实被发现的;
第四条出国费用
1、乙方向甲方交纳劳务派遣管理费0元(大写:
零元)人民币,该费用乙方按照要求在出国之前交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乙方赴国外工作的往返国际机票费、签证费、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及其他相关手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中关于乙方责任和义务的相关约定。
2、故意隐瞒病情(传染病、慢性疾病及其上述病症的病史)或其它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报告的重要事实被发现的;
3、无故生事或以任何形式煽动或参与聚众闹事、罢工、游行、私闯外事机构及当地政府部门的;
4、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5、私自外出打工,私自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私逃及其工作完成后安排回国拒不离境非法滞留的;
6、被发现有偷盗、赌博、嫖娼等行为的;
7、参与其他商业与个人活动或成为任何公司的合作伙伴或董事;
8、乙方故意造成的自残、自伤,伪造工伤的;
9、陈旧性疾病,本人隐瞒病史的(与本人提供的体检证明不符的);
10、严重违反所在国当地风俗习惯或被所在国执法部门处罚的;
11、严重违反国外工作各项劳动纪律的;
12、参加和组织任何黑社会或帮会性质的机构的;
13、因乙方各种原因被辞退而未满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提前回国的行为;
14、严重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事项的。
第六条其他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lanneret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商业信誉受损,或者私自泄漏商业秘密(包括工程项目信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lanneret公司根据任务或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有权适当延长或缩短乙方在国外的工作时间,以及在国内第一次等待出国和回国休假的时间。
3、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如遇战争、动乱、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lanneret公司的业主或其他非甲方及lanneret公司造成的原因,造成项目或业务停止并致使乙方提前回国,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得要求任何一方赔偿各自因此发生的损失。
4、双方特别约定:
若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被lanneret公司辞退或主动向lanneret公司辞职的,而未完全履约回国,本协议自动终止。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及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在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篇二:
外派劳务(新加坡)服务协议
外派劳务(新加坡)服务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总则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外派乙方赴新加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外派乙方赴从事工作,合同期及待遇以乙方与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为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在其经营场所明示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经营资格证书》;
2、甲方如实向乙方介绍赴新加坡工作的工种、薪水、津贴等;
3、根据新加坡雇主或中介的招聘要求,组织安排乙方参加外方的技能考试及面试(特殊情况下不需要考试),并将录取结果及时告之乙方;
4、协助乙方办理护照、签证、公证材料、体检、防疫注射等手续和证件;
5、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赴新加坡工作准证(批文);
6、安排乙方在外方规定的时间内出境,甲方负责通知外方安排接机等事宜;
7、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协助乙方解决与雇主发生的纠纷;
8、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患病无法继续工作时,甲方负责与新加坡雇主协商,为其办理回国手续,乙方回国费用及治疗费用自理;
9、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工伤经当地医院诊断证明不能继续工作时,则甲方协调雇主将乙方送回国,甲方不对乙方因工伤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10、乙方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死亡事故的,原则上不允许乙方亲属赴新加坡处理善后事宜。
如果乙方亲属强烈要求,则甲方协助乙方亲属(仅限两名,其中已婚的必须为配偶)赴新加坡处理善后事宜,一切费用由乙方亲属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家属处理善后事宜的一切费用,并不对乙方的死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指导、监督。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相关规定,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可以在乙方出国前、在外工作期间以及归国后拍摄其照片,照片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无偿用于项目宣传。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及时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或健康证等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甲方建议女性在离境前应做妊娠检查,否则因怀孕不能出境或回国责任自负);
2、乙方不得隐瞒申请新加坡及其他国家签证经历,不得伪造身份证件再次申请新加坡工作准证,并保证无新加坡及其他国家的签证不良纪录;
3、乙方在申请办理赴新加坡工作过程中,不得隐瞒犯罪经历且不得发生新的犯罪行为;
4、乙方在办理赴新加坡工作过程中,不得单方面终止办理;
5、乙方按照甲方安排,应准时参加新加坡雇主或中介的考试及面试,不得有作弊或替考等行为,技能考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按时赴新加坡工作;
7、乙方出入境时应严格遵守我国及新加坡海关规定,严禁携带违禁物品;
8、乙方赴新加坡后,必须接受新加坡政府及雇主安排的健康复查。
如果乙方未能通过新加坡政府及雇主安排的健康复查,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且所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9、乙方必须遵守新加坡的法律,尊重新加坡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不参加一切政治活动、集会、游行、罢工等;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得到甲方及雇主的允许,不得终止雇佣合同或者回国;若乙方擅自终止雇佣合同或者回国,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自己辞职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所交纳的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跳槽或接受除雇主以外的其他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聘用,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本人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雇主的规定,严格服从雇主的工作安排,不得向雇主提出不合理要求,如要求加班、提高待遇等;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如与雇主发生纠纷,应先与雇主协商解决,同时必须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采取罢工、怠工或其他过激行为;
14、乙方应积极适应新加坡的工作和生活,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采取自残、自杀或加害他人等过激行为;
15、乙方应主动维护国家尊严,不做有损国格、人格、危害国家安全的事,并高度警惕,防止被他人利用;16、乙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协议,不得泄露雇主企业的商业机密及薪水、加班等情况;
17、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以下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果因为乙方不及时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1)与雇主发生纠纷;
(2)工资待遇不相符和发生变化;
(3)因病不能继续在新加坡工作;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工伤;
(5)雇主发出工作警告时;
(6)雇主倒闭、破产或发生裁员;
(7)雇主有辞退之意时;
(8)非正常休假;
(9)其他突发事件。
1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因发生患病、工伤或意外伤害等状况,不能继续工作时,乙方同意雇主有权要求其回国;
1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及附件、与新加坡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
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发生逃逸、失踪、类似失踪、非法滞留等行为。
四项目收费
1、甲乙双方约定,此项目收费共计人民币,具体含:
甲方中介费、材料整理及翻译费、准证申请费、外方中介服务费;
2、乙方自行承担护照办理费、体检费、国内交通费、考试费、国际旅费等。
3、乙方成功赴新加坡后,甲方的办理服务义务即履行完毕,乙方所交纳的办理服务费不再退还。
4、因乙方脱岗出走、工作不能胜任、出国前隐瞒病情、违反本协议及雇主规章制度等自身原因导致雇佣合同提前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交纳的一切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篇二:
劳务派遣合同#劳务代理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劳务代理合同
(以日本为例)
甲方:
(派遣单位)
乙方:
(研修人员)
甲方与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派遣国家、地区、企业名称
一、派遣国家:
