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小贷公司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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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小贷公司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根据市委巡察办“对典当行、小贷公司非法集资、当票造假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的巡察整改建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做好全区金融维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加强金融从业机构监管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典当行、小贷公司风险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区处非各成员单位、区政府金融办防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责任意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控力度,规范典当行、小贷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促进典当行、小贷公司秩序持续向好发展,遏制非法集资在金融从业机构中扩散蔓延,保障我区金融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8日-2月20日)。
对照202*年开展的集中打击整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整治、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查七摆”、涉非涉稳风险专项排查、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等放贷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等行动,明确排查重点,列出排查清单,对辖区内典当行、小贷公司进行全面排查。
辖内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按照督查细则、相关法律法规自检自查,向区政府金融办提供自查报告,无非法集资行为的,一并提供承诺函。
(二)排查整治阶段(2月20日-3月10日)。
1.“一核三查”促进规范经营。
“一核”即核查辖区典当行、小贷公司现状与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一致,即营业执照与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一致,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经营地址与监管部门审批是否一致,高管人员现状与监管部门审批是否一致,经营场所设置及标牌、标识是否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各项制度、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是否上墙等。
“一查”即审查典当行开具的当票是否存在当票造假情况,是否做到账物相符,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不开具当票、以合同代替当票、有当票无质押(抵押)等违规行为。
“二查”即审查典当行实际注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持续资本情况,典当行有关变更情况,规范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组织结构及内部管理情况等。
“三查”即审查小贷公司是否存在违反利率管理规定借贷,是否存在经营未经批准业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跨区域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多头开户),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向股东借款,是否存在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超出规定比例,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贷款发放和回收是否通过公司账户结算,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规经营行为等情况,及时防范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
2.“双向排查”防范金融风险。
一方面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部门沟通衔接,认真对照已发的非法集资案件中筛查是否有典当行、小贷公司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
另一方面排查各家典当行、小贷公司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等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假借企业名义或由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
3.“三项措施”加强监督问效。
一是对有违法违规记录、资金周转紧张、经营困难等情况的企业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投资典当同时还投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其他企业的典当行、小贷公司股东,列为重点排查对象,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处置。
二是对存在超范围、超比例、超费率行为的违规企业,区政府金融办将给予及时通报,督促企业认真整改。
对违规业务频次较多、整改不力的企业,区政府金融办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并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三是结合2019年度典当行年审结果,加强各典当行问题整改,对超过6个月无收当、续当、赎当、绝当处置业务的典当行核实其经营状态,对确认自行停业连续达6个月以上或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典当行,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依法积极引导其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
4.深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市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
主动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典当、小贷知识,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举报非法集资奖励实施细则等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
引导典当行严格落实“十不准”规定,做到制度、流程、息费“三公开”,引导典当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引导小贷公司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贷款利率和资金流向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努力防范不良贷款风险,对于出现的逾期贷款,要合法合规进行催讨收贷。
(三)归纳总结阶段(3月10日-3月15日)。
各典当行、小贷公司排查整治活动结束后,区政府金融办汇总梳理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提出处理建议,形成问题整顿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整顿。
将排查摸底整治情况做好总结,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通过分析辖内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形成原因,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于202x年3月14日前报送市金融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是针对辖内各典当行、小贷公司风险隐患开展的一次全面整治,是实现早防早治、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此次专项整顿将纳入我区金融领域防范金融风险的重点工作,区政府金融办牵头,联合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排查整治小组,协力排查整治风险。
(二)强化监督检查 。
各企业要按时填报“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小额信贷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每月财务报表,区政府金融办通过报表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违法违规行为。
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紧盯典当行、小贷公司,采取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资金异动排查、媒体和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开展风险排查。
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进行台账式管理,动态跟踪处置进展。
(三)强化协调联动 。
充分发挥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督促落实金融风险处置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职责,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配合有力的工作局面,争取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坚持落实非法集资案件调度制度,以定期调度为主、临时调度为辅,跟踪掌握已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以及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进展,做好沟通协调、教育疏导、以及投资人稳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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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当 公司 风险 排查 整治 活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