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会考工作时间上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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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会考工作时间上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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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会考工作时间上午
初中毕业会考工作时间
上 午
信号
工 作 内 容
下 午
7:
30
哨声
考点各类工作人员进入岗位,考点主任点名,重申工作纪律,提出工作要求,保密员分发试卷和草稿纸。
2:
00
2:
30
7:
40
哨声
监考老师领取试卷草稿纸等,检查试卷袋、核对开考科目,进入考室。
2:
10
2:
40
7:
45
10:
15
铃声
发“考生入场”信号,组织考生入场,检查考生所带文具,主监考宣读《考场规则》,副监考发草稿纸。
2:
15
2:
45
7:
50
10:
20
哨声
发“启封试卷”信号,主监考当众拆封,逐份清点核对,有误立即报告主考。
2:
20
2:
50
7:
55
10:
25
哨声
发“分发试卷”信号,分发试卷提醒考生检查试卷,指导考生填写个人信息,禁止作答。
2:
25
2:
55
8:
00
10:
30
铃声
发“开始考试”信号(广播),提醒考生作答,进行“三对照”(对照:
准考证、考室座次号、考生本人)。
2:
30
4:
30
8:
30
11:
00
哨声
发“停止考生入场”信号,监考员填写缺考卷的“准考证号”、“学号”,注明“缺考”,记载缺考情况。
3:
00
3:
30
9:
15
11:
45
哨声
发“最后15分钟”信号。
3:
45
4:
15
9:
30
12:
00
铃声
发“终止考试”信号(广播),并令学生起立,
考生出场后监考员清点试卷,按要求装订。
4:
00
4:
30
5:
00
初中毕业会考科目及时间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
8:
00-9:
30地理
10:
30-12:
00生物
14:
30-16:
30语文
6月19日
8:
00-9:
30物理
10:
30-12:
00历史
14:
30-16:
30数学
6月20日
8:
00-9:
30政治
10:
30-12:
00化学
14:
30-16:
00英语
16:
30―17:
00志愿填报
茶陵县教育局
2006年6月13日
株洲市初中毕业会考考生细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的正常秩序。
二、每科考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三、考生进入考室,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垫板、小刀、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室。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等物品进入考室。
考室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学号、准考证号、考室号、座位号等栏目。
五、开考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
六、开考30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室,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答卷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
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嚼槟榔、口香糖,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不准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室。
九、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起立,依次退出考室,并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待发出离开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规则
1、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预备铃响后,凭《准考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
2、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垫板、圆规、三角板、直尺等,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稿纸、通讯工具、计算器、计算尺(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不准携带的物品统一存放在规定的“小件物品存放处”。
3、考生接到试卷后,先检查试题的页码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考员,凡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若不涉及试题内容,而属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4、开考铃响后,考生才准答题,迟到30分钟,考生不准进入考室,开考30分钟后才准离开考室。
5、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铅笔作图除外)。
考生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
