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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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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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为确保施工安全,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范,采取有力的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
具体做法是: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遵守一切指导安全、健康与卫生方面的法规和规定并提供一切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以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及公众的安全;并从技术上入手,针对实际情况,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以达到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安全生产目标
高处无坠落、交通保平安、用电遵规程;
杜绝亡人事故;
杜绝公路上我方责任事故。
二、安全组织机构
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职责
安全生产是工程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我们将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高效精干的安全组织机构,做到依法办事。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并从技术上入手,针对本标段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以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本工程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配备安全项目经理、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项目经理部设安全质量监察部,配安全经理,具体负责本标段工程项目的全部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项目分部设安全科、各施工队设专职安检员、各工班设兼职安检员。
安全监察员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有多年现场工作经验,经过安全管理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任务和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法规规程;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重大施工安全方案;制订本项目各项安全制度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检查等。
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规定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施工中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信息,并设专人负责予以处理。
㈡、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单靠一个部门、一部分人去抓很难奏效。
为此,必须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
使安全工作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氛围。
并建立一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奖惩办法和安全否决权评比管理制度。
㈢、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规定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施工中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信息(如执行“五同时”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落实、确认信息,安全隐患、险肇事故及工伤信息等),并设专人负责予以处理。
三、保证安全组织措施
㈠、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按照“五项”(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人员的配备和施工安全监测以及防火、防毒、防噪声、救护、警报、治安、爆破和炸药等安全保证体系)。
㈡、安全教育
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
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
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首先是项目经理部教育。
内容包括:
一般教育(建筑施工的特点,它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即保密法、建筑法、消防法、宪法、刑法有关条款、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我单位、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细则,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等);建筑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
其次是施工队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等。
另外还要进行班组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
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定期对特殊工种进行复审。
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3、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提高政策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培训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健康与环境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因素,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以及保证措施;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任务以及如何管理;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知识等。
4、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在做好对普通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适时安全教育等。
㈢、安全检查
通过安全检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具体措施:
成立由第一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检查组,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地进行检查。
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时,各级安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
安全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非定期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定期检查是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队每天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并落实实行。
非定期检查是按照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进行。
安全检查内容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防触电、防机械车辆事故、防汛、防火等措施的落实。
特别要加强对火工材料的管理检查。
检查方法和手段是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专业和综合检查相结合及对照安全检查表等方法和手段进行安全检查。
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㈠、施工现场及临时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开工前,针对各项具体工程各施工阶段的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力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2、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做到面广,重点突出。
3、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
各大、中型机具设备、压力容器、机动车辆的进场,均要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
开工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工地临时道路的修建尽量避开松软土、陡崖、滑坡坠石地段。
如需通过,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临时道路必须通过既有公路及其它机动车道,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置路标及防护措施,另外派专人负责指挥。
临时道路、通道在狭窄、陡坡、急弯、穿越电力通讯地段设置交通标志,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车辆通过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
临时道路平整无坑洼;路面高过自然地面20cm,低洼地段适当加高;面层用小碎石或透水性良好的山皮土铺垫,并派专人维护。
工地施工用水和饮用水在施工前对水质进行化验鉴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防护措施。
生活用水必须符合中国卫生组织对饮用水的要求,pH值应介于7.5至7.8之间。
工地内合理布置排水沟。
排水沟不得妨碍工地内的交通。
5、特种作业管理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首先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按规定到有关主管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6、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施工现场内配备、架立并维护一切必要且合适的标志牌,为职工和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标志牌应包括:
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等等。
所有标志上文字采用中文,标志上有图示的警告符号采用国家通用的符号,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征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在现场采取防火与消防措施,在合适地点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持灭火器,防火、防洪、防风及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施工现场常设一名经过培训具有担任安全工作资格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和个人检查,查看所有安全规则和条例的实施情况。
驻地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照片,安全员的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7、临时通讯线路
减少与既有通讯、电力等线路的交叉和干扰。
线路走向避开沟渠、陡坎、滑坡、河流及易受洪水冲刷等危险地区。
通讯线路与地面等建筑物的最小距离,符合有关规定。
8、临时电力及照明安全
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Z-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
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电器设备的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
在不便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采用特殊照明设施;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大于36V。
9、信号
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这些信号主要包括:
