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及分工方案.docx
- 文档编号:5563147
- 上传时间:2022-12-26
- 格式:DOCX
- 页数:34
- 大小:78.14KB
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及分工方案.docx
《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及分工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及分工方案.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及分工方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及分值
(否决项△基本项○加分项□)
评价方式
责任单位
评审得分
一、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18分)
1.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14分)
(1)根据《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或任务清单,按年度总结创建成效,得2分,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查看2年乡镇党委、政府或者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通知或有关会议纪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区委办、区政府办、
各乡镇党委、政府
(2)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域创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全域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工作重大问题,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2年区有关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
区委办、区政府办、
各乡镇党委、政府
(3)区委在全会工作报告中将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对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区政府、各乡镇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对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2年区委全会工作报告、区政府、乡镇政府工作报告。
区委办、区政府办、
各乡镇政府
(4)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专题调研或专项检查,每年各不少于1次,及时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协调各方重视支持创建工作,推动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得2分,每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次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会议,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2年区委、政府领导调研、检查方案、相关公开报道及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查看乡镇党委、政府会议纪要。
区委办、区政府办、
各乡镇党委、政府
(5)各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辖区内每个城镇社区和农村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协管员,完善管理考核制度。
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以乡镇为单位抽查协管员名册及相关工作情况。
现场评审:
电话抽查协管员情况知晓率。
各乡镇
(6)对乡镇全域创建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权重达到3%以上,得1分,权重达到2%以上,得0.5分,权重低于2%的,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2年区考核方案、考核结果等文件材料。
区委办
一、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18分)
1.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14分)
(7)全域创建工作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区委结合巡视巡察,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2年本区域党委、政府督查督办文件和开展履职检查的相关证明材料。
区委办
区委巡察办
(8)成立全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得1分,否则不得分。
党委或者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各乡镇成立全域创建领导小组文件。
各乡镇党委、政府
2.完善全域创建工作机制(4分)
(9)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部署全域创建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问题,得2分,否则不得分。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等承担全域创建任务的部门对主管领域全域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得2分,每缺少1个扣0.2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查看2年区食品药品委员会或食药安办工作安排、会议纪要和部门安排部署文件等证明材料。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情况(4分)
3.加大经费投入保障(2分)
(10)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充分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本区域财政部门提供的资金拨付证明资料。
区财政局
4.提升安全保障能力(2分)
(11)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不低于每年1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得2分,每有1项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根据抽检统计数据评分(2年)。
区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58分)
5.执法监督体系建设(4分)
(12)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业力量建设,公安机关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强化保障,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区公安机关设立食品犯罪侦查专业队伍相关资料。
区公安分局
(13)建立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实施年度考核,得2分,否则不得分。
○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辖区市场监管所2个,核实网格化制度建立和网格员落实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检查职责相关情况。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1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每年参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内容培训或网络学习时长达到40学时以上,得0.5分,否则不得分;新入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规范化培训时间达到90学时(含网络培训),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现场评审:
抽查2个市场监管分局,查看网络培训记录或培训班名册等证明资料。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6.风险分担(2分)
(15)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30%以上。
得2分。
○
材料审核:
查看投保相关文件资料。
区农业农村局
区教育局
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7.构建管控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6分)
(16)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得1分,否则不得分;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工作资料。
各乡镇
(17)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得2分,每缺1项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查看风险预警交流、风险会商等工作资料。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18)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舆情监测、会商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舆情监测工作制度及相关资料。
区委网信办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8.地产食品实施“一品一码”(2分)
(19)将区生产的食品和畜禽肉、水产品、蔬菜等主要食用农产品纳入“一品一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指定的品种和要求开展追溯管理工作,得2分,每发现1户企业未纳入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评审:
抽查5户相关企业上线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58分)
9.输入型食品统一建立进销货电子台账(2分)
(20)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购进的外省区生产的食品原料、包装材料、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索证索票、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录入宁夏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得1分,每有1户未录入相关信息,扣0.2分,扣完为止;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进货和销货电子台账,得1分,每有1户未建立台账,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5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看信息录入和台账建立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10.“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2分)
(21)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校园食堂全部接入宁夏“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监控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得2分,每发现1户未正常运行的扣0.4分,扣完为止。
