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医疗机构虚假宣传、小病大治、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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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疗机构虚假宣传、小病大治、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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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疗机构虚假宣传、小病大治、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整治医疗机构虚假宣传、小病大治、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问题,按照**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盯民生领域卫生健康方面问题,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牢固树立“把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的理念,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关心事、操心事、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整治虚假宣传、小病大治、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问题专项行动,完善治理机制,持续推动常态化整治。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行风建设。
大力弘扬卫生职业精神,加大行风建设培训力度,着力深化行风意识;加强医疗机构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紧密结合实际,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
综合监督二室要加强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联动,健全信息共享、工作会商等工作机制,实时通报检查情况,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查和公示,严格查处未经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将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与打击非法行医结合起来,以医疗机构刊播的违法虚假医疗广告作为线索,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超范围执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情况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三)坚决查处小病大治、捆绑销售药品耗材行为。
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费用清单制度。
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
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进行小病大治的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向患者推销、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
(四)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
全面梳理本辖区、本机构信访、12345平台投诉举报、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排查落实。
将整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自查档案,落实主体责任。
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实行驻点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步骤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从2021年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一)部署启动(5月14日)
要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全县一级(含)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并部署启动整治工作。
5月17日前,全县一级(含)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整治方案报局综合监督二室。
(二)自查自纠(5月20日前)
各科室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对医疗机构虚假宣传、小病大治、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问题集中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条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
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整治活动内容,自查自纠。
综合监督二室要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问题台账认真梳理,严格按要求上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
(三)监督检查(6月-10月)
各业务科室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综合监督二室要结合“守正创新年活动”、“蓝盾行动”、双随机抽查,将整治工作纳入监督执法重点内容,对一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监督检查。
结合日常监管、卫生监督稽查等工作,对行业系统内推动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执行机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四)整改查处(6月-11月)
各医疗机构要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综合监督二室要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查处,对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要收集梳理病症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并主动认领、下题上答、联动整治,对系统性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建章立制。
8月中旬、11月初前,综合监督二室要按上级要求及时将阶段性进展、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
(五)总结提升(12月底前)
局各科室要及时将整治情况进行梳理,综合监督二室要对整治效果做出定量和定性评估,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完善治理机制。
工作报告于12月5日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
公布监督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定期公布整治成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对典型问题通过通报和媒体曝光等方式,集中通报曝光,发挥惩戒警示作用。
对违法违规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一律上网公开,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二)强化上下联动。
各科室要按照“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开展整治。
要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持续推进。
(三)强化统筹结合。
坚持统筹推进,与深入纠治“四风”相结合,坚决纠治行业系统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与“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卫生健康监督“守正创新年”“蓝盾行动”等相结合,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治理机制,持续推动常态化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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