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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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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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信息表
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法定依据
1.《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2.津教委中〔2006〕18号《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指导方案(实验)》全文
3.津教委〔2012〕60号《天津市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标准(2012—2015)》(十六)课程管理68.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学校合理设置课程,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周课时总量不超过35课时。
4.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全文
5.津教委〔2016〕18号《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全文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制定课时计划(开发校本课程)→制定课表→安排学科教师→组织教研活动→组织和管理日常教学活动→落实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落实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组织管理学生各级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运行要件
1.天津市复兴中学教学工作系列管理制度
2.复兴中学课时安排计划和执行课表
6.《天津市复兴中学学分管理细则》
责任事项
1.组织教师研学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并据此制定本学科教学授课计划
2.制定课时计划并制定授课课表
3.按照《天津市复兴中学教学工作系列管理制度》管理日常教学和教研活动
4.完成与学校教学工作相关的教师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
5.组织和管理学生各级水平考试工作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开设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开设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
法定依据
1.津教委中〔2006〕18号《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指导方案(实验)》五课程资源学校应积极创设条件,努力开发课程资源,建立校际合作和社区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要。
2.津教委〔2012〕60号《天津市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标准(2012—2015)》(十六)课程管理68.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学校合理设置课程,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周课时总量不超过35课时。
实施机构
教务处教研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根据学校校本课程开发规划组织校本课程开发→组织和管理学校校本课程教学→组织校本课程的课程评价和学分认定工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校本课程相关的工作
运行要件
1.天津市复兴中学教学工作系列管理制度
2.《复兴中学校本课程管理办法》
3.天津市复兴中学教学授课课表
责任事项
1.开发并确定每学年学校的校本课程科目
2.根据《天津市复兴中学教学工作系列管理制度》和《复兴中学校本课程管理办法》组织和管理学校校本课程教学
3.组织校本课程的课程评价和学分认定工作
4.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校本课程相关的工作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保障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保障
法定依据
津教委〔2017〕68号《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定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建立基于过程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统筹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环节,主动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教学。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制定学科授课课表→组织学科教研活动→监测和管理日常教学和学科教研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教学检测和评价→组织学生评价教师教学活动→对教学成绩优异的教师进行表彰
运行要件
1.天津市复兴中学教学工作系列管理制度
2.复兴中学课时安排计划和执行课表
3.《复兴中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4.《天津市复兴中学高考级水平考试奖励方案》
责任事项
1.安排教学工作计划确定教学工作目标
2.安排课时计划制定授课课表
3.组织学科教研和教师培训
4.巡视检查日常教学和学科教研活动
5.组织各级学生学业水平检测
6.组织学生评价教师教学
7.表彰教学成绩优异的教师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评估校内教学成果信息表
序号
1.4
名称
评估校内教学成果
法定依据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标准(2012——
2015)》的通知(津教委[2012]60号)52.认真总结和发展具有独特性、创新性的教育教学成果。
实施机构
教研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发布成果评估方案→教师申报→成果评审→推荐优秀成果→成果资料存档
运行要件
过程性资料,成果评价标准
责任事项
1.确定教学成果评估内容,公布教学成果评估方案。
2.组织教师填写申报表,提交教学成果评估资料。
3.组成教学成果评估小组,按照评价标准,对成果进行评审,确定上交教学成果项目。
4.填写成果汇总表,上报教学成果资料。
5.教学成果材料整理归档。
6.获奖情况存档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信息表
序号
1.5
名称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
法定依据
津教委〔2012〕60号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标准(2012—2015)》(十)教育科研
45.有阶段性的教育科研规划和重点课题,发动广大干部、教师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开展教育科研。
实施机构
教研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公布课题指南→组织申报课题→课题评审→组织开题会→过程指导→课题结题
运行要件
1.课题资料汇编
2.课题指南
责任事项
1.公布课题指南及课题研究申报通知
2.组织教师填写课题申报表
3.开展校内课题评审,审核合格的课题资料提交上级管理部门
4.邀请专家,组织课题开题会
5.指导课题组的研究工作
6.组织课题组提交课题结题资料,上交上级管理部门
7.课题资料整理归档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配置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信息表
序号
1.6
名称
配置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
法定依据
依据教育部(基教二[2010]年1号)文件发布的《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各地应结合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求,对本标准所列的品种和数量进行调整,制订积极地、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
实施机构