日本
二、派遣地区:
三、接收企业名称:
第二条研修内容(从事工作工种)
第三条派遣时间合同期为年,自乙方离开大连之日起。
第四条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间,乙方每月应得研修津贴万日元,其中万日元由日方企业直接付给乙方,余额和加班费则由日方企业存入乙方银行帐户,归国前一次性发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业的国际间旅费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旅费由承担。
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负担。
三、由日方企业按照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向乙方无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条件。
四、由日方企业依其本国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研修生综合保险(慢性病、牙病治疗费、妊娠治疗费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负担,休息期间无工资),税金、上下班交通费均由日方或甲方负担。
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致病、残、亡所发生的医疗费、补偿费、回国的国际旅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由日方企业依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日本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因工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连同赔偿金或抚恤金一并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残、亡,如在承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科目赔付医疗费、赔偿金;如不在承保范围内,其医疗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
救治伤者并负责将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交付乙方家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其家属支付。
如因个人原因致病、残,乙方需提前回国,其旅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发生自伤、自杀,保险公司(含日方企业)不予赔付时,由此发生的医疗费、提前回国旅费、丧葬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属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
(如甲方为协助乙方和外国有关方面先行垫付了上述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日方从乙方的研修津贴中直接抵扣。
)
第五条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外签订劳务合同,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2、办理乙方出国前的培训和各项出国手续。
3、落实日方接收企业,在乙方抵达日本时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负责乙方在国外期间的管理工作,随时与日方企业联系,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处理乙方在国外期间伤亡的善后事宜。
6、负责乙方行为担保交付的房屋产权证或缴纳的行为保证金的管理和返还。
如乙方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甲方应在一周内将行为保证金本息全额返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律师365
1、出国前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及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的合同。
(2)到指定部门进行出国前体检,费用自负。
(3)向甲方交付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费、培训费及其它甲方为乙方出国先行垫付的费用,此费包含在25%的管理费中。
(4)向甲方缴纳行为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履约抵押保证有效的房屋产权证。
(5)负担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费。
2、出国后
(1)遵守外事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外派人员守则,维护国家声誉。
(2)遵守日本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服从日方企业对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导,按日方企业的要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遵守日方企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个别人员因劳动态度恶劣、违法违纪,日方有权做好记录,终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国,乙方需向甲
方和日方企业赔偿经济损失。
(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为任何目的聚众闹事、参加罢工等政治活动、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
(5)合同期满或需提前回国时,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准时回国,不得前往第三国或在当地滞留不归。
回国后7日内将护照交还甲方,甲方返还护照押金,否则超期一天,罚扣押金金额的10%(按市外办和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违约与索赔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
根据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规定,除乙方须负担其往返国际旅费外,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乙方索赔损失。
一、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工作期满前回国者。
二、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严重侵犯当地的风俗和宗教习惯者;不遵守外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者;参与、组织、煽动罢工、示威等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者。
三、不服从日方企业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从日方企业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内私自出走,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
四、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威胁、恐吓、骚扰甲方管理人员者。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怀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一、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有损于研修人员合法权益。
二、甲方向乙方变相超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书中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我国与派驻国家关系恶化及两国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派驻国家治安及经济情况严重恶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仲裁如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产生异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未能协商解决的异议或纠纷提交合同履行地大连市的有关司法机关裁决,适应法律为中国法律。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文档:
律师365(/)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篇三:
劳务服务承包合同
劳务服务承包合同
男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
乙方:
甘肃省庆阳市庆达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
单位地址:
庆阳市西峰区西大街23号
联系电话:
0934——8271233
负责人:
许国军
乙方:
甘肃省庆阳市庆达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40号
联系电话:
0934——8613312
法定代表人:
闫惠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甲方后勤劳务服务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后勤劳务保障的有偿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劳务服务承包合同:
第二章承包合同内容
第二条乙方有偿为甲方提供后勤劳务服务(包括甲方县支行及点的后勤劳务服务)。
第三条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一)负责提供甲方业务及公务所需用车驾驶劳务服务。
(二)负责提供甲方所需门卫、清洁卫生劳务服务。
(三)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炊事劳务服务。
(四)负责提供甲方所需业务凭证传递劳务服务。
(五)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电能线路维护及勤杂工劳务服务。
(六)负责提供甲方所需其他后勤保障的劳务服务。
第三章服务费用和结算方式
第四条劳务承包费用标准
根据甲方后勤服务所需劳务人员及工作量,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劳务服务承包费(以实际结算为准,详见甲方提供的费用清单),劳务服务承包费用含:
劳务人员工资、单位承担的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金【按实际数计算】、乙方的服务管理费【管理费每人每月按100元计算】。
工伤保险金每年初一次性甲方给乙方付清,新增人员甲方给乙方一次性支付劳务中介费每人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务中介 合同 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