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成品保护措施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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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成品保护措施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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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成品保护措施13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措施
18.1成品保护目的和范围
18.1.1成品保护目的
为保障工程建设一次成优、避免工程成品的二次整治,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有效措施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工程质量。
最大限度的消除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工程的一次合格率和成优率的目的。
18.1.2成品保护范围
成品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园林绿植、室外环境建筑、混凝土建构筑物中的预埋件、埋管、止水等保护;
(2)高处作业下部管路、设备、槽盒与电缆、地面防损坏保护;
(3)电缆敷设的桥架与槽盒、沿途设备保护;
(4)设备间及配电室内粉刷、油漆工作的设备防尘、防设备和地面污染保护;
(5)敞开区域设备、管道、地面防油漆大白污染、防粉尘、防踩踏保护;
(6)室内作业防墙面二次污染保护;
(7)焊接作业防焊渣灼伤设备和下部地面保护;
(8)同一区域交叉施工防污染、防损坏保护;
(9)成品二次施工恢复保护,防机械和控制电气设备锈蚀、污染保护等。
(10)需要重点保护的成品包括:
电线杆(塔)、有表观要求的混凝土。
18.2成品保护措施
18.2.1成品保护组织管理措施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管理、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和设备物资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果断处理。
(2)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工作体系,在安排施工生产的同时明确成本保护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3)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编制专门的、拟采取的成品保护措施进行说明,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4)在施工前对对作业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技术交底。
进行技术交底时,对基建成品保护有关要求和技术措施进行交底,明确具体的措施和标准要求。
(5)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明确成品在施工和安装过程中防护原则,即“谁施工,谁负责,谁的东西,谁看管”。
设置专职成品保护管理员,对施工项目成品监督、检查和管理。
(6)加强成品保护工作监管力度:
一是现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二是制定必要的成品保护措施,严落实奖惩制度。
18.2.2成品保护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
对本工程的所有成品保护工作全权负责,是成品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成品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
(2)总质检师
根据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指导;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3)技术负责人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发布的各项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管理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以达到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4)质量管理部门
