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信息化项目电子化移交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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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信息化项目电子化移交标准
XXXX公司信息中心电子化移交标准
1概述
1.1总则
为规范信息中心电子化移交工作,提高工作的及时性和效率,实现文档材料的合理归档,保证运维工作的规范性,满足电子化移交的需要,特制订本标准。
1.2目标
以ITSM等系统为基础,将资产类设备和应用系统软件的基础资料的移交工作固化到验收环节中,实现基础资料的动态管理。
明确基础资料文档标准、录入标准、维护标准,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保证资产类设备、应用系统软件等基础数据资料的实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1.3名词解释
1.3.1信息资产类设备
本标准中所指信息设备,包括本部及中心机构等由信息中心负责运维范围内的PC机类、服务器类、存储设备类、网络设备类、安全设备类、辅助设备类、环境设备类、系统软件类、应用软件类、耗材类、逻辑资源类、文档类、其他类。
各父类包含的子类见下表:
编码
类别
子类编码
子类别
00
PC机类
001
桌面微机
002
笔记本电脑
003
工作站
004
图形工作站
009
其它
01
服务器类
011
小型机设备
012
微机服务器
019
其它
02
存储设备类
021
磁盘阵列设备
022
磁带库设备
023
光纤通道交换机设备
029
其它
03
网络设备类
031
交换机设备
032
路由器设备
033
集线器设备
034
光端机设备
035
接入设备
036
光纤收发器
037
网络模块
039
其它
04
安全设备类
041
防火墙设备
042
IDS/IPS设备
043
防病毒设备
044
漏洞扫描设备
045
审计设备
046
流量监控设备
049
其它
05
辅助设备类
051
打印机
052
扫描仪
053
绘图仪
054
移动硬盘
055
PDA
056
显示器
057
投影设备
058
仪器仪表
059
其它
06
环境设备类
061
门禁设备
062
动力环境监控设备
063
KVM设备
064
视频监控设备
065
UPS设备
066
空调设备
067
机柜设备
069
其它
07
系统软件类
071
操作系统
072
数据库
073
GIS
074
数据仓库
075
展示平台
076
中间件
079
其它
0908
逻辑资源类
101
局域网
102
其它
99
其他类
191
GPS时钟
192
卫星定位仪
193
现场数据采集器
194
电子白板
199
其它
1.3.2资产类设备电子化资料
资产类设备电子化资料,包括:
资产价值类电子化资料、设备基础信息类电子化资料、ITSM系统中设备描述类参数资料。
资产价值类电子化资料指在财务系统中的可描述设备资产价值的参数资料。
设备基础信息类电子化资料指的是可描述设备配置情况的参数资料、质保期内外协维护人员联系资料等相关资料。
ITSM系统中设备描述类参数资料指的是为了运维对设备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描述信息。
各类资产类设备的此类信息可见附件1。
1.3.3应用系统软件
应用系统软件,是指设备形态为软件的各种应用系统,按照广东电网应用系统分类,可分为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类、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类、生产管理系统类、营销管理系统类、工程物资管理系统类、数据仓库及决策分析类、行政办公系统类、综合业务系统类、其他类。
编码
类别
子类编码
子类别
01
应用软件类
001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类
002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类
003
生产管理系统类
004
营销管理系统类
005
工程物资管理系统类
006
数据仓库及决策分析类
007
行政办公系统类
008
综合业务系统类
009
其它
1.3.4应用系统软件电子化资料
应用系统软件电子资料,是指需在ITSM系统中录入的系统基本资料和系统在功能验收、试运行验收时提交的文档资料。
●在ITSM系统中需录入的基本资料包括:
软件类别、软件名称、产品序列号、资产编号、关键级别、版本、许可证、厂商、用途、状态、投运时间、备注、管理员。
●系统功能验收、试运行验收时需提交的文档资料:
序号
文档类型
文档名称
提交文档时间节点
说明
1
需求类
《需求规格说明书》
功能验收
-
2
《需求变更记录》
-
3
《需求评审报告》
-
4
设计类
《总体技术方案》
-
5
《概要设计说明书》
-
6
《详细设计说明书》
-
7
《设计变更记录》
-
8
《软件系统安装软件及源代码》
-
9
《设计评审报告》
此项非必须;如过程中无设计评审,可不提交此文档
10
测试类
《测试报告》
由评测中心出具的测试报告,需包含功能、性能、安全等测试报告
11
《入网安评测试报告》
-
12
验收文档
《工作报告》
试运行
验收
通过后
-
13
《技术报告》
-
14
《验收证书》
-
15
应用与培训
《培训方案》
功能验收
根据各系统具体用户分类可提供多套操作手册
16
《用户操作手册》
17
运行维护
《运行方案》
-
18
《系统维护手册》
包含系统日常维护、备份及故障恢复等相关信息
19
《安装配置手册》
-
20
《定期维护作业指导书》
-
21
《故障应急预案》
-
22
《系统存在缺陷及应对措施》
-
23
《运行问题记录》
试运行验收
-
24
《系统接口说明》
功能验收
-
25
第三方产品的技术说明和操作、维护资料
《第三方产品配置文档》
包括第三方产品的版本、服务供应商、部署等相关文档
26
《第三方产品运行维护说明》
第三方产品运行维护说明包括故障判断、应急处理等相关信息
27
质保期内运行维护服务相关文档
《质保期内维护手册》
试运行验收