凡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除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填涂学校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栏目内容外,不得在试卷和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考生不得在密封区内答题,书写在密封区内的一律无效。
7、考生在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吃槟榔,考试时不得中途上厕所,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室,不准在警戒线内逗留、谈论。
8、终考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作答,清理试卷,然后依次离开考室,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不准带出考室。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室规则,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交头接耳、夹带资料、传递纸条、换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互打暗号手势、撕毁试卷(答题卡)、扰乱考试秩序、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等,凡违反考室规则进行违纪舞弊者,按《考生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处理。
10、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相关资料供考生本人独自查阅,不得相互借用资料、文具等,其它纪律要求均按上述规则执行。
监考规则
1、初中毕业会考监考按“交叉监考”的原则进行,即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考生。
2、监考实行“滚动式监考”,即:
每堂考试前,监考员均应抽签确定本场监考的考室,要无规律地进行滚动轮换。
由第一副主考随机编排并在考前20分钟宣布。
3、监考员须认真履行“考试程序”所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4、考试时间内,除考点正副主考、保密员和上级派往的巡视员外,监考员必须禁止其他人进入考室。
5、监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防止考生代考、夹带、偷看和抄袭、传递、换卷、带走试卷(含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若发现考生违纪舞弊,须及时制止。
6、监考员不准迟到、早退、解释题意、抄题作题、看书看报、抽烟、打瞌睡、室内谈笑、随意翻看考生试卷和答卷;不准将试卷传出室外,擅离考室、监守自盗;不准以任何形式协同违纪舞弊。
对考生提出的试卷印刷字迹模糊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监考员须当众说明。
7、监考员在考试时间内不准上厕所,特殊情况经批准后不得再进入考室担任本堂考试监考,由机动监考顶替。
8、如实填写《考室情况记载表》凡在监考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情况都须在表中详细记载准考证号,姓名、违纪舞弊情节,并按第七章第三十条之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情节严重的须写出专题报告交考点办公室。
9、考试期间,如考生忘记带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须报告考点主任,经查证核实无误,由送考人员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发临时准考证,准许参加考试,同时送考人员到县市招考部门补办准考证。
10、监考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须及时通知机动监考陪同考生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主考、副主考职责
一、主考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二、负责培训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布置考室及考点,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须启封备用试卷,应报告考区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由驻校巡视员启封,并须主考、副主考二人签名负责。
五、负责对因违规需要终止其考试的考生和因违规需中止其工作的考试工作人员及偶发事件做出及时处理。
六、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室的答卷装订与密封,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七、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区主任。
八、考试结束后,向考区领导小组报告本次考试情况。
监考员职责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室的考试,维护考室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前的话》,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三、检查考生《准考证》,督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四、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
五、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六、制止非本考室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室。