○
现场评审:
在网络系统随机抽查5所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运行情况。
随机抽查5户社会餐饮“明厨亮灶”情况。
区教育局
11.实施食品产地环境提升工程(4分)
(22)实施耕地分类清单管理,深入推进农药化肥污染土壤整治工作,定期对粮食、瓜果蔬菜、枸杞、酿酒葡萄等产地环境进行监测,每年出具监测分析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2年耕地分类清单和农药化肥污染土壤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及涉及粮食、瓜果蔬菜、枸杞、酿酒葡萄等产地环境的监测分析报告。
区农业农村局
(23)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工作,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2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相关证明材料及工作总结。
区生态环境分局
11.实施食品产地环境提升工程(4分)
(24)加强重点入黄排水沟、库井灌溉区综合整治,对农业种植养殖环境污染实施有效防治,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2年重点入黄排水沟、库井灌溉区综合整治、农业种植养殖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证明材料及工作总结。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12.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3分)
(25)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严格落实农兽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得1分,现场评审发现1家记录不全扣0.2分,扣完为止;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并取得实际成效,得1分,否则不得分,化肥农药利用率低于40%,此项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治理行动方案及工作成效相关证明材料。
查看本地农兽药常用品种名录和使用数量汇总表。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5户农兽药经营单位和农业种养殖单位,查看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58分)
13.规范畜禽定点屠宰管理(2分)
(26)严格执行自治区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管理制度,按规定要求出场入市,建立并落实驻厂官方兽医和非洲猪瘟检测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屠宰企业废弃物实行无害化处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
○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3户种养殖基地,查看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
14.严格实施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2分)
(27)推行畜禽肉、水产品、瓜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得1分,现场评审每发现1例无合格证扣0.5分,扣完为止。
快速检测进入田间地头,基地、农业合作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实现全覆盖,得1分,现场评审每发现1户食用农产品检测未覆盖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种养殖基地、农业合作社食用农产品检测制度落实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58分)
15.强化食品生产过程监管(3分)
(28)制定食品生产过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得1分,现场评审有1家未落实扣0.2分,扣完为止;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得1分,否则不得分;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得1分,现场评审每发现1户未实施监督检查,扣0.2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查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文件。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3户食品生产企业,查看清单制定情况,查看监督检查情况。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16.强化食品药品流通监管(7分)
(29)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建立档案管理,依法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建档率达到100%,得1分,否则不得分。
○
现场评审:
查看2户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建立档案管理情况。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各乡镇
(30)推进“阳光药店”工程建设,零售药店100%纳入“阳光药店”工程管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80%以上零售药店达到“阳光药店”建设标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阳光药店”工程实施工作方案及工作成效情况。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5户获评“阳光药店”的零售药店。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16.强化食品药品流通监管(7分)
(31)推进药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得1分,每发现1户不符合的扣0.4分,扣完为止;药品使用单位药品管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得1分,每发现1户不符合的扣0.4分,扣完为止;严格药品(疫苗)经营使用管理,疾病预防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58分)
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储存运输符合相关要求的,得1分,每发现1户不符合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查看对药品经营单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相关工作情况。
查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相关情况。
查看药品(疫苗)监管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现场评审记录。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5户药品零售、4户使用单位,查看规范符合性情况。
随机抽查2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查看规范符合性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医保局
17.强化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管(5分)
(32)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餐厨垃圾废物管理制度,有处置台账,得1分,每发现1户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较差或餐厨垃圾制度不落实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查看餐饮单位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台账和佐证材料。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5-7户餐饮单位,查看环境卫生情况,查看制度落实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33)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原料验收、人员管理、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得1分,每发现1户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不到位扣0.1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查看餐饮单位制度台账。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5-7户餐饮单位,检查后厨制作加工、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留样等食品安全是否符合要求。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34)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严格履行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发现问题报告等责任,得0.5分,每发现1户落实不到位的扣0.1分,扣完为止;餐饮外卖全面实行封签制,得0.5分,每发现1户落实不到位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查看第三方平台责任台账和佐证材料。
现场评审:
随机在网络平台上抽查6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对平台数据库的入网审查,入网协议等信息进行核查。
查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查看平台信息公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35)加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道沿线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可靠、环境卫生整洁、经营服务优良,得2分,每发现1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查看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总结。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2-4户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道沿线等餐饮单位,查看制度落实和餐饮环境卫生情况。
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58分)
18.全面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7分)
(36)制定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得1分,否则不得分。
分区域、分类型、分品种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工作成效。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医保局
