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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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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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为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推进和全面提高,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202*年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公平、公正、综合、量化的绩效评价机制,健全多劳多得、按劳取酬、优劳优得的绩效分配机制,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以服务群众健康为中心,将工作重点转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二者兼顾,服务模式由被动服务向购买服务和签约服务转变,着力提升服务效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量化、细化的原则。
(二)坚持服务数量评价与服务质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业务评价与管理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评价结果与改进服务和经费补助相挂钩的原则。
三、评价对象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四、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职能作用的发挥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52项工作的完成数量和服务质量,包括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执行情况及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评价实行百分制。
五、评价指标
依据县卫健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年***县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
公共卫生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职能作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一)数量指标。
详见附件2。
(二)质量指标。
详见附件3。
六、评价方式
(一)分级评价。
县卫健局根据***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成立绩效评价组织机构,明确评价技术人员,履行评价主体责任,负责我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绩效评价。
县卫健局每年对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归口管理项目评价一次。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主导作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年度服务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行归口管理评价认定。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对村卫生室切实可行的绩效评价细则和办法,健全内部绩效评价制度,负责对村卫生室进行评价,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项目工作落实。
(二)评价范围。
根据区、市级评价方案要求,县卫健局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评价,每次评价时每个机构至少抽查3个村卫生室进行评价,原则上半年评价抽查的村卫生室年终不再抽取。
(三)评价时间。
上一年度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为一个评价年度。
县卫健局、财政局每年7月进行半年评价,11月进行年终全面评价。
(四)具体方法。
评价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信息平台核对、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入户访谈等形式进行。
七、评价步骤
(一)制定方案。
制定***县年度绩效评价方案,明确评价的具体内容、方法、时间和结果应用方式等,制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并提前公布。
(二)组织评价。
根据评价覆盖范围,组成相对稳定的评价组。
评价组由县卫健局业务科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抽调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并明确各自评价指标。
每次评价前对评价组成员认真开展培训,掌握评价指标,统一评价标准,严格考评质量,明确评价要求。
除杨明、罗山卫生院评分标准为70分外,其他卫生院评分标准均为80分。
(三)评价流程。
1.现场抽样。
按照评价方案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随机抽取被评价村卫生室。
2.现场核查。
听取被评价单位汇报,按照评价方案要求,查阅和收集有关文件、数据、问题整改情况和其他相关资料,现场核查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随机抽取各类健康管理档案,使用相应工具表,核查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评价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效果,了解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服务效果。
完整、准确地记录所有原始数据和核查情况,对重要数据和资料,通过复印、拍照、收集原件或电子版等方式留存,以备复核。
3.评价评分。
采用相应工具表,对各评价指标进行面对面评分。
4.反馈交流。
及时与被评价单位进行反馈交流,特别对照上年度年终检查时存在的问题是否在本次检查中得到改进和落实的情况重点反馈,对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加大扣分力度;对有争议的问题,由被评价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质量控制。
加强质量控制,制作和使用统一的评价工具表,设立核心专家组,统一解答相关技术问题。
(四)分析总结。
现场评价结束后,及时组织专人对评价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可信性进行整体复核,校正或清理错误的数据,补充不完整的材料。
汇总、分析评价数据,形成评价报告。
整理保存评价过程资料,总结评价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形成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五)年度创新亮点工作认定加分。