七、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八、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BP机等无线通信讯工具带入考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室。
九、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室。
巡视员职责
一、主持考务人员培训会,启封备用试卷,监督监考人员装订试卷,监督各考点运送试卷到局保密室。
二、检查领导到位情况,是否成立中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否亲自参加中考组织领导工作,是否有规范的组考方案。
考试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三、检查考点和考室是否符合设置要求,各类考试机构是否健全,工作人员是否到位,工作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四、检查保密室是否符合要求,保密、保卫人员是否到位,保密室工作制度是否得到落实。
五、检查考风考纪是否正常,监考人员是否执行监考工作要求,各类违纪舞弊事件是否得到恰当处理。
六、检查组考过程是否规范。
七、驻点巡视员要如实填写《考点考务工作测评表》,综合考点情况提出测评意见,如发生重大问题应写出专题报告上交教育局。
八、中考结束后,应提交巡视工作总结,对所到之处组考工作的主要优、缺点和今后工作的建议提交综合性报告。
违纪舞弊处罚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违纪处理:
1、在开考铃响前、终考铃响后考生作答者,该科扣10分;
2、不用蓝黑墨水钢笔、圆珠笔作答(作图可用铅笔)者,该科记零分;
3、其他违纪情况,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二、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舞弊处理:
1、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卷面上作明显标记者,该科记零分;
2、偷看他人答卷或交头接耳者,该科记零分;
3、闭卷考试考生夹带资料入场(含在手掌等处写有文字、公式)者,该科记零分;
4、传递纸条、换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人抄袭者,该科记零分;
5、互打暗号、手势者,该科记零分;
6、带通讯工具进场者,该科记零分;
7、经核实确属舞弊而造成的答卷完全雷同,所涉考生当年会考成绩全部科目记零分;
8、凡撕毁试卷(答题卡)、带走试卷(答题卡)者,该科记零分;
9、凡扰乱考试秩序、违纪舞弊后拒不认错者,当年会考科目全部记零分;
10、凡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者,当年会考科目全部记零分,并交考点公安(保安)人员从严处理。
11、凡公然威胁其他考生协同作弊者,当年会考科目全部记零分。
三、代考处理:
1、在校学生请人代考者,取消当年会考(含补考)资格,所有科目全部记零分。
2、在校学生代替别人参加会考者,毕业班学生停发毕业证一年;肄业班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按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并在思想品德鉴定中予以明确记载。
3、社会青年应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四、处理权限:
如发现上述违纪舞弊事件,监考员必须如实将其违纪舞弊情节在《考室情况记载表》上予以记载,报考点正副主任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考点主任签名以示负责,分别由县教育局、市教育局作出最终处理。
工作人员违纪舞弊处罚规定
1、未按本考务工作细则要求成立会考领导机构,设置考点考室,配备各类会考工作人员,造成会考组织混乱,影响考试信度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行政责任。
2、对组织管理不严,秩序混乱,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点,取消其当年及下年设置考点的资格,并追究考点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监考员或其它考务人员协同考生舞弊或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提供舞弊方便,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
4、凡工作极不负责或有其它问题不宜担任监考员者,考点主任或驻点巡视员应当立即予以撤换。
凡被撤换的监考员,须予以通报,同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三年内不得担任会考的有关工作。
5、在试卷印制、保管、运输、装订等环节中,未执行本考务细则要求,造成泄密事件,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
6、考试期间,出现各类集体舞弊现象,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7、阅卷登分人员违纪舞弊,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
8、凡出现上述情况,根据其情节和人事隶属关系,由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在上述情形中,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结果须逐级上报。
监考教师工作守则
请监考教师严格按以下程序操作:
1、考前30分钟:
参加考前会,明确考室序号及注意事项。
2、考前20分钟:
领取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检查试卷袋,核对开考科目,进入考室。
3、考前15分钟:
组织考生有序入场,严格细致检查所带垫板和文具。
主监考宣读《考试规则》,副监考发放草稿纸、答题卡。
4、考前10分钟:
主监考当众拆封,逐份清点核对,有误则立即报告主考。
