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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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感染
管理制度方案汇编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临床、医技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并原学检验及药敏实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病人,如实填表报告,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发现法定传染病,须按规定报告疫情。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医院感染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原则,作到合理用药。
5、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6、定期检测消毒、灭菌的效果。
7、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全院医院感染现患率等调查时,各临床科室应派医务人员给予支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领导工作,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为常设管理机构,履行监控职责。
制定各级人员职责,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职责。
建立健全制度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方案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2、各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组织本科人员及时收集本单位生产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划分分别收集,放置于防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或密闭容器内(医疗废物容器包装应有明显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对医疗废物应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去向和经办人签名。
3、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规定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储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4、医院设立医疗废物暂储点,设专人管理,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对收集的医疗废物应进行严格登记,注明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去向和经办人签名。
医疗废物焚烧要两人同时在场,并严格按规定登记。
5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相关的废物、化学性废物(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报废时,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或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或在非收集、非暂储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7、监控措施。
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别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储存及各交接环节进行监控。
护理部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过程进行监控;总务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运送及贮存进行监控;感染管理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处理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问题。
8、健全报告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问题应及时汇报,并责成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存在问题并部署解决方案。
9、奖惩。
对遵守《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和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和科室领导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的界定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二〇〇三年十月十日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第三条、各科室在处理医疗废物时要遵循以下分类处理的原则:
1、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塑料袋中,并及时密封。
2、损伤性废物如手术利器和使用过的针头装进专用的利器盒中。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就地消毒。
4、以上1、2、3类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的责任护士按规定程序交给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员,管理员按规定程序处理。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脓液,先加1/5量的漂白粉(粪便加2倍量20%的漂白粉溶液)搅匀后加盖放置4小时,再倒入厕所。
6、药物性废物除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外交由药剂科处理。
7、化学性废物,如放射科废弃的显影液、定影液、胶片,病理科产生的二甲苯、甲醛,其他科室产生的含重金属废物直接交给环境保护局处理。
交接时由产生科室责任人和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移交。
第四条、将医疗废物放在生活垃圾中或其他地方、将生活垃圾放进医疗废物专用袋中的,每发现一例扣除当事人现金100元,由此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移交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和口罩以及防护手套,工作中必须防止被刺伤或擦伤。
第六条、产生科室责任护士和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人员在移交废物时要严格登记制度,双方认真填写,由科室和医疗废物管理科室保留三年,作为双方核对重量和备查的依据。
第七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故时按《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应急方案》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尘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7、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8、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9、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10、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1、医院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3、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5、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6、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运送时间:
16:
30~17:
00
7、医疗废物焚烧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8、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1、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室在焚烧室小平房。
2、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集装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3、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
4、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5、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6、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7、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8、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9、病理性废物暂时储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防腐处理。
10、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2、暂时储存室及区域每闩用0.1-0.2%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一次。
3、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4、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5、医疗废物转容器每日用0.1%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洗消毒。
6、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7、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10、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感染管理科和相关科室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3、感染管理科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5、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
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
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6、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7、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8、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9、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卫生局、环保局。
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3)医疗废物泄露、散露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10、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及焚烧室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每日对运送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焚烧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
