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部门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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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部门预算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门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析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预算表
三、2018年支出预算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概况
一、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主要职能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是佛山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负责佛山市三水区的公安工作。
业务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辖区的公安工作;掌握、分析、预测辖区社会治安状况,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公安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公安宣传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对分局所属单位实行直接管理。
(四)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局基层单位的执法活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工作。
(五)负责对辖区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侦查、处置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承担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
(八)负责辖区人口管理工作,承担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任务。
(九)指导、监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核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
(十)指导、监督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监管工作和区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市公安局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重要领导、市领导集体在辖区活动期间的警卫工作;负责在辖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通信、信息技术、刑侦技术建设;局所属单位提供信息、技术、通信、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项。
(十五)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职责:
(1)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负责辖区内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租屋治安的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的管理和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4)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破获刑事案件,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并协助侦查部门破案;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协助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救助,参加辖区突发性灾害事故救援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设行政单位1个,下设7个公安派出所。
部门设独立预算单位1个,分别是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除公安派出所的日常公用经费收支、公务用车经费收支以及专项经费收支纳入镇街决算外,其余经费的收支均纳入区级决算。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433,902,406.3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99,953.07元,下降3.1%。
其中:
本年收入433,902,406.3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99,953.07元,下降3.1%;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本年支出433,902,406.3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99,953.07元,下降3.1%。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预算433,902,406.3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99,953.07元,下降3.1%。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4,293,192.83元,占97.79%;上年项目结转9,609,213.5元,占2.21%。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预算433,902,406.3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99,953.07元,下降3.1%。
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57,477,364.69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52,337.64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48,020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5,824,684元,占6%。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3,902,406.3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99,953.07元,下降3.1%。
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安排323,380,557.03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10,521,849.3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占3%;住房保障支出占6%。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33,902,406.3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99,953.07元,下降3.1%;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3,902,406.3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99,953.07元,下降3.1%。
基本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预算下降主要原因为我局近年不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开展智能交通、视频三期等信息化项目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社会面治安防控的力度,维护社会繁荣安定,大多项目已完成支付并进入维护期,故预算支出有所下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579.8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对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上升5%。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0万元,占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73%。
比2017年预算增加7.77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为近年我局配合省厅增加对港澳台等地方的维稳力度,预算因公出国(境)费会有所上升.
公务接待费预算29万元,占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5%。
比2017年预算减少0.48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为我局大力相应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大力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压缩相关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费预算540.8万元(包括:
公务用车购置费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8万元),占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93.27%。
比2017年预算增加22.8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为2017年起我局启动全区警务执勤点查缉工作,对车辆的使用强度有所增加,预计2018年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费、油费也会继续有所增加;我局目前在用大巴一辆,承担着大型安保、会议、紧急任务的人员运输任务,但该大巴购买时为二手车辆,且使用年限已久(早已达到报废年限),故计划于2018年对其进行报废换新,预算金额为62万元。
五、2018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所购买的货物和服务。
安排情况如下:
办公费66.2万元,水费40万元,电费140万元,邮电费35万元,劳务费40万元,咨询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印刷费30万元,手续费20万元,会议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85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46万元,租赁费30.2万,公务接待费29万,专用材料费30万元,备装购置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福利费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8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总额19,392,169.63元,其中货物类4,964,926.66元、工程类2,588,202.97元、服务类11,839,040元。
七、2018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本部门共有车辆98辆,其中: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8辆。
2、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3、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共对2018年度预算安排的5个支出项目编制绩效目标,共涉及预算资金1024.69万元。
其中:
刑事侦查——侦查破案费金额为100万元、道路交通管理——交通管理办案费金额为100万元、道路交通管理——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奖励款100万元、DNA实验室建设经费548.27万元、4G无线图像传输系统迁都176.42万元。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析
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预算表
三、2018年支出预算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以上八个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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