①负责安排各专业、各工种作业时间计划,协调各专业、各工种交叉作业。
既要保证整体施工计划的落实,又要使产品不被交叉污染和破坏;
②负责协调技术部门做好物资检验、试验和验收;
③负责协调物资装备部门做好物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
④负责组织各工种、各专业产品过程验收和办理产品保护交接手续;
⑤负责专业保护队同各工种、专业之间的协调并处理产品保护纠纷。
(5)物资装备部门
①对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负责;
②对采购物资包装、运输过程中的成品保护负责。
(6)工程技术部门
①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控制要求;
②在施工前详细地向作业层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如有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7)施工班组
①对专业内工程产品保护负责;
②对专业施工区域内其它专业产品保护负责;
③对本专业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等临时存放产品保护负责;
④本专业施工后对汽其它专业下道工序的可行性负责。
18.2.3成品保护制度
(1)检查制度
①每天对各类成品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马上上报项目经理部,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弥补措施;
②项目部按计划,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专项检查。
(2)交叉施工管理制度
①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技术交底,对成品保护的有关要求和技术措施进行交底,明确具体的措施和标准要求,使各作业队伍彼此明了与其交叉作业的工序、质量要求及成品保护措施;
②交叉施工时,所有交叉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保护措施对作业面的成品进行保护。
(3)移交制度
严格执行《抽水蓄能电站主要工序交接控制导则》中的交接验收制度,并办理相关签字手续。
两道工序交接签认后,接收工序单位即承担保护上道工序成品的责任,其后发生的成品损坏、污染等均由接收工序单位负责,以强化工序交接验收环节的成品检查责任。
(4)考核奖惩制度
①各部门必须将成品保护工作列入日常巡查、考核计划;
②对在成品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给与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③对未按照规定履行成品保护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对奖惩人员定期公示,促使人员自觉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8.2.4成品保护基本方法
根据产品特点,可分别对成品和半成品采取盖、遮、围、堵、包、绑等具体措施。
(1)盖:
即对成品进行覆盖;
(2)遮:
即采取搭棚等措施对成品进行遮护;
(3)围:
即在成品四周采取围护措施,限制人流、车辆等进入;
(4)堵:
即将有关排水、电气等管道事先进行封堵,防止杂物、泥土等堵塞孔道;
(5)包:
即对成品进行有关包裹工作,如采用泡沫板、布条、设备包装箱等对物体进行包装运输;
(6)绑:
即在物体运输过程中采取有关绑扎、支架固定等措施防止物资在运输、吊装过程中的损坏。
18.3现场主要成品保护措施
18.3.1测量工程保护措施
(1)禁止在业主给定的基准点附近堆放材料,并设置警示牌。
防止基准点被破坏或发生位移,定期对基准点进行复核;
(2)定位标准桩和水准点周围采用浇筑混凝土的方式加以保护,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教育施工人员增强保护各桩点的意识,避免因碰撞移动等原因造成点位破坏,影响施工。
18.3.2土方工程保护措施
(1)基础开挖时对定位桩、水准点等注意保护,并定期复测检验其可靠性;
(2)基坑(槽)开挖后设置保护措施,避免塌陷;
(3)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禁止随意损坏或拆除;
