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观后感.docx
- 文档编号:557904
- 上传时间:2022-10-11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21.21KB
《十二怒汉》观后感.docx
《《十二怒汉》观后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二怒汉》观后感.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十二怒汉》观后感
《十二怒汉》观后感
《十二怒汉》仅以普通的刑事案件为视角,刻画出12个陌生而又倍感熟悉的普通人形象,却从细微处深刻地拷问证据制度,审视司法程序并鞭笞人性弱点,让观众也随之审视自己的内心。
下面是《十二怒汉》观后感,欢迎阅读。
《十二怒汉》观后感 《十二怒汉》这部电影,它是一部黑白电影,虽说它没有斑斓色彩,却深深让我震撼。
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电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看守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电影里98%的场景就是那间会议室,没有华丽辉煌的场面,没有美丽动人的景观,没有年轻帅气的偶像,甚至没有句多余的废话,只有12个穿着西装衬衣,汗流浃背的男人,当一部杰出的电影只有这些的时候,那么剩的就是精湛的演技和深刻的台词了。
没有外部因素干扰,所有推动剧情发展的只是人物性格,经历和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了。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经历,带着不同的性格,怀着不同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下午,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是一个人心里,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证据确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
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
正是因为有了反对者,这个小男孩才会有重生的机会。
每个人都享有发言的权利,而且有捍卫自己的这种权利。
《十二怒汉》观后感 1957年的《十二怒汉》是导演西德尼?
吕美特的处女作,由亨利·方达主演,是一部探讨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影片获柏林金熊奖。
影片以俄罗斯和车臣持续两个多世纪的历史矛盾为背景——生活在战乱阴影之下的莫斯科人,对车臣人有着显而易见的仇恨和厌恶。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车臣男孩,涉嫌杀死自己的养父——一名俄罗斯军官。
法庭经过三天的审理后,将最后决定权交给了十二名俄罗斯陪审员。
影片巧妙地将民族矛盾纳入影片的体系中,暗示了法庭上由于人们的主观情感可能导致的判断失误,无形中突显了仇恨的张力,提升了审判的高度。
影片奠定简单的黑白色调,在少年飞驰的自行车车轮间,凌乱闪现的镜头片段间,“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这句话不断从不同人的唇边吐出。
经过冗长庭审后,睡眼朦胧的少年被带入一间黑暗阴冷的小屋中关押,而在一个学校的体育活动室里十二名陪审员登场,每个人都是漫不经心——毕竟案情已进行了三天,且人证物证俱在,似乎男孩有罪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了。
表决开始,居然有一票1票无罪!
反对者有点尴尬和紧张:
“我们买西瓜,不甜可以扔掉。
然而表决不是买西瓜,我们举举手,这么年轻的一个孩子可能就一辈子要在监狱里了。
”——其实他也没有丝毫的证据能证明男孩并没有弑父,弄清楚事实真相的唯一办法是以反对票拖延时间。
在这名反对者的引导下,投票一轮一轮重新进行,陪审员在经历分享人生阅历、现场模拟案情、尝试探寻其它可能性后,最终一致做出无罪的表决。
在这场大审判中,气氛始终紧张而沉闷,似乎每次在那个孩子濒临有罪判决的边缘,总有一只有力的大手把他往无罪的方向推一把,这就是智者对法律严谨性的尊重,对人性良善的呼唤。
法律,是理性、严密、权威的象征,似乎一切遵循法律便能臻于至善。
但是,谁又能保证法律本身是公正、完美呢?
真相常常蜷缩在层层笼罩的迷雾背后,法律所倚重的证据可能仅仅是薄如蝉翼的一页纸,或者几句变化无常的证言。
发现的所谓“真相”,可能远远不是终点。
在周而复始的不可穷尽中,只有一种温暖的力量,是黑暗中的永恒之光,指引人们找寻到真理的出口,这就是人性中最原始的良善。
法与情的天平,从来很难完全平衡,而人心最本质的善意与悲悯,则构建了人与人之间超越现实世界利益纷争的、最富饶的精神家园。
尽管导演在影片中并未给出凶手是谁的答案,但是随着电影情节对十二名陪审员多样而奇妙的人生境遇娓娓道来,让观众感受到的,是一种温暖的力量、一种坚定的信念、一种由衷的感动!