办公室总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需要采购的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办公室整理汇总→总务处财务室协同完成采购流程→办公室接受验货→总务处上账登记→办公室发放
运行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责任事项
1、有采购需求的部门按需申报,采购申请表领导签字后提交办公室。
2、办公室依照采购申请表和相关政府采购文件要求协同财务部门进行采购。
3、设备到货后办公室根据购买合同和采购申请验货签收。
4、设备到货后办公室将发票、采购合同、申请书提交总务处上账登记。
5、办公室按照部门采购申请将设备下发,并做好设备申领登记。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表
序号
1.7
名称
对外交流与合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五十九)……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各种形式的友好合作关系。
实施机构
国际部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制定实施方案→报校领导审批→各处室协作分工→方案实施→总结反馈
运行要件
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文件
责任事项
1.国际部根据活动要求相关文件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活动内容及具体事项分工,报上级部门审批。
2.德育处团委负责协助做好学生组织调度工作。
3.办公室负责接待及后勤工作。
4.国际部进行活动后续相关总结反馈。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学生招录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学生招录
法定依据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学校上报招生计划→根据批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工作→完成学生录取和注册工作→对录取的学生分班造册并完成建籍立挡
运行要件
1.《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手册》
2.《天津市复兴中学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责任事项
1.制定学生招生计划
2.组织招生工作
3.组织录取和学生注册工作
4.对录取的学生分班造册并完成建籍立挡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学生学籍管理
法定依据
1.《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第六款: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手册》
实施机构
教务处德育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每年对新招录的学生建籍立挡→学生学籍维护和管理→完成相关学生的学籍变更及与学籍相关的工作→根据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做出准予或不予毕业的决定→一定时间内保留好学生学籍信息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学籍信息证明
运行要件
1.《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2.《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手册》
责任事项
1.每年对新招录的学生建籍立挡
2.学生学籍维护和管理
3.完成相关学生的学籍变更及与学籍相关的工作
4.根据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做出准予或不予毕业的决定
5.一定时间内保留好学生学籍信息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学籍信息证明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学生奖励与评优信息表
序号
2.3
名称
学生奖励与评优
法定依据
1.《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2.《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在中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82〕教普一字009号)二、做好评选工作。
评选三好学生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
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不要搞简单化的领导指定。
每学年结束时,在班主任指导下,由各班学生民主评议提名,再经班级任课教师讨论同意,教导处和团委审核后报校务委员会或行政扩大会议(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代表参加)批准。
评选三好学生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批手续。
三好生名单要在学校张榜公布,记入光荣册。
各地要建立三好学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实施机构
德育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根据上级文件制定本校评优实施方案,成立评优领导小组→下发评优评选方案→由年级组承办、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投票选举→班主任就候选人向本班任课教师、年级组、团委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综合考量并最终确定评优名单上报年级→由年级组综合评定确定本年级最终将评优名单上报德育处→德育处并在校内公示确认最终名单
运行要件
评优实施方案最终评优名单
责任事项
1.各班主任组织评选并留存相关过程性材料。
2.年级组审核本年级评优结果并上报。
3.德育处负责审核,公示名单,上报并留档。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学生处分信息表
序号
2.4
名称
学生处分
法定依据
1.《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2.《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第二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
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实施机构
德育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调查学生违纪事实→年级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由德育处会签意见→处分→教务处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撤销处分由违纪学生提出申请→班级和年级给出初步意见→德育处视情况给予撤销→上报教务处,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运行要件
学生违纪事实材料,德育处处分存档材料。
责任事项
1.学生所在班级、年级及德育处等部门调查学生违纪事实。
2.依据学生违纪事实,由学生所在年级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由德育处会签意见。
3.依据学生违纪事实和学生所在年级处理意见,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作出处分决定,并由学校发文给予处分。
4.上报教务处,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撤销处分由违纪学生提出申请。
6.违纪学生所在班级和年级根据学生情况给出初步意见。
7.上报德育处,视情况给予撤销。
8.上报教务处,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
序号
2.5
名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法定依据
依据《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津教委[2016]18号)和《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管理制度(试行)》(津教委中函[2017]3号)全文。
实施机构
德育处教务处体卫艺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学习相关文件→培训教师及学生→学生填写并上传→学校审核并公示→形成档案
运行要件
培训过程性材料
责任事项
1.教务处培训指导全体教师和学生。
2.年级(班主任)组织本年级(班级)学生客观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