(4)土方回填时注意保护有关的轴线和标高,防止碰撞下沉;
(5)已完工程的填土需将表面压实,路基设有一定的坡度;
(6)基坑回填应分层对称,防止造成单侧填筑、压力不均衡,破坏建筑物或构筑物。
18.3.3钢筋工程保护措施
(1)各类型钢筋半成品,按规格、型号、品种堆放整齐,堆放时下部应放置不小于100mm高垫木,挂好标志牌,堆放场所设置遮盖防止雨淋日晒;
(2)转运时钢筋半成品小心装卸,不随意抛掷,避免钢筋变形;
(3)成型钢筋不得踩踏和碾压,特别注意负弯矩筋部位,且长钢筋吊运时应防止变形;
(4)焊接后的钢筋接头未冷却时不得雨淋、碰撞;
(5)钢筋安装时,施工放线特别是中心线及边线要加以保护,钢筋搬运过程中严禁随意拖拽,以保证点、线的完整性;
(6)钢筋安装过程中,由于运料、堆料等原因致使模板和原有钢筋产生松动应及时处理,在模板未处理好前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
(7)预埋插筋与模板拼装、加固配合施工,不得随意在模板上拆扒、开洞;
(8)绑扎钢筋时,严禁碰撞预埋件,碰动后须设计位置重新固定牢靠;绑扎墙、柱筋时,要搭设临时架子,严禁蹬踩钢筋;
(9)预埋件与钢筋冲突时,严禁任意切断钢筋。
18.3.4模板工程保护措施
(1)不同规格的模板应分类堆放,严禁抛掷,模板堆放时,底部须垫方木。
钢模板放在室内或棚内防止雨淋或锈蚀;
(2)模板安装成型后,派专人值班保护,进行检查、校正,确保模板安装质量;
(3)混凝土浇筑前对模板的稳定和牢固进行检查,确定模板符合要求后开始混凝土施工;
(4)混凝土振捣过程中,振捣棒离模板10cm左右,避免振捣过程中触碰模板;
(5)实行拆模通知书制度,由技术人员根据同条件试块强度填写拆模通知书,否则任何人不得松动和拆除模板;
(6)拆模时严禁用锤硬砸,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和棱角;
(7)拆下的模板,及时清理干净、修补完整并分类堆放。
18.3.5混凝土工程保护措施
(1)混凝土运输时确保搅拌均匀不离析,到现场后及时入仓浇筑。
浇灌时,对模板及钢筋上的控制高程点、控制线加以保护,确保形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2)混凝土浇灌时,对预留孔洞、预埋铁件加以保护,埋件和预留孔洞附近精心振捣、有序施工,避免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移位或脱落;
(3)混凝土初凝后,及时加以覆盖并洒水保湿保温养护;
(4)对于冬季低温时浇筑的混凝土,浇筑完毕后,采用复合土工膜覆盖;对于夏季高温浇筑的混凝土采用复合土工膜养护方案,并及时洒水养护,严禁混凝土面大范围长间歇外露;
(5)混凝土浇筑结束后,四周加设围挡保护,挂设保护标识提示牌;
(6)新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要求强度以前,禁止在其表面行人、堆放机具或架设上部结构支撑和模板等设施;
(7)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场地平整坚实,设置排水设施,避免制作构件时场地的沉陷变形,预应力混凝土浇筑连续进行,不允许产生混凝土冷缝;
(8)土工布铺设过程中,作业人员严禁穿硬底皮鞋及带钉的鞋。
不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卸放混凝土护坡块体,不用带尖头的钢筋作撬动工具,严禁在土工合成材料上敲打石头和一切可能引起土工合成材料损坏的施工作业;
(9)高空作业时下部的设备、工作面要进行防护,避免杂物坠落使其破损;
(10)混凝土拆模不得过早。
不承重的侧面模板,一般宜在使混凝土强度达到达2.5Mpa以上时方可拆模,以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
承重的底面模板在混凝土强度足以安全地承受其结构自身力和外加施工荷载时方可拆除;
(11)拆模时注意成品保护,拆除工作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使混凝土受损,并减少模板破损。
当局部有混凝土吸附或粘接模板时,在模板下口接点处用撬棍松动,禁止敲、砸模板。
脱模后、起吊大模板前,认真检查固定螺栓是否全部拆完,无障碍后方可吊出;
(12)永久外露混凝土面须在后序施工或相邻部位施工时加以保护,不得在其表面上堆放带有污染或腐蚀性的物品;
(13)当挂架、脚手架、吊篮等与成品清水混凝土表面有接触时,进行垫衬保护;
(14)不得在混凝土的表面或棱角上用锤敲打,严禁在施工过程中把重物直接从空中抛掷到混凝土面上;
(15)定期对已完成的混凝土结构物进行检查。
若发现损伤或污染的混凝土产品及时修复,随时清理混凝土面上的垃圾,保持混凝土面清洁。
18.3.6预埋件成品保护措施
(1)对有保温(或恒温)、防潮和防锈蚀要求的设备、部件和特殊材料,按供货商技术文件要求,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2)在施工过程中对所埋的监测仪器设备及电缆设置醒目的标示,对临时暴露在外的监测设施电缆设置保护装置,避免被施工机械及车辆破坏;
