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特殊教育卫星班建设工作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5561696
- 上传时间:2022-12-26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6.09KB
县特殊教育卫星班建设工作管理办法.docx
《县特殊教育卫星班建设工作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特殊教育卫星班建设工作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县特殊教育卫星班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特殊教育的多元安置机制,让更多的残障儿童少年回归主流学校,逐步让中度残障儿童少年融入普通学校,获得更好的教育成效,现就我县特殊教育卫星班(以下简称卫星班)建设工作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卫星班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卫星班是为拓宽融合教育渠道,推进融合教育进程,将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有意愿融入到普通学校的中度残障儿童少年选送到普通学校组建成班,由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师共同管理、合作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班级。
(二)县教育局应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卫星班建设。
县教育局要在充分考虑普通学校的办学条件、融合教育基础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到相应普通学校交通便利等因素,协调特殊教育学校和对口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卫星班,最终拓展特殊教育安置模式的多元化。
(三)通过卫星班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县特殊教育学生安置体系,让更多的残障儿童少年平等共享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残障儿童少年融入社会、适应社会提供条件。
二、卫星班建设的基本规范
(一)卫星班的设立标准。
卫星班以就近、适切为原则选择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卫星班一般设立在与培智学校相邻的普通学校为宜。
卫星班学生来自培智学校,是在适当支持下能与普通学校普通班级学生融合学习的培智学校学生(包括中度智力障碍、脑瘫、自闭症)。
卫星班学生可以混龄,可以来自培智学校的不同年级。
卫星班的班额应比特殊教育学校班级的班额小,一般不超过8人。
(二)卫星班的师资配备。
培智学校应根据卫星班实际学生人数,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43号)要求的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配备标准,选派热爱特殊教育事业且专业能力强的骨干教师(以下简称卫星班特校教师)从事卫星班工作。
普通学校应组织卫星班学生融合班级的所有相关教师(以下简称卫星班普校教师),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融合教育学科教师团队。
(三)卫星班的行政管理。
班级管理。
卫星班是培智学校设在普通学校的行政班,由培智学校和普通学校实行双重管理。
卫星班班主任由卫星班特校教师担任,与培智学校的班主任享受同等待遇。
师生管理。
卫星班师生在普通学校的教学工作、学习活动、教学秩序以及在校安全等日常管理,由卫星班所在普通学校和培智学校共同负责,普通学校负责记录卫星班特校教师的工作情况,定期提供给培智学校,作为对该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籍管理。
卫星班的学生由培智学校招收,其学籍由培智学校负责建立并管理。
为方便管理,所在的普通学校可根据卫星班学生学籍信息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卫星班学生通过监测评估后确定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和学籍随迁。
经费及资产管理。
卫星班生均公用经费按培智学校学生标准发放,由培智学校负责管理和支配,确保专款专用。
卫星班一次性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卫星班设施设备采购和教育教学场地建设,由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向县教育局申报和使用,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做好卫星班设施设备采购和教学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把关。
卫星班设施设备资产登记在培智学校名下,普通学校如果不再设卫星班的,由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会同培智学校负责落实资产移交给卫星班所在普通学校。
(四)卫星班的业务管理。
组建工作小组。
卫星班的业务管理以培智学校为主,由培智学校牵头,组建培智学校和所在普通学校共同参与的卫星班管理工作小组,由该小组共同研究形成卫星班管理办法并实施管理。
评估学生学业能力。
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成立特殊学生评估专家团队,指导卫星班学生评估工作。
卫星班特校教师和卫星班普校教师一起组建评估小组。
由评估小组负责评估学生的学业能力,决定卫星班学生融合的年级和走班融合的学科。
落实融合班级。
由普通学校选择融合教育基础较好的班级,安排卫星班学生进入班级学习,负责卫星班学生走班融合教学的日常管理。
提供专业支持。
培智学校要为卫星班提供充分及时的专业支持,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派出康复训练教师指导和协助卫星班开展康复训练,或定期安排有需要的学生回培智学校进行康复训练。
定期监测调整。
由评估小组定期监测学生走班融合教育教学质量,及时调整教育教学计划和安置方式。
实施学业考核。
培智学校学生的学业考核由卫星班特校教师负责,将培智学校新课程与普通学校课程相结合,以个别化教育评估的方式进行,编制学生能力发展考核表。
(五)卫星班的课程及教学组织。
卫星班的课程管理由培智学校负责,每学期应由培智学校联合卫星班所在普通学校一起制定课程计划,排定课程安排表。
卫星班应有学生个人课表、小组教学课表、卫星班集体教学课表和普通班级融合课表等多种不同形式的课表。
卫星班应根据学生的评估结果选用培智学校课程或普通学校课程。
卫星班应为每个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根据卫星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障碍程度,采用卫星班集体教学、小组教学、个别教学和部分时间走班进入普通班级融合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康复训练。
要尽量考虑让卫星班学生融入到合适的年段和班级,参与相适切的普通学校必修课程的学习。
培智学校学生可根据学生情况采用文化课部分融合,活动课程全融合的方式。
培智学校学生的康复训练和文化课补救教学由卫星班特校教师负责。
三、卫星班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
县教育局和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高度重视卫星班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卫星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设立卫星班。
要定期检查卫星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为培智学校和卫星班所在普通学校提供充分支持。
要将卫星班工作纳入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教育督导,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导。
(二)协同推进。
建立县教育局、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培智学校和普通学校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卫星班的正常运作。
充分发挥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作用,明确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培智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工作职责,多方协同抓好卫星班工作。
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业务指导;特殊教育学校主要负责业务管理;普通学校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卫星班特校教师主要负责学生能力评估,康复训练,部分学科的教学和融合教育的辅助教学;卫星班普校教师主要负责学科融合和学科学习质量。
(三)保障条件。
县教育局建立卫星班运作支持保障机制,配套投入建设经费,保障卫星班设施设备购置和教育教学场地建设。
落实拨付卫星班年度运作经费。
对承担卫星班工作的普通学校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四)落实待遇。
建立卫星班特校教师和卫星班普校教师的激励机制。
卫星班班主任与培智学校的班主任享受同等待遇。
培智学校派往设在普通学校卫星班工作的教师,在工作期间,享受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和乡镇工作人员补贴。
对卫星班普校教师,普通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中予以优先考虑;涉及普通学校教师增加工作量的部分,应在普通学校的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各教育行政部门对承担卫星班工作的普通学校在评优评先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在年度考核及绩效奖励方面予以特殊倾斜。
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每学年对卫星班特校教师和普校教师进行考核,合格者发放特殊教育卫星班教师年度津贴。
(五)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向学校、社会和残障儿童少年家庭广泛深入宣传卫星班建设工作的意义及政策,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卫星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良好环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殊教育 卫星 建设 工作 管理办法