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清水蓝天”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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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清水蓝天”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坚决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记嘱托、担当作为,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以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绿色发展为核心,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区。
二、认清形势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点对点”通报》《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7月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通报》(南环督办〔202*〕2号)和《南平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202*年1-7月)》通报了我市存在的生态环境质量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抓整改。
(一)大气生态环境方面
1.市PM10浓度同比上升12.0%,臭氧仍为首要污染物。
2.在建工地日常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等抑尘措施未严格落实。
3.能源消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降低任务未完成,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耗正增长38.97%。
4. 汽车保有量较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为15.3%,未达序时进度。
5.春节等节假日和婚丧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仍普遍存在。
6.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仍存在烧秸秆和垃圾焚烧现象。
(二)水生态环境方面
1.主要流域、小流域水质出现下降。
我市主要流域和小流域CWQI(城市水质指数,指数越小说明城市主要流域整体水质越好)同比上升,ΔCWQI为26.36%,水环境质量下降幅度南平市最大。
2.东溪水库国控主要流域断面(点位)水质超标。
202*年1-7月,东溪水库为Ⅲ类水质,中营养状态,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36.8,同比上升2.7个单位。
东溪水库出口点位7月为Ⅳ类水质,超标项目为总磷(0.053mg/L),超标倍数为0.06倍。
东溪水库库心(省控)点位7月6日初测总磷超标(0.067mg/L),超标倍数为0.34倍。
东溪水库网箱养殖拆除进展较慢。
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污水收集率和BOD进水浓度未达考核要求。
马场洲污水处理厂已进水调试,进水量还是偏少,城东片区和中洲污水厂至场区的污水管网正在建设。
老城区、火车站、度假区以等片区仍有部分区域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的问题。
(三)土壤生态环境方面
1.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事项中未批先建项目未整改到位(省天地一体化发现)。
临河、涉河重点项目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到位。
2.猪、牛、鸭等畜禽散养问题存在反弹趋势。
3.流域周边茶园、农田落实减肥降药措施不到位,茶叶、农田施肥后随降雨将肥料以地表径流的方式带入流域水体,流域水质整体明显下降。
三、工作重点
(一)蓝天保卫战
1.强化联防联控。
强化会商评估和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指导,强化臭氧污染天气应对,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对臭氧污染形势的分析研判,适时启动臭氧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加强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气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
2.强化扬尘管控。
加强对渣土车运输监管,提高道路清扫清洗和雾炮车喷雾作业频次。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加强在建工地日常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监管,减少二次扬尘的污染。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3.强化油品管控。
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加油站点报备机制,全面掌握全市企业内部加油站点的基本情况,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账,切实做到规范经营。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4.强化新能源推广。
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景区旅游车辆逐步更新换代。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景区股份公司)
5.强化锅炉管控。
巩固提升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成效。
(责任单位:
市场监管局)
6.强化无组织污染防控。
强化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禁烧巡查,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露天焚烧废弃物。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
(二)清水保卫战
1.强化城市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任务,污水处理设施一级A提标改造,确保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5%,污水处理厂进口BOD浓度提升至60.5mg/L。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推进武夷大桥过河管网项目用地征收工作和项目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
武夷街道、建工集团)
2.强化水土流失治理。
落实辖区内临河项目及小流域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
3.强化乡镇污水治理。
推动乡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体系。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4.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扎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市场化管理。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
5.强化户厕三格化粪池建设。
推进户厕三格化粪池年度任务,推进无需纳管处理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禁止直接排入水体。
(责任单位:
市卫健局、农业农村局)
6.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
排查排污口,摸清底数,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
7.强化小水电监管。
完善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办法,对泄放不合格水电站实行暂缓结算电费等措施,督促泄放不合格水电站限期整改,确保生态流量泄放合格。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8.强化河长制作用。
充分发挥河道专管员作用,落实巡查职责,及时发现和上报河道采砂等涉河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置生猪、水产复养,防止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
9.强化水质监测。
建成小流域水质监测自动站,及时掌握水质变动情况。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
(三)净土保卫战
1.强化生态茶园建设。
推进生态茶园建设,严管重罚违规违法开垦茶山、滥施农药化肥行为。
大力宣传生态茶园建设,落实茶企茶农主体责任,推动生态茶园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
市茶产业发展中心、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落实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精准施肥措施,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的不当使用。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3.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