(3)混凝土振捣时,避免碰撞预应力钢束管道和预埋件,并经常检查模板、管道、锚固件及支座埋设件有无缺失、位移和损坏;
(4)埋设管道穿过建筑物沉降缝或伸缩缝时,必须外加套管进行保护,套管内径不小于埋设管道外径的2倍,并在套管与埋设管道之间填充沥青棉纱。
18.3.7止水设施成品保护措施
(1)安装好的止水片加以固定和保护。
浇筑混凝土时,安排专人看护止水片,防止人为践踏、下料或振捣等原因导致止水片折扭、偏移,如发现折扭、偏移,即时纠正;
(2)混凝土下料时远离止水片3m以上,防止下料碰撞。
对混凝土浇筑块暂不上升的竖向止水铜片,用木板夹护,防止意外损伤及折扭,并对损坏的止水片进行修补或更换;
(3)橡胶止水片呈带状,随意堆放和踩踏容易损伤橡胶止水片,为保护未安装橡胶止水片,在竖向橡胶止水片安装部位的模板上设置橡胶止水片卷筒,将未安装的橡胶止水片收纳入止水卷筒;
(4)在铜止水两侧分别预埋M16螺栓,拆模后,在铜止水外设4cm厚的木盒保护罩,利用预埋螺栓固定。
保护罩安排专人经常检查维护,及时修补,确保止水片不受破坏。
18.3.8金属结构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在运输过程中,构件底部及构件之间必须放置垫木或橡胶垫等缓冲物,防止运输过程中构件因碰撞而损坏。
(2)构件进场必须经过验收,堆放整齐,堆放时放在稳定的枕木上防止变形和损坏。
(3)散件按同类型集中堆放,并用钢框架、垫块、钢丝绳进行绑扎固定,杆件与绑扎钢丝绳之间放置橡胶垫。
(4)构件堆放场地做好排水,防止积水对构件的腐蚀。
对于短期不用构件,进行防雨遮盖。
(5)在成品的吊装作业中,捆绑点均需加软垫,以避免损伤成品表面和破坏油漆减少现场辅助措施的焊接量。
(6)现场焊接破损的母材表面,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补涂装,材料采用设计要求的原材料。
18.3.9油漆、防腐保护措施
(1)已做好防腐层的管道和设备之间,要隔开不粘连,以免破坏防腐层。
(2)刷油前先清理好周围环境,保持清洁,防止尘土飞扬。
如遇大风、雨、雾、雪不得露天作业。
(3)涂漆的管道、设备及容器,应悬挂警示牌,漆层在干燥过程中防止冻结、撞击和温度剧裂变化影响质量。
18.3.10排水设施成品保护措施
(1)在钢管安装、混凝土回填和灌浆施工过程中保护好排水管出口,避免施工中泥沙、废水、浆液进入管内堵塞排水管出口。
(2)在钢管外混凝土回填及灌浆施工过程中,采取从排水管起点往管内注水或者其它有效方法保证排水管的畅通。
如发现排水管出口有冒浆,立即停止施工,并马上冲洗排水管,将排水管疏通。
(3)喷混凝土段围岩排水孔,按要求在排水孔口设置硬质塑料排水管至喷层以外。
排水管与排水孔紧密连接,并防止在施工时堵塞排水孔。
如堵塞及时疏通。
(4)地下洞室的排水盲沟、塑料防水板、排水管及洞内排水明沟均按设计图纸、《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的要求进行施工。
防水板铺设前,喷混凝土表面修整平顺,喷层表面漏水时及时引排,开挖和衬砌作业严禁损坏防水层;局部设防水板时,其两侧采取封闭措施,排水盲沟和排水管保持通畅。
(5)所有灌浆孔都须避开洞内混凝土衬砌内的排水管路、监测电缆管路等。
18.3.11安全监测设施保护措施
(1)仪器埋设初期的保护
①安全监测仪器的埋设重点关注土建施工的干扰,协调好土建施工和监测施工单位的关系,合理安排,保证仪器埋设完好;
②仪器埋设完成后,及时修建观测站,对仪器及电缆进行保护;
③仪器及电缆、观测站等应设置醒目标记;
④浇筑混凝土时,仪器周围混凝土用人工或小功率振捣器振捣密实;
⑤仪器预留的多余电缆用木箱或铁箱收装,悬挂在不影响其他工种作业的地方。
(2)仪器运行期的保护
①可就地保护的仪器就地保护,必须将电缆引出的尽量减少电缆牵引长度;
②仪器埋设完成后,通过监理单位尽快向有关施工单位提交仪器的埋设部位、电缆牵引走向等数据,注明防护区及相关注意事项;
③在仪器及电缆部位设置醒目标志,电缆钢管涂上颜色,以与脚手架相区别,避免被无意破坏;
(3)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
①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数据测量,检查监测仪器设备或电缆的完好程度;
②对全部仪器设备、电缆和相应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③对暴露在施工工作面或已埋设的仪器和电缆进行专人保护;
④对测点和孔口采用厚实的保护装置,提高防冲击能力;
⑤测点和仪器埋设周边施工有滚石、飞石情况时,采用木板、竹排、围栏等设施保护测点和仪器;
(4)仪器电缆的保护和标识
①在不影响仪器检测值真实性的条件下,在连接检测仪器的电缆根部缠绕柔性材料,以提高电缆周边介质自适应变形的能力;
