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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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训,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
根据***农业农村厅《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培育行业领军人才等经营管理型、致富带头人等专业生产型和从事生产经营性服务的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高素
质农民。
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基础支撑,推进农民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有效衔接,加快形成促进高素质农民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目标任务
聚焦乡村振兴人才需求,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扎实深入推进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训,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
重点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行业骨干培训及农业生产经营性农业服务人员培训等。
2022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共220人,补助资金70.8万元,其中分行业骨干培训140人,农业服务人员培训80人。
明确由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农广校)组织实施,统筹农技推广机构及经区、市、县认定的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落实培训任务。
(一)分行业骨干培训。
按照产业需求,遴选一批新型经营主体骨干,分行业分专业开展培训。
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0个学时。
其中:
理论培训不少于30学时,生产实践、现场观摩、实训实操等不多于90个学时。
后续跟踪服务不少于5次。
培训标准建议为3800元/人。
(二)农业服务人员培训。
主要针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性的农业服务人员开展培训。
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多于16个学时,生产实践、现场观摩、实训实操等不少于24个学时,后续跟踪服务不少于5次。
培训标准建议为2200元/人。
三、重点工作
(一)选准对象类型,开展精准培训
1.选准培训对象。
县农广校要聚焦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以乡(镇)为单元,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确定培训对象,建立培训对象库,培训机构从培训对象库中遴选学员参加培训。
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类型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
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2.确定培训类型。
在摸清培训对象基本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主要培训类型组织开展培训。
经营管理型旨在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
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发展水平。
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技术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3.遴选培训机构。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任务要求,以经过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为主,指定或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
培训机构应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
4.分层分类培训。
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开展分层次、分产业、分类型、分专业培训。
县级主要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训、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等。
(二)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培训效果
1.优化课程设置。
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设置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模块化课程。
综合素养课侧重思想政治、农业通识、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围绕全产业链发展,以优质粮食、现代畜牧、瓜菜、酿酒葡萄等特色优势产业为主,侧重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乡村治理、高质量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
针对不同培训类型,精准设置培训内容。
经营管理型围绕综合素养、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信息化手段应用等设置课程,提升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专业生产型围绕种养加实用技术、主导品种、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等知识设置课程,提升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应用能力和水平;技能服务型围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电子商务、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创业创新等内容设置课程,提高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
2.丰富培训方式。
针对不同培训对象,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模拟教学、孵化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
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提高学员理论知识水平。
现场教学根据不同培训主题和对象设计教学路线,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提高学员实践操作能力。
线上学习采用“云上智农”手机应用程序、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推进农民培训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原则上线上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40%,各类型线上学时要求和费用标准参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高素质农民线上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农科函[2020]4号)要求执行。
模拟教学以模拟演练、情景体验等现场拟真教学形式,提高学员的动手能力。
孵化指导要组织具备较好产业基础的培育对象,在模拟创业环境下,开展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开展创业孵化。
3.创新教学模式。
根据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不断探索农民培训新模式。
聚焦产业需求,推行产业小班培训模式。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开展实地案例教学、情景教学。
依托各类基地,打造“1+X+N”培训模式。
建立“农广校+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模式,形成“学员基地组织,教室基地准备,设备基地提供,课程广校安排,专家广校邀请,教材广校提供,信息统一管理,培训共同开展”的共建格局。
注重农民主体,推行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模式。
将农民田间学校设在产业链上,一个农民田间学校选择1项主导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育人。
强化供给精准,推广“菜单式”培训模式。
依托各类培训基地,把培训班办到田间地头、畜禽圈舍,通过“农民点菜、专家下厨”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解决农民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强化科技应用,推行巡回培训模式。
组建由农业行政部门、科研院校、重点龙头企业的专家、教授和企业家组成的“三农技术培训团”,巡回讲授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培训过程
1.加强培训管理,实行开班备案制。
培训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培训机构开班申请、培训计划、教学方案、教材选用、实训路线、跟踪服务计划等。
强化过程监督。
培训主管部门有专人跟班督查,做好督导记录,要为本级开展的培训班讲授“第一课”。
培训任务完成后,培训机构要及时做好总结验收,将培训情况、学员信息、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资料收集存档,及时录入农民培训数据库。
严格考核评价。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过程性评价,对理论教学结果开展结果性考核,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进行实践技能考评。
各项评价、考核、考评均达到合格方可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注重结果应用。
