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修定8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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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修定814
**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
起重吊装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审批: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工程监理1123标
2019年月日
一、起重吊装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及安全监理工作特点
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五、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点
六、监理旁站部位及要求
七、验收要求
八、检查记录(表)
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6、已批准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7、《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工程施工方案》;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9、《起重机设备安装验收规范》(GB50278);
10、《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16);
11、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图纸和安装技术方案有关要求
二、工程概况安全监理工作特点及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一)工程概况
**地铁**号线土建工程土建四工区的建设任务,共计5站5区间,线路总长为5.07km,本工区土建合同总价约17.2亿。
位置从**地铁**号线流塘站(不含)~宝安客运中心站~臣田站~臣田北站~桃源居站~洲石路站(含)。
本工区线路自流塘站出站后,沿前进二路向北敷设,于西乡大道与前进二路交叉口处设宝安客运中心站,下穿西乡河后在前进二路与宝田一路交叉口设臣田站,向北沿前进二路下穿铁岗排洪渠后在前进二路与宝田三路交叉口设臣田北站,后线路进入宝安桃源片区,在前进二路与航城大道交叉口设桃源居站,向北于前进二路与洲石公路交汇处北侧设洲石路站。
**号线土建四工区平面布置图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运用桥式起重机、龙门吊、汽车吊、履带吊等起重机来转运施工物料、钢筋笼、地连墙、土石方、盾构机械、管片等这些都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安全监理工作特点(重点和难度)
1、桥机和门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过程中危险性大,事故发生往往具有随机性、隐蔽性、突然性,并受现场条件、人员条件、气象条件、技术条件影响大,因此加大了安全监理工作难度。
2、目前建筑工程向高、大、难方向发展,起重高度大、起重量大、起重构件体形庞大复杂,技术难度大,近年来桥机、门式吊、汽车吊安全事故频发,如:
整机倾覆、起重臂折断、机身折断或两台起重机械互碰造成倾覆等,因此安全监理工作要重点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全面、详细、可行。
3、起重机运行范围大,活动空间有限,一旦造成事故,影响的面积也较大,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必须加强动态管理,特别对于两台龙门吊同时进行作业时要做好防碰撞安全监理工作;对多台移动汽车吊必须留足够安全距离。
5、起重机械暴露的活动的各部件较多,监理日常工作中应常与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对违规作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排除潜在的及偶发性的各种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如涉及地基承载力、各工程单体及人员交叉作业等场所,季节和天气变化、易燃易爆等环境危险因素,对设备和作业人员形成威胁。
7、工期紧,高空作业危险性大,安装、拆卸、吊运过程中常常需要多人协同配合,对指挥者、操作者和起重工等要求较高。
(三)起重吊装设备
本项目起重机械宝安客运中心站、臣田站、臣田北站、桃源居站、洲石路站各两台QG16-A6龙门吊两台;桃州竖井桥式起重机1台,臣桃竖井桥式起重机1台;整个施工现场还有多台移动汽车吊、履带吊。
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测
量
工
程
师
其他
相关
专业
工程
师
信
息
管
理
员
安
全
工
程
师
土
建
工
程
师
(二)、安全监理机构人员职责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2、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实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3.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人员的分工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监理责任的履行;
3.2组织分析识别和评价工程项目的危险源,策划项目安全监理方案,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
3.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3.4审定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意见;
3.5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6主持安全监理会议;
3.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安全事项,参与调查重大安全事故;
3.8审批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和各类安全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并签发上报安全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3.9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监理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4、安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4.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代表企业对施工生产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具体指导安全员工作。
4.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负责起草安全生产监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项目贯彻实施,主持编制本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并审核安全员编制的安全防护方案。
4.3组织项目安全监理领导小组开展月(周)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整改并实施安全惩奖。
4.4督促安全监理员每天进行项目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的有权通知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妥善处理,做好安全生产日记。
4.5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安全教育制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4.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取证、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4.7参加项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
4.8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审核并按时上报项目各类安全统计报表及各类汇报资料,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管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4.9审查施工单位申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计划/月度计划及每月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具体使用情况。
4.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5.总监代表的主要工作职责:
5.1负责驻地监理分部(组)安全监理的日常工作;
5.2协助总监编写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规划,起草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总监审批;
5.3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模板支撑方案、井架搭拆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以及临边和洞口防护措施;对上述各文件初审后报总监审核批准;
5.4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施工预防措施,并报总监审核批准;
5.5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总监审核批准;
5.6审核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的实施情况;
5.7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交底的实施情况;
5.8每天巡视检查或抽查: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施工状况;施工临时用电、模板支撑、井架搭拆、脚手架搭拆、施工机械运转、临边和洞口防护等各方面的安全施工状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开出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督促其整改,待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自检合格后,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复验。
5.9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抓好防火工作,适时抓好防台、防汛工作;
5.10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抓好落手清工作和文明施工;
5.11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监采取果断措施,直至停工整改措施;
5.12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从中吸取事故的经验教训,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6.1编写安全监理细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6.2协助业主考察工程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意见;协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监督实施;
6.3协助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核查特种施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6.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6.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向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并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实施;
6.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7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工作,签署核查意见;
6.8定期评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并向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6.9指导安全监理员实施现场安全巡视检查等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6.10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7、现场安全监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7.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安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7.2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自检工作;
7.3做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对易发事故的高危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遵照强制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险情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7.4检查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检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7.5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7.6做好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安全事故扼制在萌芽状态。
(一)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1、工作方法:
1.1对起重机械进场产品安全资料报验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安装、顶升、加节、降节、拆卸及大件吊装施工作业进行现场旁站,按要求设置临时警戒线并要求施工单位派专人指挥、监护,安全监理工程师也应进行现场指导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旁站监督施工过程安全活动。
1.2监理人员在巡视、旁站及日常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预见可能问题,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书面下达监理指令,敦促承包商进行问题的处理和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完成整改后需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如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总监理应该立即下达停工令。
1.3监理人员提醒承包单位注意的事项及需提前应做好的准备工作,或用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通知承包商做好事前控制。
1.4对承包商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仍在继续违规施工,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隐患或发生的安全事故,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及时下达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令(应事先与建设单位沟通)。
1.5在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工程例会上,针对工程起重吊装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在工程例会上提出,要求承包商进行落实整改,必要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起重机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拆卸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承包商及时整改。