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9、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1、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医院焚烧室中处置。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环保部门集中处置。
4、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山科主任批准,交医院相关部门集中处置。
5、放射性废物如放疗科的放射源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7、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5000元的超劳补贴。
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2000元的超劳补贴。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环保局、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卫生局、环保局、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2、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一:
每天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防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贴上明显的中英文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收集点应设在病区的污染端,利于废物的收集。
二:
对损伤性医疗废物(如:
针头、手术刀片等)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
其它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
不得使用影响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进行封口。
三:
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
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四:
每天的医疗废物每日由专人使用专用转运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时清运,转送到我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废物专门暂存场所即焚烧炉室废物暂存处,每天由焚烧炉工作人员进行焚烧。
运送工具、暂存场所等需及时清洁,遇污染时及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2%的过氧乙酸消毒。
五:
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设有防渗漏、防蚊虫、防鼠等安全措施。
并应定期消毒清洁。
六:
病原体的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在本科室就地灭菌、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七:
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卫生员应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卫生员工作时应严格按照病区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八:
外运的医疗废物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认真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集中处置单位以及经办人签名。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两年。
九:
医院内产生的污水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的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用过的医疗器材应根据《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先去污,按六步法进行彻底清洗,在选择正确的消毒和灭菌方法。
3、根据物品性能选择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
4、耐热耐湿物品首选物理灭菌法。
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膏、粉的功能首选干热灭菌;各种重复使用的导管等不耐热物品首选环氧乙烷灭菌;消毒内镜首选氧化电位水消毒;活检钳首选环氧乙烷灭菌;灭菌内镜首选环氧乙烷或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灭菌,尽量取消浸泡灭菌。
5、不可采用甲醛自然熏蒸法对无菌物品进行熏蒸灭菌。
6、采用浸泡方法消毒医疗用品的,应在容器外明显处标明消毒剂名称、浓度、有效时间等。
7、医务人员进行各种诊疗操作(包括穿刺、换药、手术等)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按规定洗手、戴口罩和工作帽。
8、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天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9、不可在病房走廊内清点污染被服。
10、保持环境清洁,定时对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必要时消毒处理。
地面湿式清扫,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清洗,再晾干。
11、严格按《传染病防治法》执行,普通病房不可混住传染病病人。
12、发现肺结核病人应立即转传染病院治疗,本院门诊及病房不可收治肺结核病人。
13、病人餐具必须经蒸汽或煮沸消毒后备用,便器必须经消毒液浸泡消毒后备用。
14、其他详见各科消毒隔离制度。
各临床、医技科室消毒隔离制度
病区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岗衣帽整洁,进行检查、治疗及无菌操作前应戴工作帽、口罩,洗净双手,戴无菌手套。
2.病区经常保持整洁,安静,定期通风换气,并进行紫外线或空气消毒器消毒;每日用清洁水擦拭地面,厕所每天至少清洁两次,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3.床单位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巾,用后消毒。
4.床边桌要求一桌一抹布,用清水或消毒液擦拭,清洗后高压灭菌消毒。
5.病区内垃圾应分类收集,分别置于黄色、红色或黑色垃圾袋内,封闭运送。
感染性垃圾由专人回收,统一送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处理。
包括接触血液,体液的一次性针筒,玻璃丝及输血器等。
6.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病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床垫,枕芯,棉絮曝晒、紫外线消毒或以床单位消毒器消毒处理;床单元用消毒液擦洗;便器可浸泡消毒。
传染病人床单元按相应的终末消毒原则处理。
7.病人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至少更换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更换。
8.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应有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并定期消毒,红色标记为厕所专用,白色标记为病室、走廊专用,绿色标记为治疗室,办公室专用。
9.护理车、平车、轮椅应每日擦拭,保持清洁,并定点安放。
10.发现传染病人按相应的消毒、隔离原则处理。
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无菌操作。
2.无菌物品按规定专柜存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失效期。
3.注射、针灸应采用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
4.注射、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小时。
5.开启的无菌溶液须在4小时内使用,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小时,注明启用时间。
最好采用小包装,一次性使用。
6.皮肤,粘膜消毒液容器,使用后应及时加盖,每周更换及灭菌2次。
7.置于容器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8.治疗车物品摆放:
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治疗车每日擦拭二次。
9.换药操作应按无菌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进行。
感染性敷料应放在指定容器内,并按医疗废物收集,密闭转运。
10.换药盒及各类导管使用后浸泡于含氯消毒液中30分钟,再以清洁水洗净经高压灭菌备用。
11.吸引瓶和吸氧装置,用毕后浸泡于含氯消毒液中30分钟,洗净晾干备用。
12.玻璃注射器使用后拉开针栓,浸泡消毒液中30分钟,沥干后送供应室。
13.消毒液应按规定精确配制,容器加盖,按规定更换。
14.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毁形,分离利器后,以黄色垃圾袋收集。
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用品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不需毁形,直接以黄色垃圾袋收集。
所有废弃污染利器均应在使用后立即投入标准利器盒内收集,以防利器伤。
15.无菌持物钳(镊)及持物罐,实行干放,每4小时更换一次,每次使用前注明启用时间。
16.每日用清洁水拖地二次,每晚紫外线照射30分钟,并作登记,每月作空气细菌学监测。
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手术室应设一般手术间、感染手术间,无菌手术间,每间应置一手术台。
2.进人手术室应更换手术室衣、裤、口罩、帽子及鞋子,外出时换外出衣和鞋。
3.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数,尽量避免非手术人员进入。
4.每晨清洁手术室环境,擦拭室内物体表面等,手术结束后用清洁水或消毒液拖地,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搞卫生一次。
5.手术室内设无菌敷料间,控制人员进出,无菌物品按类上架,固定位置安放,每日由专人检查失效期,每月抽查无菌物品并进行微生物监测。
6.手术器械采用预真空压力蒸气灭菌。
不能采用压力蒸汽灭菌的,选择环氧乙烷灭菌,尽量取消浸泡方法灭菌。
7.使用后的手术器械立即送消毒供应室进行机械清洗和灭菌。
8.感染手术用物单独处理,用后进行双消毒(包括表抗阳性者)。
9.正确执行无菌技术及有关操作规程,严格进行质量管理。
10.术后按常规料理,更换床单,清洗污物桶、吸引瓶,用消毒液擦拭手术床、器械桌等室内物品。
11.各辅助房间及走廊,每日用清洁水或消毒液拖地二次,各室每晚紫外线照射30分钟,并作登记,每月作空气细菌学监测。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2.工作人员上岗衣帽整洁,更换工作鞋入室,无菌操作应戴口罩、帽子、洗手、戴手套。
3.严格控制入室人数,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4.检查台床单每日更换,产床床单、垫布每人次更换。
5.产房内地面每日用清洁水或消毒液拖地,至少二次,室内物体表面擦试每天一次,污染时随时擦洗。
每周大扫除一次。
6.产房中应设置隔离特产室和隔离分娩室。
隔离产妇和婴儿严格按照有关传染病的管理规定处理。
7.每月对灭菌包进行生物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8.各室空气每日以空气消毒器定时消毒,并作登记。
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学监测。
9.使用过的医疗器械直接送供应室处理。
10.进人特婴室前须用消毒液洗手,护理顺序先为正常婴儿,后为隔离婴儿。
11.特婴室、治疗室等各室内物体表面及地面消毒与产房相同,每日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并作登记,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学监测。
12.婴儿用尿布应符合卫生学标准,衣服、被套、尿布均要高压灭菌后使用。
13.喂奶小匙,小量杯一婴一用一消毒,每日高压灭菌后备用,每月自查,监测一次,感染管理科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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