标准道路信号;报警信号;危险信号;控制信号;安全信号;指示信号。
10、有害气体的控制
配备对有害气体的监测和报警装置以及工人使用的防护面具。
一旦发现有毒气体,立即停止施工和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甲方,在经过慎重处理,确认没有存在危险,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方能复工。
11、接地及避雷装置
在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及建筑物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
㈡、施工测量安全保证措施
雷雨及大雾天气,不进行野外施工测量。
道路泥泞时穿防滑鞋。
测量人员在高处作业或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系好安全带,脚穿软底鞋。
测量钉桩时,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对面使锤。
钢钎和其它工具不随意抛掷。
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洞内测量在安全员的带领下,并在掌子面稳定后方可进行测量。
㈢、砌筑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装卸砌块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砖垛倾倒伤人。
如遇暴风雨天气,要采取防雨措施,避免恶劣天气吹倒新砌筑的成品。
大风、大雨等异常气候之后,应检查砌体是否有垂直度的变化,是否产生裂缝。
㈣、防洪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的进行抗洪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抗洪防汛意识和警觉性。
在汛期到来之前,开展抗洪防汛大检查,重点检查抗洪防汛方案是否可行,职工住房环境、设备停放地点、材料储存场所等是否安全可靠,排水、防水设施是否齐备等。
并认真执行雨季、雨后两检查制度。
项目部成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书记兼职负责。
在汛期,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组成抗洪防汛突击队,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施工现场合理布置,制定防汛预案,以防万一,确保人员安全。
汛期到来之前,防汛器材、防雨材料、防护用品、抽排水设备等材料备足,配备发电机确保供电,以防汛期交通受阻,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气象动态,及时了解汛情,以便做好整体工作安排和防雨防汛工作。
坚持汛期防汛抗洪值班制度,遇有险情及时组织力量抢修。
汛期加强与其它兄弟单位的联系,互相配合,确保安全渡汛。
㈤、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成立各业务部门和施工队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
建立现场消防保卫机构,负责现场消防保卫工作;建立各级领导责任制和消防检查制度,签订消防保卫协议,定期进行检查和培训。
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明火作业要按施工区域、层次划分动火级别,办理相应动火证。
㈥、交通保障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画、标语牌,危险地点悬挂规定的标牌,夜间在危险部位设红灯示警。
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做好线路沿线临时便道的交通警示设置,并指派专人协同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平交道口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交通事故。
㈦、现场安全措施
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现场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防盗、消防管理责任人。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一律佩带工作卡。
施工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帽与胸卡颜色一致,领导层、管理层和操作层要有所区别,以便于管理。
经常对工人进行施工安全、遵纪守法和文明施工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各类非法活动。
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闲杂人员。
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㈧、电器设备安全操作保证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止误触带电体、防止漏电、实行安全电压”三项技术措施。
使用高压电器,采取加强外绝缘措施。
低压电器设备有足够的的可靠性及提高分断能力延长触点寿命;空气开关、热继电器注意确定恰当的额定电流值;控制电动设备温升等。
1、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按“一机一闸一漏保”设置防护。
2、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3、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采用TZ-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4、施工现场内电线与其所经过的建筑物或工作地点保持安全距离,现场架空线与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0cm,跨越临时设施时垂直距离不小于2.5m。
同时,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施工现场内不架裸线。
5、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
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6、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7、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8、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9、电器设备的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安设防护罩。
10、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安全规程。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均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电设备。
11、每台电气设备设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各种电器设备均要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
12、凡是移动式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均在配电箱内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照明线路按标准架设,不准采用一根火线与一根地线的做法,不借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
14、对从事电焊工作的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懂得电焊机二次电压不是安全电压等基本知识。
15、施工中若有人触电,不得用手拉触电人,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救护措施。
㈨、夜间施工安排及措施
1、施工安排时,尽量避免和减少夜间作业。
需连续施工的工程,夜间施工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各级组织机构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大型项目的夜间施工,做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夜间施工的顺利进行。
3、夜间施工,加强复核检查制度,确保技术资料准确无误。
4、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
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夜间施工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夜间工作有良好的照明。
6、夜间施工时,做好夜间防护,在行车路段前、前、后方100m处须设置行车警示标志,并悬挂红灯,以提醒行人及司机注意。
7、夜间施工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施工噪音,照明设备设防护罩,避免影响附近居民夜间休息。
8、严格遵守地方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
在工程施工现场周围配备、架设必要路灯和灯标,为施工人员和行人提供方便。
㈩、工程保险
对本工程将主动为建设单位办理保险。
对施工人员、主要施工设备将主动进行保险。
五、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㈠、起重机操作注意事项
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笛,操作时要精神集中。
司机必须按起重性能表中规定进行工作,不允许超载使用。
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及类似作业。
工作台周围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
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以内。
液压系统安全阀数值,电气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数值及其它机构、结构部件的调整值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起重机在工作时,避免两台起重机的臂架、平衡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物碰撞。
起重机吊重作业时,严禁负载变档。
㈡、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
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使用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电锯、圆盘锯)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重点把好空中作业安全关,空中作业人员须体检合格。
工作期间,严禁喝酒、打闹。
小型工具、焊条头子等放在专用工具袋内。
使用工具时,要握持牢固。
手持工具也应系安全挂绳,避免直线垂直交叉作业。
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操作手柄应采取结缘措施。
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撩器。
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吊索具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装置。
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用卡环。
六、临时用电系统安全保证措施
临时用电必须按部颁规范要求作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的内业管理资料。
项目建立健全用电规章制度,明确用电责任。
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
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和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规定。
各种高大设置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
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结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凡在一般场所采用220V照明灯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
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套。
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
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漏、防雨、防砸。
七、防火措施
㈠、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各种消防器材保持完整完好。
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喷嘴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水带充水后防骤然折弯,不要被油类污染,用后需清洗晾干,收藏时应单层卷起,竖放在上。
各种管接口和门盖应接装方便、松紧适度、无泄露、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摔压。
消火栓按室内室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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