培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监督检查,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下一年度不再承担培训任务。
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培训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2.规范学时管理。
按照1学时相当于45分钟的规定,经营管理型农民培训中,高素质农民培训学时均不少于120个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县级不少于40个学时。
在总学时内,按照不同培训主题和学员对象合理安排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实习实训及线上培训课程学时。
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应不低于总学时的2/3。
3.强化延伸服务。
要加强高素质农民队伍信息统计和入库管理,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组织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围绕培训对象产业发展情况,通过电话回访、集中指导、观摩实操、强化培训、田间学校活动日、微信互动、线上问诊、上门走访等方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一”的跟踪指导和服务。
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支持力度。
举办论坛、展销会、专业技能大赛、创业路演等活动,搭建交流服务平台,展示新时代高素质农民风采。
以培训为纽带,支持参训农民加强协同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抱团发展。
(四)夯实基础条件,构建长效机制
1.完善培训体系。
加强农民培训管理体系建设,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办学优势、农技推广机构技术服务优势、涉农职业院校育人优势、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优势,实现农民培训资源优势互补,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质量水平,推进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贯通。
2.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
对培训管理人员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政策素养,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和业务开拓能力。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开展高素质农民师资培训。
遴选农民培训讲师(包括土专家、田秀才),针对农民培训方法、备课方法、授课艺术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采取参与式、互动式的方法,以实际操练为主,提升培训师资队伍的能力,培育一批农民满意的师资队伍。
打造名师队伍。
开展名师名课评选推介工作,组织各类型师资通过试课、讲课、评课、选课等环节,遴选一批名师名课,打造优质特色课,在全区宣传推广,提高师资队伍的全面发展和总体水平。
加强培训支撑队伍建设。
对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教辅人员开展业务指导,提升培训组织、教学资源开发、信息化管理水平。
3.加强平台建设。
按照产业类型,合理布局,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实训实操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分级分区域认定一批集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指导、实践实训为一体的高标准实训基地,实行挂牌管理。
突出农业新业态和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软硬件条件,建设农民田间学校示范校。
制定培训基地认定标准、条件、程序、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农民培训基地覆盖每个产业的每个关键环节,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农民培训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4.完善教材体系。
按照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建设高质量通用教材和区域教材。
通用教材和必修教材参考农业农村部《全国职业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教材选用,优先选用精品教材。
根据宁夏产业需求,支持职业院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产业协会、专家团队、入库师资及社会资源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建设一批方便实用、通俗易懂的区域性特色教材,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
逐步形成适应农业产业发展的教材体系。
5.加强农民学历教育。
要切实落实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和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手段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政策宣介,提高农民知晓度。
争取和协调政策,帮助农民减轻学费、杂费及学习生活负担,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
组织有学历需求的参训人员与职业院校对接,建立培训课时与学分转换机制,推进教育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贯通培养。
形成一体化人才培养格局。
四、进度安排
(一)2022年3月启动本项目培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培训机构开展需求调研,遴选、确定培育对象,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
(二)2022年4月至10月上旬按照培训任务具体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三)2022年10月下旬,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上报绩效评价考核自评报告、总结及证明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完善配套措施,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在制定和实施农业产业支持政策(如土地流转、生产补贴、技术服务、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时,要向培训合格的高素质农民倾斜。
培训机构要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开展高素质女农民、转业军人、返乡入乡创业者等培训,推动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责任落实。
县农广校要切实加强任务落实,统筹抓好机制创新、队伍管理、延伸服务等工作,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完善运行机制,保证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规范资金使用。
培训资金使用遵循“钱随事走”的原则,统筹用于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
培训资金支出包括:
用于课堂教学、实训实操、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培训环节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交通费、讲课费、资料费、宣传费、教材编印、保险费、现场指导教学费、实训耗材、班级管理等相关费用,以及线上培训服务、视频课程制作、摸底调研、培训对象及实训基地遴选、后续跟踪服务、延伸服务、信息化手段、典型宣传和推介、绩效考核等环节的费用支出。
培训标准均为建议标准,培训机构可结合自身情况,根据培训的类型和层次采取差异化补贴标准,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购置固定资产等支出,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培训学员。
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农民教育培训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
(四)强化监管考核。
由于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列入自治区对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考核中,要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落实好第一课制度。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强化指导服务和全程监管,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
进一步健全线上考评制度,依托科教云平台,面向所有学员、班次、教师、基地、效果开展考评,确保培训过程可查可溯。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另行印发。
(五)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训政策,提高农民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及时总结,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发挥高素质农民示范引领作用。
建立学员微信群、培训公众号,利用抖音、直播、快手等网络平台,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培训的良好氛围。
附件:
***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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