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科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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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科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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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科操作规程
通防科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通防科
鹤壁市***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瓦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瓦检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并持证上岗。
二、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一丝不苟的搞好瓦斯检查和瓦斯管理工作。
三、对瓦斯检查仪作如下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1、检查外貌:
清洁、附件齐全、药品不失效。
2、检查供电部分:
电门开关灵活,有防爆盖,灯泡有足够亮度。
3、检查光谱:
光谱清晰、无变形。
4、检查气密性:
手压气球后,在堵吸气胶管,松开气球。
如在一分钟内气球不胀起即为不漏气。
如有漏气必须更换。
四、携带仪器要注意以下事项:
1、携带仪器背带不宜过长。
不碰撞其它物件。
不能借他人使用。
2、仪器发生故障,不准在井下擅自修理。
要立即升井更换。
五、检查瓦斯时必须符合下列操作要求:
1、对好基准线,下井后,在与预测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先将小数点回零,接好二氧化碳吸管,手捏气球6—8次,然后将干涉条纹的基础黑线与分划板的零位相重合。
2、将仪器举起至预测地点,一手持气球,手捏气球6—8次,然后再读数。
安装二氧化碳吸气管的读数为瓦斯数,拔掉二氧化碳吸气管的读数为混合气体数。
3、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靠近棚梁以下20厘米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入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关部一般不得伸入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4、检查顶板较高、冒顶、老塘、密闭、炮眼等处的瓦斯时,人站在支护完好地点,用长管送到预测地点测定。
5、检查停工或盲巷内的瓦斯,必须由两人以上担任,两人相距5—10米,检查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在3%以上时或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虽低,但人员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退出。
6、工作中对仪器测完数据产生怀疑,应立即到新鲜风流中校正和重新调整到零位,才可继续检查工作。
7、凡检查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数字,必须及时填写在记录本和瓦斯牌板上,并通知工作地点的班组长。
六、在任何地点检查或行进中都要注意安全,观察巷道顶帮情况,注意矿车运行。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放炮员必须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炸药、雷管必须分箱装放,火药箱要加锁,严禁乱仍、乱放。
上班前应按量领取火工品,下班时要及时核对,对剩余的火工品要如数交回库房,不得由个人保存。
三、运送火工品要坚决按有关规定执行,禁止携带一切引火物品;不得同带电物体相接触;不准与其它人员同时上下井;不准在人员多的地点停留。
四、进入工作面后,要首先检查瓦斯和顶帮,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坚决不准在伞檐下装药放炮。
五、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物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禁止坐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
装配引药时,要防止电雷管震动、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禁止将其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脚线末端扭结,以便将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
六、装药时要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
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装药,炮眼要用黄泥封眼,不得用煤块、煤粉、纸球等作炮泥封眼,封泥长度按规定执行,严禁放无封泥炮和明炮。
七、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即:
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认真检查瓦斯。
八、严格执行“三人连锁”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
(1)、放炮前,放炮员持“警戒牌”,班长持“命令牌”,瓦斯员持“放炮牌”。
(2)、放炮前,放炮员在做好放炮前的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检查瓦斯,连好母线,最后一个撤离后),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派人设置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负责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停掉盲巷内一切电源,一切工作就绪后,班长将“命令牌”交给瓦斯员,瓦斯员负责检查各地点瓦斯含量,瓦斯无异常时,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表示允许放炮。
放炮员拿到“放炮牌”后,安检员监督检查上述工作是否到位,一切到位后,放炮员吹两声口哨进行放炮。
此时放炮员持有“放炮牌”,班组长持有“警戒牌”,瓦斯员有“命令牌”。
(3)、放炮后15分钟,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同时进行工作面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有无瞎炮等异常情况,一切符合规定时,顺序换回各自的牌,方可恢复生产。
(4)、每次放炮前后,都有由安检员复查,并在放炮记录上签字,方准放炮和发出解除信号恢复生产。
(5)、交换牌后,必须各负其职,一旦发生放炮事故后,严格按各自所持牌的职责分析处理。
(6)、设置警戒必须有警戒绳拦截,并吊挂危险牌。
