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重大项目BT投资建设意向书.docx
- 文档编号:5627986
- 上传时间:2022-12-29
- 格式:DOCX
- 页数:31
- 大小:40.88KB
成都市龙泉驿区重大项目BT投资建设意向书.docx
《成都市龙泉驿区重大项目BT投资建设意向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市龙泉驿区重大项目BT投资建设意向书.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成都市龙泉驿区重大项目BT投资建设意向书
项目
BT投资建设合同书
一、BT投资建设合同书正文
二、BT投资建设合同书附件
附件二:
回购款支付节点横道图………………………………………………...…16
BT投资建设合同书
项目委托单位: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BT投资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成都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授权,甲方于2010年月日通过公开比选,确定乙方作为项目的BT投资商;根据乙方与成都龙泉驿区人民政府签订的《BT投资建设意向书》、BT招商比选文件、项目BT投资商参选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投资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
合同暂定价:
(万元)【在审计完成前,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作为本工程合同暂定价(除暂列金额、不含投资回报)】,如甲定材料(主要为部分二装材料等)价格暂时无法确定,则以暂定价计入预算控制价,待甲定材料价格最终确定后,据实调整结算价。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根据规划及施工图,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
(最终以竣工图为准)―
二、BT投资方式和内容
1、BT方式:
BT投资商出资建设,项目业主分期回购。
2、建设内容:
施工设计图的全部内容(含水、电、总平、绿化、附属工程)。
三、管理目标
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它现行相关文件规定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工程工期:
――个日历天;
开工日期:
年月日(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年月日(以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因不可抗力、甲方原因及非乙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作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应向乙方索赔。
四、工程竣工结算办法
1、工程建安成本(含建安税):
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按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材料价格以施工期间同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为准;装饰材料、安装、电气设备、绿化工程的乔木、灌木等以及《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核价确定(七个工作日内签字确定,如果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能确认签字的,以乙方或施工单位报价为准进入工程决算)。
按此计算基础上,总价下浮3%(人工费、材料费、税金不下浮)确认为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
如施工期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新的相关配套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调整文件,则按调整文件据实调整。
2、投资综合回报:
2.1本项目投资综合回报按区审计局审定的建安造价及总平、绿化、附属工程和投资成本金额作为投资综合回报计算基数,乘以投资回报率10%。
如果发生下述第五项中有关提前支付回购款的事项,则投资综合回报的计算依据应以附件一“关于提前支付回购款有关问题的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3、在项目建安成本(不含投资综合回报)回购过程中,如果乙方实际应缴纳的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不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而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除外),计入建设成本,但不作为投资综合回报计算基数。
乙方收取的投资综合回报所对应的营业税由乙方承担。
五、回购款的计算及支付时限
本合同工程回购款=建安成本+投资综合回报,按以下时限分期回购。
1、建安成本部分
1.1工程主体七层完工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单体工程暂定价的20%(本条件只针对18层及以上建筑,小高层安居工程七层完工后不付款)。
1.2工程主体(指标段内所有单体工程)封顶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单体工程暂定价的40%;
1.3房屋单体工程(除总平、绿化外)完工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单体工程暂定价的55%;
1.4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工程合同暂定价及总平、绿化、附属工程的60%。
1.5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并提供全部竣工资料后,6个月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价和总平、绿化、附属工程的80%(如果完成建安成本和总平、绿化、附属工程的审计,该笔款项按审定价的80%支付);
1.6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交付房屋后,18个月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甲方在30日内支付保修金的85%,其余保修金期满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所有签证变更程序必须按照《龙泉驿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暂行办法》(龙发改发【2009】194号)执行,增加部份的款项(不含材料涨价部分),按上述时间节点及比例同步支付。
任何在上述时间节点以前支付的款项都视为提前支付回购款。
2、投资综合回报部分:
2.1在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之后,并提交经甲方审核的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暂定价为计算基础,向乙方支付投资综合回报的55%;
2.2在审计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投资综合回报的80%;
2.3在审计结算批复下达后,6个月之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投资综合回报尾款。
2.4如出现以下情况,则乙方无权收取相应投资综合回报:
2.4.1如出现提前支付回购款事项,甲方在应付投资综合回报的基础上扣减提前支付回购款所对应的投资综合回报(提前支付额×10%)。
具体计算办法以附件一“关于提前支付回购款有关问题的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2.4.2如在工程建设和结算过程中发生民工、材料商闹事等情况,则甲方有权终止拨付乙方所有款项(包括乙方投资综合回报),将拨付乙方的款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以维护社会稳定;上述用于支付的款项,乙方无权再行收取(含投资综合回报)。
2.4.3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恶意转包工程的行为,则甲方有权扣减乙方投资综合回报。
3、若甲方回购款在上述约定付款期限应付而未付,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支付未付款利息。
4、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第10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未付部分资金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5、若银行融入资金到位情况良好,经区政府批准可提前支付回购款。
对提前支付的回购价款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提前支付天数计算利息。
(具体计算办法以附件一“关于提前支付回购款有关问题的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属工程的建设保障第一条的内容6、根据公司资金调度情况,甲方可以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期)方式支付工程款,利息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合执行。