为鼓励和支持各基层医疗单位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敢于创建和打造特色亮点工作,县卫健局在各基层医疗单位总结主动申报的基础上,依据本单位创新亮点工作的先进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进行综合评价额外打分,并计入评价总得分。
八、经费补助
(一)补助方法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评价实际完成工作数量、服务质量考评分值以及各类服务项目补助标准(详见附件1),分项目计算被评价机构当年度项目补助经费。
其中:
工作数量评价占项目资金的50%,服务质量评价占项目资金的50%。
被评价机构实际完成工作数量以年终评价认定的数据为主,服务质量考评分半年评价和
年终评价两项,季度全县重点人群电子健康档案质量评价占10%(每季度2.5%),半年评价占30%,年终评价占60%,两次评价分值加权合计即为被评价机构全年项目服务质量考评分值。
经费补助额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机构某类项目数量评价经费补助额度=该类项目补助标准×398370×50%×{某机构该类项目实际完成工作数量/∑***县该类项目实际完成(机构1+机构2+……机构21)工作总量}
某机构某类项目质量评价经费补助额度=某机构该类项目实际完成工作数量×(该机构该类项目质量评价实际考评分值/该类项目服务质量应得考评分值)×(该类项目补助标准×398370×50%)/∑***县该类项目实际完成(机构1+机构2+……机构21)工作总量
注:
398370为202*年度自治区财政厅、卫健委核定的***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人口数。
按照以上方法,分别计算出每一类项目的补助金额,合计12大类各项目补助金额即为被评价机构全年应得补助经费总额。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工作经费按照《202*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该项工作的评价情况,根据得分情况核算发放。
3.创新亮点工作加分再奖励: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被认定为创新亮点工作的,在加分的基础上,提取部分资金再进行奖励。
(二)资金管理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采取“预拨+全额浮动制”,以评价分值加权重的全奖重罚的核算模式,年底进行结算。
年初,按照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和下达工作任务量,测算补助资金总额,6月底前按60%的比例将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预拨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底,绩效评价结束后,严格兑现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并实行来年资金追加制,严肃处罚纪律。
为调动村医积极性,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式,使用于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经费必须达到50%。
年终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结算支付。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县卫健局年中预拨5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目工作经费用于各专业机构开展日常管理、督导评估、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评价等工作支出,年度结束后按照评价结果认定标准进行兑现。
九、结果应用
(一)评价结果公布。
对被评价机构,实行评价结果现场确认制。
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全部结束后,县卫健局会及时向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通报评价结果,并向区、市卫健委及县财政局报送评价情况。
(二)补助经费兑现。
年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资金兑现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兑现项目执行情况经费,按各项目实际完成工作数量和服务质量考评分值权重系数,兑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得补助经费;第二次主要体现绩效奖罚,兑现补助经费后结余资金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按得分排名再进行兑现,综合评价以组织管理、资金使用、项目执行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实行百分制评价(其中组织管理6分、资金使用6分、项目执行82分、满意度6分)。
同时,从总资金中提取10%(约280万)用于奖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优秀的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奖励资金,可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根据绩效工资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用于医务人员奖励。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将其纳入常态化管理,成立评价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长效机制,落实评价结果应用。
(二)规范工作。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项目运行和评价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全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督导评估、技术指导与培训,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做细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强化管理。
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建立评价质量责任制,力求客观、真实反映项目工作的成绩和问题,杜绝打“人情分”。
同时,还要建立评价工作责任追究制,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违规追究谁”,保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
(四)落实整改。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对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机制,建立整改问题倒查台账制度,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清除边改边犯的不良行为,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对项目实施的杠杆促进作用。
附件:
1.***县20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计算标准
2.***县20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量分配表
