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方案.docx
- 文档编号:56393
- 上传时间:2022-10-01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7.78KB
扬州江都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方案.docx
《扬州江都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扬州江都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扬州江都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方案
扬州市江都区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方案
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5〕1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扬教发〔2017〕43号)要求,结合我区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
二、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事业计划
今年全区中考考生总数为7607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总数为7607人。
其中,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收4350人,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收3257人,普职比为57:
43。
三、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对象及条件
1.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对象为所有要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中考考生报名资格由毕业学校负责审查,经区教育局中教科审核确认。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凭学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集体报名,往届毕业生凭初中毕业证书报名。
3.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各类中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中考资格的考生。
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法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部分组成。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780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为720分、英语口语及听力成绩满分为3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
会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应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包括参与热点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凡会考科目成绩有D等级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读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从今年开始,在外市参加会考的考生,会考成绩合格一律转换成C等级,可以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但是不能参与定向指标生分配。
在初二年级参加地理、生物会考时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补考成绩合格作为C等级处理;如果初二年级会考成绩为C等级者一律不得参加补考。
因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在初二年级不能参加会考的考生,在初三年级第一次参与地理、生物会考时,成绩呈现方式与同时考试的初二年级学生一致。
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
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级以上者方可毕业。
2.所有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
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6月份上报省教育厅,根据招生计划建立学籍,未纳入招生计划的招生无效,不予办理学籍;必须通过“中考”招收录取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以各种名目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
公办高中不得跨省辖市、县(市、区)招生,不得接收民办高中的学生转学,本区内高中学生不得转学。
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需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生,将参照本区最低控制线分数在中考总分值中的占比确定各有关市的控制线,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
3.为促进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关于2017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中定向分配指标的要求,江都中学、丁沟中学、大桥高级中学、仙城中学70%招生指标,育才中学、邵伯高级中学、江都区第一中学2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全区所有初中学校。
学籍和就读学校一致且读满三年的学生才具备定向指标生资格。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初中阶段休学或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具备定向指标生资格。
4.普通高中招生采用定向志愿录取和网上市场招生相结合的办法。
定向分配指标生实行志愿录取;其它计划录取的学生采用网上市场招生办法。
5.普通高中招生采用分批次录取的办法。
第一批次:
江都中学非指标生。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指标生。
江都中学、丁沟中学、大桥高级中学、仙城中学70%招生指标,育才中学、邵伯高级中学、江都区第一中学20%招生指标。
定向指标生的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序录取。
(如中考总分相同,则按语数外三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外语包含听力、口语成绩;如中考总分、语数外三门总分都相同,则一并录取)。
录取成绩控制线为中考总分的85%,即663分以上(含663分)。
第三批次︰网上市场招生。
考生进入区教育局举办的各初中学校网上招生市场,考生根据中考成绩有序进场,根据分数(中考总分从高到低,若总分相同,则按语数外三门总分从高到低)、志愿和高中学校计划现场投档录取。
6.今年将育才中学作为江都区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试点校,提前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
计划:
艺术(美术、音乐,以美术为主)30名、体育20名(包括优秀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
7.普通高中录取实行最低控制线的办法,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
不得招收借读生、旁听生。
8.区职教集团招生,由区职教集团根据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2017年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报考省部属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的考生,由扬州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组织录取。
区职教集团实施提前自主招生和填报志愿加网上市场招生的办法,报考区职教集团“3+4”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参加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并被录取,加10分进行投档;报考区内五年制高职、职业中专等其他各层次的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加20分进行投档。
9.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烈士子女执行。
现役军人子女录取享受政策,按扬州市教育局和扬州军分区政治部2014年3月下发的《扬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执行。
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扬州市级相关部门证明)录取时,加10分。
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根据《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同等情况下实行优先录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由毕业学校统一于6月10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报区招办审核。
如考生同时满足几项享受政策条件,按最高的一项计算,不合并计算。
录取优秀运动员依据《关于2017年全市普通中学招收优秀运动员的意见》(扬教发〔2017〕28号)执行。
10.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区招办具体负责,区教育局中教科、职成科参加。
所有普通高中新生必须经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由区招生办公室和区教育局中教科联合发放录取通知书。
职业学校招生由区招生办公室和区教育局职成科联合发放录取通知书。
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所在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
11.按照全省高中学籍电子管理要求,实现中考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行全省高中电子学籍和全国对接。
各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建立学籍,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无法注册学籍。
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方案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12.招生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仙城中学收费标准9000元/学期,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按省市最新有关规定执行,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制定标准乱收费。
13.被录取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既未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又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工作要求
1.招生工作是一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严的系统工程。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操作程序。
坚持按招生计划、规定分数线、考生志愿录取;坚持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工作。
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积极做好招生宣传,为考生及其家长全面获取招生信息提供良好的服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生源外流;要认真、正确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任何学校、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县、市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生源信息。
今年实行“网上市场招生”的办法,各初中学校要在区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相关要求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
3.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好招生方案的宣传,帮助考生及其家长了解各类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学校办学的情况,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各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校互动平台等方式,将今年的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家长。
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编发招生宣传材料。
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招生学校不按规定要求到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生源学校有权予以制止。
区教育局将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严重违纪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以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
江都区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
一、江都区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
计划数
江都中学
900
丁沟中学
670
大桥高级中学
630
邵伯高级中学
550
育才中学
540(其中艺体生50人)
江都区第一中学
440
仙城中学
620
合计
4350
二、江都区2017年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
计划类型
计划数
江苏省江都中等专业学校
普通本科“3+4”
95
五年制高职
145
职业中专
1700
江都区技工学校
技工
200
合计
注:
1、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下达计划为准;
2、预计录取到外县市五年制高职、国办中专、职业中专、技工等1117人。
附件2:
2017年江都区高中招生定向指标分配表
代码
学校
报考人数
江都中学
丁沟中学
大桥中学
仙城中学
育才中学
邵伯中学
区一中
合计
54
国际学校
794
94
44
45
29
12
13
10
247
19
江都三中
692
72
39
40
25
11
11
9
206
48
江都二中
436
34
26
27
16
7
7
5
122
58
空中北校
352
28
22
23
13
5
6
4
101
55
仙城中学
504
39
29
30
18
8
8
6
138
32
杨庄中学
120
14
11
11
4
2
2
2
46
53
实验初中
623
46
34
35
23
10
10
8
164
20
丁伙中学
115
10
10
11
4
2
2
1
40
9
嘶马中学
137
11
11
12
5
2
2
2
45
24
育才中学
123
10
11
11
4
2
2
2
41
62
大桥镇中
636
48
34
35
23
10
10
8
168
6
小纪中学
162
13
12
13
6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扬州 江都 高中 阶段 教育 招生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