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网格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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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格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充分调动网格工作人员在网格化工作中的积极性,提升网格工作员职业归属感,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各村(社区)综合网格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
二、薪酬标准
考核工资标准:
1500元/月。
1、镇管干部兼任:
在镇每年网格员年终考核工资总额(包括:
每月网格员打卡工资)的基础上,村根据网格员年终考核工资占比系数(年考核工资÷18000元)给予适当补助(占比系数乘以8000元),工资上限不得超过主任工资。
2、非镇管干部担任(包括乡村振兴好青年):
在镇每年网格员年终考核工资总额(包括:
每月网格员打卡工资)的基础上,村根据网格员年终考核工资占比系数(年考核工资÷18000元)给予适当补助(占比系数乘以8000元),工资上限不得超过副社长工资。
3、各村(社区)其他兼职网格员的绩效考核标准由各村(社区)研究后报镇党群工作局备案。
三、网格日常考核
(一)考核周期
按月考核,统计时间为上月26号至当月25号(与区社会治理联动平台系统统计考核时间一致)。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各综合网格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绩效考核采取系统考核与线下考核相结合进行。
1、系统考核
系统考核得分由基础分100分和附加分10分组成,占权重80%。
系统考核以社会治理联动平台运行数据统计为基础,依据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考核,生成网格月度考核得分。
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每月28号通过社会治理联动平台推送当月各网格系统考核结果及得分,作为镇对各村(社区)及各网格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系统考核部分得分依据。
(1)移动终端使用(15分)
账号登录(6分)。
工作日移动终端正常登录使用,查看网格工作动态,每月各移动终端登录的天数不低于当月的法定工作日数,少一天扣1分;
签到和签退(6分)。
每个工作日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对网格进行巡查走访,使用移动终端在网格内进行签到和签退,少一次扣1分;
工作日志(3分)。
每个工作日完成一篇工作日志,主要记录当日工作开展情况,少一次扣1分。
(2)信息全面采集(25分)
基础信息采集(15分)。
开展实有人口、房屋、单位、场所、设施、标准地址等信息的采集、更新工作,每月至少采集、核对、更新50个基础信息,少1个扣3分;
人房关联率(10分)。
依托标准地址将网格内实有房屋与实有人口进行关联。
人房关联率=依托标准地址关联房屋的实有人口数/网格内实有人口总数×100%,人房关联率不低于95%,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3)日常巡查走访(25分)
每周走访(10分)。
每周对网格内每位空巢孤寡失助老人走访不少于1次,有一人未走访不得分;
每月走访(15分)。
每月对网格内重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涉邪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后续照管对象等)、出租房、重点场所巡查走访不少于1次,少走访一个扣5分。
(4)事件上报处置(35分)
事件有效上报量(7分)。
每月至少有效排查、上报12件网格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和隐患,否则不得分;
事件及时受理率(7分)。
对社会治理联动平台指派的工单,每月及时受理率不低于95%,否则不得分;
事件办结率(8分)。
对社会治理联动平台指派的应处置工单数,每月按时办结率不低于95%,累计办结率不低于98%,任一项未达标不得分;
事件按时核实核查率(7分)。
对社会治理联动平台指派的核实、核查工单及时反馈,每月按时核实、核查率不低于95%,任一项未达标不得分;
自处理事件量(6分)。
按期有效办结的每件加0.5分,加满6分为止。
(5)附加分(10分)
服务管理要素总量。
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每月通过信息化系统对各网格日常巡查走访的人口、场所等服务管理要素总量综合进行排序,排名前25%加5分,排名前25%~前50%加2分,排名50%以后不加分;
实际处置事件量。
对网格实际处置工单情况(不包括自处理),按工作量进行排序。
排名前25%加5分,排名前25%~前50%加2分,排名50%以后不加分。
2、线下考核
各综合网格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的线下考核得分总分为100分,占权重20%。
线下考核由镇组织实施:
(A)村(社区)(100分)
(1)、网格化运转成效(40分),以辖区内网格员的平均得分折算分值。
(2)、完成指挥中心及相关领导交办事项(50分),有一次不完成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3)、基础性工作10分,各项制度完善(2分),基础台账齐全(4分),“全要素网格通”(4分)。
(B)网格人员(100分)
(1)、社会治安(30分)。
及时排查、化解网格内的各类矛盾纠纷(15分),有一起不及时排查、化解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对调处不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做好配合(10分),迟报、漏报一起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协助做好一般治安案(事)件处置、上报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5分),有一次不到位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2)、便民互动(20分)。
关心关注辖区群众,及时有效地反映群众诉求(10分),每月对需关注群体开展走访帮扶至少1次得基本分,未开展走访帮扶不得分;帮助群众办理、解决相关民生、公共服务(5分),有一起群众不良反映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3)、活动开展(20分)。
开展法律常识、扫黑除恶、文明乡风等知识宣传(10分),每月至少开展1次得基本分,未开展走访帮扶不得分;推动平安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开展(10分),完成镇任务得基本分,有一项任务未完成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4)、服从调度(20分)。
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所有事项得基本分,未完成的有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5)、日常表现(10分)。
按要求参加镇相关会议(2分),及时上报报表、信息(5分),群众满意度好(3分)。
镇社会治理局负责考核,并做好考核汇总。
四、考核要求
1、建立个人和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分值为5分。
发现一起弄虚作假且经职能部门查实的,扣回原有所得积分并扣除信用分值1分。
个人全年度信用分值扣满5分的,凡招聘人员一律解聘,其他人员由镇纪委对其进行问责。
网格员的平均信用分值折算为单位信用分值,若扣满5分的,单位的网格化工作不纳入村(社区)年度考核
2、考核结果作为各综合网格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绩效考核的依据。
四、组织与实施
镇负责网格员的考核管理工作,网格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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