包括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人员、组织等相关信息
28
合同类
《正式合同》
功能验收
正式合同包括:
电子版和经过双方盖章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
《合同审批表》
合同审批表为在OA系统中走完合同审批流程后的产生的合同审批表
1.3.5电子化移交
电子化移交,是指将资产类设备、应用系统软件的基础数据的录入、校验、维护工作固化到验收环节中,实现基础数据的实时、动态管理。
2职责分工
2.1外协建设单位
●资产类设备的外协建设单位在本标准中指的是设备的供货和实施方,职责如下:
1)负责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验收时按照电子化移交标准,向信息中心项目负责人员提交设备电子化资料。
2)当设备在尾保期内发生配置信息变更时,负责按电子化移交标准,向信息中心项目负责人员提交变更后的配置信息。
●应用系统软件的外协建设单位在本标准中指的是外协软件建设单位,职责如下:
1)负责在系统功能验收、试运行验收时按照本标准,向信息中心项目负责人员提交系统电子化资料。
2)在系统维保期间,软件系统发生变更时,负责按此标准向信息中心系统运维接收人员提交系统变更后的电子化移交资料。
2.2建设管理方
●资产类设备的建设管理方在本标准中指的是信息中心负责采购设备的管理人员,职责如下:
1)负责将资产价值类电子化资料在设备验收后录入财务系统。
2)负责审核外协建设单位提交的设备基础数据类电子化移交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并将电子化资料进行归档。
3)负责在ITSM系统中录入所需的电子化资料。
4)当资产类设备发生配置变更时,负责更新资产类设备电子化资料。
●应用系统软件类的建设管理方在本标准中指的是信息中心系统建设管理方,职责如下:
1)负责在系统功能验收、试运行验收、软件变更时,审核外协建设单位提交的系统电子化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
2)负责在ITSM系统中录入所需的电子化资料。
2.3评测中心
评测中心是信息中心负责软硬件功能、安全、性能等测评工作的部门。
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应用软件功能、安全、性能测试,确保应用系统在满足安全、性能标准的情况下,进行电子化移交工作。
2.4运维接收方
运维接收方是信息中心负责软硬件维护的部门。
职责如下:
1)负责审核外协建设单位提交的电子化资料是否符合运维要求。
3)负责监督建设管理方在ITSM系统中的电子化资料录入工作。
3管理流程
3.1应用软件类电子化移交流程
应用软件类电子化移交分为两类:
系统验收电子化移交流程、软件变更电子化移交流程。
系统验收电子化移交流程:
系统验收包括功能验收和试运行验收。
按电子化资料移交节点在不同验收时提交电子化移交资料。
系统验收电子化移交流程为系统验收流程之一,完成此流程为系统验收通过必要条件之一。
外协建设单位提交系统验收申请,评测中心负责对应用系统进行功能、性能、安全进行测评,评判应用软件的功能、性能、安全是否满足达到电子化移交标准。
在通过评测中心对功能、性能、安全的测试后,建设管理方按照信息中心有关文档标准审核外协建设单位提供的应用软件电子化资料;运维接收方负责审核电子化资料是否满足运维需要;在运维接收方通过审核后,建设管理方在ITSM系统中录入软件配置信息,运维接收方对配置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验收电子化移交流程结束。
软件变更电子化移交流程:
完成软件变更电子化移交流程为软件变更结束的必要条件之一。
流程如下:
外协建设单位提交变更电子化移交申请,建设管理方评估变更是否需要评测中心进行功能、性能、安全测评;当需要重新对软件进行评测时,评测中心负责组织对应用系统进行功能、性能、安全进行测评,评判变更后的应用系统是否满足功能性能安全达到电子化移交标准;当变更不需要重新评测或评测中心评测通过时,建设管理方按照信息中心有关文档标准审核厂家提供的应用软件电子化资料;运维接收方负责审核电子化资料是否满足运维需要,审核通过后,建设管理方负责在ITSM系统中变更软件的配置信息;运维接收方审核通过ITSM中变更后的配置信息后,该流程结束。
3.2资产类设备电子化移交流程
资产类设备电子化移交流程为设备验收和设备变更时由外协建设单位发起,并为设备验收和设备变更验收前必须环节。
资产类设备电子化移交流程:
在外协建设单位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提交资产类设备电子化移交申请,并提交设备基础信息类电子化资料;建设管理方负责审核设备基础信息类电子化资料是否完整、规范、准确;在运维接收方审核资料满足运维需要后,建设管理方负责在财务系统中导入资产价值类电子化资料、在ITSM系统中录入设备描述类参数资料;运维接收方负责审核资料满足运维需要后,完成设备电子化移交流程。
3.3电子化资料移交要求
3.3.1时间要求
1)应用系统软件电子化移交时间要求
应用系统软件验收电子化移交须按资料属性在功能验收、试运行验收时完成行电子化移交;试运行验收通过后提交应用系统源安装软件及源程序代码。
应用系统软件变更电子化移交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须完成电子化移交流程。
2)资产类设备电子化移交时间要求
资产类设备电子化移交须在安装调试验收、变更时提交申请。
在申请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须完成电子化资料移交工作。
3.3.2电子化资料移交要求
资产类设备、应用系统软件在ITSM系统中配置资料信息见附件1
应用系统软件文档资料内容规范参见《信息中心项目文档管理规范》
4附件
附件1信息设备电子化资料表格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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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 信息化 项目 电子 移交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