②在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电缆,顺着钢筋进行牵引,并尽量固定在钢筋下部以免振捣施工损坏;
③选取合适的电缆连接和牵引方向,一则可尽量减少对土建施工的影响,二则有利于电缆的保护;
④若有大型施工机械通过电缆上方,电缆采用钢管保护,且采用暗敷方式,避免机械碾压损伤电缆。
18.3.12装饰装修工程保护措施
(1)铝合金门窗保护
铝合金门窗安装前用塑料布缠裹好,以防污染,砂浆嵌缝后及时清理,严禁在没有支撑防护的情况下把重物搁置在窗档上。
铝合金门玻璃安好后,粘贴上警示标志。
(2)墙面保护
做好墙面和刷完涂料的房间及时封闭。
设专人管理钥匙,避免被其他人员破坏。
(3)面砖、瓷砖保护
墙体面层施工完后,房门要封闭落锁。
(4)栏杆保护
栏杆及扶手安装完毕采取措施进行有效保护。
搬运各种材料及机械设备时由专人对其进行看护,保证不碰撞栏杆及扶手。
严禁在栏杆及扶手上涂划。
(5)楼地面成品保护
①水泥砂浆、块料面层的楼地面,设置保护样杆,到成品达到规定强度后拆除,成堆建筑垃圾及多余材料及时清理干净;
②雨期施工做好防雨措施,以确保楼地面质量;
③水泥砂浆、地砖等严禁直接堆在楼地面,不得在施工完成的楼地面堆放带棱角硬材料及易污染的油、漆、水泥等物料,更不能在水泥地面上拌和砂浆;
④瓷砖贴完后应加强保护和养护,墙角和门窗处应加木板防护以防碰撞;
⑤不准在楼地面打钉生火。
(6)装饰成品保护
①所有室内外、楼上楼下、走廊、房间,每一装饰完成后,均按规定清理干净,进行成品保护工作;
②不准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
③作业架子拆除时注意防止碰撞;
④门窗及时关闭开启,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门窗关严,防止装饰后霉变;
⑤按层对装饰成品进行专人保管;
⑥因工作需要进房检查、测试、调试时,换穿工作鞋,防止泥浆污染。
18.3.13水电工程保护措施
(1)给水管道保护
①安装好的管道不得用做支撑或做脚手板,不得踏压;
②用塑料布保护管口,防止管道污染;
③管道系统安装间断或完毕的敞口处,应随时封堵。
(2)排水管道保护
①管道安装完成后将所有管口封闭严密,防止杂物进入,造成管道堵塞;
②禁止利用塑料管道作为脚手架支点或安全带的拉点、吊顶的吊点,不允许明火烘烤塑料管;
③立管安装后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将管道用纸或塑料布包裹;
④回填土时,对已铺设的管道上部先用细土覆盖、逐层夯实;
⑤预制好的管道码放整齐、垫平、垫牢,不得用脚踩或物压;
⑥禁止在安装好的托、吊管道上搭设架子或控吊物品,竖井内管道在每层楼板处均作型钢支架固定。
(3)卫生洁具保护
①卫生器具存放及搬运过程轻搬轻放,防止器具损伤;
②各类卫生器具排水口及时处理;
③为防止配件丢失或损坏,部分下水及给水配件在工程竣工前统一安装。
(4)防雷及接地装置保护
其它工种在开挖土方时,提前了解埋地装置具体走向及深度、避免施工中受到破坏,安装接地体时不得破坏墙壁装修;
(5)配电箱安装保护
配电箱箱体安装后临时覆盖保护,避免土建刮腻子、喷浆、刷油漆时污染箱体内壁。
箱体内各个线管管口堵塞严密,以防杂物进入线管内。
(6)灯具安装保护
①灯具进入现场后码放整齐、稳固,注意防潮,搬运时轻拿轻放,以免碰坏表面的镀锌层、油漆及玻璃罩;
②安装灯具时禁止碰撞门窗及墙面。
(7)开关、插座安装保护
①安装开关、插座时不得碰坏墙面,保持墙面清洁;
②开关、插座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进行喷漆,以保持面板清洁。
18.4验收阶段成品保护
(1)为确保工程质量美观,达到用户满意,工程完工后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关键,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对已完工程组织专职人员、值班巡察进行成品保护工作;
(2)成品保护值班人员,按项目指定的保护范围进行值班保护工作;
(3)成品保护专职值班人员要按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规定的成品保护职责、制度办法,做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的检查保护工作;
(4)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前,任何人不得在工程内使用设备及其他一切设施;
(5)在工程完工验收中要包括成品保护验收的内容。
成品保护验收的内容需反应工程各部位、设备、设施的损坏情况。
修复成品应考虑视觉差、色差及需更换或修补的百分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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