面对一个毫不相干的车臣男孩,陪审员们追随内心的良善,根据自身的生活经验去发现真实,从而坚定而确信的投出了自己对生命的尊重与怜悯的一票。
影片的最后一句话留给观众的是深深的思考:
“法律,是永恒、至高无上的,可是,如果仁慈高过法律呢?
”
《十二怒汉》观后感 美国电影《十二怒汉》是法律题材电影中的经典之作,也是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
该片以表达方式的极简与蕴含思想的极深,给人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这是一个除片头、片尾几分钟以外,始终发生在一个密闭的陪审团会议室里的黑白故事片,剧情脉络仅以陪审员讨论案件的形式推进;这是一部有着多达12名“主角”的电影,每个人都有鲜明的性格特征,但直至影片结束时,观众都不一定能记全所有角色的名字,影片也仅在结尾处通过两人礼节性的寒暄,简要“通报”了两个陪审员的名字,这才让观众突然意识到这部影片的“主角”原来是有名字的。
但是,我们却能从“不知名”的12位“主角”的“愤怒”中,由衷生发对事实真相、法律制度乃至人性的深刻反思。
他们的理性与成见、公正与自私、慈悲与冷漠、智慧与愚昧、执着与犹豫、醒悟与忏悔……诸多人性构成的复杂因子,都通过个人的言行举止不经意地喷涌而出,并融合、纠结在一起,甚至产生激烈的碰撞,这种碰撞便是“怒汉”的缘由,这种碰撞也非常自然地激起观众内心的涟漪!
而这一部经典之作的引子,竟然是我们法律人非常熟悉的刑事案件,一桩经历过一个星期开庭审理,需要陪审团12名成员对“罪与非罪”作出事实判断的案件。
从法律人的视角,我们会从影片中得获取何种启示或者教训呢?
从方法论层面来看,司法应是一门“技术活”
证据是我们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是对已发生事实的再现,是围绕待证事实的解构,还是对各种“碎片”信息的加工和创造,它究竟与真相有多少距离,可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判断,这种判断需要专业知识,更需要常识与经验。
影片告诉我们,审查证据时,不能仅做证据零件的“组装游戏”,而不问零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以及零件与零件之间的“搭不搭调”。
如杂货店主声称凶器在案发现场周边店铺仅此一把,而陪审员在邻近摊位很容易就买到同样的一把;楼下居住的老人,证实听到嫌疑少年与其父即本案死者的争吵,且随后看到少年立即下楼从楼梯口逃走,而一个中风的老人,根本无法在15秒内从卧室走到门口,因它间隔60余英尺的距离;该老人证实听到嫌疑少年与其父争吵声的证词,与对面楼层女目击证人证实案发时有火车正好经过,严重影响听觉的事实相矛盾;对面楼层女目击证人,证实看到了嫌疑少年杀父的全过程,还说明即使有火车通过,但火车如果不开灯她完全可以透过车窗看到对面场景。
但是,从弹簧刀的惯常使用方法和刺击部位来看,以嫌疑少年的身高难以形成那样的刺击高度;再通过女目击证人鼻梁上镜坑的分析,其应是近视眼,而深夜睡觉时不可能还戴眼镜,她也不可能清晰目击案发过程;还有嫌疑少年自辩当晚去看了电影,但案发后不能立即回忆电影内容,经过三个月后才回忆影片内容,控方以此证明嫌疑少年提出不在场的辩解不成立。
这些细节一开始就被陪审员忽略了。
还有一点值得观众思考,那就是警察第一次询问嫌疑少年电影的时间,是在凶案发生后少年回家时,地点就在凶案现场。
试想,一个少年面对父亲的骤然离世,站在父亲尸体旁又岂能如常人一般回味电影剧情?
他又岂能预见一时对电影剧情的记忆盲点会陡增其杀父嫌疑?
……
或许在真相大白之后,反思这些证据细节,多少有点“事后诸葛亮”,并且这毕竟是电影,编剧精心设计才将许多巧合都糅杂在一起,但我们能够因此而忽略这些“巧合”吗?
司法实践中的众多冤假错案,哪一起不是由各种各样的巧合所酿成,如限期破案、侦查疏忽、社会影响、技术差错等等。
谁又能保证这些巧合不会发生在我们漫长职业生涯的某一瞬间。
所以,证据也是会骗人的。
要去伪存真,要找出确凿的证据,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磨砺,司法真是一门“技术活”。
从价值观层面来看,良善之心是法律人的第一职业品格
当我们回顾剧情中被忽略的证据细节时,发现这些都是常人可以注意到的,也是警察、检察官应该注意到的,但这些细节为什么会被忽略?