5、考前5分钟:
发卷。
提醒考生检查试卷,指导考生填写个人信息,禁止作答。
6、开考:
提醒考生作答。
7、开考后:
进行“三对照”(对照:
准考证、考室座次号、考生本人)。
8、开考30分钟:
填写缺考卷及答题卡的“准考证号”、“学号”、注明“缺考”、记载缺考情况。
9、终考前15分钟:
宣布“还有最后15分钟”。
10、终考时间到:
全体考生起立,组织考生出场,防止带走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填好试卷袋或答题卡袋。
11、考生离开考室后:
按准考证号顺序(含缺考卷)由小到大收齐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填好试卷袋或答题卡袋。
清理考室,关闭门窗。
12、检查试卷、试卷袋无误后:
到装订室装订、密封。
试卷装订规则
1、试卷必须统一在试卷装订室清点、装订。
2、使用专用的订书机和订针,以考室为单位装订。
3、各监考员认真清点试卷、答题卡(含缺考卷、答题卡)份数,由小到大整齐码放。
草稿纸不得装入卷本内。
4、验收员验收后,监考员装订。
5、装订要求:
试卷按准考证号顺序(小号在上)每考室(含标准考室和尾数考室)订成一本,用加厚订书机。
有答题卡的只装订答题卡,试卷按准考证号顺序清理成一本,在卷本左上角订针即可。
装订前将已经折叠整齐的试卷配上该科封底、封面,然后在封面装订线“——”处用订书机订牢,用卷本封条(粘浆糊或胶水)将订书钉全部封住,再将卷本装入试卷袋,封口贴上袋口封条,交考点保密员。
6、《考室情况记载表》分科按考室顺序以考点为单位装订成册送县教育局。
试卷保密室值班人员守则
一、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值班期间严禁会客、睡觉、吸烟、饮酒、文娱活动、私自使用电话、通信。
三、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答卷密封包装,改动考生答卷。
四、保密室的双锁钥匙、铁柜的钥匙分别由考试机构负责人与保密室负责人分别掌管,两人共同在场才能开启,不得转交他人或互相代管。
五、制止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拒绝他人索用试(答)卷保密室门、柜钥匙,拒绝代领试卷,余卷禁止外传。
六、发现问题,在做应急处理的同时,及时报告考点(区)领导。
七、如实填写值班记录本。
试卷考点保密室暂行规定
一、保密室在使用期间,应选配保密负责人一名,保密人员若干人。
保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当年无亲属参加本次普通中学毕业会考;
3、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
4、身体健康。
二、试(答)卷保密人员职责
1、试(答)卷的保密保卫工作;
2、试(答)卷的保管工作;
3、试(答)卷的接收、发放工作。
三、对漏封、破损或其它影响正常考试或评卷的试(答)卷,保密室负责人须报告当地考试机构有关负责人,由指定的专人(两人以上)进行技术处理;对接触外漏试题内容的人员应采取有效隔措施。
四、保密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学习有关的规章制度,熟悉试(答)卷的收发手续。
五、保密室在使用期间,保密人员必须昼夜值班,每班二人以上,任何情况下值班现场不得少于两人。
六、保密室在接收、发放考试试(答)卷进必须严格履行交接制度,办理有接收(发、放)和实物保管人签字的交接单。
七、保密室在使用期间发生考试试(答)卷泄密、失盗、严重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考试机构,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八、保密人员不执行本规定,发生试(答)卷泄密、失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故,追究保密人员直接责任。
保密员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试卷运送、保密存放期间、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二、考点保密室保密柜须由第一副主考签名张贴封条,试卷存放室门窗须由两名保密员共同签名张贴封条。
保密室、保密柜的封条,必须遵循“谁签名、谁加封;谁加封,谁启封”的原则;
三、负责试卷的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
试卷接收和发放应当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核实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接收和发放记录;
四、昼夜值守、实时检查试卷保密室情况;
五、负责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填写值班记录表;
六、值班期间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私自使用电话以及开展文娱活动;
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八、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密封包装;
九、不得将试卷保密室的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不得泄露密码;
十、拒绝他人索用试卷保密室门、铁柜钥匙,拒绝代领试卷;
十一、保密室在使用期间发生考试试(答)卷泄密、失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十二、保密员不执行本规定,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故的,追究其直接责任。
株洲市初中毕业会考考点考室偶发事情处理办法一览表
序号
偶发事情
处理办法
监考员
考点办公室
1
试卷拆封后,发现袋内所印科目与本堂考试科目不符
立即装入试卷袋内,一名监考员与最近的考点工作人员一道到考点办公室向考点主任报告,另一名监考员维持考室秩序,说服考生在考室安静。
动用备用试卷,派流动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的工作,如监考员已看到试卷内容,则对原监考员采取隔离措施,做好思想工作。