1.6、每日应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记》,根据起重机械安全施工情况每周总结到《施工安全监理周报》和每月总结到《施工安全监理月报》,每周或每月定期送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1.7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规范资料管理工作,收集安全生产监理全过程资料。
工程竣工后,将安全监理资料立卷归档。
其资料包括:
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安全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等。
1.8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对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1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
1.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1.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1.4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1.5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6审查专业单位安装、拆卸起重设备时告知手续是否完善,起重设置是否已备案,检测是否合格。
2、技术措施:
2.1对本工程的起重吊装工程监理机构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2.2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
2.3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及措施落实情况。
3、经济措施:
协助业主与承包单位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督促项目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合同措施:
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督促承包单位与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五、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点
(一)针对移动式起重吊装机械设备安全监理检查、及控制
1、在进行起重机械本身检查时,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的检查评分表进行;
2、要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所有工区必须安装手机存放箱,司机作业时不得带手机;所有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带班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业令)方可作业,留档备查。
3、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是否经报审、验收合格,核查设备有关资料、检测报告。
4、起重司机是否持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
5、信号司索工是否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
6、起重司机、信号司索工作业前是否已经过教育交底,并记录存档。
7、流动式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现场是否设置安全警戒区,安全警戒区是否可覆盖起重作业辐射的全部范围;安全警戒区内不得有其他作业,不得有工人宿舍等,严禁交叉作业。
8、流动式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监护。
9、流动式起重机械吊装作业时,支腿必须完全打开,支点地耐力必须能满足要求,严格遵循“十不吊”原则。
10、流动式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前应检查设备各项安全装置是否可靠有效,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适当进行试吊。
11、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应当要编制专项方案的起重吊装工程必须按要求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核审批完善后,严格按方案施工。
12、根据《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第二十二条: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异地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检验周期等要求向使用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13、根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16)第四条:
流动式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14、吊装必须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吊装令。
要求:
移动式吊车每次移动就位后吊装前签署。
(二)针对移动起重机械和门式起重机安全监理检查、及控制
1、做好承包单位报来的起重吊装技术方案等文件审核工作:
1.1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起重吊装资料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方案不得实施。
1.2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2、现场检查工作:
2.1检查移动起重机械和门式吊的基础(轨道)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且基础图纸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图并盖有出图章。
2.2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纵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2.3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确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的“十不吊”。
2.4起重机械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及规定执行。
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
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其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严禁超栽,当移动起重机械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二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度角。
2.5桥机和门式起重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
并对行走部件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2.6桥机和门式起重机械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停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外,起吊和变幅两套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2.7固定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
同时要做好对全体安装(拆卸)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2.8或两台以上门式起重机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2.8.1起重吊装机械的各安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2.8.2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8.3抽查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上岗情况。
2.8.4吊装必须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吊装令。
要求:
门式吊、移动式起重机械每班作业吊装前签署。
(二)安全监理控制点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1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起重设备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是否齐全真实。
1.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1.3审查起重机械的报装手续、检测检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备案手续等。
1.4起重吊装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1.5审查起重吊装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及起重机机械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健全。
1.6审核安装、维保、拆除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及使用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7审查起重吊装机械基础设计图是否由设计单位设计,并应盖有设计出图章。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2.1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2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2.3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2.4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同意后实施。
2.5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3.审核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3.2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4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5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4、起重吊装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
4.1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起重设备专项吊装方案进行吊装。
4.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殊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4起重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使用之前,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5严禁使用的淘汰的起重设备。
4.6进行大型设备(构件)吊装的危险作业,应当确定专人进行现场施工的统一指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4.7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8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4.9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4.10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11起重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12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
4.13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4.14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4.15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确保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4.16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
当采用绳卡固接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
4.17重设备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度。
4.18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机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5、起重吊装设备安装和拆卸过程控制:
5.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加节、降节、拆卸等必须由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专业单位进行。
5.2安装、拆卸作业,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实施。
作业人员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书上签字,专职安全员应监督整个交底过程。
5.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前必须告知安监部门。
5.4起重机的安装、拆卸等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有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护。
监理人员应该对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全过程旁站监理。
5.5雨雪、浓雾天严禁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时起重机最大高度处的风速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5.6起重机不宜在夜间进行安装、拆卸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在夜间进行起重机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应保证提供足够的照明。
六、监理旁站部位及要求
(一)旁站部位
1、门式吊、桥机基础混凝土浇筑;
2、门式吊、桥机安装过程;
3、门式吊、桥机拆卸过程;
4、大型起重吊装过程;
5、交叉作业起吊重物;
6、体积巨大或起吊重量较重的物体;
(二)旁站要求
1、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明确旁站纪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2、对门式吊和桥机的基础混凝土浇筑及安装、拆卸等工序必须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3、检查专职安全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机械运作是否正常等。
4、对于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施工还应设置安全警界区域。
5、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6、检查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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