3.***县20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评价细则
附件1:
***县202*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补助计算标准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经费补助计算标准(43元)
人均比例(%)
人均(元)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维护和更新
6.97
3.0
二、健康教育
提供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设置宣传栏、举办知识讲座
4.65
2.0
三、预防接种
实施预防接种及留观,配合处置异常接种反应
4.65
2.0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健康管理、0-3岁婴幼儿健康管理、4-6岁儿童健康管理生长发育评估、0-6岁儿童口腔保健服务。
0-6岁儿童按相应频次健康管理、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以及健康问题的保健指导。
18.60
8.0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产前随访(含孕早期、中期和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
9.30
4.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评估、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
20.93
9.0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筛查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对高危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健康检查筛查,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20.93
6.0(高血压)
3.0(糖尿病)
八、严重精神障碍及惊厥性癫痫患者管理
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检查
4.65
1.5(精神病)
0.5(癫痫)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发现、登记、报告传染病病例,配合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居民死亡信息登记与报告
2.33
0.6(传染病、突发事件)0.4(死亡)
十、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推介转诊、随访管理
2.33
1.0
十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各类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2.33
1.0
十二、中医药健康管理
中医体质辨识、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0-6岁儿童、老年人、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及中医健康教育
2.33
1.0
附件2:
***县20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量分配表
单位
服务人口数
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5%)
健康教育
预防接种人次数
肺结核患者发现人数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健康讲座次数(≧12次)
健康咨询活动次数(≧9次)
0-6岁组儿童测算数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数(≧90%)
孕产妇测算数
孕产妇健康管理数(≧95%)
海城镇卫生院
43913
37326
12
9
30527
18
4071
3664
819
778
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9732
8272
12
9
6003
4
578
520
120
114
黎明社区卫生服务站
9505
8079
12
9
5456
4
817
735
156
148
三河镇卫生院
41262
35073
12
9
11443
17
4139
3725
530
504
西安镇卫生院
28758
24444
12
9
6277
12
2874
2587
344
327
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37587
31949
12
9
13988
15
4514
4063
700
665
七营镇卫生院
30442
25876
12
9
10780
12
3822
3440
407
387
关桥乡卫生院
18202
15472
12
9
8397
7
2535
2282
296
281
高崖乡卫生院
23673
20122
12
9
12255
9
3263
2937
462
439
树台乡卫生院
25808
21937
12
9
5836
10
2160
1944
184
175
贾塘乡卫生院
26443
22477
12
9
9847
11
3718
3346
447
425
红羊乡中心卫生院
8578
7291
12
9
1796
3
959
863
142
122
关庄乡卫生院
8487
7214
12
9
1808
3
480
432
42
40
甘城乡卫生院
7170
6095
12
9
5597
3
400
360
59
56
郑旗乡卫生院
18050
15343
12
9
9251
7
2101
1891
331
314
李俊乡卫生院
9060
7701
12
9
3078
4
962
866
128
122
九彩乡卫生院
7873
6692
12
9
2918
3
777
699
91
86
史店乡卫生院
20346
17294
12
9
6183
8
2446
2201
310
295
曹洼乡卫生院
7717
6559
12
9
5536
3
716
644
100
95
罗山卫生院
9661
8212
12
9
1819
4
755
680
75
71
杨明卫生院
6103
5188
12
9
322
2
277
249
25
24
合计
398370
338616
12
9
159117
159
42364
38128
5768
5468
备注:
1.预防接种人次数、0-6岁儿童测算数、孕产妇测算数均参考2018年度各单位实际完成数。
2.本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中与《实施方案》中不一致数率指标以《绩效评价方案》为准。
***县20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量分配表(续表)
单位
服务人口数
老年人健康管理
下达的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下达的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发现管理人数(4‰)
惊厥型癫痫患者发现管理治疗人数(≧1‰)
居民死亡信息登记报告人数(≧6‰)
中医体质辨识人数(≧1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估算数(8.51%)
老年人体检人数
老年人健康管理数
海城镇卫生院
43913
3737
2803
2504
2512
643
176
43
263
4391
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9732
