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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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发展集体经济,巩固提升“消薄”成果,持续提高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
通过三年努力,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收入结构更加优化、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政策体系全面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建成、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市场化经济机制进一步定型、经营性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发展方式向多样化转变,经营方式向市场化转变,管理方式向数字化转变,村级收支基本平衡。
2.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实现80%的行政村年总收入达到5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达到30万元;到2022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年总收入达到5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达到30万元的“5030”目标;到2025年底,完成市定工作目标。
二、创新经营方式
1.推行村庄经营。
总结高虹镇龙门秘境、於潜镇光明村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司化经营试点经验,进一步整合乡村资源优势,培育一批乡村经营公司,坚持“因地制宜、应建尽建”原则,全面推进组建以整镇、联村、单村等模式的“强村”公司,采取村集体自主经营、股份合作、租赁经营等方式,实施三产项目开发、承接物业管理、农村小微工程及各类服务等,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公司化经营、经理人运作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
2.推广“飞地”抱团。
依托基础好、有前景的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创业园等平台,以市场化为导向,通过村集体自筹、协作帮扶、财政扶持等渠道,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方式,发展“飞地”抱团项目,明晰村集体产权或股份,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
鼓励村级留用地指标异地置换房产。
鼓励强村与弱村资源互补、抱团帮扶发展。
3.实施产业“造血”。
大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报优质产业发展项目,鼓励和支持村集体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壮大乡村夜间经济、“山谷经济”和农村电子商务。
鼓励村集体通过片区组团、联盟、联合等方式,参与整乡镇推进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
三、挖掘发展潜力
1.厘清集体资产权属。
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和山塘水库、林地等各类农村资源使用权确权,明晰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让、出租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2.盘活农村资产资源。
鼓励和支持村集体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旧厂房、承包地等集体资产,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引导工商资本、各类社会组织和乡贤等市场主体共同参与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开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农业体验、健康养老、休闲度假等新型经济业态,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3.完善产权交易体系。
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完善农村产权评估和价格发现机制,深入实施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网拍模式”,全面推进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体经营性资产‘三地一产’入市交易,释放农村资源资产活力。
四、加强要素保障
1.落实用地保障。
要安排不少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3%,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涉及集体经济“飞地”项目的,应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方面给予合作支持。
认真落实省、市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留用地政策,按照要求安排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
2.加大资金扶持。
对村集体兴办、参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探索建立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允许将财政扶持范围扩大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类基础设施项目,所形成的资产产权相应比例划归村集体所有。
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报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
加大区市协作帮扶资金扶持力度,协作帮扶资金应重点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
健全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3.完善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村集体经营性项目信贷的投放力度,提供优惠利率。
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在符合政策导向和业务范围前提下,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
稳慎扩大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融资渠道。
按规扩大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林权、水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抵押贷款覆盖面。
4.加强人才支撑。
推进科技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加速人才资源要素流向农村,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申报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加大乡村经济带头人、乡村振兴职业经纪人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业务骨干的培养力度,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聘请职业经理人,引进有实力、懂农村、善经营的团队,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建设。
强化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小微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五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组织班子成员权责清晰、分工合理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议事决策和权力监督协同高效运行。
高度重视软弱后进村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对推动发展无思路、无能力、无干劲的村主要干部,应予以调整。
运用好村级债务预警机制,强化村级债务警戒线作用,落实村干部村级债务负责制,巩固三年化债行动成果。
2.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镇(街道)、村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继续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优秀干部,驻村担任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选优配强政治过硬、懂经营、善管理的“领头雁”队伍,充分发挥兴村名师、“担当作为好支书”作用。
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保障的意见》和《关于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绩效考核奖励的指导意见》,实行18个镇(街道)全覆盖,提升和激发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和热情。
3.强化工作责任。
区、镇两级要组建工作专班,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担起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的主体作用,制定完善对村班子分类考核办法以及集体经济发展长效管理机制,逐村制定增收计划,明确任务书、施工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开展进度管理,将工作压力传导到村到人。
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
4.完善帮扶制度。
持续推进区领导和部门联系镇(街道)制度,建立健全区级领导督导、部门服务的帮扶体系。
各镇(街道)要落实好驻村联系机制,实行包村帮扶,定期开展走访破难,重点抓好村级组织“领头雁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行为;梳理制约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清单,逐条攻坚破难,增强集体经济持续发展能力。
5.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工作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督促研究解决,有效传导压力,推进整改提升。
加大工作考核力度,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纳入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运用,比照省市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对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予提拔使用。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鼓励,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性。
附件:
1.区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分解表
2.区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工作考核评分表
7
附件1
区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镇(街道)
行政村数(个)
“5030”目标任务分解
备注
2021年度
2022年度
1
4
3
4
2
7
6
7
3
5
4
5
4
14
11
14
5
14
11
14
6
15
12
15
7
9
7
9
8
20
16
20
9
23
19
23
10
30
24
30
11
16
13
16
12
18
14
18
13
14
11
14
14
11
9
11
15
13
10
13
16
24
19
24
17
17
14
17
18
16
13
16
合计
270
216
270
附件2
区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自查
得分
区评得分
目标任务
1.行政村集体经济年度总收入增速不低于当年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10分
总收入增速低于上年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行政村集体经济年度两项收入达到相应目标要求。
25分
两项收入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完成率进度。
10分
每季度对照目标(4月底前完成65%、6月底前完成70%,9月底前完成75%,11月底前完成80%),以镇街为单位,每低1个百分点1分,扣完为止。
4.村级债务控制在相应目标之内。
5分
以镇街为单位,债务控制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和工作措施
5.建立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工作机制,分片包干。
10分
未按要求建立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目标责任制的,扣5分;工作机制不完善、协调运转不畅的,扣5分。
6.加强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支持,巩固提升村级组织领导班子队伍建设。
10分
未制定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扣3分;落实政策不到位的,扣2分;村级组织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不力的,扣3分;未组织村主职干部相关培训的,扣2分。
7.做好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工作指导,完善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造血”功能,推进村庄经营,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10分
工作指导不及时、不力的扣2分;经营性收入占比未提升的,扣3分;“造血”功能增强不明显的,扣2分;市场化经营机制不健全的,公司化经营工作推进不力的,扣3分。
8.安排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专项资金,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10分
未按要求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的,扣3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未按省规定落实的,扣2分。
日常工作
9.材料报送准确及时,收入审核严谨无误。
10分
材料报送不及时的,累计两次扣1分;数据出错的,一次扣1分。
收入核查不严谨,经市抽查发现数据错误的,扣2分;经省抽查发现数据错误的,扣3分。
加分项目
10.集体经济发展经验推广和创新举措。
10分
在区、市级相关会议作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专题典型发言的,每次分别加0.5分、1分;工作做法在市级推广的,每次加1分;在省级及以上相关会议作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专题典型发言的,每次加2分;工作做法在省级推广的,每次加2分;工作做法在全国推广的,每次加5分;区、市、省、国家级信息报送录用的每次分别加0.1分、0.5分、1分、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11.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10分
两项收入年度目标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25分,限加5分;每季度目标每超过1个百分点的加0.25分,限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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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经济 巩固 提升 三年 行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