记住因此事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考点主任立即上报县教育局。
2
因试卷包装失误,造成试卷不够规定的份数(包括少插页)或试卷损坏。
(1)先用没有写字的缺考考生的试卷补齐或调换被损坏的试卷,然后申请如数领取备用卷。
(2)或直接向考点主考申请动用备用卷。
(3)记住事情发生和处理完毕的时间。
(1)核实情况,用备用卷如数补齐。
(2)核实因此而影响考生作答的时间和情况。
(3)补齐考生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3
开考前发现试卷因印刷原因造成的重印、漏印或版面页码错乱。
同上面第二例的监考员处理意见,残、错卷收交考点办公室查验。
同上面第二例考点办公室的处理意见。
4
开考一段时间后,考生发现试卷有重印、漏印现象无法继续作答。
(1)通知考室外流动监考等工作人员报告考点办公室,申请补发试卷。
(2)记住事情发生和补发备用卷的时间。
(3)招呼已经在残、错卷上作答的考生,接到换发的试卷后,续前往下作答,暂不要重抄残、错卷上的答案。
(4)残、错卷交考点办公室查验。
(1)启用、补发备用试卷
(2)核实因此而影响考生作答的时间并补齐考生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3)考试结束后,已经在残、错卷上作答的考生,在考点主考、巡视员、监考员的监视下,按照残、错卷上的已作答案的原样抄写在补发的正式答卷上。
5
试卷混装、错装、个别或部分考生的试卷与该堂考试科目不符。
将这些考生的试卷收齐密封交考点办公室,申请换发应考科目试卷。
将错发卷封存于保密室,动用备用卷;将有关监考员和上述考生立即分别隔离,下单元考试单独进行,直至失密科目开考;立即报告县教育局。
6
考生中途提出少了试卷。
核实情况,分清属监考员分发差错,还是试卷袋少装,申请领取备用试卷。
核实情况后,批准如数发给备用试卷。
7
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楚,考生提出询问。
确有把握当众说明,但一律不准解释题意。
没有把握时,不得“想当然”,立即通知场外的流动监考向考点办公室汇报。
报告当地中考机构,由当地中考机构向市中考机构询问清楚后再通知到考室。
8
插页未印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码的地方。
指导考生比照第一面写姓名和号码的地方在插页密封区内写上姓名、准考证号。
事先提醒监考员注意。
9
考试期间,需要向考生传达有关通知。
原原本本按考点的传达内容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召开考点有关人员会议,形成文字通知,分头传达到考室的监考员,再传达到考生。
10
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了姓名、考号,或在卷面上做了明显标记。
将违规情况详细记入《考室情况登记表》。
考点主考签字确认。
11
考生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立即制止,并将违规情况记入《考室情况登记表》。
考点主考签字确认。
12
发现考生带有不应该带的物品。
向考生提出批评,将物品收上代为保管。
对考生进行批评教育。
13
发现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或人与相片对照有疑问。
让其把该科考完,结束后将考生带到考点办公室说清情况,听候处理。
核实情况,属冒名顶替者,取消其继续考试的资格。
14
考试中,考生的笔无水、圆珠笔书写不显,又缺少必需文具。
考生不离座。
监考员帮助打同色墨水或借给同色墨水钢笔(圆珠笔)。
监考员难以解决时通知考室外的工作人员帮助解决。
事先给每一个考室准备蓝黑、黑色墨水一瓶。
15
考生坐错位置,写错准考证号码。
帮助考生找自己的座位就坐,指导考生在密封区内更正准考证号码。
16
考生因特殊原因需上厕所。
每次只准一人,由考室外的流动监考(他、她)陪同往返。
不定时的上厕所进行检查。
17
考生突然生病。
及时通知考室外的工作人员(两人)陪同治疗,但不得因此而延长考试时间,不能坚持考试的说服考生终止考试。
对终止考试考生的治疗和生活给予妥善安排,并注意做好考生思想工作。
18
考生因为救人、救火等特殊原因在迟到15分钟(考点15分钟鸣哨)以后要求进场。
未得到考点办公室通知不得准其进场,保卫人员将迟到考生带到考点办公室。
经考点主考和巡视员迅速研究决定,可先让其参加考试,事后调查核实情况,报县教育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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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忘记带或遗失了《准考证》。
须经考生的领队证明确属本人后,方准予进考室参加该科考试。
派人找回《准考证》或补发《准考证》,告知考生验证其身份真实可靠后,该科成绩方为有效。
株洲市2006年普通初中毕业会考
安全保卫保密责任状
株洲市教育局:
为了维护全市教育统一考试的公正、公平,保证考点(区)2006年普通初中毕业会考考试保卫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立此责任状。
一、坚决做好初中会考的安全工作
1、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我们将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联合卫生、城管、工商等部门对考点的饮食卫生进行督查,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3、确保试卷运输的安全。
对试卷运输车进行检测,保证试卷接送过程中万无一失。
4、确保考点内不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
二、坚决做好初中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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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初中 毕业 会考 工作时间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