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宗教领域安全管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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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宗教领域安全管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办宗教领域内开展安全管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化全办宗教领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办宗教领域内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管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确保全办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范围
组织开展全办宗教领域安全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是在三年行动工作的基础上,对宗教领域安全管理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1.房屋结构和建筑安全。
各村(居)要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结构安全、在建工程安全排查:
①对于建设年代久远、至今仍在使用的古建筑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或可靠性鉴定,确保使用安全。
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或者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达不到建筑安全标准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一律不得居住或开展宗教活动,且在未排除安全隐患前,必须及时撤出相关人员。
②对于宗教活动场所房屋隐患,凡属于C、D级危房,由村(居)挂牌警示,并根据有关危房等级及相关规定,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该加固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切实做到不整改的不使用。
需要重新翻建才能解危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予以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实现翻建重建。
③对于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项目,坚决予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新建设完工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2.消防安全。
各村(居)要定期全面排查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形成闭环管理。
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根据各教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日巡查”、“周巡查”“月巡查”制度。
巡查内容应当包括:
用火有无违章情况(特别如:
佛道教场所香烛不能进殿,对烧纸箔、放鞭炮等划定专门的燃放区域;长明灯可使用灯泡,如用油做燃料的长明灯则必须使用玻璃罩罩住,确保长明灯在倾倒后自动熄灭);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如:
应确保场所没有乱拉电线,电线没有老化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水源有保障;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结合季节、气候、重要节庆、大型宗教活动等,开展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场所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3.队伍管理。
各村(居)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宗教场所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落实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方面履责情况;各宗教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场所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场所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检查、落实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指定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规模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还应该成立相应的安全管理队伍。
五、实施步骤
安全管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原则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分动员部署、集中攻坚、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个别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动员部署(从即日起)。
各村(居)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宗教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办法,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
(二)集中攻坚(10月21日至12月15日)。
各村(居)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切实做到“三个全面”。
一是全面拉网检查,充分利用场所自查、村居排查、镇检查等形式,集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深挖细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四个清单”(附件2);二是全面监管执法,对应付整改、逾期不改、拒绝整改的行为严厉打击、及时查处,该关停整改的立即予以关停整改,该关闭取缔的立即予以关闭取缔;三是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改,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
属重大隐患的,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时限,确保落实到位。
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居)每周五报送本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附件2)。
(三)巩固提升(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各村(居)要组织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的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场所要从重从严查处,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同时要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居)要及时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要结合“再学习、再落实、再调研”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管理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研究分析、解决重点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促,严肃追责。
各村(居)要根据进度安排,深入场所对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公示、教育培训等工作进行指导,对场所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要将场所落实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对落实不到位的场所,要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拒不落实的场所,要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三)加大宣传,形成合力。
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场所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四)示范引领,巩固成果。
各村(居)要重视典型标杆的培养,培育一批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的先进典型,大力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营造崇尚典型、典型光荣的文化氛围。
要充分发挥典型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其他场所学习借鉴、共同提高,推动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作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报送到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报送前要将清单数据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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