六、投资建设保
1、
乙方帐户资金必须达到合同暂定价的30%(含保证金),上述资金封闭使用,专项用于本工程建设,如资金未筹集到位,则工程不得开工。
此条不能接受,我公司不能接受此条内容如下:
﹙1﹚该项目我公司于2007年06月16日与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投资建设合同;并且已经在运行当中;﹙2﹚该项目A组团我公司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3﹚我公司只能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工程进度投入资金;﹙4﹚该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并没有提出投资建设保障第一条的内容。
2、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肆佰万元人民币进入甲乙双方共管账户,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可使用叁佰万元。
其余壹佰万元在工程完工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
3、乙方必须按其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如乙方无力支付,甲方可从BT投资回购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支付施工单位(如金额不足于支付,则从履约保证金帐户中扣除)。
4、乙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提供缴纳凭据交予甲方备案。
5、电梯、消防、电气设备等重大设备采购和主要材料品牌与规格的确认必须在甲方的指导下按程序进行。
6、乙方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并按国家相关法律完成项目建设,乙方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确认,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甲方备案,严禁施工单位转包工程。
7、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回购款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办理资金划拔公示,并严格按公示内容向劳务公司、材料商等单位及个人分配资金。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安全管理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及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乙方应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完善建筑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保险工作。
3、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若因民工工资问题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乙方必须负责妥善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项目的拆迁、规划、设计、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并提供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纸文件;
1.2甲方负责公开选择地勘、检测、招标代理、监理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监督乙方依法依规完成施工招标等工作。
1.3在送审工程结算资料齐备乙方予以积极配合的前提下,甲方应协调龙泉驿区审计局自完整接受送审资料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审定建安成本。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依法完成报建、施工招标、现场管理等各项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以及安全负责。
2.2乙方负责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因资金问题造成工期延误。
2.3乙方承诺保证按期支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并足额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材料风险保证金,不得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事件,不得影响社会稳定。
2.4乙方不得将该项目恶意转包。
2.5乙方应配合和维护地方财政税收利益,根据国家税务征管部门(国税、地税)相关规定照章纳税,关于代扣税管理办法另行约定。
2.6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甲方,由甲方申请竣工结算审计。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时间递交结算资料,则相应付款时间节点顺延。
九、工程质量与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合格,避免安全事故。
2、乙方应按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工作。
3、对工程质量的争议,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除不可抗力及政策原因外不得延误工期;若延期交付,每天按暂定价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一次性交验合格。
若工程出现质量缺陷,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为止,且视情节的轻重收取5000元~10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应自费返修后,经质监、监理、甲方认定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
3、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回购款,若延期支付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未付款利息。
4、乙方若违反承诺,不能保证建设资金按期到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甲方有权终止拨付乙方所有款项(包括乙方投资综合回报),将拨付乙方的款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等,上述用于支付的款项乙方无权再行收取(含投资综合回报)。
十一、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方式完善双方责权利。
十二、合同文件的构成
1、本合同的组成要件:
1.1投资商与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所签订的投资意向书;
1.2中选通知书;
1.3合同附件十个。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十二份,甲方、乙方各执正本二份,副本各六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610100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公证方:
(公章)
2010年月日
附件一:
关于提前支付回购款有关问题的补充协议
一、协议背景
甲方和乙方于2010年月日共同签署了《项目BT投资建设合同书》,该合同约定的回购款的支付方式为:
一)建安成本部份
1.工程主体七层完工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单体工程合同暂定价的20%(本条件只针对18层及以上建筑,小高层安居工程七层完工后不付款)。
2.工程主体(指标段内所有单体工程)封顶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单体工程暂定价的40%;
3.房屋单体工程(除总平、绿化外)完工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单体工程暂定价55%;
4.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工程(含单体、总平、绿化)合同暂定价的60%。
5.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并提供全部竣工资料后,届满6个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价(含单体、总平、绿化)的80%(如果完成建安成本审计,该笔回购款按审定价的80%支付);
6.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交付房屋后,届满18个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
