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神经外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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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神经外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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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神经外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基础条件
150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3分);规划欠合理性(1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2
政策、措施齐全,得满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酌情扣分;无明确的政策或措施不得分,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
10
至少有2个护理单元,床位总数80张,得6分;每增加20张床加2分,10分后不再加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得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20
医技科室(10分);辅助治疗能力(10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满足需要(5分);医疗设备的先进性(3分);医疗设备的适宜性
(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5年投入≥500万元得10分,每少5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用者不得分
4
科室
管理
(85)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35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本院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资料完整得35分;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整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50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15分);
(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1:
0.4。
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15分);(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10分)。
(4)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10分)。
二
医疗技术队伍
120
5
技术
团队(20)
整体实力
30
医护人员的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的需要(5分)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5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10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10分)。
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单项否决
6
学科
带头人
(15)
学术地位
5
研究生毕业(1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分);博士生导师(1分);国家学术团体副委员委员以上(2分)、常委或委员(1分)。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1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1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1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1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五年:
指导毕业博士生2名以上(1分);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2分);SCI收录临床方向论著2篇(1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1分)
7
学科
骨干(30)
数量
6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学术地位
8
任省级以上医学会委员职务(8分),具有较高知名度
临床能力
8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2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1分);有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的制度保障(2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1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5次以上(1分)
教学科研水平
8
近5年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10名得1分,指导博士研究生毕业10名得1分;近5年承担国家级课题10项以上得2分;近5年SCI收录论著和病例报告20篇及以上得4分。
8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医师
队伍
(15)
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7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职称结构
5
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10%范围,酌情打分
9
护理
队伍
(30)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10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2分。
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5
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得5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10
人才
培养
(10)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10
培养方向明确(3分);规划合理(2分);落实到位(5分)
进修学习情况
10
全科人员继续教育达标率100%(5分);每年2人次以上国外半年以上进修培训(5分)
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70
11
总体
水平
(9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
具有合理的亚专科设置(40分):
神经系统创伤、脑血管病、脑肿瘤、脊柱脊髓疾病,缺1项扣5分;能够独立开展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10分),缺一项扣2分。
平均年出院人数
5
年总出院人数3000人次以上得5分,1500-3000人次得2分,不足1500人次不得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平均年门诊人次10万得5分;8-10万得4分,不达标,不得分。
平均住院日
5
参评医院排名,平均住院日短的前5名医院得5分,6-11名医院得3分,其余不得分。
疑难危重病例比例
25
结合出入院诊断,所列病种在出院患者中比例大于50%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
12
亚专科
建设
(60)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0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相适应(5分);亚专科负责人经过专业培训(5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0
亚专科床位不低于15张(20分),相关医疗设备(20分),诊疗病人来自转诊(10分)
13
技术
特色
(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每项技术10分,根据该技术的领先程度,应用的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和诊疗效果等综合评价打分。
14
诊治能力(9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
能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得满分。
否则,酌情递减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学科认可的疑难病种
危重症诊治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学科认可的危重症病例
15
创新能力
(40)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近五年有符合循证医学的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项目包括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创新水平
20
2项创新项目(各10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
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6
辐射
能力
(40)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5
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或省外患者比例≥5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5
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护士(办年以上)比例≥40%,得满分;30%-40%,得3分;30%以下不得分
对口支援情况
15
年度帮扶医院数量超过3家(10分);帮扶主要内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水平(5分)
技术推广情况
5
近五开展新技术推广学术培训班者得3分,积极推广新技术者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
10
评估前5年,有10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得10分;8人次6分;6人次4分;2人次以下不得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260
17
质量
概况
(45)
合理用血
10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合理用药
15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病人满意度调查
10
满意度≥9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低于80%不得分
医疗事故情况
10
查看医学会记录,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18
单病种质量及费用(90)
单病种质量
60
根据神经外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单病种费用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9
病区
质量
(95)
诊断符合率
10
≥95%,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0
≥70%,得满分;不开展,不得分
甲级病案率
15
甲级病案率≥90%得满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5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10
参评医院排名打分,前5名得10分,第6-10名得5分,11名后不得分。
建立并实施专科基础护理及护理质量标准
15
无标准不得分;1人不熟悉即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5
≥95%得满分,每下降1%,扣2分;低于90%,不得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5分,不达标,酌情递减;院内感染≤10%,I类切口感染率≤2%得10分,超过酌情扣分。
20
门诊
质量
(30)
专家出门诊情况
10
每天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一次门诊(4小时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开设专病门诊
10
开设神经外科科专病门诊得满分,未开设不得分
专科门诊服务质量
10
专科门诊管理有序,服务好,投诉少得满分,不达标不得分
门诊患者中预约挂号患者的比例
10
已开展工作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五
科研与教学
100
21
学术
影响
(15)
学术委员会任职
5
全国主委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3分;省主委4分,副主委3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学术刊物任职
5
国外杂志或SCI收录杂志的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3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和核心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常务编委1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主办学术会议
5
国际性学术会议3分,全国性学术会议2分,省级学术会议1分
22
专科
方向
(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23
科研
项目
(16)
国家级项目
14
有10项(含下列重大项目)以上得8分,每少1项减1分。
有第1负责人的973、863、国家重点攻关课题、国家支撑、科技部或卫生部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得6分
部(省)级项目
2
有5项以上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24
科研
成果
(25)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10
以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分,二等奖1项得7分;部(省)级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第二完成人或第二完成单位以分值的50%计,第三完成人或第三完成单位以分值的30%计,第四完成人或第四完成单位以分值的20%计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10
SCI收录每篇2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0.2分;统计源期刊杂志0.1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3
每项发明专利3分,新型实用专利1分,外观设计专利0.5分
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2
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每1项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5
学生
教育
(14)
本科生教学
4
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满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学系内专人负责
研究生培养
10
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10人、硕士生≥10人,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26
继续
教育
(2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继续教育基地(5分),国家级一项次2分,省(市)级一项次1分
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培养合格率≥95%,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3分
27
编写
教材
(5)
五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5
主编3分、副主编2分,参编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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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临床 重点 专科 评分标准 神经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