(7)、三个交换必须有“警戒”、“命令”、“放炮”字样,每人一牌,不得互借。
九、放炮时,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发炮,只准一人进行。
放炮前要设好警戒,发出警号,撤出人员,放炮后,要先通风,然后由带班长、放炮员、瓦斯员检查无危险后,再进行工作。
十、如发生瞎炮,应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打一个平行炮眼装药放炮,严禁掏瞎炮,发生瞎炮要及时处理。
否则,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十一、贯通巷道的两端距离在20米内时,要停止一端作业,同时要在对方工作面设置警标,保持正常通风,放炮贯通前要检查瓦斯浓度,另一端巷道的瓦斯浓度超限时,不准放炮贯通。
十二、放炮时,如发现涌水异常,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炭松软、透空、透老塘等征兆时,都不准装药,并要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通防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建筑通防设施
1、风门位置的选择在巷道成型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裂隙现象;
2、避免建在双道、弯道、道岔斜坡(>10度经验判断)上;
3、一组风门不少于2道,行车风门间距有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4、风门建筑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5、风门底坎不能高过轨面,与道轨接触处留有缝隙。
6、如有过风门风筒,应先加工铁风筒一体砌入墙内。
7、风门建完后,要按规定进行排查巡检,如有发现损坏或漏风必须及时处理。
二、密闭建筑及维护
1、装运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各种材料装车后均不能超过矿车的高度、宽度,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
2、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墙时,应保持水流畅通又不能漏风。
3、用砖、料石砌墙时,抹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沙浆要饱满灰缝要均匀一致;干砖要浸湿,砖心逐层用砂填实,墙厚要符合标准。
4、双层砖或料石墙中间填黄土的密闭,黄土湿度不宜大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锤捣实。
5、砌墙到中上部时要预留观测孔及灌浆孔,铁管孔口应伸入密闭墙内1米以上,外口距密闭墙至少0.2米,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关闭。
6、密闭封顶要与顶帮接实,当顶板破碎时,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矸石后再掏槽砌墙。
7、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和抹面,墙四周要包边抹其宽度不少于0.1米,要求抹平、打光、压实。
8、密闭墙砌完后要按规定进行排查巡检,如发现压裂漏风现象及时处理
测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入井前必须将使用的风速表、秒表、瓦斯检定器、温度计、卷尺、风表校正曲线、记录本、记录笔、粉笔等佩带齐全,并要妥善保管。
二、检查风表开关、回零装置是否灵活好用,检查风表指针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停摆现象,检查风表外壳及各部螺丝有无松动,全部完好,方可下井使用。
三、总进、总回、各翼、各水平、各采区进、回风巷均要设立固定的测风站。
四、测风站的选择,应符合质量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顶板良好、支架完整,要经常校正测风站断面。
五、严格测风制度,至少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风量有变化、巷道贯通和局扇安装,都要及时测风和调节。
六、所用的风表必须与测定地点的风速相适应,风速低于0.2米/秒,则用烟雾法或气味法测定。
七、测风前首先关闭离合闸、压下回零杆,将表针归还零位。
八、在选好的断面进行测风时,采用定点法或路线法测定,测风员侧站立巷道中,一手持风表、一手持秒表,测定时先使风表空转20-30秒,然后,风表于秒表同时启动,测风过程中风表移动要均匀,不得有震动和摇摆,到时间风表与秒表同时关闭。
九、在大断面巷道中测风,要把风表固定在长杆上,以保证测风的路线和位置的准确。
十、在同一断面测风不少于两次,每次测风时间为一分钟,将两次测得的结果取平均值,即为该点的测风值。
十一、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太近,以免引起测风误差。
十二、用烟雾法和气味法测风时,一人在一点放出烟雾或具有特殊气味的气体,另一人手持秒表站在下风侧二点,记烟雾从一点到二点的距离和时间,然后进行计算风量。
十三、注意保护风表,要轻拿轻放,不要碰触和拔动翼片,不要随便松动螺丝和打开护盖。
十四、测风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做到测风时不行人、不通车,以保测风数据准确。
十五、测风后,查风表校正曲线,得出实际风速,用公式计算巷道风量,在计算巷道净断面积时,要减去测风人员人体所占面积0.4平方米。
十六、测风后及时将风速、风量、温度、断面、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测风日期、测风者姓名,填写在测风记录牌板和测风记录本上。
十七、上井后,擦净风表,要轻吹翼片上的粉尘,放入盒内置于干燥处保存。
并把所测的数据及时整理填写在测风报表上,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八、所使用的测风仪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风表每半年校正一次,以保证测风的准确。
测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测尘工应能使用仪表测定粉尘浓度,并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意见。
二、根据该班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其附件。
三、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要事先认真称量采样滤膜。
测量时用塑料镊子取下滤膜两面的夹衬纸,然后将滤膜轻放在分析天平上进行称重,并记下重量值、编好号码,再放入滤膜盒内,要求滤膜不得有折皱,滤膜盒盖要拧紧,并置于干燥器内;
四、下井时应带全仪器、仪表、工具和记录本等。
仪器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
五、注意观察采样地点顶板、运输等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六、采样时首先调节好所需流量(一般10~30升/分),并检查保证无漏气,然后取出准备好的滤膜夹,固定在采样器上。
七、采样中应注意保持流速稳定,并根据估计的滤膜上的粉尘重量(一般在1~20毫克,但不小于1毫克),来决定采样时间的长短。
要详细记录采样地点、作业工艺、样号、流速及防尘措施等,同时记下采样开始和终止时间。
采样持续时间按相关计算。
