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地铁车站井点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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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铁车站井点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XG-T-003 编号:
004
项目名称
井点降水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日期:
审批:
日期:
上海新光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1.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3
2.编制依据………………………………………………………………3
3.监理工作流程…………………………………………………………4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0
6.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2
井点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1.1工程概况:
⑴单位工程概况可参照本工程监理规划第一章编写;
⑵井点降水分项工程情况应介绍本降水工程的降水目的、工程地质情况、土层渗透系数、井点类型、井点设备、平面布置及降水深度(包括井点埋深及滤管配置等)、降水剖面(标高)、运转周期等技术参数及其他特殊条件。
1.2专业工程特点:
⑴本井点降水工程的服务对象及其工程技术特点:
如服务于沟槽排管、沉井、顶管以及深基坑支护开挖等等。
⑵施工场地情况及周边环境条件。
⑶工期要求和所处季节的气象情况及特征。
⑷本降水类型的技术、经济和适应性分析以及降水可能对环境影响的分析与防止措施。
⑸服务对象的其他特殊要求等。
2.编制依据:
2.1监理规划
2.2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
2.3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说明
2.4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6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7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8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9GB50299-199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10DGJ08-11-1999《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2.11DBJ08-224-96《市政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2.12SZ-08-2000《上海地铁基坑工程施工规程》
2.13DBJ08-61-97《基坑工程设计规程》
2.14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15《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3.监理工作流程:
整改
不合格合格
合格
合格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各类井点的工艺流程:
⑴轻型井点的工艺流程:
⑵喷射井点的工艺流程:
⑶管井井点的工艺流程:
4.2各类井点的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4.2.1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
4.2.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⑴降水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设计对降水的要求及工程平破面图采用的土层渗透系数必须可靠,必要时应作现场抽水试验确定。
对本工程的承压水位宜重新测定。
进行必要的降水设计与计算。
⑵井点管的构造、长度和数量,抽水机械的型号和数量(包括泵和电动机的备用量)。
必要时应设双电源。
滤管和砂滤料的规格和数量。
⑶井点降水系统的平、剖面布置图和安装图。
井点管的沉设方法,排水沟管的埋设及排水地点选择。
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基坑槽的措施。
井点管路与施工道路交叉处的保护措施。
⑷喷射井点降水应附高压水泵、循环水池的位置及排水管(槽)的安装图。
⑸管井井点的井孔施工方法及机械设备要求。
⑹降水范围内的水位观测孔位置和数量。
4.2.3复杂土层应按降水要求作补充勘察,查明相对应的含水层和不透水层、地下水的补给关系、主要含水层和下卧层等的情况。
4.2.4降水施工前应复验基坑(槽)位置。
4.2.5井点滤管在运输、装卸和堆放时应防止滤网损坏,下入井点孔前,必须对滤管逐根检查,保证滤网完好。
4.2.6降水设备的管路、部件和附件等在组装前,必须检查和清洗,并妥善保管。
4.2.7基坑开挖过程中,降水深度应≥开挖面0.5~1.0m,开挖至坑底时,降水深度应在基坑底以下0.5~1.0m之间,但坑内降水的水位又要防止引起围护结构外侧地面沉降。
据此,监理应重点审核井点位置及深度。
4.2.8井点布置基本原则:
⑴常用轻型井点的成孔孔径应根据土质条件和成孔深度确定,孔径应比管径大Ф250~Ф300㎜,间距1.2~2.0m,冲孔深度应超过滤管管底0.5m。
⑵常用喷射井点和管井的成孔孔径为应比管径≥300㎜,喷射井点间距3.0~6.0m,孔深宜超过滤管管底1.0m。
管井井点的间距14~18m,深井泵吸水口宜高于井底1.0m以上。
⑶井点成孔应垂直。
井点管滤头宜设置在透水性较好的土层中,井管应居中设置,确保管周虑料层厚度均匀一直且≮1500mm。
滤料应洁净,级配要好,最好用中粗砂。
⑷放坡开挖的基坑,井点管距坑边≥1.0m,机房距坑边≥1.5m。
⑸当滤料填灌至井口地面下1m时,应用粘性土封填密实,且井管应比地面高出200-300mm。
井点试抽至出清水时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若遇个别井管一直出混水或不出水时应拔出重做。
井点降水设备的排水口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防止排出水回渗流入坑内。
⑹拔除井点管后的孔洞,应立即用砂土填实。
对于穿过不透水层进入承压含水层的井管,拔除后应用粘土球填衬封死,杜绝井管位置发生管涌。