3.德育处填写奖惩情况及相关实践活动。
4.年级(班主任)对本年级(班级)学生填写情况进行审查并上传。
5.教务处组织教师填写学生的学业情况。
6.教务处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公示。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学生资助信息表
序号
2.6
名称
学生资助
法定依据
1.《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各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实施。
3.《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津财教〔2010〕55号文件,天津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实施机构
德育处总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学习政策→制定工作方案→宣传政策推荐收集填写申报材料→审核学生学籍情况→审验申请材料→资助数据报送市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名单公示→办理助学金卡→助学金入账→发放助学金卡→资助结果统计报送市教委资助中心→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资助系统
运行要件
办公室提供市教委资助文件和通知,教务处提供申请资助学生的学籍状况,年级提供申请资助学生的证明材料,财务室提供办理助学金卡的银行申报表。
责任事项
1.校级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学习资助政策和文件,制定助学金的工作方案。
2.年级组负责政策宣传、困难生推荐、申报材料收集。
3.教务处审核学生的学籍情况。
4.德育处负责组织审验材料、名单公示、数据报送、信息录入,发放助学金卡、资助结果报送市资助中心,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资助系统。
5.财务室负责助学金卡办理及助学金打卡入账。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学生组织信息表
序号
2.7
名称
学生组织
法定依据
1.《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10.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
要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等、中等学校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学生自主管理。
2.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84.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引导学生自我管理或参与学校治理。
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号):
开展团、队活动。
加强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
明确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
确保少先队活动时间,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
发挥学生会作用,完善学生社团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体育、艺术、科普、环保、志愿服务等各类学生社团。
学校要创造条件为学生社团提供经费、场地、活动时间等方面保障。
实施机构
德育处团委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经自荐或推荐→民主选举→综合考察→成立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会(学生社团)培训→学生自主管理
运行要件
学生会选举的过程性材料,学生会各部门制定本部门职责,日常检查过程性材料。
责任事项
德育处团委负责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颁发毕业证书信息表
序号
2.8
名称
颁发毕业证书
法定依据
1.《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2.《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3.《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手册》
实施机构
教务处德育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建籍立挡→学籍维护与相应的变更→学业情况记录及综合素质评价→上报与毕业有关的相关信息→对符合毕业标准的学生上报准予毕业的申请→对符合毕业标准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将学生学籍信息及毕业情况封入学生档案并在一定时间内留存。
运行要件
1.《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2.《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手册》
责任事项
1.对新入学的学生建籍立挡
2.学籍维护与相应的变更
3.学业情况记录及综合素质评价
4.对符合毕业标准的学生上报准予毕业的申请
5.对符合毕业标准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6.将学生学籍信息及毕业情况封入学生档案并在一定时间内留存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教职工聘任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教职工聘任
法定依据
1.《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实施机构
办公室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制定聘任方案→教代会通过→公布各类岗位→竞聘岗位申请→公示→教职工聘任
运行要件
1.聘任方案
2.教代会表决决议
3.教职工岗位聘任申请表
4.聘任结果名册
责任事项
1.制定教职工聘任方案
2.根据学校岗位进行教职工聘任
3.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接收国家安置人员
4.负责对教职工学年考核后进行奖励或处分
5.负责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邮编:
300121
教师岗位设置信息表
序号
3.2
名称
教师岗位设置
法定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37.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待遇保障机制。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6-2020)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57号)20.教师配置符合国家编制及任职资格要求,结构合理,无学科结构性缺编,能够满足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
实施机构
办公室
职责边界
天津市复兴中学
运行流程
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教代会通过→个人依据条件申报岗位→民意测评→评审委员会评议→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公示→报上级审批→岗位设置
运行要件
1.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经市教委、人社局盖章的《天津市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岗位)统计表》《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3.岗位申请表
责任事项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2.按照上级审批后的岗位进行岗位设置
3.负责根据岗位比例结构职数进行岗位微调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
87726028
电子邮箱:
tjfuxingzhongxue@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
邮编:
300121
教师职称评聘信息表
序号
3.3
名称
教师职称评聘
法定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37.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待遇保障机制。
落实班主任工作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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