八、采样后,将滤膜固定圈取出,迅速放入采样盒内,要求受尘面向上,不要摇晃振动,然后带回实验室称重、分析。
九、采样后,应将滤膜放在干燥器内干燥1小时,然后再进行称重;如采样现场有水雾或发现滤膜表面有水珠,湿度过大,要先将滤膜放在60~65℃的烘干箱内烘干2小时,然后再放入干燥器内干燥30分钟,最后再将其置于分析天平上称重1次,直至恒重为止,并记录所称重量。
十、校正仪器的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并按照仪器的使用说明进行调整。
十一、每个测尘地点连续测定的数据不小于3个,并取其平均值。
十二、选择测尘位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
2)采取高度在人的呼吸带,一般为1.5米左右;
3)在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未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煤)、打眼或喷浆等地点4~5米处进行;
4)在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样时,应在采煤机回风侧、距采煤机10~15米处进行;
5)采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时,应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米处采样;
6)在转载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转载点3米处进行;
7)在其他产尘场所采样时,在不妨碍工人操作的条件下,采样地点应尽量靠近工人作业的呼吸带。
十三、测尘时,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
十四、对测尘开始时间的要求是:
对于连续性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分钟后再进行采样;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人作业时采样。
十五、要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帐。
十六、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尘浓度测定报告表,并及时上报。
十七、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若采样后的滤膜被污染或粉尘失落应作废、重新采样;由于滤膜不耐高温,在55℃以上的采样现场不宜采用。
灭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灭尘工应能熟练应用防尘管路、防尘设施进行防尘、灭尘。
二、下井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
三、采掘工作面的洒水灭尘工作具体要求是:
(1)采掘工作面应按规定安设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维修;
(2)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洒水灭尘;
(3)在放炮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4)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
四、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如下:
(1)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戴口罩、防护眼镜和橡皮手套等进行工作;
(2)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
(3)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
(4)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五、洒水灭尘或刷白巷道前,先检查工作地点支架、顶帮等,如有隐患应首先进行处理,并遮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管线和风筒。
六、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
制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泥浆中固体材料可以采用含砂量不超过25%的黄土、泥页岩或粉煤灰,要求加入少量的水就能制成浆、易于脱水、渗入性强、收缩量小、不助燃、不可燃。
二、制浆人员要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当设备运转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处理。
三、制浆前所用各种设备应完好;各阀门应处在正确的开关位置;供水系统应畅通;照明设备应齐全;
四、制黄泥浆前必须检查制浆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并且不准有石子、草根等杂物。
五、制浆前,首先将浆池底清理干净,关闭下浆孔、泄水孔阀门。
六、用水枪冲土时,水枪操作人员要不断摆动水枪;采土要均匀,使冲下的土充分湿润,防止大块土进入泥浆池。
采土结束后,要将水枪及管路中的的水放净,并放到固定的地方,以便下次再用。
七、接到井下停浆电话后,要把水枪和管路中的水放干净。
八、工作结束后,要核实本班注浆量、浆液浓度(水土比例不得低于1:
5)、土量、水量,并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记入台账,并向值班人员汇报注浆情况。
九、下班前应做好场地整理工作,并按要求管理好设备。
井下注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注浆工要了解注浆工作目的、注浆工作量、范围内的管路系统(包括管径、接头方式、阀门型号及安装地点等),配齐管钳、扳手、丝锥、钳子、铁丝等工具材料。
二、注浆工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注浆地点的顶、帮支护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处理。
然后检查注浆设备及管路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注浆前,首先用水冲洗管路,检查注浆孔中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现象,以利注浆。
四、注浆过程中要观察孔口及周围是否跑浆,有无串浆现象。
五、根据注浆情况,随时调整浆液配比及注浆延续时间。
六、工作面采空区埋管注浆放顶前,应沿回风巷在采空区预先铺好注浆管,注浆管末端距采煤工作面壁保持10—15米的距离。
七、采煤工作面放顶后,注浆人员用电话通知制浆站开始送浆,运输巷有水流时,既认为采空区已灌好浆,方可停止注浆。
八、随着采面推进应及时接注浆管,保证注浆管的连续性。
九、停止注浆作业,通知地面制浆工及时向注浆池加清水,清洗注浆系统管路,防止堵塞。
防灭火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防火墙的建筑
1、检查施工所需工具,应包括瓦刀、泥抹、撬棍、锤、手锯、尺子、拉线等工具。
2、施工位置应符合规定,且施工地点前后支架完整,无空帮、空顶现象。
3、开工前和施工中必须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如有超限现象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完毕后再施工。
