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docx
- 文档编号:5564879
- 上传时间:2022-12-27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4.87KB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docx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docx(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持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扶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支持“小升规”企业发展。
每年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并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工业企业,区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享受过政策、掉规后又升规的不奖励)。
二、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大做强。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1亿元、1-5亿元、5亿元以上比上年增长30%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15万元。
三、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融资发展。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包括当年新升规企业),其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息。
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20万元。
四、加强扶持资金的使用与监管。
区政府成立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促局、X税务局、园区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负责协调服务、企业申报受理、资料整理归档等日常具体工作。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情况,加大对本意见的宣传解读、监督执行,提高服务效率,要确保本意见尽快落实。
本意见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壹年。
本区各项支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支持 规模 以上 工业企业 健康发展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