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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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试题及答案
【例16-12】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年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产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52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154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300万元);管理费用96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50万元);财务费用120万元。
(4)销售税金320万元(含增值税240万元)。
(5)营业外收入16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税收滞纳金12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400万元(经审定为合理的工资)、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62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4万元。
要求:
计算该企业201×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直接法计算:
(1)扣除项目金额调整
①不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62-400×146
不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10-400×22
不准予扣除的教育经费=14-400×2.54
准予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5200-(6+2+4)=5188
②本年度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1300–8000×15100
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1540–100=1440
③业务招待费:
标准1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50×6030
标准2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8000×5‰=40
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50-30=20
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960-20=940
④准予扣除的销售税金=320-240=80
⑤不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60-(8000+160-5200-1540-960-120-80-100)×1240.8
税收滞纳金12万元不允许扣除
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100-12-40.8=47.2
(2)应纳税所得额=8000+160-5188-1440-940-120-80-47.2=344.8
(3)201×年应缴企业所得税=344.8×25%=86.2(万元)
2.间接法计算
(1)会计利润总额=8000+160-5200-1540-960-120-80-100=160(万元)
(2)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62-400×14%=6(万元)
(3)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10-400×2%=2(万元)
(4)职工教育费应调增所得额=14-400×2.5%=4(万元)
(5)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50-50×60%=20(万元)
8000×5%=40(万元)>50×60%=30(万元)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1300-8000×15%=100(万元)
(7)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60-160×12%=40.8(万元)
(8)应纳税所得额=160+100+20+40.8+12+2+6+4=344.8(万元)
(9)201×年应缴企业所得税=344.8×25%=86.2(万元)
【例16-13】某制造企业为居民企业,201×年经营业务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为112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6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88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80万元;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600万元;发生的管理费用152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12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14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4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68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取得营业外收入2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500万元(其中含公益性捐赠76万元)。
要求:
计算该企业201×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利润总额=11200+1600+80+68+200—8000-1388-600-1520-400-500
=740(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80(万元)。
(3)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120×50%=60(万元)
(4)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计算=140×60%=84(万元)
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11200+1600)×5‰=64(万元)
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限额应为64万元,实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4=76(万元)
(5)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8万元。
(6)捐赠扣除标准=740×12%=88.8(万元)
实际捐赠额76万元小于扣除标准88.8万元,可按实捐数扣除,不做纳税调整。
(7)应纳税所得额=740-80-60+76-68=608(万元)
(8)该企业201×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8×25%=152(万元)
1、某制造厂在某一个纳税年度内,共发生下列收入事项:
(1)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3)利息收入20万元(利息收入为购买国库券利息)。
发生各项支出如下:
(1)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不包括工资);
(2)管理费用20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3)产品销售费用100万元:
(4)产品销售税金300万元;(5)职工1000人,全年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2000万元;(6)按标准提取职工福利费2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4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
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人月,请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1、应纳税收入=5000+200=5200(1分)
2、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1)产品销售成本=3000(1分)
(2)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5200×3‰+3=18.6(2分)
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200-50)+18.6=168.6(1分)
(3)产品销售费用=100(1分)
(4)产品销售税金=300(1分)
(5)职工工资扣除限额=0.16×12×1000=1920(2分)
(6)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920×14268.8(1分)
(7)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920×238.4(1分)
(8)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920×1.528.8(1分)
(9)准予扣除项目的金=3000+168.6+100+300+1920+268.8+38.4+28.8=5824.6(1分)
3、应纳税所得税额=5200-5824.6=-624.6(1分)
4、应纳税所得税额为负数即亏损,所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1分)
14、某机械制造企业2008年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销售成本15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2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含广告费1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含招待费20万元,办公室房租3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投资收益25万元(含国债利息6万元、从深圳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4万元、权益法计算投资某公司损失15万元),营业外支出10.5万元(违反购销合同被供货方处以的违约罚款8万元,税务机关罚款2.5万元)。
其他补充资料:
(1)当年9月1日起租用办公室,支付2年房租36万元;
(2)企业已预缴税款19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
(3)计算该企业计税所得的投资收益。
(4)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税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6)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补(退)的所得税税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14【答案】
(1)广告费限额=3000×15450(万元),广告费没有超支。
(2分)
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200万元(1分)
(2)①业务招待费限额1=20×6012(万元)(1分)
业务招待费限额2=3000×5‰=15(万元)(1分)
可扣除12万元(2分)
②当年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房租=36万元÷24个月×4个月=6(万元)(2分)
③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属于不可扣除的支出(1分)
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500-(20-12)-(36-6)-2=460
(万元)(2分)
(6)①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1分)
②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它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1分)
③不认可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损失15万元(1分)
计算该企业计入计税所得的投资收益为0(1分)
(7)企业间经营性违约罚款可以扣除,但税务机关罚款2.5万元。
(1分)
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8万元(1分)
