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XX年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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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XX年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计划
市民政局XX年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计划
市政府: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制度建设为手段、为民服务为宗旨,按照“突出重点、培育亮点、巩固成绩、再求突破”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逐级明确相关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各项业务工作整体推进、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一、全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沉着应对,灾害救助迅速有效。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成功抗击了特大雨雪冰冻灾害、暴雨洪涝灾害的袭击和“”汶川特大地震的波及,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查灾核灾,开展灾后重建,全年共下拨自然灾害生活和灾后重建补助经费亿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万人次,救助缺粮群众万人次,发放救助口粮万吨,救助缺衣被群众万人次,发放救助衣被万件,救助伤病人员2177人,确保了灾民“五有”。
全市需重建9542户、29379间,目前,全市恢复重建规划率和选址率均达100%,已竣工9360户、28790间,重建竣工率达98%。
全面落实确保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越冬保障措施,对生活困难仍需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实行了分类施救,将5127名因灾符合相关条件人员纳入城市低保、6988人纳入农村低保、1211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对不符合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条件而生活确有困难人员作为冬春生活救助对象给予了临时救助。
积极支援地震重灾区,在送去大量援助款物的同时,先后选派25名民政系统干部分批赴灾区和省民政厅参与运输抢险救灾物资、协助抗震救灾、援助灾后重建等,抗震救灾工作得到了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二)着力实施,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积极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优惠政策、争取资金支持、强化工作督查,各项民政民生工程有序实施、进展顺利,提前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城市低保全年累计保障万人次,人均月补差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纳入农村低保万人,累计人均月补助元;城市医疗救助累计救助8845人次,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138万元,人均医疗救助水平按城市低保人数计达元;农村医疗救助累计资助参加新农合万人,参加新农合后二次救助万人,发放医疗救助金万元,人均医疗救助水平按农村低保人数计达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4276人,集中供养率达%,改、扩、新建敬老院22所,敬老院新增床位1950张;完成民生安居建房任务1900户,国办社会福利机构新增床位100张。
(三)夯实基础,政权建设基础扎实。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区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各地积极加大经费投入,落实社区干部待遇,深化社区服务。
全市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4个、社区工作站50个,开展了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办公,进一步规范了社区救助程序,探索建立了会员制救助制度。
社区工作条件有所改善,85%的社区办公用房达到了100平方米以上。
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市建设农村社区13个。
通川区完成了朝阳街道办事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区服务进步很快,特别是社区干部“两保”问题落实较好。
宣汉县、通川区、渠县在社区场地建设、设施改造方面进步明显。
大竹县竹阳镇、宣汉县东乡镇、渠县渠江镇创建“省级和谐社区模范乡镇”工作已通过自检,待省厅验收。
圆满完成了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了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培训村(居)委会干部7500人,培训新当选的城市社区居委会主任46人。
村务公开率达100%,村务公开规范率达85%。
万源市创建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市”工作已通过自检,待省厅验收,45个乡镇被市政府授予为“村民自治模范乡镇”称号,343个村被授予“村民自治模范村”称号。
(四)落实措施,双拥创建全面推进。
进一步落实了双拥创建各级各部门责任。
各地在双拥标牌设置、活动开展、资料整理、窗口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奠定了基础,营造了氛围。
全面落实了优抚政策,确保了优抚对象抚恤标准调整及时到位,制定下发了《##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缓解了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进一步推行自谋职业安置,全市接受XX年退役士兵2957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130人),目前已安置符合条件(中央、省属驻达单位职工子女)人员89人,纳入自谋职业安置1083人,全年共办理就业安置和自谋职业手续1035人,占应办理自谋职业总数的%。
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万元(市本级万元),待分配期间一次性生活费万元、培训费万元。
大力加强城乡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就业信息服务,建立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9个,提供就业信息服务800余人次,为城市退役士兵推荐岗位560个,实际就业356人。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即将大幅度提升。
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年接收军队退休干部4人,完成了1-4批军休干部住房改革调查模底工作和218名军队离退休人员、63名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清理及军休干部数据库更新工作。
全力做好过往部队应急保障工作,市军供站和万源市军供站先后接待入川救灾军列30余次共21362人次,保证了军列的后勤供应,为抗震救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加大力度,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大力实施“幸福家园”工程,各县(市、区)均已建设了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市社会福利院一期工程已竣工,年底将入住100名老人、80名孤儿,二期工程顺利进行。
福彩销量不断增长,截至12月5日共销售福利彩票亿元,仅次于成都市、宜宾市,居全省第3位,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了量增位升,预计年底将达到亿元。
社会福利企业管理规范有序,全市共有福利企业49家,有职工3824人,其中残疾职工1727人,产值亿元,减免税达6800万元。