⑺坑底承压水头较高时,井点管宜保留至底板做完后再拔除或采取井管止水措施后封填。
4.2.9重要的降水工程必须保证有两路电源,以防止停电影响井点降水效果。
4.2.10在设置井点降水时应及时打好观察井。
4.2.11降水要求在基坑开挖前2~3周开始,以使土体在开挖时已有相当
程度的排水固结。
4.2.12降水开始后,要定期对预先埋设在基坑内外的水位观察井的水位进行定时测量,以检查降水深度是否达到要求。
4.2.13基坑外地下水观察井的水位下降深度不宜大于环保要求。
4.2.14为减少井点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在降水管与受保护对象之间设置回灌井点、回灌砂井、砂沟。
4.2.15滤水管应设在透水性较好的含水层中,井位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经计算后沿基坑单侧、双侧或环圈式布置,并应有备用降水井。
4.2.16保证设备完好,严禁机械电器故障发生。
井孔孔径应较井管外径大100㎜以上,井孔深度应考虑抽水期间的沉淀的高度而适当加深(一般为1~1.5m)。
4.2.17钻孔时,随时检查施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⑴孔位附近不得大量抽水。
⑵孔口须设置护筒。
(指管井井点时)成孔垂直度应小于10%,孔径应比管径≥300mm,孔深应比井点管深1-2m。
⑶设置泥浆坑,防止泥浆漫流。
4.2.18提醒和督促施工单位取土样,核对含水层的范围和土的颗粒组成。
4.2.19成孔过程中应及时检查成孔垂直度,成孔后测量成孔深度。
4.2.20井点管在运输、装卸和埋设时,应防止被挤压、碰撞变形和滤网损坏,下入井点孔前,必须逐点检查过滤管是否完好。
4.2.21下入井点管前必须清孔,放入井管位置应在需要抽水的地层范围内,井管应居中并在井管周围填砂滤料。
4.2.22应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井孔上部封填土层,增加真空度。
当需要继续提高吸水深度时,可在井管顶上加上连通真空泵。
4.2.23提醒和督促施工单位在井管埋设后应立即进行抽水,以抽出滤料中的粉粒和粘粒,保证滤层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同时检查井点的抽水效果。
4.2.24灌填砂料前,应将孔内泥浆适当稀释,井管应居中,灌填高度应符合要求,灌填量≥计算值的95%。
4.2.25下放潜水泵前,应对泵的性能进行检查,检查潜水电机电缆和接头的绝缘性是否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并要求配置保护开关控制,保证泵的完好。
4.2.26督促施工单位安装水泵或调试水泵前测量井深和井底沉淀物厚度,必要时清洗水井,清除沉渣。
4.2.27抽出的地下水中含泥量应符合规定,如果发现水质混浊,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防止泥砂流失引起地面沉陷。
4.2.28降水过程中应加强井点系统的维护和检查,保证井点能正常地不断地抽水。
4.2.29督促施工单位详细做好抽水记录,并定时以适当的方式向有关各方面通报坑内、外水位及抽水量等情况。
4.2.30当基坑周围有建筑物或地下管线需要保护或坑外水位降低较多时,监理可要求施工方案中包含回灌措施。
回灌措施包括回灌井点、回灌砂井、回灌砂沟和水位观察井等。
4.2.31回灌井点的间距应与降水井点相适应。
4.2.32回灌井点或砂井的深度,宜设在长期降水曲线下1.0m左右,并位于渗透性较好的土层中,过滤段的长度应大于抽水井过滤段的长度。
4.2.33回灌用水必须是清洁水,回灌设施应经常检查,防止堵塞。
4.2.34在回灌进点保护范围内应设置水位观测孔,根据水位调节回灌水量。
4.3质量标准及目标值:
总的目标应保证各类井点降水措施的运转效果,满足各种服务对象(如埋管、沉井、顶管、深基坑开挖等)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工期节点目标,具体的质量要求如下:
⑴井孔应垂直,其孔径、孔深、间距等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如无明确规定也可参照下表执行。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1
排水沟坡度
‰
1-2
目测:
坑内不积水,沟内排水畅通
2
井管(点)垂直度
%
1
插管时目测
3
井管(点)间距(与设计相比)
㎜
≤150
用钢尺量
4
井管(点)插入深度(与设计相比)
㎜
≤100
水准仪
5
过滤砂砾料填灌(与设计值相比)
%
≤5
检查回填料用量
⑵井管平面位置偏差不宜大于150㎜,井管管顶的高程偏差不应大于100㎜,井管应沉放在井孔中间,滤网管不得碰到井壁。
⑶管路系统的急管、弯联管(塑料软管)及接至泵体机组的连接部分,均应安装严密,不得漏气或漏水,其真空度及工作水压力均应达到规定要求。
⑷施工期间,有效井管数应达到总数的95%以上且连续五根井管中的失效井管按疏密间距不应超过1~2根,相邻二根井管不得同时失效,工程关键部位的每根井管均应正常有效运转。
4.4轻型井点
4.4.1轻型井点宜按下列顺序施工
⑴钻设井孔、沉设井点管、投放滤料;
⑵敷设集水总管、安装泵组;
⑶试抽水合格后正式降水
4.4.2每一机组应根据泵类配用功率确定井点数量,并在井点管施工完毕后安装。
4.4.3泵组及集水总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泵组应稳固地设在平整、坚实、无积水的地基上。
水箱吸水口与集水总管、井点管口等高程宜一致;
⑵泵组宜置于集水总管中部;
⑶管路系统各部件应连接严密;
⑷集水总管与井点管应采用高压软管连接;连接应严密以防漏气;
⑸各组集水总管之间宜采用阀门隔开。
4.4.4各组井点系统安装完毕,应及时进行试抽水,全面检查管路连接质量。
井点出水和泵组工作水压力、真空度及运转等情况。
4.4.5多层井点拆除应从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前,上层井点应继续降水。
4.5喷射井点
4.5.1喷射井点应按下列顺序施工
⑴安装水泵、循环水箱及水泵的进出口管路;
⑵敷设进回水管路;
⑶钻孔、沉设井点管、投放滤料、连接进水总管后进行单试抽水;
⑷每组井点施工完毕,接通回水总管进行全面试抽水,合格后正式降水。
4.5.2井点管组装前应检查井管、连接件及喷射器的喷嘴混和室、支座环和滤网等,组装后应做泵水试验和真空度测试,其真空度不宜小于93kpa。
4.5.3直接利用井点管水冲孔下沉时,应先沉设管后再安装内管。
4.5.4喷射井点的进水总管位置应正确,管路连接严密,各井点管的连接管应安装阀门,每组进水总管应用阀门隔开,回水总管应分开。
高压水泵出水管必须安装压力表和调压回水管路。
4.5.5喷射井点内外管底座安装应严密,顶端接头处应用油封装置连接。
抽水时,当发现个别井点管的周围翻砂、冒水时,应立即关闭进行处理。
4.5.6井点管试抽水排出的混浊水,不得回入循环管路系统,试抽水延续时间,应根据井点水有浊变清程度确定。
4.5.7工作循环水应保持清洁。
全面试抽水2d后应采用清水更换。
降水过程中应根据水质混浊程度定期更换。
4.6管井井点
4.6.1管井应按下列顺序施工