所有签证变更程序必须按照《龙泉驿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暂行办法》(龙发改发【2009】194号)执行,增加部份的款项(不含材料涨价部分),按上述时间节点及比例同步支付。
任何在上述时间节点以前支付的款项都视为提前支付回购款。
二)投资综合回报部份:
1.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之后,并提交经甲方审核的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暂定价为计算基础,向乙方支付投资综合回报的40%;
2.在审计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按暂定价,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投资综合回报的80%;
3.在审计结算批复下达后,届满6个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投资综合回报尾款。
4.如出现以下情况,则乙方无权收取相应投资综合回报:
4.1如出现提前支付回购款事项,甲方在应付投资综合回报的基础上扣减提前支付回购款所对应的投资综合回报。
4.2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民工、材料商闹事等情况,则甲方有权动用乙方投资综合回报,以维护社会稳定;上述被动用的投资综合回报,乙方无权再行收取。
4.3甲方监督、指导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恶意转包工程的行为,乙方对分包单位按程序选择的过程,甲方有权扣减乙方投资综合回报。
二、约定事项
若甲方到位资金良好,甲方同意可以提前支付部分回购款,但必须按照提前回购的时间、回购款的金额按比例扣减贷款利息及BT投资回报。
一)扣减实际贷款利率具体计算公式及票据出具流程如下:
1、应扣贷款利息计算
应扣贷款利息=提前付款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提前付款期(天)/360(天)
例1:
某BT合同金额为600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合同约定工期18个月,开工日期2010年1月1日,竣工日期2011年6月30日,BT投资回报10%。
主体2010年5月31日封顶验收合格,乙方要求2010年5月1日提前1个月支付1000万元回购款。
应扣贷款利息计算=1000*6%*30/360=5(万元)
2、票据出具流程
按例1,乙方本次向甲方出具1000万发票,甲方向乙方出具5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发票(或收据),甲方实际支付金额为995万。
二)甲方扣减BT投资综合回报的计算过程:
1、应扣投资综合回报的计算
当次应扣投资综合回报=当次提前支付款项*10%
按例1,本次支付1000万元,属于提前支付,则:
应扣投资综合回报=1000*10%=100(万元)
如果在投资综合回报支付的时间节点前,存在多次提前支付回购款的情况,那么,每个时间节点实际支付的投资综合回报等于该时间节点应付的投资综合回报扣除该时间节点前累计应扣投资综合回报。
如果该时间节点应付的投资综合回报小于该时间节点前累计应扣的投资综合回报,差额部份并入下一个时间节点的应扣投资综合回报。
按例1,当工程审计完成后,假定审定的建安成本为6500万元,则甲方应付投资回报为6500*10%=650万,扣减累计应扣投资综合回报,甲方实际应付投资回报为550万元。
2、投资回报的支付及票据处理流程
乙方在向甲方办理该回购款的支付申请时,应向甲方出具放弃该部份提前支付回购款所对应的投资综合回报的承诺书(见附件三)。
乙方按投资综合回报支付的时间节点,根据甲方实际支付的综合投资汇报向甲方出具发票。
上述例1中有关金额的表述仅作为参考,甲、乙双有关投资综合回报、回购款、利息等的计算,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三、其它
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补充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四、协议份数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十二份,甲方、乙方各执正本二份,副本各六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甲方: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610100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公证方:
(公章)
2010年月日
附件二:
回购款支付节点横道图
■建安成本支付节点横道图:
开工
*工程主体七层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
工程主体封顶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
房屋单体工程(除总平、绿化外)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房屋后30个工作日内
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交付房屋后后届满18个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届满6个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工程进度
从开工算起预计时间
0
5个月
16个月
支付基数
单体工程
暂定价
单体工程
暂定价
单体工程
暂定价
已完工程合同暂定价(含单体、总平、绿化)
合同暂定价或审定价(含单体、总平、绿化)
审定价
审定价
当期支付的比例
20%
20%
15%
5%
20%
15%
5%
累计支付比例
20%
40%
55%
60%
80%
95%
100%
注:
*工程主体七层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20%(本条件只针对18层以上建筑,小高层安居工程七层完工后不付款)。
■投资综合回报支付节点横道图:
开工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并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起30个工作日内
审计结算批复下达后,届满6个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在审计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
主体封顶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
房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
工程进度
从开工算起预计时间
0
5个月
16个月
支付基数
合同暂定价
合同暂定价
审定价
当期支付的比例
40%
40%
20%
累计支付比例
40%
80%
100%
注:
本横道图与主合同和补充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主合同和补充协议为准。
附件三:
承诺书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于年月日向贵公司申请提前支付XXXX项目XXXX标段回购款元(大写:
)。
按双方签订的XXXX协议及XXXX补充协议,我公司在此作出郑重承诺,放弃该笔回购款对应的投资综合回报,金额为元(大写:
),在以后按协议计算的应付投资综合回报中扣除。
特此承诺
承诺人:
XXXX公司(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为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按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为建筑物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3、供热及供冷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2年;
5、给排水工程为2年;
6、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为2年;
7.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2年;
8.门窗翘裂为2年;
9.管道堵塞为6个月;
10.其他约定:
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甲、乙方及使用方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若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物管公司或其他单位修理,维修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1、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1、缺陷责任期为期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5天内,发包人将保修金以转帐的方式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以下无正文。
附件五: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为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成都市 龙泉驿区 重大项目 BT 投资 建设 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