(8)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0-12-200-460-8=820(万元)
(2分)
(9)计算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820×25205(万元)(1分)
借:
所得税费用205
贷:
应交税费——应缴所得税205(2分)
(10)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05-190=15(万元)
借:
应交税费——应缴所得税15
贷:
银行存款15(2分)
【例题·计算题】某境内居民企业2010年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
(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赠出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找一运输公司将该批材料运回企业,支付运杂费0.3万元;
(3)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
(4)收取当年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专利实施许可费,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
(5)取得国债利息2万元;直接投资境内另一居民企业,分得红利50万元;
(6)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00万元;
(7)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205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45万元;
(8)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20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其他资料:
①企业当年发生新技术研究开发费,单独归集记账发生额80万元,尚未计入期间费用和损益;②企业当年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设备一台,取得并认证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0万元,增值税15.3万元,已按照规定入账并计提了折旧。
要求计算: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4)该企业对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6)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
【答案及解析】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企业账面利润=2000+10+1.7+60+10+2+50-1000-100-500-205-45-40-80=163.7(万元)
(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52万元
2万国债利息以及50万境内居民企业分回的红利属于免税收入。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以销售营业收入(2000+10)万元为基数,不能包括营业外收入。
广告费限额=(2000+10)×15301.5万元;广告费超支400-301.5=98.5(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5万元。
(4)该企业对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
招待费限额计算:
①80×6048(万元);②(2000+10)×5‰=10.05(万元)
招待费限额为10.05万元,超支69.95万元。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捐赠限额=163.7×1219.64(万元)
该企业20万元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19.64万元,超限额0.36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的10万元捐赠不得扣除;行政罚款2万元不得扣除。
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12.36万元。
(6)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研究开发费用可加扣50%
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637-2-5098.5+69.95+12.36-80×50252.51(万元)
(7)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因购置节能节水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则可按照不含增值税设备价款的10%抵免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
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252.51×2590×1063.13-9=54.13(万元)。
(2)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11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94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38万元)。
要求:
计算该企业2011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1)利润总额=5600-4000+800-694+40-300-760-200+34+100-250=370(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40万元。
(3)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60×50%=30万元
(4)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计算=70×60%=42(万元)
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5600+800)×5‰=32(万元)
按规定税前扣除应为3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2=38(万元)
(5)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4万元。
(6)捐赠扣除标准=370×12%=44.4(万元)
实际捐赠额38万元小于扣除标准44.4万元,可按实捐数扣除,不做纳税调整。
(7)应纳税所得额=370-40-30+38-34=304(万元)
(8)该企业2011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4×25%=76(万元)
(3)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11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彩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
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
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5)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400万元;
6)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
7)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9)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1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①上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涉及转让费用;②取得的相关票据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总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2011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2011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3)企业2011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企业2011年实现的会计利润;
5)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企业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1)企业2011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1)应缴纳的增值税=8600×17%-8.5-510-230×7%=927.4(万元)
(2)应缴纳的营业税=200×5%=10(万元)
(3)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27.4+10)×(73%)=93.74(万元)
(4)会计利润=8600-5660+700-100+200+50+8.5+30-1650-850-80-300-10-93.74=844.76(万元)
会计利润是计算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的基数
(5)销售(营业)收入=8600+200=8800(万元)
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8800×151320万元;实际支出1400万元,
广告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0-1320=80(万元)
(6)业务招待费×60%=90×60%=54(万元)
销售(营业)收入×0.5%=8800×0.5%=44(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44万元扣除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4=46(万元)
(7)财务费用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40-500×5.8%=11(万元)
(8)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40×2%=10.8(万元),调增15-10.8=4.2(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40×14%=75.6(万元),调增82-75.6=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540×2.5%=13.5(万元),调增18-13.5=4.5(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2+6.4+4.5=15.1(万元)
(9)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844.76×12101.37(万元)
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50-101.37=48.63(万元)
(10)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44.76+80+46+11+15.1+48.63-30-500=515.49(万元)
(11)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15.49-100)×25100×25%×50%=116.37(万元)
(4)某企业2011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
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要求:
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1)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50+30)×25%=45(万元)
(2)A、B两国的扣除限额
A国扣除限额=45×[50÷(100+50+30)]=12.5(万元)
B国扣除限额=45×[30÷(100+50+30)]=7.5(万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10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2.5万元,可全额扣除。
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9万元,高于扣除限额7.5万元,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1.5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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