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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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圆满完成国家“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末考核任务,根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根本要求,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时代使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聚焦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补划不足、非法占用等问题,全面核实清理,认真整改落实,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妥善处置存量问题,确保全县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为迎接国家“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末考核,优化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打好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为主,协同推进。
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工作,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建议,编制整改补划方案,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工作。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权责一致、分工协作,共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清核准核实,划优划足划实。
(二)坚持实事求是,摸清底数。
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核实清理范围和工作技术标准,实事求是查清现实状况,分级分类建立问题台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
(三)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依据《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政策因素,客观分析原因,分类处置落实,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利益不受损。
三、工作目标
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和信息化技术手段,综合运用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平台、1:
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成果、自然资源督察、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生态移民迁出区复垦工作、退耕还林还工作、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力争用3个月时间,全面核准全县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存在的问题,推动划定不实问题全部调整到位,补划不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违法占用问题全部查处到位,生态退耕永久基本农田全部核准上报。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下发执行之日为节点,新增“非农化”问题全部纠正到位,确保国家“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末考核零问题。
提出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布局的建议方案。
四、核实清理范围
(一)划定不实
1.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
2.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
3.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4.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5.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
6.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
7.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
8.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
(二)违法违规建设占用
1.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农村基础设施、设施农用地,以及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程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2.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三)生态退耕
1.位于自然保护地核心区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
2.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
3.重要水源地内15-25度的坡耕地;
4.生态移民迁出区移民搬迁后确实无法耕种的耕地。
(四)其他情形
1.国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明确的“六个严禁”方面存在的问题;
2.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枸杞、葡萄、多年生药材等非粮食作物情况;
3.评估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永久基本农田。
五、工作任务
在上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三调成果、土壤污染成果、农业普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移民、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红线划定成果等,梳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情况,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整改工作,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同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
(一)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根据国家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在做好永久基本划定成果和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的全面衔接的基础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确保成果完整性、一致性和实用性。
(二)逐图斑梳理永久基本农田内实际地类。
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图斑、逐地块摸清实际地类,确定划定不实或建设占用情况。
根据耕地实际使用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并开展调整补划工作,修改数据库。
(三)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成果数据。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要求,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储备区内耕地补划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新增加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划更新,并汇交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数据。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根据国家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制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技术要求,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为依据,开展数据套合和分析判读;提取下发疑似问题图斑并进行逐宗实地核实,对于三调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工作已经开展过外业举证的图斑,不再开展外业举证工作。
(2021年2月26日前)
(二)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报固原市审核,依法依规落实处置措施。
对划定不实的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并落实补划;对违法违规建设占用、且未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范围的,依法查处并限期恢复耕种条件,确实不能恢复的落实补划;对不符合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摸清底数,落实补划;对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实施生态退耕的,经核实并报请国家核减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对因种植业结构调整减少的,摸清底数并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稳妥处置。
(2021年2月27日前)
(三)在清理补划基础上,逐图斑开展内业检查、外业核实,确保图、数、库、实地一致。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成果、整改补划情况经固原市论证审核后,报自治区验收。
(2021年3月29日前)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永久基本农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反复强调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底线。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的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王克祥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协调、检查落实。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举证、整改、补划等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任务。
(三)落实整改责任。
坚持“谁减少谁补划、谁占用谁补划、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工作要求,对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建设占用、不符合生态退耕政策要求的各类问题,落实整改补划责任,严格按标准整改补划到位。
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是坡度小于25度的耕地,原则上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
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上在城市周边范围内补划,经实地踏勘论证确实难以在城市周边补划的,按照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要求进行补划。
(四)严格执纪问责。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对工作不力、瞒报漏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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