4、施工前,要对将要封闭的巷道进行检查,发现有遗失的材料,设备等,要通知有关部门运走再施工。
5、对防火墙的位置必须进行掏槽,在掏槽时,坚持敲帮问顶制度,站在安全地点,且派专人观察顶帮情况,发现有活动的矸石或煤块时立即用长柄工具撬下。
掏槽深度符合规定,且必须掏至实顶、实帮、硬底。
6、防火墙的建筑规格符合规定。
7、砌筑防火墙时,灰(泥)浆必须饱满,不得有重缝、空缝。
内外墙申间充填黄土时,每填一层黄土必须砸实一次,尤其要注意捣实帮顶部分。
8、防火墙内有涌水时,出水孔必须设U型翻水池。
9、观测孔的位置一般设在距底板约1米处,不得超过1.5米,以方便观测。
观测管要设一根不少于1.5米的胶管,胶管四周用黄泥堵实,且不得将胶管压死,保证胶管畅通,胶管出口必须堵严。
10、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防火墙构筑完毕。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安全监控工。
第2条安全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控系统图的绘制、修正。
4、负责监控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安全监控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井下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方法。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各类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第6条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第7条煤矿安全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8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
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第9条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光学式瓦斯检定器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第10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
四、操作准备
第11条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第12条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备齐必要的工具、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第13条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瓦斯标准气样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
4、通电试验下井设备,调试确定各功能指标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后准备入井使用。
五、操作顺序
(一)机房操作
第14条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门、调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15条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表波动情况。
第16条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防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第17条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第18条停电的顺序是:
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19条送电顺序是:
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
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第20条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
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
(二)地面检修操作
第21条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按标准规定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
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22条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h通电后分3个阶段进行调试:
(1)粗调:
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精调:
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检验:
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第23条登高3m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24条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第25条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
第26条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第27条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第28条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
第29条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t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t以上的拉力的固定点上。
第30条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第31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四)井下安装操作
第32条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33条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
悬挂点的间距不大于3m。
第34条在大巷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第35条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mm的距离,横跨架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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