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政务大厅部门集中入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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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政务大厅部门集中入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现就智慧政务大厅部门集中入驻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群众在市直部门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整合市直相关部门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入驻智慧政务大厅,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窗口设置和人员进驻
(一)窗口设置。
以审批服务办件量为主要依据,对44个市直及上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分类设置窗口,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
1.专业办理窗口。
对市公安局(含交警)、市民政局(婚登)、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智慧政务大厅设立专区办理窗口,事项全部进驻,原则上要求在窗口现场办结,不能现场办结的转后台办理,统一在窗口出件,工作人员由入驻单位派驻。
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市市场监管局商事登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予以暂时保留专窗,其他部门专窗全部取消。
2.综合受理窗口。
在智慧政务大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科工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局、市林业局、市民宗局、市水利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残联、市烟草局等部门,政务服务单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全部进驻,单位原有办事大厅取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转后台部门办结后,统一在“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出件,“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招聘。
3.公共服务窗口。
对涉及公共服务的事项,通过各公共服务单位窗口专业统一收件办理,办结后,统一在窗口出件,工作人员由各公共服务单位派驻。
(二)窗口布局和人员进驻。
针对市直部门服务事项涉及服务个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分功能、按楼层优化布局办事窗口。
根据装修方案已设置137个窗口、222个审批席位,各部门窗口和人员入驻数按照“人随事定”的原则,根据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明确入驻的事项确定。
1.一楼大厅为综合服务一区。
设公安(交警)专区、人社专区、医保专区、民政婚登专区、公共服务专区和“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收费开票窗口等,入驻部门分别是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非税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广电有线公司等。
2.二楼大厅为综合服务二区。
设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政务公开、出件窗口等窗口,入驻部门分别是市市场监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3.三楼大厅为综合服务三区。
设办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窗口,入驻部门分别是市税务局、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单位等。
4.四楼为各部门后台审批区。
专窗、“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业务涉及部门后台审批办公区。
三、运行机制
建立前台后台有机衔接、受理办理无缝对接、业务运行集约高效、评价监督有力有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智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一)首问负责。
建立咨询服务和导办服务制度,设立咨询员和导办员,负责各办理区业务现场咨询、接待和办理业务引导,帮助群众申报、办理审批服务业务。
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方式,统一答复企业群众咨询。
(二)清单管理。
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一次性告知。
对入驻事项优化再造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及时通过政府网站、12345热线或制作二维码进行公开,方便企业群众查询、知晓。
(四)首席审批员审批。
各入驻部门要明确首席审批员,出具授权委托书,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和业务协调权。
(五)限时办结。
建立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实行前台后台每个环节限时办理,及时反馈。
(六)“好差评”监督。
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评价制度,采取“内部评”与“百姓评”相结合,对各部门的每个环节服务行为进行评价,强化监督。
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一)统一受理。
对通过线上(智慧政务平台网厅或部门业务系统)提交的办事申请,或者线下(智慧政务大厅窗口)提交的办事申请,统一由窗口受理,启动办理程序。
(二)分类办理。
对政务服务事项窗口能即时办结的,窗口必须即时办结;对专业性比较强、程序比较复杂、不能即时办结的,由首席审批员通过线上或线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对“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受理的事项,经窗口人员初审后,通过线上流转或线下通知部门工作人员来取的方式,转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出件送达。
即办件办结后由申请人到出件窗口现场领取结果物;非即办件经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后,办理结果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转回窗口,根据自愿原则,可由申请人到出件窗口直接领取,也可由出件窗口寄送给申请人。
(四)统一监察。
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从受理环节开始到办结完毕,实行全流程监察、“好差评”监督。
五、窗口管理
(一)统一管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大厅和窗口统一管理,分析汇总窗口业务办理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统一协调。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对入驻窗口业务进行协调,全面实行一站式办理、联合审批、统一收费、一窗受理、流程再造等,推进审批标准化,促进前后台、部门间业务运转顺畅、衔接有效。
(三)统一考核。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直部门绩效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直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在智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负总责,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人员保障,选派业务骨干入驻中心,确保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
市政府适时召开动员会议,对入驻工作进行部署。
(二)梳理事项。
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市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事项梳理,明确入驻事项和人员,开展职责授权,开具授权委托书,优化服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
(完成时限:
202*年5月20日前)
(三)培训人员。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全域通办专窗人员招聘,按照新指南、新流程完成进驻人员业务培训,“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全域通办专窗业务相关的部门要支持配合做好招聘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
(完成时限:
202*年5月20日前)
(四)建章立制。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业务运行、工作人员管理和考核、大厅现场管理、党群建设等智慧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完成时限:
202*年6月30日前)
(五)保障经费。
将智慧政务大厅日常运行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并支持工装、培训等专项费用。
市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单位入驻智慧政务大厅的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分管领导首席代表、进驻事项、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首席审批员、前窗工作人员、后台工作人员、设置窗口数(设专区专窗的部门提出)、业务系统接入智慧政务平台的技术需求,于202*年5月20日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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