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0343对、离婚登记6430对,办理收养登记65人,合格率均达100%。
宣汉县、大竹县婚姻登记处被评为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示范窗口单位,达县婚姻登记处正在申报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
(六)为民服务,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水平不断提升。
深入推行撤并乡镇“便民为民服务代理制”,及时代理、承办相关事项。
在大竹县、宣汉县、渠县开展了地名规划,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推进了城市地名规划进程。
着力巩固渝川平安边界成果,开展了川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渠县—广安、通川—宣汉、万源—宣汉3条县级边界创建达标。
进一步完善、扩充空间地名数据库,启动了地名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年共补录入各类属性地名信息数据5050条。
完成了《##市行政区划图》资料收集和印制前期工作,颁布了行政区域界线。
全面完成乡镇和农村地名标志设置任务,通川区、大竹县、渠县设标面已达到全覆盖,达县、宣汉县、开江县设标覆盖率达95%以上。
加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全年共救助13309人(其中:
救助未成年人2659人、精神病人741人、危重病人155人、痴、呆、傻人员134人),送安置118人。
强化殡葬管理,开展了殡葬市场清理和整顿,确保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文明开展。
(七)严格监管,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严格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新登记成立社团63个,变更登记97个。
依法开展年检,参检社团组织791个,年检率97%,年检合格率为98%,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有596个,年检率97%,年检办结率为100%。
通过年检,对未依法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提出了整改意见,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通知书,依法注销登记11个,并对职业中介、婚介所进行了抽查。
着力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共登记农村专业经济组织12个,备案223个。
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社区社会组织登记15个,备案58个。
大力开展民办非企业诚信与自律建设,启动了行业协会改革,制定了《##市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实施方案》和《##市中介机构惩戒制度》,下发了《关于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通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
(八)规范运作,慈善事业稳步前进。
慈善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7个县、市、区都成立了慈善会,共新建慈善超市23个,设立慈善工作点20个、募捐接收点50个,设置募捐箱26个,为社会各界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捐赠服务。
积极开展捐赠活动,及时启动了“向汶川地震灾区献爱心”抗震救灾捐赠和“向灾民和生活困难群众献爱心”捐赠活动,全市共组织抗震救灾捐款万元、物资折币万元,绝大部分用于支援重灾区灾后重建;共接收本地捐赠棉被(毛毯)29万床、棉衣裤35万件(套)、现金57万元,接收兄弟省市捐赠棉衣裤等900吨、50万件(套)、棉被7万床,大部分物资已于11月底分发至困难群众手中。
开展了##市第一届“慈善企业”、“慈善之星”的评选表彰活动,对“慈善爱心企业”和“慈善之星”进行了评选表彰。
为规范捐赠款物管理,建议市政府下发了系列规范性文件,对救灾捐赠资金的范围界定、安排使用、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环节及资金使用顺序等进行了逐一明确和规范,确保了整个捐赠工作和赈灾款物的安全运行、安全使用。
积极开展慈善帮困助学活动,共组织资金万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1821人;开展“关爱女姓”活动,免费为3273名妇女进行了体检、咨询和诊断,并为了30名患者提供了免费手术;大力实施“微笑列车”手术康复项目,共为190名城乡唇腭裂患者免费实施了康复手术;积极开展其他救助活动,共助医476人,助残、助孤579人。
与世界宣明会和深圳狮子合作,援建小学两所、灾后重建110户,引进彩超机10台,价值800万元。
(九)加快发展,老龄工作进步明显。
进一步完善、落实了老年优待政策,解决了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补贴、70岁以上老人乘坐城乡公交车半价优惠、在西外新区增设专门的老年活动场所等问题。
加大老年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动工建设了滨河路门球场等老年活动场所,对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3个教学点进行了维修改造,添置了钢琴等教学设备。
加强载体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举办了全市老年教育成果图片展,开展了第三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评选表彰活动,营造了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
积极开展第二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大竹县被省政府命名为“敬老模范县(市、区)”,宣汉县、万源市被表彰为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
(十)建设队伍,效能建设成效显著。
着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加强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班子、制度、组织、行政执法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加大了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基层社会工作者共计196人参加了全国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倡导了竭诚为民、求真务实、严谨科学、廉洁自律、公开公正、雷厉风行的作风,树立了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组织完善了民政工作规则和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并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并在第一时间整体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进行了严格清理、规范和完善,实现了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互联互通,有效提升了行政效能,民政审批项目现场办结率达90%,按时办结率达100%。
(十一)多措并举,信访维稳扎实有力。
坚持了24小时节假日值班制度,健全了信访首问责任、局领导下访、责任查究等制度,层层落实了各级信访、安全、维稳责任。
制定、完善了信访工作相关应急预案,探索建立了信访维稳责任分解、信息报送、排查化解、调处终结、督查通报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机制。
加大民政政策落实力度,切实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对老上访户、缠访户等重点对象严格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进行排查,认真落实帮教措施,随时掌握动态,确保了重点对象的稳定。
全年市级共接待来访47人次,接信访件31件,办理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市长热线、局长信箱交办件89件,回复率及办结率均达100%,全市未发生非正常上访和进京、到省重复上访事件。