以至于陪审团在第一次票决时也仅有一人反对判决有罪。
或许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司法技术层面的问题,或是纯粹的经验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大多数人并没有真正听懂法官在庭审结束、陪审团评议之前讲过的一句话:
“一个生命因犯罪而逝去,而另一个生命在等待你们的裁决。
”这句话告诉我们,无论是对死者的尊重,还是对生者的怜悯,我们都不能让心中的“怒火”冲昏头脑。
司法裁断不是个人情绪的宣泄,不能任由主观偏见横行无忌。
否则,既是法律的悲哀,也是人性的悲哀!
然而,抛开成见、摒弃杂念,做一个理性睿智而又勇敢无畏的正义守护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十二怒汉中,那位因父子不和而饱受煎熬的父亲,始终放不下对叛逆少年的痛恨,认为嫌疑少年是不可救药的“人渣”;那位买了一小时后球赛门票的陪审员,认为不应为一个“简单”案件,浪费自己美妙的休闲时光;在认定少年到底有没有罪,意见分歧严重时,有人主张终止讨论,将案件交给新组建的陪审团去解决;有人自始至终执着坚定,而有人从头到尾漠不关心……
尽管影片结局无疑是正义与良知的胜利,但我们知道,这一胜利来得并不容易。
看着12位陪审员相继释放出心中的“怒火”,我们会钦佩8号陪审员的审慎与坚持,会欣喜陪审团其他成员的理性与善良并未“走远”,会庆幸那个“暴怒”的父亲,最终在痛哭流涕中仍赞同无罪意见!
或许不同的人会从这部电影中得到不同的感受,就如同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
但有一个共识,是我们都能接受的——那就是内心的价值观才是外在感观的“总开关”!
它主导着、决定着我们关注什么、接受什么,忽略什么、放弃什么,是为追求正义而怒、还是受偏见支配而怒?
法乃善良公正之艺术,法律人也应首先具备最基本的道德品格。
因此,“方法为用、本心为体”,良善之心才是法律人公正执法的根本保障,这从本源上决定着法律人当“怒”与否,因何而“怒”。
从实践要求层面来看,司法面临的挑战非常艰巨
小编看完电影中陪审团成员的表现,并未产生一点“内行”必定强于“外行”的优越感。
关于事实证据的判断,往往并不依赖于高超的专业知识,剧中陪审团成员所有的失误都可能在我们身上重现。
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规律决定了对事物的认知。
如果你有足够审慎的态度,充分运用常识、常情、常理,而不夹带任何偏见去分析,也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
也有人说,正义女神蒙住双眼,因为正义是完全客观的,即不畏权贵也不偏心,不看你的出身、财富、权力或者可怜与否,而只凭客观事实来裁决,必须通过内心来感悟,不能容许眼前光怪陆离的干扰,就如她身后的法谚所表明的:
“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
我们正处于审判中心主义改革的新形势下,需要更深入地思考什么是“证据确实充分”、怎样探寻案件事实真相……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们,准备好了吗?
总之,《十二怒汉》是一部让法律人产生强烈代入感的经典影片,以一起案件的陪审团评议过程,折**司法与人性的各种影像,值得我们用心去慢慢品味!
对比XX年韩国著名法律题材电影《辩护人》,二者在题材和表现手法上风格迥异,拍摄时间更相距五十余年,但《辩护人》也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启示!
《辩护人》以已故韩国前总统卢武铉为原型,让我们看到平民律师宋宇锡是如何一步步成为法治英雄,最终在具有代表性的历史事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而推动法治建设的。
《十二怒汉》仅以普通的刑事案件为视角,刻画出12个陌生而又倍感熟悉的普通人形象,却从细微处深刻地拷问证据制度,审视司法程序并鞭笞人性弱点,让观众也随之审视自己的内心。
人类社会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会需要英雄,也会造就英雄,这确是民众之福!
但英雄并不必然存在于每一个历史时段,或者每一处历史角落。
没有英雄横空出世的时代,未必不是好时代。
或许我们真正要做的不是满怀**地为当英雄而努力,而是努力成为一个善良正直、恪尽职守、理性平和的普通法律人!
即是有怒,也是因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十二怒汉 十二 观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