落实一般工业固废场所建设用地的规划选址、审批等工作。
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加强对矿山废石、废渣堆放和处置的指导。
(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建筑垃圾处理场工程中划定部分区域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
4.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将规模化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督促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网格化动态巡查,严防生猪、禽类养殖污染问题反弹回潮。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强化自然资源监管。
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建筑用石用砂专项整治行动,严打“矿霸”“沙霸”,严管矿洞渣国有资源,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加工等等行为。
(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建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机制砂配套矿山出让,加快废弃矿山、临时弃土弃渣场所的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四)东溪水库专项整治
1.强化农业面源治理。
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232亩农田、茶园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非点源污染,并逐步退出。
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应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源头上减少化肥、农药施用数量,尤其是减少磷肥施用量。
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减少化肥使用量;全面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技术,有效提升病虫害科学防治水平,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崇安街道、新丰街道、吴屯乡、上梅乡)
2.强化库区环境整治。
库区垃圾清理方面,配备专业保洁人员和保洁清污船对水库库面的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理。
水库底泥清淤方面,通过确定清淤区域,估算清淤工程量,选择清淤设备进行清淤施工。
可以采取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施工工艺,将水库疏浚区底部含较高营养盐的底泥清除,削减内源污染,并将底泥进行脱水干化后安全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责任单位:
东溪水库管理局)
3.强化生活污水治理。
对已完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治理设施的村庄加强运维管理,加强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考核监管。
对水库保护区内未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4个行政村的15个自然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吴屯乡、岚谷乡)
4.强化生活垃圾治理。
深入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置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规范化改造,如加强地面及渗滤液收集设施防腐防渗处理、完善防风防雨防扬尘措施等。
积极开展清洁乡村行动,继续对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现象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消除卫生死角。
要将垃圾收集率提升至90%左右。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吴屯乡、岚谷乡)
5.强化养殖污染防治。
加强巡查检查近流域区域内畜禽养殖和粪污处理设备运行情况,严查污染物偷排、漏排现象。
对冠圣鳗鱼等鳗鱼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出水达到排放标准。
对志宏鹅业、锦绣园鹅业、祥羊、岚兴等养殖户养殖产生的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杜绝粪污直接排放。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吴屯乡、岚谷乡)
6.强化在线监测建设。
在东溪水库取水口建设一套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各汇入东溪水库的支流汇入口处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时在线监测水质和预警监控,有效保障供水安全。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
7.强化日常防护管控。
一是东溪水库管理局牵头建设交通卡口,严格控制库区外来人员,控制垂钓、游泳等人为活动。
二是自来水公司牵头建设保护区防护工程。
建设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界桩、视频监控和防护隔离网等防护工程;三是市水利局牵头对库区上游汇水区域存在的水土易流失区域做好防护措施。
四是市河长办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河长制机制,认真推动各级河长“巡、管、治、保”四项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责任单位:
东溪水库管理局、自来水公司、水利局、河长办、崇安街道、新丰街道、吴屯乡、上梅乡)
8.强化项目准入管理。
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把好项目准入关,同时加强日常巡察,及时发现并处置对水源造成污染的活动。
(责任单位:
市发改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东溪水库管理局、崇安街道、新丰街道、吴屯乡、上梅乡)
四、时间安排
市清水蓝天专项行动时限3个月(9-11月),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开展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中旬)
各责任部门根据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于9月18日前将具体工作措施、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报送至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开展阶段(9月中旬-10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找准问题关键,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攻坚克难,确保工作任务顺利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改善。
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
汇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做法及存在问题,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于11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此次专项行动是改善和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行业主管职责,落细落实整改措施,对短期内能解决的,倒计时安排、加快进度,按期落实。
已经整改的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落实“3+1”清单机制和闭环管理,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度,由生态环境局负责每周汇总上报,确保高质量推进、早见成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
将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
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作为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机关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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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水 蓝天 突出 生态环境 问题 专项 整治 行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