二、XX年度工作打算
XX年,我市民政工作思路是:
“夯实基础,创新机制,稳中求进,再谋突破”。
重点是做好以下工作:
(一)拓展思路,改善民政基础设施。
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拉动内需的大好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确保民政资金较XX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重点加快民政设施改造步伐,完成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平台、避难所、社区服务体系、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儿童福利设施等五个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申报等工作。
力争完成避难所建设立项,启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动工修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二)改善民生,确保困难群众生活。
进一步完善救灾救济工作规程,抓好减灾防灾知识的普及,规范基础业务,确保受灾群众“五有”,当年灾后重建竣工率达95%。
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力争建设敬老院30所,新增床位2110张,创省一级敬老院10所、二级敬老院12所,集中供养率达到30%,集中供养月标准达到230元,分散供养月标准达到150元。
大力实施安居工程,完成2350户建设任务。
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进程,全面建立低收入群体评价体系,改革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推进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建设农村医疗救助信息平台。
(三)落实政策,加大双拥共建力度。
进一步抓好市政府《关于完善拥军优属有关政策的意见》精神的落实,巩固和扩大双拥建设成果。
搞好优抚对象危房摸底调查,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困难。
做好XX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和按新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强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
加强业务培训,完成1—4批军休干部住房改革任务,保持军休干部的思想稳定。
(四)立足实际,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的意见》,加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站的建设力度,推行社区“一站式”服务模式,规范社区工作站服务内容和程序,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开展“和谐社区”模范单位创建工作,争创“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区”1个、“省级模范和谐社区乡镇”3个。
全面贯彻落实《##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和《##市村民会议议事规则》,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抓好乡镇政务公开,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积极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积极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制定出台全市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
着力抓好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包括内部组织建设、民主决策机制建设等,指导社会组织建立自律与诚信机制,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和完善对社会组织的组织监督、执法与舆论引导监督体系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执法监督进程。
(五)提供服务,推进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进程。
抓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深化内涵、扩大外延,完善形式,巩固成果。
下达新一轮5年期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启动联检工作,依法管理界线。
加大属性地名数据录入力度,推进地名服务工程建设,加大新的殡葬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制定##市殡葬管理实施意见。
加强对殡葬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和殡葬收费监督,整治城市周边乱埋乱葬,强化为民服务,培育1个规划科学、品位高,公墓园林化、墓区多样化、墓型艺术化、管理现代化示范公墓。
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抓好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引进社会工作人才参与救助服务。
(六)加大力度,促进福利、慈善、老龄事业发展。
加快建设县级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积极向上争取专项经费;加强市社会福利院建设与管理,争创省一级福利院;推进婚姻登记网络化化建设,争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2个。
加强慈善宣传,开展慈善募捐、救助活动,强化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救助贫困学生800名。
加大合作与交流,引进大的慈善项目1至2个,引进慈善资金600万元。
就老龄工作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争取市政府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好老年人看病、乘车、入厕等优惠政策,督促各地落实老龄事业经费;推进第三轮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市级敬老模范乡镇活动,加强老年服务福利设施、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参加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个人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和重阳节宣传活动,加强对三无老人、五保老人、贫困老人等弱势老年群体的法律援助,在大竹县试点开展“银龄普法维权”行动;在通川区、达县部分城区社区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创造适应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老龄化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七)增添措施,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强化基层民政力量配置,加强业务培训。
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编制民政业务行政执法依据,增强队伍行政执法自觉性。
按中央部署认真开展XX年3-8月的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解决民生问题与学习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切实解决“三个群体”的实际困难。
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坚持政务公开,加强资金监管,强化执法监察,提高队伍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各项民政资金、物资、政策的落实到位。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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