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规》司乘人员必须掌握的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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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规》司乘人员必须掌握的条款
《作规》司乘人员必须掌握的条款
第1条接触网作业车(含接触网架线作业车、接触网放线车、接触网检修车、接触网巡检车、接触网轨道起重车、接触网立杆作业车、接触网高空作业车、接触网专用平板车、绝缘子水冲洗车等,下同)是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日常维修、大修、事故抢修和电气化铁路施工的重要机具。
为加强接触网作业车运用、检修、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电气化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铁路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员资格许可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工作应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命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修养并重、服务生产”的原则,健全管理组织,规范技术措施,实施逐级负责、专业化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第3条为适应运输生产,提高作业效率,接触网作业车应满足铁标TB/T2180-2006《电气化铁道接触网综合检修作业车技术条件》的相关条款,合理配置、适时更新。
使用单位应按10%的检备率配置接触网作业车。
接触网作业车的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行政许可按铁道部相关规定办理。
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铁路相关标准的老、旧、杂型设备及部件,以确保接触网作业车的先进性、安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4条接触网作业车须装设机车用“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LKJ,下同)、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以下简称行车安全装备),并保持状态良好。
行车安全装备应按10%的备用率配置。
第5条按照《铁路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员资格许可办法》的规定,接触网作业车司机、学习司机须经铁道部指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机车驾驶证(E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机车学习司机证(E类)”。
第6条接触网作业车司机作为铁路行车主要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行业的相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生产”的思想,努力钻研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接触网作业车司机的定员和配备,由铁路局按照生产和各种预备率的需求确定。
第14条接触网作业车司机年审主要内容:
1.审查司机身体健康状况,对不适于继续驾驶的司机提出意见和建议。
2.考核司机技术业务能力。
实作重点内容为:
一次出乘作业标准,行车安全装备运用,接触网作业车机械、电气、液压系统故障排除和事故应急处理;理论考试重点内容为: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及本规则等规章制度和接触网作业车基础专业理论,行车安全装备使用操作知识。
3.考核司机行车安全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司机提出意见。
第16条接触网作业车实行包乘、包检、包养制度。
包乘是指接触网作业车的使用定人、定车,出乘时,司机和学习司机必须到齐,共同出乘;包检是指司机和学习司机出乘前及定期检查车辆技术状态,及时提出修程建议;包养是指司机和学习司机必须负责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走合期保养和换季保养等工作。
第17条接触网作业车必须按规定实施报废更新;对限制接触网作业车高速运行、低速作业(双向自行速度2.5‰坡度时低于100km/h,双向自行作业速度不满足0~10km/h,尾挂速度低于120km/h)、功率低于216kW的接触网作业车须逐步淘汰。
新置接触网作业车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且须符合TB/T2180-2006《电气化铁道接触网综合检修作业车技术条件》要求,其生产厂家应具备铁道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禁止使用违反国家铁路行业相关规定的非标、过期、老、旧、杂型设备及部件。
接触网作业车报废由鉴定小组鉴定,鉴定小组由铁路局业务主管及配属单位专业人员组成。
对通过鉴定的报废车辆,站段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上报。
由于事故造成车辆报废的,应另附有关明确事故责任人的资料上报。
第19条上线运行的接触网作业车必须安装行车安全装备,行车安全装备的型号及安装要求按铁道部规定执行。
未安装行车安全装备或行车安全装备状态不良的接触网作业车禁止上线运行。
第20条接触网作业车应进行编号(管理编号)、登记并喷涂标志和最高运行速度。
新购的接触网作业车,运用前须向铁路局主管部门申请管理编号。
接触网作业车的标志应喷涂在驾驶室两端前方左侧车体的正下方,接触网作业车的最高运行速度喷涂在两端前方右侧车体的正下方。
接触网专用平板车的标志应喷涂在车体两端前方左侧车体上,接触网专用平板车的最高运行速度应喷涂在两端前方右侧车体上。
第21条管理档案:
1.铁路局主管部门应备资料:
⑴接触网作业车统计台帐;
⑵接触网作业车年检合格证申报表;
⑶接触网作业车司机统计表;
⑷接触网作业车司机年审统计表;
⑸接触网作业车行车安全装备台帐。
2.设备配属单位应备资料:
⑴接触网作业车设备履历簿;
⑵接触网作业车修理台账;
⑶接触网作业车年检合格证申报表;
⑷接触网作业车年检鉴定表;
⑸接触网专用平板车年检鉴定表;
⑹接触网作业车司机登记表;
⑺接触网作业车检修记录;
⑻接触网作业车探伤及重伤车轴报告,接触网作业车轴、钩探伤记录;
⑼接触网作业车行车安全装备修理、监控数据变更记录。
⑽运行监控数据分析记录及考核台帐。
3.随车资料:
⑴行车文电及安全规章;
⑵接触网作业车行车日志;
⑶接触网作业车技术说明书;
⑷接触网作业车随车工具和常用备品备件表;
⑸接触网作业车年检合格证;
⑹接触网作业车运行检修保养记录;
⑺行车安全装备操作手册;
⑻接触网作业车行车安全装备检修、维护保养记录;
⑼接触网作业车基本状况表;
⑽列车时刻表。
第24条接触网作业车上线运行按列车办理。