⑴钻孔、沉设井点管、投放滤料、洗井;
⑵敷设排水管路;
⑶安装水泵、试抽水合格后正式降水。
4.6.2管井井点宜采用潜水泵。
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安装前应检查各不见是否良好;
⑵电缆必须绝缘,并牢固地捆绑再排水管上;
⑶吸水管底部应设逆止阀;
⑷水泵就位后应固定牢固;
⑸水泵试抽水合格后方可正式抽水。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1监理工作的方法
5.1.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5.1.1.1审批施工技术措施,核实与控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5.1.1.2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5.1.1.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产品的证明文件、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5.1.1.4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5.1.1.5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5.1.2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5.1.2.1停工指令:
根据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总监下达停工指令:
A.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B.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C.隐蔽工程未经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①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认可;
②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5.1.2.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当出现违反设计图纸、合同要求、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该项指令;
5.1.2.3工程变更单:
严格工程变更、修改程序,工程所有的变更除设计单位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外均须监理审查,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再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交由监理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和协调,再签发工程变更单;
5.1.3现场监督和检查;
5.1.3.1检查的内容:
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
5.1.3.2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巡视、旁站、平行检验;
5.1.3.3现场检验的方法:
目测、量测、试验。
5.1.4严格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监理、承包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程序,如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工序交接验收工作程序等;
5.1.5根据工程需要,召开本专业专题会议,作好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
5.1.6利用支付手段:
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才能进行计量。
5.2监理工作的措施:
5.2.1组织措施:
审核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数量配置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5.2.2技术措施:
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技术方案;
5.2.3经济措施:
审核已完合格工程量及相应的付款报告;
5.2.4合同措施:
根据合同要求核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6.1井点施工操作人员应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熟悉施工安全操作的要求,并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操作之前,应对所用器械认真检查,若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机组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操作规程,定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回报及时处理。
6.2井点机组运行前,应认真作好各种检查;运行时,真空泵的真空度与井管长度应适应。
发现漏气或阻塞,应立即查明原因并作妥善处理。
6.3井点系统管路上不宜堆土,不得直接行驶车辆,不得作缆风绳、攀脚绳的地锚使用。
与道路交叉处,应作防护措施。
基地下水的水质有腐蚀性时,井点系统应采用抗腐材料。
冬季施工,应有防冻措施,停泵后须立即把内部积水放净。
6.4冲沉井管时,预先应检查井管安装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则应旋紧。
冲沉井管必须由专业人员按有关的操作顺序和规定进行。
进水应清洁,无杂质、沉淀物。
为防止塌孔,应采用护口套筒。
若孔深不足或塌孔使孔淤塞,须重新冲孔。
6.5井点系统搬运、安装、拆卸时,应保护外露联接部件。
泵体机组基座应设在平整、坚固、不积水的地坪上,下面用垫木铺垫稳固。
设备应齐全,安装要牢固,转动部位加润滑油。
6.6井点应用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应一机一闸接地接零并有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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