828
621
555
558
143
39
10
58
973
黎明社区卫生服务站
9505
809
607
542
544
139
38
10
57
951
三河镇卫生院
41262
3511
2634
2353
2360
605
165
41
248
4126
西安镇卫生院
28758
2447
1835
1640
1645
422
115
29
173
2876
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37587
3199
2399
2143
2150
551
150
38
226
3759
七营镇卫生院
30442
2591
1943
1736
1741
447
122
30
183
3044
关桥乡卫生院
18202
1549
1162
1038
1041
267
73
18
109
1820
高崖乡卫生院
23673
2015
1511
1350
1354
347
95
24
142
2367
树台乡卫生院
25808
2196
1647
1471
1476
379
103
26
155
2581
贾塘乡卫生院
26443
2250
1688
1508
1513
388
106
26
159
2644
红羊乡中心卫生院
8578
730
547
489
491
126
34
9
51
858
关庄乡卫生院
8487
722
542
484
485
125
34
8
51
849
甘城乡卫生院
7170
610
458
409
410
105
29
7
43
717
郑旗乡卫生院
18050
1536
1152
1029
1032
265
72
18
108
1805
李俊乡卫生院
9060
771
578
517
518
133
36
9
54
906
九彩乡卫生院
7873
670
502
449
450
115
31
8
47
787
史店乡卫生院
20346
1731
1298
1160
1164
298
81
20
122
2035
曹洼乡卫生院
7717
657
492
440
441
113
31
8
46
772
罗山卫生院
9661
822
617
551
553
142
39
10
58
966
杨明卫生院
6103
520
390
348
350
90
24
6
37
610
合计
398370
33901
25426
22716
22788
5843
1593
398
2390
39837
附件3:
***县20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评价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和评分标准
赋分
1.组织管理(6分)
1.1制度建设
1
制定本单位20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内容全面;明确项目专(兼)职人员及人员职能分工;建立项目日常工作督导检查、信息报送制度。
现场查阅资料。
以单位正式文件下发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并符合要求得0.4分;明确项目专(兼)职人员及其职责得0.3分;建立日常督导检查、信息报送制度得0.3分。
1.2项目宣传
1
采用多种方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
至少有5种形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且有相应的实物和/或记录得0.8分;其中要有在单位内显著位置公示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得0.2分。
1.3绩效考核
1
制定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细则,每半年至少组织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现场查阅资料。
未制定考核细则扣0.4分。
对村卫生考核记录不完整扣0.3分,无考核通报扣0.3分。
1.4项目培训
1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和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培训,每一类每年不少于1次。
查阅本级培训通知、签到、课件或教材、影像资料、小结、试卷、成绩单等培训资料。
少一类扣0.2分,培训资料每少一项扣0.1分。
1.5项目督查
1
接受上级部门的技术指导,每月组织对辖区村卫生室督导,对督导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和限期督改。
及时收集上级部门对本级督导记录,督导记录与上级部门提供的资料无法印证的扣0.2分;本级督导每少1次督导记录扣0.1分,未对通报的问题进行整改扣0.5分。
1.6信息报送
1
按照时限和上级要求,按时报送公共卫生报表及其他相关信息或简报。
信息报送不及时扣0.2分,报表数据不准确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根据疾控、妇计、监督、中医医院提供的各基层机构信息报送情况核实打分。
2.资金使用(15分)
2.1资金拨付及时性
3
在规定的日期内采取按月或按季度预拨方式,且预拨额度与支付进度同步得3分,按照推迟支付的时间扣分,扣完为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支出凭证
2.2资金支出比率
3
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并按序时进度支付补助资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在6月30日前资金支付不得低于60%,全年支出不得低于90%。
按每下降比率扣分,扣完为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支出明细账
2.3考核结果应用: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后结算补助资金
3
截止考核之日上月底,只考核未按考核方案结算发放补助资金的得1.5分,既考核又按考核方案结算足额发放补助资金的得3分,未足额发放的得1.5分。
没有制定考核方案,不论是否发放,一律得0分。
抄袭其他单位考核方案或考核方案不符合单位实际的,扣1.5分。
有考核方案,但结算时未与考核方案挂钩的扣1.5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支出凭证
2.4支出合规率
3
支付不符合项目范围的发现一笔扣1分,符合项目支付范围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现一项扣0.5分。
支出分摊不规范的扣1至2分。
扣完为止。
项目支出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2.5专账核算
1
专项收支科目设置不规范的不得分,专项收支科目设置规范得满分,有一项设置不规范扣0.5分。
账簿设置和记账凭证。
2.6家庭医生签约结果应用:
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服务团队的考核结算情况
2
制定202*年项目绩效考核与资金发放方案的得2分。
202*年到位资金未按标准发放,扣1分,按标准发放的不扣分,无项目资金发放方案,不论是否发放,一律不得分。
有项目资金发放方案,但结算时未与方案挂钩扣1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支出凭证。
3.项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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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2 基本 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 绩效评价 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