第25条接触网作业车使用单位应根据需要,按规定提报《接触网作业车运行计划》;行车部门须将接触网作业车运行计划纳入调度行车日班计划中。
第26条接触网作业车出车时,司机和学习司机须同时在岗,司机、学习司机的驾驶证、接触网作业车年检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
接触网作业车在车站停留时,不得进行与接触网检修无关的调车作业。
第27条铁路局应制定多台接触网作业车连挂、解体、运行安全管理办法。
接触网作业车司机应认真执行“一次出乘作业标准”,使用单位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28条接触网作业车司机出乘前须熟知、抄、阅运行揭示,运行时,须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行车凭证;途中折返或临时变更运行区间、作业种别时,须持有新的调度命令;多台车编组运行时,调度命令应由第一位车司机接受并传达到每位司机。
第29条接触网作业车在本单位管辖范围以外担当任务时,须有熟悉线路的司机带道,按工作计划预先安排写入所运行区段的监控数据,并运用正确。
第30条接触网作业车须配备通讯信号装备、安全防护用品、复轨器、灭火器、常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并应具备有效的合格证。
接触网作业车配备的止轮器须进行编号和防盗管理,并制定相应的防溜措施。
第31条接触网作业车出车、途中运行及作业停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出库前,按规定开启行车安全装备,并确认状态良好;由司机和学习司机共同确认行车凭证、动车信号或发车信号正确无误,确认仪表显示正常,且制动系统风压符合规定。
2.车辆起步要平稳,应减少不必要的冲击和振动;运行中,乘务人员须精神集中,按规定速度行驶,严禁超速;严格使用车机联控和呼唤应答标准用语,做到“彻底了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呼唤应答标准用语由铁路局根据部颁标准制定。
3.运行中使用非常制动后,须检查车辆状态,如有零部件损坏,经确认不能继续运行时,应按规定设置防护,并立即请求救援。
4.运行过程中,须注意各仪表指示状态,确保准确无误;发现车辆出现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须及时处理。
5.接触网作业车作业过程中(包括停车时),司机和学习司机不得擅离岗位。
6.现场施工、检修作业时,司机要时刻注意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轨道起重设备时,应严格执行起重设备操作规程。
第32条接触网作业车出、入库或在专用线行驶,须严守规定速度,执行一度停车制度,车辆须停在警冲标内。
第33条接触网作业车入库后,司机和学习司机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做到故障不过夜、不隔班,未及时处理的带病车辆不准上线运行。
第34条《接触网作业车行车日志》是记录车辆运用状态的原始记录,是车辆检修、故障修理及分析事故的重要依据,司机须真实准确填写,并存档3年备查。
第35条接触网作业车牵引质量、接触网专用平板车载重、集重,应严格执行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
接触网专用平板车的偏载限度,执行铁路货车装载的规定,严禁超载、偏载和超速。
第36条接触网作业车与平板车联挂推进运行时,速度不得超过30km/h,并不得跨区间推进运行。
车站转线,须严格按调车作业办理。
在区间及“天窗”内作业需要推进运行时,须由学习司机进行引导,引导时要注意运行前方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第37条学习司机不得单独操纵接触网作业车。
学习司机须在安全乘务一年以上,在司机指导下方可学习操纵车辆。
学习司机在下列情况下禁止驾驶接触网作业车:
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夜间行车、事故救援、站场调车、反向行车、区间内施工作业。
接触网作业车作业平台的操纵人员须经站段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作业证,方准操纵。
第38条接触网作业车停放地点须修建专用线和车库,车库应能停放两台以上接触网作业车和一台专用平板车,并具有检查坑、待班室、材料室、卫生间、取暖装置等必备设施。
第39条司乘人员须熟知行车安全装备的基本结构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程序熟练运用行车安全装备,并应掌握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数据转储和分析方法。
第40条接触网作业车司机应及时反映车辆不良状态及行车中的安全隐患,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41条接触网作业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上线运行。
1.发动机无力或有异响,油压、水温显示异常。
2.传动不良、有异响、保安装置失效,液力传动系统压力异常。
3.车轴有异响、裂纹或车轴轴箱温升超过规定要求。
4.车轮有裂痕,碾堆、踏面剥离、掉块、擦伤超限;接触网作业车轮辋厚度、轮缘厚度不足。
5.轮对内侧距离超过1353±3mm允许范围或轮轴发生相对位移。
6.车架任何部位出现裂纹或弯曲。
7.制动系统或基础制动装置不良。
8.前后照明、雨刷、风笛失效。
9.自动车钩“三态”作用不良,车钩座、舌、销磨损超限、有裂纹。
10.行车安全装备故障,通讯信号及安全防护用品失效。
11.螺栓松动、销子脱落,机件弯曲、裂纹,危及行车安全。
12.作业平台、随机小吊作用不良,影响行车安全。
13.检查锁定油缸作用良好
第42条动车前须按规定进行制动机试验,均衡风缸、列车管压力为500kPa,总风缸压力为700~800kPa;运行中,不得关闭发动机,严禁空档溜放;车站停时超过20分钟,动车前须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
第43条出库前,须对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进行自检,确保行车安全装备技术状态良好;定期对机车信号进行检测,并在《接触网作业车行车日志》上做好记录。
第44条接触网作业车运行中,司机要加强瞭望,确认信号,当地面信号和机车信号不一致时,以地面信号为准。
第45条接触网作业车运行中,严禁关闭行车安全装备。
行车安全装备发生故障时,须及时向车站值班员和列车调度员报告,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并在《接触网作业车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保证行车安全。
第46条接触网作业车内乘坐人员须听从司机指挥,非操纵端严禁非驾驶人员入座;车未停稳,严禁搭乘人员上下。
第47条使用平板车运送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按规定载重、集重要求装载。
2.装载稳固,不偏载,不超限。
3.卸车时,卸下物品不得侵入限界,注意平衡装卸,大件物料不得边走边卸。
4.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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