(37)全面清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得2分,每发现1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未登记管理,扣0.2分,扣完为止,每发现1户药品经营主体未经许可的,此项不得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行动,得1分,否则不得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三无”、假冒、劣质和过期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得2分,每发现1起生产经营“三无”、假冒劣质和过期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查看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目录。
查看相关行动计划、行动方案及行政执法案卷。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各2户,与目录进行核对。
随机抽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查看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三无”、假冒、劣质和过期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医保局
19.保障校园食品安全(4分)
(38)组织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得1分,否则不得分;学校(幼儿园)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制度,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自查评价,得1分,每发现1户落实不到位,扣0.2分,扣完为止;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相关行动方案及工作成效。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5所学校(幼儿园),查看相关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涉及校外供餐单位的,延伸查看校外供餐单位相关工作情况。
区教育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39)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落实原料验收、人员管理、生产加工、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得1分,每发现1项落实不到位扣0.2分,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
查看校外供餐单位名录和相关证明材料。
区教育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58分)
20.实施农贸市场和“小微”经营者规范达标活动(3分)
(40)对农贸市场有序进行改造,促进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提档升级,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各乡镇
(41)持续开展“五小”(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点、小农贸市场)食品综合治理,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2年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具体指标及相关证明材料。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四、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情况(7分)
21.企业管理责任落实(5分)
(4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等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生产经营,得1分,每发现1户存在问题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3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4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自查报告覆盖率达到100%,得1分,每发现1户未建立自查制度或未按规定开展自查评价,扣0.5分,扣完为止。
○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2户食品生产企业,查看生产企业自查制度落实情况。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44)药品零售、使用单位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和企业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清单,每年报告清单履行自查情况,得1分,每发现1户未履行自查情况的扣0.5分,扣完为止;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得1分,每发现1户不符合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2户零售药店和2户药品使用单位,查看主体责任自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执业药师配备情况。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医保局
21.企业管理责任落实(5分)
(45)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每年度食品安全法规培训达到40小时以上,得1分,否则不得分。
○
现场评审:
抽查2户食品经营单位,查看网络培训记录或培训班名册等。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22.追溯(2分)
(46)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药品零售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食品药品进行追溯管理,真实完整记录相关追溯信息,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得2分,每发现1户存在产品无法实现追溯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评审:
随机抽取10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药品零售单位不少于4户),检查追溯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五、推进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3分)
23.产业发展(2分)
(47)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GB/T27341或GB/T22000等管理体系,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企业体系运行情况及证明材料。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48)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制定推动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的政策措施,并有效落实,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相关政策文件企业名录和案例。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各乡镇
(49)出台措施加强商标保护和品牌建设并有效落实,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查看商标保护、品牌建设相关证明材料。
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
(50)出台政策鼓励建立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加快生鲜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并有效实施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冷链配送系统建设相关证明材料。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4.质量兴农(1分)
(51)全面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材料审核: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品牌提升行动、统防统治等相关证明文件。
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
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8分)
25.宣传教育(5分)
(5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得1分,无宣传方案扣0.5分,宣传效果不明显扣0.5分;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场所内悬挂、张贴、播放全域创建宣传标语、版画等,得1分,发现1户无宣传痕迹,扣0.1分,扣完为止;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对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100%,得1分,每发现1人不知晓,扣0.1分,扣完为止。
○
现场评审:
随机查访学校、镇村(社区)、市场(集市)、种养殖场、建筑工地、公交站台、公交、出租车、食品生产企业、沿街餐饮商户、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各级医疗机构、药店等场所,随机抽查10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10名从业人员。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53)开展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五进”(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得1分,否则不得分;在中小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与营养宣传教育,得1分,否则不得分。
○
现场评审:
随机抽查辖区企业、机关单位、学校、乡镇、行政村(社区)各1个,核实相关情况。
随机抽查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的证明材料。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6.爱国卫生运动(3分)
(54)积极引导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并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得1分,否则不得分;积极推行“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提示从业人员和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养成良好用餐和卫生习惯,得1分,否则不得分;督促辖区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环境清洁,做到场所、用具定时清洁,垃圾杂物随产随清,生产经营结束后彻底清洁,确保清洁、消杀、通风等防疫措施有效落实,得1分,否则不得分。
○
现场评审:
随机查访市场生产经营主体6家,核查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
各乡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七、食品药品安全整体状况评价(2分)
27.知晓率、支持率(2分)
(55)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得1分;对创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域 创建 食品药品 安全区 评价 验收 细则 分工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